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刮倒电瓶车对方住院不出来,一直找我要钱不给就起诉我让法院扣我的车,怎么办?
开车刮倒电瓶车对方住院不出来,一直找我要钱不给就起诉我让法院扣我的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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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探望,不垫付,10个工作日后,找交警出事故认定书,然后,提车,等他起诉,拖死他!
我就是被一个十岁的孩子骑电动车撞了,孩子让我走,我没走。因为我没喝酒,不是酒驾,有保险。让他通知大人,大人来了,骂人,还要打人,报保险,报警,打120送他医院,检查没事,保险赔2000他不同意!要一万!我就不管了,他就在医院住着,住院第四天交警让去协商,去了没谈成,我说出事故认定书吧!(事故认定书最后是一人一半责任,我过路口没注意观察,他是未成年骑电车)出了我就提车!不管了,逼他去法院!最后住院3000多加住院赔陪床补助1500!我修车主要就是后门钣金加补漆900一共五千多。
去法院后,庭前调解,我说先退了我医院安排人垫付的600检查费再谈。退了后。
总费用5400我出一半,同意,我就同意保险公司赔偿,不同意就让法院判决,因为我都准备好去中院上诉了,拖着!最后按我说的办了!总之,不要慌,不要怕扣车!就是大事故,对方交钱要求保全车辆,接着扣车,你也可以交钱反保全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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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这种情况要做到三不管。
1、不垫付。无论是多少钱,让他找保险。如果必要,需要在警察录像见证下垫付,必须要自己拿回正规的发票。
2、不私聊。有事要聊,最好去交警队,或者有交警在场再谈。最起码也得有录像。
3、不探望。就算对方哭爹喊娘要死了,都不要去探望。别给自己找麻烦。
对方要起诉,就让他起诉。自己只要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保险公司会帮你解决。
交警要扣车,就让他扣。切记一点,交警扣车。这属于涉案车辆,解扣后。去停车场验车,只要无第三方使用过就拿车,无需付停车费。停车场敢不放行,就打110。就说是停车场非法扣留私人财物,警察到场要表明该车辆属于涉案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政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一般来说停车场会马上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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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我刚刚遇到跟你一样的事情!这事根本没什么考虑的,我是这样做的!我和电动三轮车对向行驶,因为是单车道,所以速度也都不快!撞上后,三轮车风挡玻璃和前叶子板损坏!我的车大灯和叶子板及保险杠损坏,4s定价18000元!我下车后急忙看看对方是否受伤,并未发现有明显外伤!但我还是第一时间打给了120和122以及保险公司!但对方家属赶来对我挺不客气让我感觉这事不太好办,果不其然,对方这一住院就是三个多月!!!
事发后交警队到达现场,各种拍照,测量!并将双方车辆驶回交警大队,后来我问交警队办事人员关于责任划分的事,他告诉我差不多各占百分之五十吧!后来在我积极要求下,终于给了我百分之百的责任[捂脸]
对于这件事我是这样处理的,我如实说出经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前提是你的车辆必须有保险才行!出事后,我没有给电动三轮车拿一分钱,他们要我交住院押金,我就告诉他我一分钱没有,你们有什么事可以找保险公司,或者起诉我也行!这样做不是说我不人道!当然,如果你有钱,也不在乎钱的话,可以替他交押金,但是这钱将来想要回来可比登天还难了。就这样,我修我的车,他住他的院!我修好了车自己垫付的修车费用,然后把发票给保险公司送了过去。三个多月后,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要把修车费用打给我,还有对方的住院费也要一起打给我,然后在转给电动三轮车一方。原因是对方因欠别人钱被拉黑,我想了想,还是同意把钱先转到我的账户,之后转给了对方!
