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买的房子,70年的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辛辛苦苦买的房子,70年的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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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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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商品房住宅产权只有70年,房龄到期,这些老房子该怎么处理?就这个问题,我咨询了在房管局上班的朋友,听听专业人士的讲解,看完文章你就明白了。
买房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头等大事,普通人花费毕生积蓄,甚至几代人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可是民用住宅建筑产权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产权年限仅有4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上的建筑产权年限为50年。
辛辛苦苦买的房子,为什么只有几十年的使用年限?
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只要房子还在可以永久使用。父辈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传承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孙子。那么花上百万的大价钱买的商品房,为什么只有几十年的产权呢?
为什么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呢?是不是到期以后房子就不能住了。
答案:当然不是。房屋是个人所有财产,没有使用多少年这一说法,房屋的产权是永久性的。常说的产权70年指的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的时候,根据开发的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虽然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哪怕你买的是刚交付的新房,当房子交付到你手上的时候,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没有70年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地的那天起开始计算的。开发商从拿地到开发,商品房建设完以后,通过竣工验收交楼,短则三年,大的楼房开发期时间更长。所以在自己拿到房子的时候,使用期限肯定会短上好几年。
目前的高层住宅房子使用寿命是80年,产权70年到期,老房子该怎么处理?
高层住宅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子所谓的70年产权,是不是70年以后房子就要被收回了?
答案:当然不会。所谓的70年产权,实际上就是永久产权。
因为《民法典》有规定:住住宅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以后会自动续期,也就是说70年以后不用担心会被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35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那么产权40年的公寓到期也会自动续约吗?
答案是不会的,公寓为商业用地,40年产权到期以后,会按约依法处理。
当初买公寓的时候,房产中介为什么会说公寓到期以后也会自动续约呢?实际上这是房产中介为了提高卖房成交率在忽悠你,再堵你40年以后还会不会活着?
经济适用房到期怎么处理?
经济适用房简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很多人购房者有个疑惑,那就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属于谁的?
经济适用房在,它的产权就会存在,由于它是国家福利政策建设的,使用它的土地使用期限是永久的,只要我们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该房子的产权就是归属我们所有。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到期应该及时办理续期手续。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经济适用房续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买房子你要明白的事情
你买任何一套房子的时候,其实都是在进行两笔买卖,第一笔是买,第二笔是租。
买这一笔就是买建筑物的所有权。
租的这一笔就是建筑物下面这块地的使用权。
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最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它是有区别的。
所有权它是永久的,是可以自行处置的,比如房子的买卖出租。
而使用权它是有年限的,不能自行处置。
实际上我们根本买不到70年产权的房子
虽然土地的使用权是70年,但是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以后就开始算起了。而开发商囤地那是不争的事实,能用钱囤多少就囤多少。
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到新房交付,少则3年、多则5~10年也有。所以不论你买的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实际上都没有实实在在的70年产权。
虽然现在民法典规定产权到期以后可以自动续约,但是有两个问题你要知道。
1.到期以后不是免费自动续约,是需要交钱的。至于交多少钱,需要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和房价来定。
2.到期以后自动续约,你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这个时候你的房子不是危房还能住人,也就是这个建筑物还没有形成法律上的自然消失。如果你把它拆了重建,这个就不属于自动续约的范围了。
所以我们买房的时候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不要只看这个房子的交房时间,而是要关注开发商拿到这块地的时间。
2.要关注房子的质量问题,不要等到续期的时候,房子已经成为危房了。那样就续期不了了。
产权到期,如何办理自动续期?
城镇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子使用期限到期后会,这块土地如果没有用作其他规划。业主只需要在届满前一年,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这个费用不会超过万元。
目前来看,最低规定每平方米缴纳的费用为15.6元,100平方米的房子仅需要缴纳1560元即可。如果遇到政府拆迁规划,则实行商业补偿,恭喜你成为暴发户。补偿标准是按照住宅的价格1:3进行补偿。
房子成为危楼无法居住怎么办。
实际上辛辛苦苦买的房子能不能住上70年还是个很大的问题。房子或许会因为质量问题,或者自然因素成为危楼。那产权未到期的房子成为危楼,该怎么办呢?
