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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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农村,确实有很多闲置的宅基地,且具有效统计,目前我国农村闲置的宅基地约占宅基地总数的四分之一。而这些闲置的宅基地房屋,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如何合理的去盘活这些闲置的土地,是关系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方针,和制定未来农村发展的方向的重中之重。
闲置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1、加快落实“宅地基有偿退出”政策
该政策目前处于试点状态。当农民进城买房落户,或者常年举家在外地发展且定居的,以及“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房屋,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有偿退出的政策,一次性给予农户相应的房屋和宅基地补偿,并收回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权。收回的宅基地作为复耕,或者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其重新得到利用。
举个例子: 在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相关文件中了解到,选择全家进城落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按1.19万元一亩进行补偿。如果宅基地上的属于新房屋建成没多久的,砖木房屋按照460-590元一平方米补偿,砖混房屋按照580-750元一平方米补偿。或者还可以按照置换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置换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房、店面、商场、股权、写字楼等来作为你退出宅基地之后的置换物质。置换补偿标准是按该宅基地所在区域的土地基准地价来进行计算,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重置价及二次装修结合成新率计算补偿。
2、贯彻执行“农房整治”工作,处理掉无主房、危房和坍塌房等。
国家之前已经出台过关于农村房屋拆除政策,其中有几类房屋是必须要拆除的:
⑴、因各种因素已经坍塌多年的宅基地房屋,按相关政策,房屋坍塌超过两年未重新利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宅地基使用权,村集体可有权收回宅基地,这一类房屋是铁定要被处理的。
⑵、已经确认不能够再居住,随时都有倒塌风险的危房,这类房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整体的村容村貌,所以也会被拆除清理。
⑶、由于其他原因,已无法确定主人的闲置宅基地。
其实闲置宅基地的取舍,最好能以自身的需求最为出发点,如果以后还能用得着,那就留着,同时经常去打理一下,也不至于落破。如果已经没有保留的价值了,那就干脆丢出去,让它发继续发挥出宅基地该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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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根据
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
农村中多余的空基肯定归村集体所有,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因而不存在收回这一说。
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农村,长期以来为避免宅基地纠纷,存在着一个大家都乐意接受并遵循的
约定俗成规矩:沿袭祖传基业,这空基是谁家的祖业,就归谁家管理。
这种良性的管理办法是建立在村民自觉基础上的,谁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从其中作梗。正因为有了这一惯例,在农村中有关闲置空基问题
并不存在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里试举一例:
如某村民需要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如自家有祖传空基供使用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否则你就得从其他有闲置空基人家通过协商转让一块空基供使用。说是转让,其实就是通过现金交易获得,也可以通过自己的确权田地置换。虽说不合法,但是很合理,毕竟是人家祖传基业,还是要有所遵循的,大家也乐意接受。
前期这块未做好,主管机关是绝不会轻易给予审批的,否则纠纷多多。别以为村委会在宅基地这块掌握着分配大权,事实上是没有的。
毕竟土地是搬不走的。在当下的农村,由於闲置空基零星分散,不便於集中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难於落实,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在这种境况下,村民们传承沿袭着这种古老的“约定俗成”其实也不失为一种公序良俗。
以上纯属一己之见,如不妥,热忱欢迎善意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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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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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开始,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消息就非常多,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很多地方只要自愿放弃农村的宅基地就能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了,有农民担心这是为了“让农民消灭房地产泡沫”,接盘卖不出去的房子,其实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农民进城和退不退农村宅基地并无关联。以前农村的宅基地本来就是村集体免费的分给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农民家庭的,只不过现在宅基地资源紧张了也值钱了,申请也变得繁琐了。
除了上边说的之外,农民还尤其要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大家手里的宅基地会有3点变化:
1、宅基地买卖有限制
农民以往可能只听说农村宅基地只能卖给农村人,不能卖给城市人,其实不然。即便是农民也不一定能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到宅基地,这主要是因为宅基地买卖新增了限制,要满足3个条件,获取到的宅基地才受法律保护,才是合法有效的:1、必须是本村户口;2、购买者家庭在本村没有别的宅基地;3、购买后要按照当地的使用期限和建造要求使用。
2、部分农村宅基地能退出
农村宅基地资源在农村流动起来比较困难,所以会造成现在分配不是很灵活,有的农民家里的宅基地实在是没有实际用途,可是又占着,白白的交出相信没人能够接受,所以在部分农村,国家正在积极实行宅基地退出,农民如果能接受相应的补偿条件,可以主动地向村里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即可交地拿钱。
