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中,我是无责,交警问我他能开无责证明,但是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鉴定中,我是无责,交警问我他能开无责证明,但是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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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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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说能开无责证明,就由他开吧
你在等红绿灯时,被聋哑人骑的人力三轮车追尾。女方手臂和大腿擦伤,你车被撞开了口子。
正巧110巡逻车目击了这情况。这对聋哑人夫妇以为要他们赔偿要走,110叫住了他们挂了122和120,
122来了交警勘察事故现场,120把这对聋哑人送进医院。登记时,你说不用他们赔偿了,他们怪可怜的。这话对110巡警说没必要。交通事故的由交警处理,巡警不管赔偿的事。
交警来了,让你上医院看望一下,如果不严重去鉴定中心开责任认定书。
让你上医院看望谁?看望追尾的聋哑人。聋哑人追尾的伤轻重与否,与你有关系吗?你是等红绿灯,他们撞上你的车,并且撞上你的车一个口子,你已表示不让他们赔偿。定责就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让你上医院去看望,多此一举。定责与追尾人的伤无关。
你说在医院一直等到晚11点,你等啥?在这等谁?定责的责任认定书是在公安交管部门,具体的是县交警大队,市交警支队有个事故处理大队。他们说鉴定中心,什么鉴定中心,也不是你受伤有个鉴定。要说车受损应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检定检测中心定损,再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交警说的莫名其妙,你也稀里糊塗在医院儍等,后约改日去再开。
期间联系了值班警察,值班警察表示,开无责证明可以,但是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无责证明,这个警察是不明白,还是装糊塗?不是可以,而是应当。
至于对方不签字怎么办?这是交警操心的事吗?
公安交管部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安部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都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责,同责,次责,无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签名,不同意在限定时间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起复核,过了时间不提起,责任认定书生效。
本来你无责,是聋哑人骑的人力三轮车不在非机动车骑行,跨过几个机动车道把你车追尾了。你的车是在等红绿灯时被追尾的,你一点责任没有,聋哑人百分之百责任。他们不签字就改变你无责了吗?
你坚持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说,他们不签字是他们的事,出不出责任认定书是你们的事。
如果交管部门仍以对方不签字为由,不给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向公安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或者发生事故后,与保险公司联系,由保险公司派人查看你受损车辆,对被撞的部位拍照,把受损车送到指定地点定损,修理。把修理清单拿到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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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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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出具的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确认的。三日之内,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复核的话,这个法律文书就生效了。
这个案子里面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对方有人员受伤,个人认为是对方全部责任,最好让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这样可以确保今后没有其他的一些后续问题。
我举一个例子。
在我的工作中,接触过有的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了碰撞,行人闯红灯应该是全部责任。与行人达成了协议后机动车离开了事故现场,但是事后行人报警。出现这样的事情,会给机动车造成很被动的局面。
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员有义务要报警,没有报警的话,作为另一方提出机动车一方存在逃逸行为,那么这个责任认定,可能会出现一些转化。
这个案例我们应该学习到以下几点。
当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的,一定要及时地报警,千万不要私了。现在日常的交警事故处理工作中,有一部分案例就存在事后报警的情形。作为机动车一方是非常被动的,因为离开了现场无法还原事故发生时的各方过错行为。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离开事故现场是要定全部责任的。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关于责任认定书的下发是不需要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但是在收到认定书之后,如果对认定书的结论不满意,是可以在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保险公司的赔偿。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的,在民事赔偿中再交,交强险有一个10%的无责任赔偿,保险公司是必须要认定书的。在这一点上,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应该清楚。
对一些机动车受到损害,需要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为有的机动车可能购买了车损险,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交警队的认定书的。
所以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一些复杂的案例或者自己不太清楚的,一定要及时地报警,通过警方来解决。这样做的目的,可以最大化地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处理的方式都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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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处理工由自行协商的交通事故,在人员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去解决,但是在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最好不要采用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
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简易事故处理程序来解决,那么现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国家规定是在三日内出具认定书。对双方来说,事情办得会非常的快捷。
对于一些服复杂疑难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采用一般事故处理程序来解决。国家现在规定是在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除一些个别需要进行来鉴定的案件,都是会很快地出具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一定不要慌!遇到轻微财产损失其余的事故,可以快速地解决,当有人员受伤的,一定要报警。
多了解一些交通事故处理的小常识,会让大家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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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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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法律不是儿戏!如果说交通事故中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交警的上级机关或者法院起诉。不签字不起诉就必须执行交警的责任认定。如果说不签字就可以不服从交警责任认定那就是无法无天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相信法律就是法律具有强制性的。交警出具的法律文书,签字只是一个程序。谁见过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书中因没有签字而逃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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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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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留置送达即可,没有责任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不愿意签字确认,不签字确认并不是责任认定书不能生效,但需要送达到对方才能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方式共有七种,其中,留置送达适用本设问的情形。