1.旧改翻新
这是最近几年以来很多城市已经开展的工作,就是对于那些地基、墙体以及各种基础设施还稳健的小区进行改造翻新。
2.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这是很多老房子住户最期待的结果,毕竟拆迁既会有新房,还会有安置资金,能让业主“一夜暴富”。
虽然现在拆迁相对较少,但是那些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区位优势佳,配套完善,土地价值大,很容易被拆迁重建。
总结
买到房子其实也不用太纠结,自己买的房子是否有70年的产权?《物权法》第149条有明确的规定:住宅用地产权到期的时候,只需要提前一年申请续约续费就可以了。
对此您还有什么看法,有不明白的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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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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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屋质量能撑70年?有的30年就成危房了。而且70年产权的计算,并不是我们买房或者拿到房产证开始,可是人家开发商拿地起计算,从拿地到建设再到交房,怎么也得四五年吧!所以,说是70年,但是咱根本就住不了70年!
很多人都不了解70年产权的真正含义,只是错误地理解为:你买的房子只能住70年,70年后房子被收回就不属于你了。
而产权的时间也只是理解为从你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开始计算,更有离谱的是有些二手房,也是觉得自己是自己买房的那一刻,70产权才开始。
如果你这样想,你就错了。你可能还不了解70年产权的真正含义
。
70年产权的正确理解
那70年的产权都包括什么?其实,房屋的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一辈子都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就不同了,国家只是给你规定的使用期限,并不属于你。
之前我们去买房,手里会有两个证,一个是
房产证
,一个是
土地使用证
。现在,两个证合二为一,就是
不动产证
。
下面只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并没有说房屋的使用年限。意思也就是说你的房屋没有损坏,没有变成危楼,没有达到拆迁标准,这房子就永远是你的,这也是你的私有财产。
但是你买房子的所在下面的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土地又分为
国有土地
和
集体土地
,这有什么区别吗?其实这区别可大了去了。我们在
城市所买的商品房,公寓,写字楼等等下面的土地
那就属于
国有土地
。
在农村我们自己盖的房,建的宅基地
,这下面的土地也就是
集体土地
,是农村所有的,不属于个人。
总的来说,就是70年后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就不是你的了。这就奇怪了,房子是你的,地不是你的。那怎么办呢?咱们慢慢说。
70年产权的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计算的,并不是我们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 你想呀!开发商从拿地到设计到建设,再到最后交房。这时间最起码也得四五年吧!更何况有的黑心开发商囤地就会囤几年。所以实际上你买的房子的产权到期时间肯定要比70年短。
为什么土地产权到期不同?
居住用地70年;而工业教育,科技文化等用地50年;商业旅游等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这主要是因为土地要服务于各种各样的建设。
房子是你的私人财产,永远是你的。但是土地却是国家的。国家可以给你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万一哪天这块地要被收回去了,该怎么办呢?难不成要把房子打包成包裹带走?这不扯吗?开个玩笑。但这事如果咱整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地买的房,咱们也睡不踏实啊!
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别着急!这些问题呢,政府早就已经给我们想好了。
1、按照《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如果你居住的房子的土地已经70年到期了,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再延续下去。如果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后,只要缴纳一部分费用后,即使70年到期之后,你还可以继续居住下去,不受任何影响。
可是有一个问题哈,那就是咱们那房子的平均寿命也就30~50年。所以,到不了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他们住的房子就可能变成危房了,这样再住不下去的话,就特别危险,你面临的就是拆迁。
这个时候,国家就要把土地和房子拿走,会给你一些拆迁补偿费,也可以选择去购买其他的商品房。
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可以吃颗定心丸了。咱们的房屋使用权是不存在到期收回到期作废等问题的,都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否可以达到70年?
上面已经提到了,房子的平均寿命也就30~50年,所以他根本就撑不到70年。阳台的使用年限就只有25年,卫生间水管的使用年限就只有20年,电梯的使用年限也只有15年。
但是开发商交付这个房子的时候保修期也只有两年,这代表啥?咱们自己想想!
咱们辛辛苦苦买的房,真的想清楚要住一辈子了吗?
当初买房的时候,还贷再累也觉得不辛苦,觉得买了这个房,你一辈子就要住在这里了,可是你真的想过,确定是一辈子吗?