3、户口变更不影响宅基地使用
现在农村在外边打工的农民居多,农民为了生活方便把户口迁走的也不少,按照以前的说法,农民把户口迁走了,农村宅基地就没使用权了,有老屋的住老屋,没老屋的要收回,按照今年最新的情况,农民可以不用担心这个事儿了,因为农民只要家里有合法宅基地,不管户口迁出与否,都能合法的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也就是说户口变更不影响宅基地使用,当然,户口迁走但在农村没宅基地的农民,无权申请宅基地。
其实很多农民想的都是现在在城里打工是无奈之举,为了养家糊口,等将来孩子长大了,不用操心了还是回到农村,一栋房子一个院子,种点菜,养点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但不管怎么说,宅基地事关重大,农民在做决定的时候要考虑这3点变化,不注意的很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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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邀请,应该说农村闲置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闲置宅基地达2年以上,不建房使用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对于长期闲置宅基地,一般重新分配裁划给村集体其他成员免费使用,或用于土地复垦,作为农用耕地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毕竟是少数。现在闲置宅基地,主要是“撤村并镇”后,闲置下来的大量宅基地,对于这类宅基地,应该用于复垦,作为耕地使用,使土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规模化种植,同时,有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和国家所有,对于闲置宅基地,处理权在村集体和国家。闲置宅基地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如果不使用只能交还给村集体。现在农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撤村并镇”工程,农村住宅统一归划、统一建设,老宅基地肯定空闲很多,这些宅基地只能用于土地复垦,改成农田,或用于村公共利益设施建设。
我们当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让农民退出老宅基地,去小城镇规划区集中盖房或买房居住,动员农民去规划区居住,每户奖励3000元钱。老宅基地村委会统一复垦了,改成农田了。到规划区居住,离承包土地不远,规划区也有城镇气派,有大型超市、医疗卫生院、有学校幼儿园、有公共健身娱乐场所、有餐饮服务,有小集市,有环卫。房子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整齐划一,道路硬化拓宽,通公交、通天然气、通宽带、通物流快递。有人气、有生气,确实变美丽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农村宅基地现在有些村委会不受理申请了,想建房,只能去规划区,而农村老宅基地闲置后,交给村委会。“空心村”、“无人村”宅基地只能复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必须复垦、开垦多少,不能减少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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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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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农村哪有那么多多余的宅基地,现在的宅基地多紧张啊。我认为题主说的多余的宅基地就是那些通过继承而来的一些现在闲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了,这样的宅基地现在其实很少的。
这种闲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都是有地上房屋的,否则早被村委会收回了。而继承人虽然说对继承前人的宅基地并未使用,但是村委会也无权处理这些宅基地,毕竟还是要按照《继承法》和《物权法》法规来办事的。这类宅基地其实也不多了,很多的都已经被有偿的转让出去了,现在申请宅基地挺费劲,有偿的受让一块相对来说还比较简单,也能满足一些人对宅基地的需求。
虽然说有的还处于空置状态,但是仍然由继承人进行修缮、管理,地上房屋基本也都有使用价值的。并且村委会也不会坐视这些有利用价值的房屋和宅基地闲置的,也会帮忙做中间人,促成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有偿转让,让闲置的宅基地都运动起来。特别是现在申请的宅基地都对面积有严格要求的情况下,能够受让一块老辈的面积大一些的的宅基地也是求之不得的。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空置的宅基地还是有很多的需求的。
所以对于这类闲置的有地上房屋的宅基地来说,如何处理是需要对房屋有所有权的村民同意才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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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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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多余宅基地在确权工作中,如果没有被确权,没有被确权的原因是,在农村整治宅基地中,实行的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处宅基地的,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其余没有被确权的宅基地,通通属于集体组织。
至于下一步如何处理属于集体的宅基地?当下没有具体的解决制度,原来属于谁的宅基地,谁继续管理,(但不允许在上面建房子等固定资产,如果需要建房子,要进行层层审批)。
农村宅基地在一些地方比较混乱,由于交通等原因,很多在村里比较偏僻的地方住的农村人,有条件的都在自己紧邻公路边上的承包耕地上建了房子。这样使不少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现象,这种现象政府部门正在治理,但经过几年的治理,效果一直不明显,空心村现象没有任何改变,,,,,
农村的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后续将会出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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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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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没有一寸多余的,就是有也裁上了各种树,等长大换钱。我们延续了老辈子留下来的宅基,一直到今,虽说集体化公有制但坑坑洼洼的地方裁满了树,有时为一丁半点也争吵。年代久了没有标制,后人都记不清。但它尊容不怎么样,可它是滤阳遮阴保护环境好屏障。这自然村便有它功。有可能在以后不复存在,因为新农村建设正悄悄更替,以后是什么谁知?
