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
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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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正在乡镇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看了网友们关于此问题的答复,谬误之处甚多。特作如下答复,并结合本地操作的具体情况作一简要介绍,以正视听,以期能帮助更多对此问题困惑的人和需使用设施农用地的人,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在果园里搭建彩钢房,是一种使用设施农用地的行为,必须按使用设施农用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未经过批准的,不得擅自修建农用设施;经过批准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规模和进行非农化建设。
第一、关于设施农用地的基本知识
(一)设施农用地的分类:
(1)生产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产品的生产,如直接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2)附属设施用地(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如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及生产道路用地),(3)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那么,根据分类,首先就应弄清楚在果园搭建彩钢房,其用途到底是什么,
如是作为上述三类中的生产设施,其用地还有可能批准;如是非农化使用(如农家乐、农业项目以外的加工作坊等),其用地为违法用地,所搭建房屋属应拆除对象。
(二)设施农用地的用地规模及占地要求。
设施农用地的规模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可详见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提问中的情况来看,可以使用的设施农用地规模应控制在该果园用地总规模的5%以内,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那么,
在果园搭建彩钢房
,
如其用途、用地规模符合设施农用地的要求,且未占用基本农田,其用地可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批
。
第二、关于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流程
(一)基本程序依次是:
经营者申请、乡镇申报、县级审核。这其中,经营者申请需提供的资料比较多,有些专项性还比较强,当地镇街有材料清单,需申请者高度重视,及早准备。
(二)笔者本地的具体流程:
(1)
经营者提出用地申请
,由经营者向项目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用地申请,须按材料清单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并对环保、复垦及因经济发展调整土规占用时自行拆除等作出书面承诺。
(2)镇街填写申报单并向区土管会办公室函报。
镇街填写申报单后需将申报事项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如畜禽养殖需征求环保局意见,占用林地需征求林业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向土管会办公室(国土房管局)函报。
(3)区国土房局初审后报区土管会审定。
(4)经营者提出备案申请。
在区土管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由经营者持设施农业建设方案、法人证件等相关资料向区农业和国土管理部门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
特别提醒,随意在果园里搭建彩钢房属违法行为,其搭建的房屋为违章建筑。如确需建设农用设施,在符合用地条件的情况下,需按程度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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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这得看你这房子建的大小和用途,并且,还要看你有没有经过报备。
正常情况下,在果园里建设的彩钢房,一般属于果园看护房,用于临时存放农具和果实成熟时的看护,这属于设施农用地。但是,国家对看护房的面积有规定,就是必须是单层,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这样小型临时性建筑,即使没有申请,也不会当做违章建筑拆除。但是,本题说的是盖几间彩钢房,那肯定就超出看护房的范畴了。
根据国家规定,设施农业 生产中所必须的设备、原料和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可以确定为附属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也可以确定为配套设施用地。
国家对于农业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所以,合乎规定的果园看护防,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等我们的承包期结束,退出果业生产时,自己拆除即可。
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国家严格控制规模,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同时,这些用地要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于这些土地,应该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国家对设施农用地进行严格管理,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看护房等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在自家果园内建设15平方米以内的彩钢房,不会成为违章建筑。但是如果建设几间彩钢房,要按照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的管理办法,进行县级备案,经批准后才能建设,未经批准的,肯定视做违章建筑。所以,针对本题,在自己果园里建设几间彩钢房,肯定超过看护房的标准,能不能算做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这要看你是否进行了报备和审批,如果依法进行了报备和审批,那就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私自建设,那肯定是违章建筑,应该进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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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说是个很正常的事,郊区蔬菜大棚的地头上都有这种现象,果园也不会例外,确实是为了生产需要,是不会被强行折除的。要按照法律衡量,只要是没有审批手续,都属于违建性质,可是要在这样的地方建房,不在规划区之内,让那些只看书本不讲实际的人给你审批,恐怕要等猴年马月也未见得能批下来。
