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给孩子一套房,怎样防止他擅自卖掉房子?
我送给孩子一套房,怎样防止他擅自卖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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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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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杜绝或给出售房屋制造阻碍。
1将房屋登记在你名下。
这种方式虽能杜绝其出售房屋,但可能影响孩子的归属感。
2将房屋登记在你和孩子名下。
这种方式相对于上一种柔和一些,但孩子也始终会认为房子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
3将房屋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办理抵押登记,你作为抵押权人。
这种方式可能需要花一定费用,但你变成了孩子的债权人和抵押权人,其出售房屋时很难过户。
4将房屋登记在他名下,你登记居住权。
民法典实施后,新增了居住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其出售房屋时,买家可以看到房屋登记了居住权,买家一般就不会买了。
以上四种是在客观上制造其出售房屋的阻碍,还有从孩子主观上制造困难的方式。
1买房子时让孩子签署借条,声明购房款是借给他的,让他心理上产生压力,但这钱要不要全由你说了算。
2买房子时签署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约定房屋不能出售,不能添加其他共有人,否则撤销赠与。
这些都是可行的手段,看你如何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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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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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这里,暂且把“我送给孩子一套房”,理解为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
这种情况下,给出两个结论:
无法防止孩子擅自卖掉。
可以采取一些方式,让孩子比较难卖掉。
不能防止孩子擅自卖掉房子
能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是房产的产权人
。
不管题主是给钱孩子买房、还是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孩子,也不管送的方式(买卖、赠与)是什么,只要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房子就已经是孩子的了,与题主无关。
即便题主与孩子签订个合同、协议,约定孩子不能擅自卖掉房产,这种做法没有意义——孩子处置的是自己的财产,题主不能约束。
解决办法
如果题主送给孩子房子的时候,给房子增加一个属性:
题主具有房产的居住权
。这种情况下,孩子擅自处置就非常困难了。
居住权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如果孩子擅自把房子卖给别人。这时候,题主依然可以住到这套房子里面去。试想一下,别人会买这样的房子么?
也就是说,只要题主有居住权,不管这个房子是谁的,都可以居住。
居住权的办理,需要两个比较重要的动作,缺一不可,务必注意:
一个是要签订《居住权合同》。
一个是必须要对房产居住权进行备案登记。
这两个动作,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完毕之后,房子的居住权属性就进入到国家不动产管理系统。未来如果有人要买这套房,这个信息是透明的,所以,买方恐怕要掂量掂量了——相当于给孩子擅自卖掉房子,设置了比较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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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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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办法是:过户给孩子,同时与孩子签定抵押借款合同,约定金额(略高于房屋市场价)和较高受法律保护利率,写明合同借款是买此房向父母借的,还要去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最保险。原因是:办理抵押登记后,1、孩子买房父母要同意,办理抵押注销,主动权在父母。2、如果孩子外面债务人起诉拍买此房产,由于有办抵押登记,父母是抵押权人,也是第一受偿人,拍买款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息优先偿还。
这种方法类似银行的抵押贷款,风险最小。唯一的风险就是房子升值太快,拍买后优先受偿金额大大小于拍买金额(主要是利率不能约定太高,超出法定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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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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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房屋置于孩子和你的名下,孩子占99%份额、你占1%份额,这样基本就达到了送给孩子房产的目的。
二,控制房产证不是办法,因为房产证丢失,就可挂失、补办,补办新的房产证后,原来的房产证就成为一本废纸。
三,即使你只有1%份额,而卖出房屋必须有全体产权人的同意,你不同意,房子就无法过户。
四,若担心你去世后,房屋被卖,可用一式二份遗嘱,你1%份额归监督人,一份给孩子,一份给监督人,若一定年份内卖出房屋,此时监督人有权制止房屋卖出,若一定年份后卖出,你1%份额归孩子。
五,再将房屋自己的份额抵押给父亲,抵押过了,就不能再抵押了,以防止房屋被抵押贷款。
六,唯一的住房不能被法院执行,这也促使别人不敢借钱,也就是可防止房屋被他人收走。
七,双亲的责任与苦心,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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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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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附条件
送给儿子一套房叫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赠与的财产如房产依法需要到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你和儿子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己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己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关系有效,但应补办过户手续。
你赠与儿子一套房,实际上允许儿子居住,不得擅自转让。你儿子要把房子卖掉,钱任意挥霍,又称无房住,管你要钱买房。如果那样的话,这可真给你出了难题。怎样防止赠与的房子任意卖掉呢?