反问题主农民有多余宅基,城市有多余楼房吗?该怎么办。
都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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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农村不会有太多空闲的宅基地,在土地确权的时候,不管是老房子还是新房子都会进行统一确权,即便是危房都是有主人的,也就只有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院子,或者少数违规的房子所占的宅基地才可能归集体所有。
如果生活在农村,大家就会发现宅基地其实很紧张的,不少村民想建房子却没有宅基地,因为整个村子只有这么大,又不能占用农田,又不想建在村后,村子中心可能有老房子,但是面积太宅,在过去建房子普遍都是七八十平方,显然不能满足如今至少要一百平方的需求。
就像我们村,有的村民运气好的,把邻居的老房子购买或者换过来,然后再建新房,新房子可以建得很宽敞漂亮,这样楼层就不用建太高,而有的面临购买问题,在有限的80平方上建三四层,中间再凸出来,就像一座碉堡一样,非常丑。
所以如果遇到楼主的情况,而如今农村讲究一个村民自治的方式,一些空闲的宅基地到时候肯定会被人购买走,将两栋老房子合并后重新建新房,如果不这么做,这些空闲宅基地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复垦肯定是不行的,主要是不适合灌溉,搞养殖更加不行,各种杂物会影响村民,从而成为一片废墟。
因为受过去生活条件的影响,现如今谁不想住大房子?如果再配个小院子那就完美了,如果在村子,正所谓“喜宽不喜高”,房子越大住的越舒心,太高了,老人上下楼梯特别不方便,也不好打理,因此才导致如今农村土地是越来越值钱,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宅基地剩余,都会被人抢光,想住大房子也要靠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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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
农村无人居住的宅院(宅基地),有两种情况存在。一种是闲置(暂时无人居住)的宅院,就是全家人口都在外面打工、生活,长期不回家居住,但户口仍在当地农村,未迁出。或者子女由于工作原因,户口已经迁出,父母随子女生活,宅院暂时空闲。一种是一个家庭户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宅基地,这就是多余的宅基地。
根据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法规,对暂时无人居住或闲置的宅基地,就是全家人口都在外地工作生活,无论户口迁出还是未迁出,只要房屋在,村集体是无权收回或拆除的。因为,他们只是暂时未在家居住,说不定某天又回来了。
对于一个家庭户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宅基地,根据现行政策法规,一户一宅,多余的虽然村集体不收回,但必须拆除复耕。
一户多宅是怎么形成的呢?我们这里农民建房,虽不象有些地方统一修建居民楼,但为了生活和交通方便,大多数都靠路边修建,原来的老屋就不想拆除。农村嘛,就想留下堆放些杂物,或作为圈养鸡鸭的场所。
这些多余的宅基地由于无人居住,巳成危房,并占用了很多土地。根据一户一宅政策,今年我们村用挖机拆除了所有多余的宅院,并要求户主复耕,复耕后可得到一些补贴。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只要一户是一宅,无论有无人员居住,只要有家庭成员存在,村集体无权收回或拆除,(家庭成员同意拆除的除外)。
如果一户一宅后,有多余的宅基地就必须收回或拆除复耕。
这就是我们这里对多余的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友友们,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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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我估计提问者是南方人,如果是在北方平原地带,比如说在天津那边,村子基本都是经过规划的,不存在有很多多余的宅基地。
而在我们南方这边,因为是山区,村子里的房子七零八落,这里一栋,那里一栋,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村民在自建房的时候,在房子周边一些没人管的地方顺势就纳入了自己的宅基地范围,有些人家还修了院墙圈起来,加之前些年农村宅基地管理松懈不规范,有些村民建新不拆旧,造成很多村民一户多宅,而有些人则没有地方修房子。