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把责任认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受送达人工作、生活的场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设问中,人力三轮车显然是非机动车,因此,机动车驾驶人仍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问题是,10%的赔偿责任是否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交强险的设立的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较重责任人的基本人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是指人身伤亡赔偿不超过18万元,财产损失仅为2000元,“强制保险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并不是同一概念,交强险的赔偿不分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概念是限制“超额”赔偿,例如,财产损失几十万元,不能主张超过2000元;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仅有几千元,不能主张赔偿18万元。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上述的10%的赔偿责任不包括交强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适当减轻”与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并不是对应关系,其中,“适当减轻”是在全责的基础上的适当减轻,理由是,机动车一方是无过错责任,离开无过错责任谈责任,混淆了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已经混淆了“强制保险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二个不同的概念,转变司法习惯非常困难。
徐剑随笔,供公众参考
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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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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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只是一种证据的作用,相当于交警在为你们对此次事故的责任出具的一个证据,无论对方是否签字,不影响该证据的效力。如果对方不签字,又不愿意赔偿,你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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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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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为轻微交通事故,事故起因,责任明确,无什么争议,警察可以当场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对方不签字,警察就得按程序,作出调查,然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责任认定书,无需任何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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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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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心不签字是不生效的,就拿我自己来说吧。20年6月份,我被电动车给撞了,把我得左侧锁骨中断撞断了,头上也撞了一个枣一样大小的洞,鲜血直流。交警判他全责,我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对方去看了两趟,都没提钱的事,一直等判决书下来。知道我做完手术判决书才下来,下来以后,那家人直接不见了。给谈的打电话,他们说你们想协商也行,打官司也行。因为我一年之后还得把内固定取出来,他们说手术费用不确定,也没法赔。感觉他们说的也有道理,直接等二期手术出来也可以。今年11月份把钢板取了,给对方联系,人家却说你们说的无根无具的。我怎么赔,天啊,医院发票都在那放着,怎么会无跟无具呢。这人太不可理喻了,交通判决书,发票全在那,人家还不认。那就打官司吧,咱们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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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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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中,你无责,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这个没关系,事故认定书签字说明你认可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不签字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过了这个日期说明你放弃这个权利了,责任认定书视你为默认了责任认定书中对双方责任的划分,不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无责事故,如果车主不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很好处理。如果要求赔偿车辆损失,难办一点,通过保险公司代位求偿也未必好使,毕竟对方年龄大了,又没有经济基础,如果问题不大就算了吧,车损严重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有责,无责有人伤必须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然后带伤者去医院做个检查,没什么问题双方去交警队拿责任认定书,有了责任划分双方可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好可以申请交警调解协商,只要认准无责赔付1000元就可以了,交警也会支持你的,1000元减去医院的费用,剩下的如果对方收钱需要有收据。
结束后,驾驶证,行驶证,医院发票,收款人收据到保险公司领钱就可以了,象这种无责小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来人。
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到你,这是我个人观点,如有问题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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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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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无论是哪一方事故的责任鉴定是由交警根据交通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鉴定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情况各占的比例的情况。无论是当事双方是否签字都不影响他的法律效力、也是给双方日后解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还是那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尊守交通规则!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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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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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走保险就需要责任认定书,不走保险就不需要。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也是有效的。
交
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对其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不签字是不影响其效力的。
发生交通事故时,几点需要注意:
1、有人伤的事故,无论走不走保险,都要报警报案,即使协商也要在交警的见证下进行。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的,仍然需要承担10%的责任。
3、走保险报销需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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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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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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