其实市面上的大多数高层产品都不可能住一辈子。我的意思并不是说30年后他就塌了,或者变成了危房。不管是什么房子,建成之后都会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查。
所以,一般来说,50年之内,它的主体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毕竟如果出了什么事,那些开发商是要担责任的。
虽然他不会产生什么风险,但是以他所配套的水管线路,时间长了肯定会老化。他也就会三天两头地给你维修。道路,绿化这些就更不用说了,这些更会老化。
还有停车问题,更别说物业管理了。而且二三十年之后,你的维修基金也就没有了,这些都是我们业主自己承担的。
如果小区真的老成这样了,你自己也会待不下去。但凡你有一点条件,就会再买一个。
我说这些的目的,就是要告诉大家,买房首先要考虑的是,并不是要一次性到位,而是5年到10年之内是不是好出手。
甚至贷款利息是多少都不重要,这些又不是我们能决定的。其实也根本不用担心这些,那就是房子本身的增值问题就远远高于你的利息。
写到最后
总结一下,产权的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的时候开始计算的,不管是几手房,总之,在我们买房的时候,房屋产权年限是多少,以及房屋剩余产权年限多少年。
如果剩余的产权年限比周围的要少,房屋的价格比周围的房屋还要贵,那岂不是太亏了?
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子永远是我们的,是土地是国家给我们使用权,并不归我们所有。如果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 ,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
房子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固定的产业,孟子有句话是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咱们才会为基业去努力去奋斗,这份基业也可以传给子孙。
房子定了,心也就定了。或许就是所谓的安家,心定则安,心安则成家。房子可以不大,但要住着你爱和爱你的人,生活不用太奢侈,但一家人生活安逸,有爱,有暖,有希望,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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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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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住宅产权只有70年,到期后,房子会被收回吗?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问题。在房管局上班的朋友跟我说,产权问题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简单,这些问题一定要弄清楚。我们一起来看看专业人士是怎么说的。
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每个人的头等大事,有些人为了买一套房,需要花费一生的积蓄,甚至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
我们之所以愿意花费毕生积蓄去购房,我们看重的是房子背后带来的产业链和配备设施。在城区有一套房,意味着我们的孩子脱离了农村,可以在城区享受更为优质的教育。在城区有一套房,意味着我们可以在城区享受相关的福利政策,享受更为便捷的生活。
花费了毕生积蓄买的房子,民用住宅建筑的产权使用年限是70年,而商用房屋建筑产权使用年限只有40年,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上的建筑产权使用年限是50年。那房到产权到期了怎么办呢?
产权年限的定义
说到这个产权年限70年、40年、50年,可能很多人会不理解,我们先来看下产权年限的定义是什么?
其实房屋的产权包括两个部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你买的房子一辈子都是你的,谁也拿不走。而土地使用权就不一样了,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而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根据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的,不是统一的。前面有说民用住宅类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商用建筑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土地的使用权是50年。
也就是说,我们一般说的产权70年、40年、50年指的是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年限。
在不动产证未实施之前,买房的话,通常会有两本证书,一本是房产证,另一本是土地使用证。后来,两证合一,就只有不动产证了。所以,现在买房的话就只有不动产证。
土地的类型
土地又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在城区买的房子,俗称商品房、公寓、写字楼等,这类房子下面的土地就是国有土地。而我们在农村自己盖的房子,用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是属于所在村所有,不属于个人。比如我们常见的小产权房就是这种性质。
通常来说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更适合转手和出售,会有完整的不动产权证。而集体土地的房子通常只能在集体范围内流通,比如农村的房子只能卖给当地同村的居民,才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也就是说,不管哪种类型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权都不属于个人,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集体。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土地的使用权。
产权70年怎么理解
拿民用商品住宅来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但你不要以为这个70年是从你买房的时候开始算起的,这样想的话就错了。
70年的产权实则上是从开发商拿到地开始算的。我们买的房子都是由开发商统一拿地、规划、建楼盘、出售,这个时间根据楼盘大小会有不同,有些从拿地到出售要3年,有些可能五年甚至更长。这还是正常拿到地开始建设的情况。如果出现囤地,等土地升值后再去规划、建设,那所用的时间就会更长了。
也就是说,所谓的产权70年,实际上到我们手上肯定是没有70年的,至少也得少几年。如果买的是二手房就更不用说了,少个一、二十年都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我们拿到的房子肯定是没有70年产权的。
辛辛苦苦买的房子,70年的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知道在农村建的房子,可能间隔十几年又会翻新重建,或者到子孙后代,也可能拆除重建。由此可以看出,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而且是可以世代相传的。
那我们花了大价钱买的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那到期了怎么办呢?是不是到期就不能住了呢?