巜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你和你儿子签个赠与合同,约定你儿子不得擅自卖房,如卖房必须经过你的同意。未经你同意,儿子擅自卖房无效。
《民法典》用法律的形式授予赠与人撤销权。你儿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擅自卖掉赠与的房子,你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儿子卖房一年之内,行使赠与撤销权。让你儿子擅自卖房卖不成。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也就是你赠与儿子的房产又回到你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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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有效方法:
1.部分赠与,与孩子按份共有。孩子占99%,家长占1%。未来孩子无论怎么处分都需要经家长同意。
2.房产赠与孩子,约定家长有居住权,办理居住权登记。买卖不破居住权,所以也没有人买设有居住权的房子。
3.设立抵押权。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在父母,同理设有抵押权的房子,一般也没有人买,孩子处分前需要先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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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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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简单,房子是你送给孩子的,但是你又担心孩子背着你把房子卖掉,所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简单说就是这个房子属于你和孩子共有的,这样以来,你的孩子就不能随意卖房子,因为没有你签字,你儿子就是把房子卖给贪图便宜的人也无用,你不签字,房产不能过户,对方付钱拿不到房产证,谁敢买这样的房子。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把房子给你孩子的时候,在房产证上约定你的居住权,这样以来,你的孩子就是想把房子卖掉,只要你不签字,也没法给买房者过户房产,买房者也得不到房子。
现在买二手房的人都很谨慎,一定会去房管部门查询你的房产信息,不会稀里糊涂的买二手房,只有特别想贪便宜的人才会啥都不过问,就图一个便宜就把房子买了,这样的人最后吃亏的还是买房者。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孩子背着父母把父母给买的房子要么卖掉,要么抵押贷款最后赔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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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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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送给可以1但房产证不能过你儿子名下/如果过儿子名下1你儿子就有权卖掉房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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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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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送给孩子一套房,怎样防止他私下买卖,我有几种方法可供参考。
一、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
我的方法很简单也很粗暴,就是写父母的名字,孩子只给使用权,所有权归父母所有,既然是一家人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只不过,孩子以后的人生之路,顺风顺水最好。
如遇波折的话,对于财产没有很好的自控能力,只怕是财来财去一场空。有的人命不担财,财多未必是好事。
二、只帮付首付款,由其自行解决贷款事项
为了锻炼孩子的吃苦奋斗精神,帮他付首付,由其向银行贷款,每月供楼即可。孩子有自主权,对房子也有归属感,卖与不卖,由其自行决定,作为父母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本身首付款不是很多,就算他私自买卖,也无需过问,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他贱卖了自己的物业,相信自己会心疼的。
三、确定房产份额,以防风险
为了防止孩子擅自卖掉房子,可在房产做交易的时候,将产权份额按比例分成。比如父母占产权的20%,孩子占80%的比例,以确保万无一失。
因为在做房产买卖交易过户的时候,一定要所有的权力人同意,才能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加入父母的名字可以约束孩子的行为。
四、可以将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为父母
父母的话,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之后,可在房管局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产入押手续,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话,孩子需要买卖房产的话,一定要去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作为父母的话,可以随时掌握房产的动向。
五、去房管局办理房产居住权
按照《民典法》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在登记之日起,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居住期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所以只要办理了居住权手续,买卖就无法成立,孩子想卖也卖不掉的。
六、办理借款手续
房产证所有权归孩子也可,但是需要孩子写一份借款证明,以此证明购房款项由父母全额出资。这样比较省心省力,但是会给孩子带来种不信任感,这点需要酌情处理。
以上六点方法,请父母们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甄选,各位朋友有好的建议也可在评论区留言,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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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将房子登记在孩子个人名下,那想要防止他擅自卖掉房子恐怕难度相当之大。毕竟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交易相对方是根据产权登记来确认房产权属情况,房产买卖及过户并不需要你同意或签字,子女单方便可以完成交易和过户。
即便你跟孩子有签订相应的协议,例如限制买卖或其他约定。但从市场交易来看,买受人原则上属于善意第三方。我们原则上还是保障善意交易方的利益,保障市场交易活动秩序,并不会否认这类交易活动的有效性。这种典型便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中。不少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单方是有可能买卖房产,只要交易方是善意的,并且支付合理对价,也办理产权过户,那我们是认可整个交易活动的有效性。
若想要防止对方擅自卖掉房产,那还是要从产权方面着手。最源头的那边不要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这个建议双方可以进行赠与公证。按法律规定,公证的赠与是不允许赠与人撤销赠与。另一个方式,将你的名字在产权证予以体现。这种方式则是将房产作为你跟子女共有的情况。如果产权登记有你的名字,那过户自然是需要你的配合,否则无法完成过户。再有,通过抵押担保方式。如果房产有抵押登记,那买卖必然需要提前解决抵押问题,这样也能够防止子女单方转移财产。还有,设置居住权。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加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也是要履行登记。不过《民法典》刚刚实施,居住权的登记等细节可能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落实。我也不知道现在是否有的地方已经能够落实居住权制度,落实居住权的登记设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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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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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给孩子一套房,怎样防止他擅自卖掉房子?
如果真的送给孩子房子,并且办理了过户,房产证登记孩子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就完全归孩子所有,他完全可以自行处置这套房子,当然包括卖掉。
如果既想送给孩子房子,还不希望孩子能轻易卖掉或者加上其他人名字,那么只能在产权上动脑筋。
以下是可行的方案,供参考。
第一方案:房产证登记为你和孩子共有,这样的话,孩子想卖掉,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否则无法过户。
第二方案:房子登记为孩子的,但是同时登记你有居住权。这样将来孩子要卖房,买家要考虑有居住权的其他成员的存在,多数会放弃购买。如果要解决居住权问题,同样必须征得你的同意。
第三方案:房子登记在你名下,交给孩子居住,这样的话你是真正的房主,不经过你的同意和配合孩子无法卖出。
第四方案:将房屋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办理抵押登记,你作为抵押权人。你持有他项权利证书,将来你不撤销抵押权,房子无法卖出。这种方式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房子
问题讨论:
1、有的朋友说房本等级为孩子的名字,但是房子自己手里。这种办法无法控制孩子卖房子以及加名。因为房子所有权是以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孩子没有房本,可以凭身份证声明作废并补办新本,以后在卖出以及加名完全就自由了。
2、有的朋友说,用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约定房屋所有权。这样做基本无用。房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合同和协议不能抵抗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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