在现实当中,像这样的情况,当地政府是不会过多干涉的,只要不是纯心就想占地建房,一般不会有问题。果园又不是基本农田,如果是在山坡上,要建设一个特色产业,政府还会鼓励这样的情况,说不定通过这种示范,还会拉动一方经济。
什么事都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什么事都要死搬教条,改革开放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走过来的,只要不是恶意与政策相对抗,像大棚房那样,肆意占用农田,损毁耕地,造成社会影响,一般不会强制禁止的。
但前堤是必须是为生产服务,切不可打着生产的幌子,任意随便将更房建的很大,很阔。当然如果要建设特色农业,就一定要向村里打好招呼,把想法和规划说清楚,在允许情况下,才可以动工建设,投资过大,不可以盲目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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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
对于这类问题来说,果园里建设一个用于看护、生产使用的临时居住的简易房屋是正常的。但是从现在的土地政策来说,还是需要审批的。最起码也要和村委会打一声招呼,经过村委会的批准才能建设的。
建房,必须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才行。比如说农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在果园建房肯定是需要经过审批的。否则卫星天天在天上转悠,动工了就会被发现。
其次是经过审批,经过村委会、乡镇以及县级国土部门的审批、规划才可以,而且还要说明使用用途。相对的来说,农民在耕地、荒地等非建设用地建房是不被批准的。但是如果是生产需求的话,那就另当别论。特别是远离居住区承包的荒山、荒地、果园、林地等,这些生产活动必须要有一个可用于临时看护性质的简易住房才能满足生产需求,对于这类有实际需求的,还是可以经过审批的。只不过对于房子的性质、房子的建设要求、面积、建设地点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所以,只要经过审批,完全可以在果园附近建设经过县级土地部门规划好的看护房屋的。只要您一步步的去审核、审批,基本没什么问题。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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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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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用地建房是有严格规定的。
1.建造房屋必须是在建设用地上,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第四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如果确需建房,那就需要审批。按照规定,涉及到农用地转用的有严格的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个人申请,乡镇接到申请后组织规划所、土地所踏勘,新建和扩建的还要上报县(市)规划部门审核,要上报县国土部门审核,省国土部门审批。
3.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属于违法占地,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达到刑法标准(耕地10亩,基本农田5亩)的要以非法占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4.如果建临时性的,比如彩钢棚,面积不超15平,还是可以的,面积大了绝对不行。
5.现在对违法建设,违法建筑打击力度非常大,卫星检查也很准确,因此建房需谨慎,不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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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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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几间彩钢房干什么?
我不是农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愿回答这一问题,答错了请批评指正。
什么是违章建筑?
我理解,未依照《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土地,或者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或者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许可证,所构筑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均为违章建筑。
比如在菜地建设的永久建筑,农业农村工作部专门搞了清理拆除专项活动。
盖彩钢房干什么呢?
也许果农白天给果树剪枝,喷药,中午休息吃饭,在果树结果的晚上守护,需要有个房子。
另外存放工具,农药,以及摘下的待运,待售的果品,有个房子比较方便。
如果没有房子,干活中午在露天地吃饭休息。农药,工具没地方存放,只好早上从家里运来,晚上运回去比较麻烦。
到了果树成熟摘果的季节,为防止被人偷摘果实,晚上需要守护,得有个地方休息,就想到要有个房子。
在果园盖永久性的房子,那是不允许的,是明确的非法建筑,列入必须拆除之内。如要硬挺着不拆,政府会组织有关部门强拆不商量。
在自己承包的果园盖几间彩钢房可不可以呢?