当然不是这样的。房屋的所有权是一直存在的,没有具体的年限规定。常说的70年产权只不过指的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
刚才有说到,哪怕买的是一手刚交付的楼盘,你的产权也没有70年,因为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开始算起的。那70年到期后,还能继续使用吗?答案是肯定的。
按照《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不用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会被收回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话,可以于届满前一年向当地相关单位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如果成功续期的,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需要去担心房屋的产权问题了,到期前一年直接去办理续期就可以了,但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这个费用一般是很低的,十几元一平方,具体依地方有所不同,大同小异。目前情况来看,最低规定每平方米缴纳的费用为15.6元,100平方米的房子仅需要缴纳1560元即可。
还有就是如果到期后,政府对这块用地有另外的规划,你的房子可能就会面临拆迁。这样的话,国家就会对这块地的房屋业主实行商业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住宅的价格1:3进行补偿。你会拥有一套新的拆迁安置房或者补偿款。
如果产权到期后,房子成了危房无法居住了怎么办?
事实上,很多房子的产权还没到期就会成为危房,房子的平均寿命也就30~50年,阳台的使用年限就只有25年,卫生间水管的使用年限就只有20年,电梯的使用年限也只有15年。也就是说产权还没到70年,房子就已经老化了,很可能就已经成为了危楼。
那如果成为了危楼怎么办呢?
这个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如果你所在的区域是在城区,国家会有统一的规划和安排的。当然,所有的房子都是在城区,一个城区就必然要发展,要进步。国家也不会允许一栋栋的危楼耸立在城区中心。一旦成为了危楼,一般会怎么安排呢?
1、旧改
近几年,我们有看到很多城区的老房子都在加装电梯,重装管道、线路改造等,也就是说对这些老旧小区进行翻新改造。
而且这笔费用通常是由国家统一筹划的,个人无需太担心。在很多城区的老旧房,经过翻新改造后,又仿佛变了个样,使用起来很方便,跟新楼房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2、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是最理想的结果了。很可能一个城区的房子还没到年限,因为城区要发展,不得不使用这块土地,那国家就会补偿这块土地上的房屋所有人。也会安排新的拆迁安置房给房屋所有人,等于我们又可以重新拥有一套新的房子。或者得到一笔不错的拆迁安置金。
特别是对于城区地理位置很有优势的房子,拆迁安置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总的来说,只要是在城区的房子,迟早都是要规划的,毕竟一个城市要发展,就不可能一直停留在老房子的样子,那会严重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哪怕在你的有生之年,没有等来房子的拆迁安置,在你的后辈也一定有可能的。
写在最后
房子的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计算的,到了我们手上的房子,肯定是不会有70年产权的。
但不需要太过于纠结这个产权的问题,房子的平均寿命只有50年左右。也就是说,很多房子产权还没到期,就可能成为了危房,就有可能面临旧改或拆迁安置。
退一万步说,如果房子到了70年产权年限,也是可以自动续费的,房屋业主只需缴纳少量的土让出让金即可。只需提前一年申请,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房子的产权年限就可以继续。
但我们知道,一个城市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房屋的逐步老化,会不利于城市的整体规划。一栋栋的老房子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是非常不好看的,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
所以,房子到了一定年限,跟城区的规划出现不相符时,国家会对房子进行旧改或拆迁安置。只要我们买了房子,就安心地住着,不需要去考虑那么,毕竟这也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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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够买房者用的,没几个人话过百岁。但产权70年少点,自已花钱买的,凭什么有这么大的限制?住到69年把它买了,换新的,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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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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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问题基本都是 我们普通老百姓最大的事情了。很多人知道房产产权为70年,那么70年后怎么办呢?下面请听我一一道来:
1、其实在我国房子的70年产权,更确切的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因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们普通人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相当于这土地70年的租金。
2、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
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
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需要交费?如若交费要按什么标准?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细则规定。当然,最终的处理方法还得看国家法律如何规定。
3、具体案例分析:
2016年4月,一条消息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温州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
4、温州案例解决办法
2016年11月,国土资源部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后,经与住建部协商,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
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如果是目前到期的,没有任何影响,至于以后的到期的,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需要交费?如若交费要按什么标准?这些问题目前要等待国家出台正式的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留言提问,有空将一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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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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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有一个误解,就是房屋的产权是70年。其实,所谓的房屋的产权,是指该房屋修建在国有土地上,而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所以很多人就误认为该房屋也是70年产权。
准确地说,在我们购买了房屋之后,就有了该房屋的完全拥有权,不存在到期的问题。
一、那么,如果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果上面的房屋继续使用,可以在到期前一年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没有要收回该土地的计划,就要批准业主的申请。但是如果申请续期,就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般来说,在土地使用到期后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对这块土地没有使用规划,业主只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这个出让金,应该低于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府已经对这块土地有了使用规划,那么,政府要收回该地块上面的建筑,政府需要给予相关业主经济补偿,类似于拆迁款。
二、房屋的产权是如何计算的?