这两年中央下发文件要求宅基地发证确权,我们这边每户人家都量了房屋,收集了数据,据我观察和了解,在我们周边就有三种模式,其一是已经是城中村的,因为历史原因,地域的红利,似乎是占多了就是自己的,因为房子有人租,多余的宅基地还是自己盖满了楼房,尽管政府名义上不批,但村民利益至上,村民有的是办法。其二是我们村子这种基本上有城镇规划的郊区房,在丈量房屋时,面积是沿屋檐滴水断,院子等多余的宅基地不量在里面,说是以后如有征迁就只有房屋面积,其它不予确权。其三是我们相邻的那个乡,是省级森林公园,国家4A景区,由于全域旋游,村民基本都搞民宿,生态庄园,还有农家乐,他们不是只齐屋檐滴水断,而是前庭后院,空闲多余的宅基地一并丈量确权。
现在有种说法,说是每个村民宅基地限定多少平方,多余出来的宅基地每年要交费,叫有偿使用,类似于房产税,我估计这政策也悬,有点不接地气,农村的情况很复杂。
如果搞新农村建设,类似于华西村,将自建房统一到一起,形成街道,当然也不是赶农民上楼,还是每户村民都有自己独栋的房屋,还有一个小院子放置农资机械器具,这样政府搞好水,电和基础设施,节约多余的宅基地复恳,这样其一节省了土地。其二避免了农村宅基地为界线闹矛盾。其三有利于政府管理,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这将是大势所趋!也许到时候你提的问题将不再是问题。头友们你说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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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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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面多余的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现在在农村里面,如果说有多余的宅基地,那几乎是没有这个事情发生的。
因为多数农村都会出现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紧缺的问题。甚至有很多农村里面的宅基地根本都没批得到。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我们觉得提出了很大的质疑,怎么会有多余的宅基地呢?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一直住宅用地都是比较紧张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农村里面有多余的宅基地,除非是那些荒废了的村庄,又或者是一些人口逐渐减少的农村。
可以利用宅基地改成为其他用途
那针对于这个问题,既然有人提出来了,我们不妨说几个自己的观点。
如果对于农村里面这个宅基地的多余的宅基地,我们觉得可以改成其他的用途。
比如说在农村里面,如果一个地区的宅基地过多,出现了多余的情况之下荒废,那么肯定是不能够产生其他的价值的
那么我们不妨可以将这个宅基地住宅用地改成养殖用地。这样呢,在这些地方可以做成养殖大棚,这样呢就可以使得我们在养殖的同时,既可以利用了农村里面的多余宅基地,又可以使得我们在经济上获得一定的收入。
做养殖大棚
如果像我们这边有一个空心村的地方啊,他们这些地方的人已经全部搬迁出去了,那么整个村子里面都处于荒废的状态
所以经过大家共同的商讨之后,就把原来的旧房子全部推倒,然后做成了养殖大棚。
做好养殖大棚呢,就可以进行每家每户轮流养殖。这样呢,每年的收益都是非常可观的,并且同一个圈子里面的人都可以分得到相对应的分红。
不仅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还能够提升自己农村里面的经济效应,这种情况呢,我们觉得也是值得推广的。
个人多余的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我到农村里面呢,响应了国家的号召,独生子女比较多的情况之下,所以就会出现这个羊口减少土地,多余的宅基地就空闲出来。
所以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那么在农村里面依然有一些农民是没有获得宅基地的。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可以转让宅基地,换取经济上的收益。
如果自己有能力,我们还是不建议将这些宅基地转让出去,而是建议大家可以把这个宅基地做起各种各样的养殖,这样呢,如果在农村里面是可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入的。
如果我在农村里面,在农村里面却有多余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如果拥有合法的宅基地证书,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觉得可以保留。如果没有那么尽快的可以转让出去,还是转让出去的话,毕竟王皓政策一改,各种各样的做法,可能就会得不到相对应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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