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去世他女儿把身份证和死亡证明拿走,我母亲现在无法查继父在银行的存款,怎么办?
继父去世他女儿把身份证和死亡证明拿走,我母亲现在无法查继父在银行的存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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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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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明显,题主面对的情况是一个再婚家庭的遗产继承问题。不得不说,有时候再婚家庭面临的遗产继承问题,相对更为突出一些。
在这里,不去探讨家庭背景,首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继父的女儿,即便拿走身份证、死亡证明,依然不能对继父的遗产做单独处理。
题主的母亲,即便没有继父的身份证和死亡证明,涉及到查询、继承问题,依然有两条路径可解决。
继父的女儿,无法对继承遗产做单独处理
作为配偶,题主母亲是继父的法定继承人。
无论继父生前是否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发生继承、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依然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配合办理。
因此,
继父的女儿拿走这些证件,正常的结果是,没用。即便拿走这些证件,按照合规的继承手续办理,单独办理不了
。
但是,现实中会存在把继父的遗产,包括银行存款等归到她自己名下的情况。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侵害了题主母亲的合法继承权,是违法的。题主母亲依然可以主张要求重新分割、甚至要求对方的赔偿。
所以,继父女儿拿走证件,其实对她有害无益,完全多此一举。
题主母亲可选的两条路
一条路,是仅从“查询”角度可选的路径。
仅从查询角度,可以不经过继父女儿,题主母亲携带好相关材料,直接去银行查询即可
。
2019年银保监会会、司法部发布了《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
题主母亲需要继父的死亡证明、个人身份证、结婚证。其中,因为死亡证明被继父女儿拿走,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方式是,看看有没有其他证明人死亡的凭证,例如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等。
一种方式是补办一个。去派出所户籍科,以丢失为由重新补办。
一条路,是从完整的办理继承上可选的路径。
注意:查询存款,解决不了继承问题。
如果题主母亲想办理完继承手续,在与继父女儿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连同继父的遗产查询、遗产继承过户都办理掉。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出具一个调令,凭借这个调令(代替银行查询函,一般情况下,最好委托律师来做)去银行查询存款情况。
遗产盘点清楚了,题主母亲再根据自己的主张,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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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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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父去世之后,他女儿把身份证和死亡证明都拿走,作为妻子的你母亲无法查询继父的银行存款,这就有很大难度了,但是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身份证拿走没关系,只要有户口簿在就可以。死亡证明被继父女儿拿走,你母亲可以带你继父的住院发票、病历、住院证明等资料去医院补办死亡证明,或者将医院的一份死亡证明存根复印一份加盖医院公章。
有了户口簿和死亡证明,就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销户证明了。有了销户证明,你母亲就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公证处会开具各大银行的查询函,然后就可以查出你继父所有的银行存款。
有了银行存款金额,你母亲就可以和你继父的子女共同协商继承事宜,如果你继父的子女侵犯你母亲的合法权益,你母亲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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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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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去你继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你继父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然后,再去离你家最近的一个公证处开一个银行存款查询函,然后,就可以凭这个查询函去各大银行查询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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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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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先尝试和继父的女儿协商,因为你的母亲作为继父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你继父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如果继父的女儿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继承继父的遗产了。
【注意事项】
1.区分遗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在继承时,我们常常会忽略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的区别,把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或存在被继承人银行卡中的存款全部作为遗产,实际上在继承开始时,我们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属于遗产,而属于配偶的财产仍属于配偶。
2.继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只要继母与继父办理了婚姻登记,正式结为夫妻,那么继母作为配偶就属于继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一样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子是否有继承权
继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看,你与继父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你同样可以作为子女继承继父的遗产;如果未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你就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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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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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除非一万块钱以下的银行存款你继父的女儿可以取出来,并且给银行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其他情况下,查询完了都取不出来。
怎样能取出来呢?
给银行提供继承公证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也就是,继父的女儿查询完了,干完活了,真的要拿钱,还得回来找你妈妈商量。
当然,得加一句正常情况下。毕竟这个年代,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新闻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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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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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时候是要找他女儿谈一谈,大家都冷静坐下来协商一下。因为继父过世,你母亲是第一继承人这是无疑的,谁也更改不了的。能不走法律承续尽量是不对博公堂。但要是继父的女儿不愿与你协商又不交出其症件,那也只有走法律承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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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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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她女儿,立案,冻结他女儿的帐户,和他父亲的帐户,由法院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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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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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当事人,可以带母亲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社区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户口证明,去县市公证处,办理继承财产公证书。凭公证处去开户行可以领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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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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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的女儿将继父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拿走,你的母亲无法去银行取款,如何处理,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这个还是继承的问题,要想彻底解决好这个问题,还是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继子女的关系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样。也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比如,你的继父去世了,在解决好继父已故妻子的财产继承问题后,你和你的母亲与继父的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就拿你继父的存款来说,既然是存在继父名下的存款,应该是你继父的钱款。如果这笔钱和继父的已故妻子没有关系,那就是你母亲和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先去掉一半给你的母亲,剩余一半由你、你的母亲和继父的孩子共同继承。
再比如,你继父名下的房产,首先还是要解决继父已故妻子房产的继承。如果这套房子是继父和已故妻子的共同财产,要把这个房子分成两半,一半是你继父的,一般是继父已故妻子的。已故妻子去世后,一半的房产由你继父和子女及已故妻子的父母继承。继父去世后,由你的母亲、你和继父的子女继承。如果这套房子是你继父的个人独有财产,就由继父的父母、你、你的母亲、继父的子女共同继承。
至于你说的身份证和死亡证明的问题,这个没有好的办法,既然他们拿走了这部分东西,就不会主动拿出来,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继父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胜诉后,再申请强制执行。那个时候就以生效判决书为准,由法院执行部门进行分割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龙哥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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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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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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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有夫妻证明,去民政局补办,他女儿拿走再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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