1、当年的福利分房如何计算土地使用年限?
如果是当年的福利分房,后来个人买到手,并可以上市交易,购买这样的房子,需要缴纳土地使用出让金。缴费年限是从第一套上市时间开始计算。
比如1990年建设的房屋,在2000年的时候,有人卖房,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计算,70年,就是2000年到2070年。
2、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这种类型的房屋,是从开发商拿到地块的时间算起,比如开发商是在2010年拿到该地块,那么,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从2010年到2080年。
如果开发商在2015年开发好了房屋,那么这个地块还有65年的使用权。就是说,不管开发商什么时候开发这个地块的房屋,这个地块的使用年限都是到2080年到期。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使用权年限,是以楼盘竣工时间为准。70年结束的时间不变。
比如该楼盘竣工时间是201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是2080年,你购买该楼盘的房屋日期,被2080减去,就是该地块的剩余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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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后怎么办?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我觉得70年的产权已经够久了,到时你的房子可能已经遇到拆迁被拆了,你或者你的后代拿到了拆迁补偿款或者政府陪你新房子了,你担心什么?
一般房子住20年左右,就会老化,变得比较旧,看起来破破烂烂,到时你都看它不顺眼,不想继续住下去,想把它卖了,买新房子住!或者自己不住了,住其他房子,把旧房子出租。你担心什么呢??
70年很久的,别说70年,就是10年,20年,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个时代和世界,一日千里啊!70年以后,我们可能都已经不在人世,那这就不是该我们操心的事情了!想那么多干嘛,何必自寻烦恼?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其实大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商品房土地试用期限到期的问题,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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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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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与“70年产权”的概念不是很了解,甚至还有传言,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一辈子攒钱买个房,最后还不是自己的,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解释一下:70年后产权到期后,房子就不是自己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产权70年:指房屋所在地的使用权年限,并不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是永远的,只要房不倒就是自己的。但土地归国家所有。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最多是40年和50年,到期可以续费。
如果土地征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没有续期,国家可以补偿直接收回。比如城市规划需要,土地进行再规划,通过对业主经济赔偿或者分配安置房、回迁房来解决。
自己花钱买的房子,随便住、放心住,购房时房产证上会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自动续期缴费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购房时不仅要看楼盘价格、位置、户型,还有问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多长时间,居住权有多久,万一还是几十年,那就有点亏了。说到这二手房价格低的原因大家也都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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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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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谈70年产权,先看建筑设计寿命,每栋商品房报建时都有明确写明,建筑设计寿命,一般是五十年上下,有的甚至更少,只有三、四十年,超过五十年的就更少了!
在建筑寿命都达不到七十年的情况之下去谈70产权,就是扯谈,耍流氓!转移视线,言轻避重!
你买的房子并不一定就是你的,你买的并不是房子,只是房子的居住权!七十年产权自续,只是一种美好的想法!前提是,你的房子得有70年使用寿命,否则一切都是扯谈!
如果是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更应该考虑房子五十,六十年后变成危房时,房产和宗地的属性和去向,更为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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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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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7O年的说法完全错了。商品房产权(即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不存在年限多少问题,以后房子倒了,建房的材料还是购房者的。不动产权证上注明使用年限70年是指房子下面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因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购房者从国家购买了使用权)。如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再交土地使用费续用。如到期国家收回土地,则对房产给予补偿。如未到期国家收回土地,则对房子和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补偿。过去购房者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上注明使用起止时间)和房屋所有权证(无年限说法)两个证,现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了。不动产权证仍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两个权属,证上只写明(土地)使用年限。(购房者取得了房产权,当然也就有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转让权,子女继承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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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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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愉快的回答:这个问题,2005年我问过国土局局长,他说让我70年后来找他!
最不友好的回答:你能七十年后再问吗?
最靠谱的回答:房子能不能存在70年?
最专业的回答:个人财产,除非战争等因素,国家尊重你的一亩三分地!所有权还是你的,唯独可能重新评估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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