事情就是这样,从头到尾,我是一分钱没花,因为我有花钱上保险!想讹我,不存在的[呲牙]
至于我一开始为什么要全责,原因很简单,如果各占百分之五十责任的话,修车18000,要对方也承担9000元,我知道想跟对方要钱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就要了百分之百的责任,而保险公司全额赔偿我的修车款,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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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15年在河南开封,对方脚底撕裂伤,事后交警扣车,我坐车回来,因为车扣在外地,想早点开回来,隔3天去看了一次,跟对方一起去了一次保险公司,据保险公司所说调节的情况下医疗费用不能全报,大概只能报80%左右,因为有些药物不能报销,其他误工、营养按标准报销,保险公司出来后跟对方谈治疗费用我全出,保险公司不报的部分我来补齐,营养误工之类的按保险公司给的算,另外再拿3000块算给他算我个人的心意,当时不同意,非要另外再给1万,我没同意,不欢而散,去交警队把事故认定出好,拿着事故认定就坐车回来了,7个工作日后打电话给交警问是否能去开车,告知我说对方起诉5万额外赔钱,把车财产保全了,立刻拿着保险单当对方起诉的法院找案件负责的法官,我第三者买的是100万,直接给法官说对方已经60多岁了,别说碰伤,就是碰死了100万的第三者险也够赔了,要求解除车辆保全,可能是法官向着他们本地人吧,非要我先垫付部分的医药费,我就说没钱,垫不了,也不会垫,对方要想拿到钱就赶紧开庭,审完了保险公司会赔的,先把车辆保全解除,不然我就到你们分管法院副院长那里去申请复议,复议完了你一样也要解除保全,而且我车辆注册的有滴滴快车,这期间我的所有损失你们要承担,在法官办公司坐了整整一上午加半个下午,法官各种劝说让我先垫一部分钱出来,我坚决不垫,最后没办法了说让我交1万元押金在法院,直接银行交到国库里,等案件审完再退给我,说这样跟对方也好说,当时向着事情是在外地出的,就交了1万到国库里,然后法院出解除保全手续,由于下午去银行交款耽误时间,等法院出完解除保全手续都6点多了,法官又带着我一起去交警队把解除保全手续送到交警那里,让交警开放车单给我,当晚开车回来,之后就再没问过,中间法官打一次电话给我,说让我寄个授权给他,把交国库的1万块钱先给对方垫付医药费,我没同意,直接跟法官说你们快点审理,快点判决,保险公司自然就赔钱了,然后就再也不过问,过了2个月,寄了一份开庭通知给我,也没管,又过了2个月打电话给我,问我愿不愿意出诉讼费,说一共400多块钱,说这个保险公司不报的,我愿意出的话就可以出判决书了,我说愿意,400多块钱而已,然后过了半个月判决书寄到,看判决书上面除了医药费之外所有的误工、陪护、营养一共就赔了8000块钱多一点,全是保险公司的,然后我的押金扣了400多的诉讼费退给我了,全服事件处理结束。
所以这种事情记住:出事之后打报警电话、打120把伤着送医院,不要陪着去、打保公司电话
然后尽快让交警队出事故认定,规定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事故认定要出,然后事故认定出完7个工作日可以提车,记得把你的保单给交警出示一下,确认你的保险金额
然后不要垫钱、不要协调、不要探望、等对方找你的时候就直接让对方起诉,跟对方说诉讼费你出,然后法院会判决所有的赔偿全是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如果接收调解的话保险公司会找各种理由少付钱,让你出一部分,以上是全本人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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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个外卖骑手讹上了,后来还是让对方服了软,这种情况也并非开车的就一定是“冤大头”。
大概是三年前,我一个同事开车进单位,在单位门口等门禁抬起来的时候,就听着侧后方一声巨响,她赶紧下车查看,原来是一个外卖骑手骑着电动车直接装到了我同事车的后门。
我同事顿时吓傻了,哪里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一心想的是他有没有事情。
我在办公室看到了这一幕,赶紧跑了出去,我到的时候,同事已经拨打了120,我看了看现场,
汽车后门有些变形,但是不严重,他的电动车完好无损,从整个情形来看,我判断这个骑手根本没事,但是他却躺在地上不起来。
我就拿出手机把现场录了像,
我听同事说她已经拨打了120,我说不行,必须先报警,随后我们又报了警,结果120先来到,躺在地上的骑手要上去,
我拦着不让,我说看着你又不严重,等警察来了再说吧。随后交警赶到,在现场拍了照,看了看骑手的情况。
骑手问:“我现在能上救护车了吗?”