彩钢房虽然不是永久性建筑,是可以活动的房子,安装拆除起来比较方便。
我觉得可能是不允许的。在农田或者果园,只要是房子,就可能认定是违章建筑。
因为你在果园盖房子不可能申请,申请了建设主管部门也不会审批。别说几间就是1间彩钢房也别想盖。
如果盖房的位置在一头,并不占果树的土地,盖季节性的彩钢房经过申请,不能超面积也许能够批准。
有个前提,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后必须拆除,逾期视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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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彩钢房,也算是违章建筑。让灵子来跟大家讨论一下啥是违建,啥样的不算违建。
违章建筑,顾名思义就是违规、违章在不该建房子的地方,盖了房子,这自然是不允许的,但是由于之前对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很多村子里有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现象,大家都打着建造大棚房的旗号盖起了私人会所,有的甚至在耕地上开办起了工厂。从去年年底开始,灵子的家乡开始了严格的拆除违建工作。
先来说说题主所说的在自己家的果园里,盖了几间彩钢瓦房,这当然算是违建,虽说果园已被自己承包,承包人对耕地有使用权和处置权,但这不意味着可以乱盖农房,彩钢房、大棚房都不可以,这属于违规改变耕地用途,被发现就要拆除,毫不含糊,而且没有一点补贴,所有的损失都由个人承担。
很多人想着在拆违建时再“敲诈”一把,醒醒吧,不可能,你这本来就属于乱搭乱建,没给你罚钱就不错了,还妄想着得到补偿,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拆违章建筑可跟拆迁农房不一样,农房拆迁或许能拆成个富二代,拆违章建筑就是自己花了好钱建造的房子要白白被拆,如果有在屋内搞经营的,损失估计就更大了。
不过拆除违章建筑并不是不近人情,像很多果园都需要搭建一个小的看护房,为了在水果成熟的时候,好有个人在那儿看着果园,防止被偷,有时候还要把一些农具化肥存放在里面,这些其实是可以的,以此为目的搭建一个小房子是可以的,但是也有面积限制,省里规定看护房面积在22.5平房以下的可以不用被拆,再超过这个面积也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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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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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用通俗易懂的话说,菜园子属于农用耕地,不是宅基地,是不允许盖房子居住的,但是如果在菜园子里搭建几间用来看地、耕作休息用途的简易房子,是允许的,不算违章建筑。
在农村,建造居住的房子,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宅基地使用批准,才可以按照批准的地块位置、面积建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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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子,算不算违章建筑?关于这个问题,桂农通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判定:
第一,果园所在是否属于承包的耕地还是林地?
农村的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或是集体所有,都是国家的,农户家庭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这一点要明确,不存在自己的或是他人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的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而农用地又细分为
耕地、林地、草地等。
法律规定,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如果你的果园属于承包耕地的,别说是彩钢房不允许,就是果树也不允许种到农田里去,如果是法律颁布前就已经种下的另当别论。
如果是林地上种的果树,管理上就没有这么严格,盖几间房用作看守房或是工具房、农资仓库等,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的。
第二,房子的面积在果园中占的比例有多少?
在农业规模生产中,配套一定面积直接用于设施农业用地是可以的,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但都不得超过一定的比例面积。
如: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要控制在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具体用途规定原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中有详细的说明。
我不知道你的彩钢房用途是什么,如果是用于农业生产配套用,可以按以上规定来建设,并非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仍按农业用地来管理,但要求生产结束后恢复原状。
第三,是否所有的农用地中都不能盖房子?
如果你建设的彩钢房被列入非农建设范围,不是不能建设,但一定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建,否则就是违法建筑。这个一般不容易批,控制很严格。
如经营性的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去年底以来各地拆除的“大棚房”违法建筑,就大多数属于这一类问题,建设的时候没有办好审批手续。
因此,是不是违章建筑,一要看你的果园属于什么地,二是看你的面积占比有多大,三要看你的房子主要用途是什么,属不属于附属的农业设施。明确了这几点才好确认是否违章建筑。如果还不明白,最好咨询当地的国土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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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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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果园里盖的彩钢房,未经批准的话,属违法占地行为。
正常情况下,果树种植项目是需要看护管理设施的,应该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但实际生活中,很多果农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基于几方面考虑:
一 办手续得花不少钱,不值得。
二 建筑面积不大,又在林子里,发现不了。
三 别人也建的,也没批,不是一样没事。
建议不要心存侥幸,该办的手续要办,这样才能安心生产经营。
可以先到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如果确需办理的,及时办理。如果不能办理但又是必要设施的,到当地执法部门征求意见,提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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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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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了多位高手的回答,感觉误人子弟比较多。土地政策不是区域性政策,全国应该是统一的。现在全国性的治理大棚房和设施农用地,有标准,有依据,那些说不超过30平的,说村里同意就行的,都是在瞎扯淡,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你这样不懂装懂骗人家把钱打了水漂,于心何忍?
从山东来说,农业设施用地不超过总面积的千分之三,上限是400平方。但有一个前提,永久性基本农田不允许建设任何设施,只能在一般农用地等其他土地上建设。看护房不能超过22.5平方,坚决不允许两层及以上的看护房。
所以,建议你到当地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了解一下政策,才能做到投资万无一失。村里是无权批准你建房的,一定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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