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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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不一定
首先,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屋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房屋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很多,房屋是其中的一类。如果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主张要求分割男方名下银行存款、车辆、股票、理财产品,住房公积金等等。
再者,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在不知道对方财产状况的,建议不要随意签字。若有“夫妻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是有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如果诉讼离婚,可以通过法院查清对方的财产状况。
最后,若家庭经济不错,但男方名下没有财产,不排除男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对于转移部分,女方可以主张分割,甚至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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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的相关法律,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儿子可以成为父母共有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从道德伦理层面来看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儿子已满十八周岁,具有成人独立民事权利,父母把共同房产过户给儿子已成既成事实,那么个房子就是属于儿子本人的,跟父母离婚不离婚没有直接的关系。再者房产过户在先,而父母离婚在后,两者在法律上是相对独立的,不能混为一谈。这个案例中离婚净身出户的问题不存在房屋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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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该净身出户
房子虽然登记在刚满18岁儿子名下,但是儿子在18周岁之前还是未成年人,是在校高中生,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劳动收入。购房款是夫妻在婚烟存续期间共同收入购得的。因而这处房子仍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以登记在儿子名下为名,剥夺女方一半的产权是对女方的侵权。房子本身无法分割,但必须付给房子市场价的一半。
在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两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除唯一房子以外,银行存款,股票,汽车,金银首饰,还有债权,士地承包收益等,都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各占50%。
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起诉到法院,还会照顾女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说女方净身出户的说法,是不懂法,是对女方财产权的剥夺。女方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据理力争,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法院对女方的合理诉求也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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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把房子过户给了自己亲生儿子,儿子成了房子的唯一继承人。做为母亲与父亲离婚了,没有感情了。好聚好散,也没必要跟自己的亲生儿子争房产。那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亲骨肉,世上有哪位父母不希望自己儿女过的更好。
看样子,家里也没什么财产了。除了房子也没什么值钱的物件啦,已经到了净身出户的地步了。家里的日常生活开支也是年吃年用,没有多余的存款。做为母亲也只能含泪离开,虽然对儿子有一千个恋恋不舍。牵肠挂肚,但终究要离开。还得生活,为了生存。继续前行,还得去打拼。
自家人,没有必要因为财产走法律程序。弄得像仇人似的,多么尴尬。当然做为母亲 ,在这个家庭生活了20几年。最后弄了个不欢而散,可能是不幸。其实只要想开了,就当生活给自己开了一个玩笑。只要能动,就饿不死。只要你不向生活低头,生活就得像你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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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母将房子无偿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父母对于儿子的赠予关系成立,无论儿子成年与否,都是房子的产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便是父母,对于该房产,也没有任何权利。
其次,该房子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或婚内财产,父母离婚,不应再将该房产考虑在瓜分范围之内。
最后,除了这套房产,应该还有其他资产,比如现金,父母离婚,妻子可通过其他财产的分配获得一定的资产,不算是净身出户。退一万步讲,确实没有其他财产,那么净身出户的不止妻子,还有丈夫,因为房子是属于儿子的,如果儿子同意,丈夫或妻子可以居住,儿子不同意,两人只有净身出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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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把唯一的房子登记给了刚满18岁儿子的名下,过了几年后,两个夫妻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这个问题,说明两人离婚后,说丈夫和孩子一起生活,女方单独离开,自己生活!想问女方还能分得房产和其他财产吗?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分得一半的财产!
首先,过户到孩子名下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女方分部的房产!
但是,如果儿子同意,女方可以拥有居住的权利!可以去房产处办理居住权,离婚的丈夫,没权利干涉你在家庭里居住!
第二,夫妻双方生活,留下的存款,生活用品,离婚的双方都可以均分!
如果家庭还开有工厂,公司,等其他财富,也都可以,均分!
只要在结婚期间创造的任何财富,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财富,都可以,均分!
所以女方并非是净身出户,可以得到想要得到的那一部分财产!
第三,由于夫妻俩生活没有存款,甚至还有巨额欠款!只要能证明这笔欠款都用于生活当中,并非个人背着对方干其他事所欠的巨债!
在离婚后,女方也必须承担一半的债务!除非男方不需要女方帮助偿还!
第四,离婚后,孩子也长大成人了,你方可以不用承担孩子结婚养孩子的消费!
但是因为亲情关系,女方最好存些钱,当孩子及需要的时候,帮助孩子一把,让孩子渡过难关,也能加深孩子与女方的感情!将来女方老了那一天,孩子会尽全力的赡养他的母亲!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离婚,都不要怨恨对方,好聚好散!如果考虑孩子,离婚后如果还能复婚,那是最好的选择!一切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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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不离婚。离婚对儿子以后的爱情婚姻有影响。能不离婚,最好不离。
谁提出离婚,就是强势,有能力你就净身出户,重新白手起家,那才是大英雄。家里彩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只能说明你有权有势有钱了。
如果女方特别有能力,提出离婚,也不会在乎分家产。实在厌倦了婚姻,你就净身出户,反正房子赠予儿子,不是外人。对得起儿子了。
如果男女双方势均力敌,除了房子,平分别的:大到存款,小到饭碗,都分了。家电折算人民币,均摊。也可以把一根擀面杖锯断,一人一半,哈哈哈……
原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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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净身出户不净身出户没关系啊
把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就相当于把房子赠送给了儿子,房子不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对房子进行分割。
那么房子如何处理呢?
由于房子属于儿子的财产,这个时候,儿子可以决定让谁来居住。
当然,考虑到儿子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成年,但其实大概率还在上学,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可以协商,如果谁支付儿子的就学费用,可以交由谁居住。
当然,这种协商需要夫妻与儿子协商,如果儿子不做处理,双方均有权居住,而不能单纯认为女方应该出户,或者男方应该出户。
男女双方可以各自居住一间,除了儿子,谁也无权要求对方搬离。
不过,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
《民法典》中设立了居住权制度,可以在将房子所有权赠予儿子的同时,约定父母保留居住权,由于居住权不能转让、继承,所以离婚时也不能进行分割。
对于已经明确的权利,男女双方也就会知道,自己无权剥夺对方的居住权。
那男女双方怎么办呢
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房屋以外,还包括很多东西,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存款、股票、债权、车辆等等。
所以男女双方虽然不能分割房屋,但可以分割其他的财产。
当然,如果夫妻没有其他财产,也就不存在分割的可能了。
总之,不管有没有其他财产,夫妻双方谁也无权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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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滿18岁儿子名下,几年后俩夫妻离婚,这房子应该还是夫妻俩人的财产!房产女方有一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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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房子无偿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父母对于儿子的这种赠予关系就成立了,无论儿子成年与否,都是房子的产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即使是父母,对于该房产也没有任何权利。
具体到净身出户这个问题,因为房子是儿子的,虽然父母离婚了,但只要儿子同意,丈夫和妻子可以居住,如果儿子不同意,两人都得净身出户,而不仅仅是女方。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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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中的经济条件,会有一定的补尝,婚前的房产没有享受的权利。这要根据女方生活在男方的时间等,多方面考虑。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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