交警笑了笑:“你去也”
从交警的笑声中,我似乎也感觉到了这个骑手没有什么大碍,
要知道,交警们的经验多丰富,出现的事故严重不严重,他们应该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然后交警问是协商解决还是走保险,我同事说,看情况再说吧,先去带他看看伤吧。
我和同事一起跟着去了医院,结果又是拍片子,又是做检查,一圈下来检查费用花了1000多,
结果各项检查的结果就是一切正常,但是他还说自己不舒服,一直都捂着个肚子,走路也表现出一瘸一拐的样子,
当时我在旁边真的是非常的生气,但是同事一个女同志,她自然是非常的担心。
后来拿着检查结果去找医生,医生说没问题,一切正常,结果这个骑手突然又问,现在没事,那么过几天呢?
他这一问,医生自然也不敢说过几天没事,他就不停的追问,现在没事,那过几天有问题了怎么办?说的医生也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医生不回复,他又说自己头疼。正好这时候,
他的所谓的姐夫来了,来到之后就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表示要怎么样怎么样,说要我们负责到底……
医生说,既然头疼,那么做个CT吧,然后开了单子,要去交钱,结果那个骑手就把单子交给了我同事,我同事正要去,被我拦下了。我说:
“我们没带这么多钱,你想垫付吧,等交警做事故认定吧,怎么认定怎么来,到时候该我们支付的,我们一分不少。”
结果
那个姐夫更加的嚣张了,说什么你们撞了人,你们还这么理直气壮云云。
这时候单位同事把大门口的监控视频传过来了,我一看监控视频,我同事在门口停车等升降杆,
然后骑手从侧面骑着电动车撞了过来,而且他在骑车的时候,手里拿着手机,在看手机,根本没有看前面的路况。
我当时我的火就来了,他骑电动车撞到了我们的车,结果他倒打一耙,装出了一副受伤很严重的样子。
我跟同事说,这个责任不在我们,别理他们了,咱走,直接做事故认定,到时候该怎么样怎样。
但是同事说,如果这样,交警要扣车,她这几天有事情,不能扣车,最好是协商解决。
我来到那两人跟前,我问他们想怎么解决,
结果他姐夫就开了条件了:
1、全面检查,包括做CT,费用我们出
2、撞成这个样子,一个月至少不能上班,我们要出一个月的误工费,4000元。
于是我就把这个视频拿给他们看了,看完之后我也阐述了我的观点:
1、汽车停在单位门口的区域,不算是公共区域,汽车是静止状态,不算违停
2、你们骑电动车全程看手机,根本没有看路
3、你们骑电动车撞到了我们的车,我们是受害的一方
于是我们也提出了我的协商解决方案:
1、出于人道主义,刚才我们出的检查费用我们就不要了
2、车后门严重变形,你们要支付修车的费用,大概在5000元左右
我知道他们不会同意,所以我告诉他们,视频我会交给警察,然后等待交警出事故鉴定,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我还告诉他们,
既然一个月上不了工,那么他的外卖车就先放到我们单位吧,什么时候好了什么时候来骑吧。
结果我和同事就走了,留他们在医院的板凳上坐着,结果到了下午,对方打电话来了,说还是协商解决吧,下午他们就又来到了我们单位,对方坚持协商解决,同事想要用车,所以也倾向于协商解决
,最终双方协商,赔付对方外卖骑手1000元。
其实整件事情我始终认为责任并不在我们,如果是交警出认定书,我估计大部分的责任也在对方,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他们在医院的各种刁难,我觉得我们真的没有必要服软,这只会助长对方的气焰,滋生了他们讹人的心态。
外卖骑手真的是很不容易,这些我们都理解,但是骑手不能把我们对他们的理解当做讹人的资本。如果不是同事不愿意被扣车,
我个人认为遇到这类事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私下协商解决,通过正常的渠道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冤枉好人,但是也不能总是好人吃亏吧?
在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第一时间拨打120,首先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
2、随后报警以及报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认定,留下可以留下的任何证据。
3、如果事情不很严重,协商解决可以,但是如果稍微严重点,最好不要协商解决,因为谁也不知道后续还会有什么样的事情。走正规的途径,承担该承担的责任,任何时候都不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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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第一时间拨打120救助伤者外,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保险公司,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理赔人员的到来。
关于医疗费的问题,实践中有两种做法:
一是自己先行垫付或者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保险公司最多垫付1万元,因为交强险中医疗费限额是1万)。
二是不予垫付,待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后,如果被伤者、肇事者、保险公司三方达成和解,肇事者根据和解协议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待伤者起诉法院判决后依据判决结果依法支付。
起诉你,保全你的车辆是伤者的权利,但是不是伤者狮子大开口的理由,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赔偿标准,而且保险公司也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由你们双方根据责任划分承担。
不用担心伤者故意住院不出来,如果一直问你要钱,你可以拒绝支付,同时,你可以去医院了解其受伤情况,做好录音,保存好证据,万一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证据情况来判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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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家亲身经历过,在太原和自行车发生剐蹭,对方腿有淤青,交警给了我全责说我有保险好处理,到医院医生说没什么问题休息几天就好了,问怎么弄得,一听是车祸又让住院观察几天,我垫付了五千多买了几百块钱的礼物,把能查的项目都查了一遍,对方要两万私了,我没同意,他就一直再医院住着责任认定拖了十几天才给出因为我们是外地的,按规定七天就要出的,对方如果起诉保全我有足够保险赔付就可以拿保险单提车了,后来问过律师才知道,最后走的法院保险出的面,我垫付的钱到保险赔付的时候才知道对方没给住院清单,报不了,把对方要说要两万才给[发怒],最后认倒霉不报了,最后得出结论出险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感觉判的不公就找律师,不要垫钱 不要垫钱 不要垫钱重要的说三遍,有保险起诉有保险顶着不用管,不是冷血是没办法,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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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开车在刮倒一个骑电瓶车的中年大姐,我看她没有什么大碍,就是大腿上面擦了一点皮,当时交警过来处理的时候就说让我先用车把他带到医院去看一下,如果没什么大碍,像你们这种小事,自己解决就好,如果不行的话,你们就走保险,我心想他的大腿上的就是擦破一点皮,也就是千把块钱就解决了。
开车去医院的过程中,我问她是哪里人?她说她是本地人,其他再问他什么他都不说,等我把她带进了医院,刚进门口,他就说他这里疼那里疼,自己的耳朵也疼,在医院这检查那检查花了800多块钱, 我 问医生,他什么情况?医生就说等待观察,我说要等多久?医生说等各项检查数据出来以才知道有没有问题。
就这样在医院里面搞来搞去,就下午三点多,最后他的检查报告出来了,我拿到医生那里去给医生看,医生看说没什么情况,就把把检查报告拿给他看,我就说医生说没什么大碍,现在也检查了,你该放心了,她说腿疼的走不了路了,他死活要住院,可是他的腿在医院的时候,医生看了一下,就给她稍微上了一点药,包扎了一下,我想他可能是想问我要点钱,我最后给他说那我给你300块钱,大姐死活不肯,他说他要住院,他说万一我这个腿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我看他这个人吧,纯粹是没事找事,我就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以后,问了情况就说你既然把人家挂倒了,腿上受伤了,他现在想住院,那你就要给他住院,再说了,你也有保险,保险公司也可以给你报的,可是我就买了交强险,到底保险公司怎么报?我也不知道,以前我真的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就这样,警察就发话了,这个大姐的呢,就在医院里连续住了一个星期,大姐早都没事了,她就是不出院,最后我拗不过大姐对她说你现在没有伤了,也好了吧,你不出院我就不管你了
大姐说你走吧你我不会来找你的,我刚走到家里,屁股还没有坐热,我们那地方小一问都问到了,大姐大儿子和媳妇,还有老公都跑到来了,让我怎么样都要给他再拿两万块钱?不然他们就去法院告我,还要法院扣我的车,我当时就火了,我就开了一个4米2小货车,我也是买的二手车当时是15000块钱买的,也开了三年多了,我早就想换了,当时就说这车不要了,你们开去可以了,我不要了,你拿去吧!
在我家里吵了好久旁边的邻居都来劝,最后我二叔就出面说你车撞了人是不对,我说我大姐住院我前前后后花了3000多了,我二叔就说那你再给他拿2000块钱吧,可是这家了,得理不饶人,他们一听两千块钱说打发要饭的
大姐他儿子就说我妈那腿现在走路都不方便,以后失去劳动怎么办?我说你要要不要就算了,我说你要车,你开去,不然你去法院告吧,你去告吧!我就说我现在吃了上顿没下顿,我挣这几千块钱容易吗?我说现在2000块钱我都没有,你要了我还去给你借,在旁边邻居的劝说下,他们先回家去了,谁知一连几天他们没完没了?天天都跑到我家来找我,搞得我就躲着他们好长时间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终究是要回家的,我没有在家,他们就和我父母耍赖皮,最后我二叔打电话把我劝回来,事情还是要解决,这样下去搞得人一天什么事也不想干,总好像是丢了魂似的,最后在双方见证人的见证下写了协议,我一次性给他8000块,他们保证再不来找我麻烦,也不去法院告我,最后还是我二叔第二天在银行里取了8000块钱借给我,我给了他们。
事情总算解决了,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搞得我现在连车都不开了,我的货车在家里已经放了一年多了,都生锈了。年前的时候让我3000块钱就卖了,现在在浙江打工,我觉得也很好,免得开车,万一再出个事故惹一身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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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其实目前现在的很多交通事故当中,有些事故非常的轻微,但是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双方的分歧反而是非常的大。遇到这种情况,我希望大家最好的办法还是寻求法院的民事判决。
关于对方住院不出来的问题。
有很多驾驶员朋友也经常的反映对方在医院已经治疗结束,但是就是不出来。这其中是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民事赔偿没有达成。第二个原因就是对方自己选择在医院不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大夫来说也是很无奈的。有的时候,办案民警给主治大夫沟通,当事人病情基本稳定符合出院的资格。但是病人会以种种理由头痛呀等其他原因要求大夫继续治疗。
碰上类似的情况,做作为司机朋友也不要过于担心。最终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始终要解决的。医院所花的那些费用并不见得要让司机来承担。
关于一直找你要钱的问题。
其实作为伤者在医院的救治期间,关于医疗费的问题是有很多可以进行保障的。第一作为保险公司,可以前期先垫付一部分费用。第二作为道路救助基金也可以在交通事故中进行垫付。第三作为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垫付或者不垫付。
我个人认为在医院的抢救期间所花费的费用,大部分的医院已经开通了绿色通道,不会耽误病人的抢救。在后续的治疗期间,司机可以选择支付一部分,也可以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再进行调解。
关于人民法院扣车的问题。
作为伤者到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这是伤者的权利。作为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不能剥夺伤者的这个权利的。在我们的国家是讲法制的,出现这样的问题,我建议你可以到法院进行反担保,把自己的车辆担保出来就可以了。
在我们国内,虽然伤者到人民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但是绝大多数车辆还是扣在交警队事故停车场的。你只需要到人民法院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也是可以在交警队将车辆提出来的。
最终的民事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大家只是在嘴上说一说。最终还是要以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为基本。交警队在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就可以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作为司机朋友应该要知道,保险公司在哪些方面是进行赔偿的,在哪些方面是不进行赔偿的。
机动车辆的强制保险是在强制险的范围内,只要自己有责任是会全部赔偿给第三方的。在商业险的部分是要根据责任的划分来进行赔偿的。
知道自己要赔偿多少的情况下,而且要知道保险公司要赔偿多少。这样你在和对方进行民事调解的时候,心里面就有底线了。
我个人的建议。
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这样的交通事故中,一般人员受伤会比较严重。其实我们站在换位思考的方式去想一下这个问题。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如果司机朋友再拿出一小部分钱,是方便交通事故的化解。毕竟对方除了在医院治疗花费金钱,而且在医院也是受了疼痛的。
有的人可能在交通事故中除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是不拿一分钱的。其实以我多年的经验,有的时候多拿那么几百块钱,就不需要浪费太多的时间了,毕竟时间也是金钱啊。这起码是一个态度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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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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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对方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查封你的车辆,那么应该是进行了诉前保全,碰到这种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很明显这种人是所谓的“无赖”,那么你就直接不用理他,既不垫付也不看望,一起走正常的程序。先等待交警下达事故认定书,划分出事故责任之后,交警扣车期限就到了,然后如果对方真去法院进行保全,你可以拿着你的保单到法院申请解封,当然了可能需要支付一些押金,这个押金要取决对方保全多少钱,然后缴纳押金之后你就可以把车开出来,剩下的就是等待法院判决就行了。如果对方保全的标的比较多,你就等待法院判决就行,也不急于一时了。
对方去法院保全是有时间期限的,一般是保全一个月,也就是在这一个月内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保全自动结束,还有就是即使起诉了,你就等待法院判决就行。这种人你越求他,他越蹬鼻子上脸,只要你保险齐全,到时候你的保险公司就全部赔偿了,也不用花你自己的钱。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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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怼他一句:“住院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最后谁付医疗费还不一定;愿意起诉保全就起诉保全,不过我可以反保全,一天也不耽误开”!
开车上路发生一些小剐小蹭很正常,作为司机,在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伤得不严重,赔个千八百块钱也就认了,毕竟时间和精力上耗不起。
但有些人的思维很奇特,明明伤得不严重,非要去医院过度检查,甚至赖在医院过度治疗,今天说头痛、明天说腿疼,医生也拿他没办法;但凡车主说句“没事就出院吧”,他张口闭口就是“拿钱,不拿钱去法院起诉你、保全你的车”!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司机朋友应当怎么做呢?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按照正常流程走;关于医疗费,视情况选择垫付或不垫付
车主朋友一定要注意,为了避免遇到“老赖”,即便是发生轻微剐蹭,也不要选择私了;私了的代价很大,弄不好就会被人讹上,特别是在没有监控的道路上,或者时间一久监控被覆盖的情况下,后期他狮子大开口就麻烦了。
任何交通事故,只要有经济损失或人员受伤的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20,随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这个过程也是找“见证人”的过程。
其次,关于医疗费的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肇事司机一定要垫付,尤其是在交警还未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此时司机是否垫付医药费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比较实在,一看就不是耍赖的人,那么少量垫付也是可以的。
当然,倘若发现对方有“耍赖”的迹象,那么不要急着垫付医疗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1万元的限额范围之内先行垫付,把责任主体或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退一步讲,完全不用担心不垫付医药费会导致病情恶化而自己将承担更大责任的问题,因为即便保险公司也不垫付,或者伤者自己也不掏钱,对于这种交通事故致伤的案例,医院一般都有绿色通道,或者有相关的救治基金,不会出现耽误救治的情况,毕竟生命至上。
此外,假设对方找到交警,让司机先垫付,这时候车主依然不是必须垫付,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上规定得很清楚,在接到交警部门支付和垫付医药费的通知后,负责核对和支付的是保险公司,司机没有义务垫付;当然,趁此机会,车主可以要求交警尽快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该谁承担多少医药费就承担多少,绝不做“无底洞”。
总之,任何情况下司机都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伤者找你要钱就回他俩字“没有”。
下面是重点:
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是以实际花费为准,即从入院到康复期间的一切医疗费用,但是不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部分。
为了避免成为无底洞,一定要勤跑医院,询问主治医师关于伤者的病情情况,并注意收集保存好证据,尤其是那些“出院通知”。有了“出院通知”就不怕了,结合病历和医生的意见,即便他过度医疗、过度检查,后期的费用也是由他自己来承担的,司机、保险公司无需为此买单。
其二,关于“起诉、保全车辆”的威胁,随便他如何保全都行,可以“反保全”
有司机可能发愁,“把他惹毛了,真把我的车起诉保全了怎么办”?
这么说吧,起诉车主、保全车辆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既然如此,那就随他去保全。
保全了会不会耽误车辆的使用?特别是对于营运车辆而言,时间就是金钱。
既然已经闹僵了,那就不要担心保全之后的事情了,扣车就扣车,无需理会,等到庭审时,你拿出他赖着不出院的证据,在治疗期内赔偿合理支出即可,车辆也会随之解除保全。
如果是营运车辆,或者是经常开的代步车,如果你愿意,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的,只要提供担保,法院就应先解除保全。说白了,交一笔钱就能解除保全,不耽误开车,而这钱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还会如数退还,一分也少不了。
写在最后:
综上,如果他愿意折腾,就让他尽管去折腾好了,车主不必垫付医药费,更不用担心赖着不出院期间的过度治疗费用会由你来承担,也不用担心车辆被保全而耽误使用的问题,他的这一切说辞都是唬人的,
法律支持正常的诉求,但绝不支持无理诉求!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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