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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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说到这个问题很多人回想到那个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时候历朝历代都是久存不衰的。当然这也算是其中一个吧,但却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只能算是饮鸩止渴。动辄就会让许多人倾家荡产,并不是很好的一个举措。
其实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古代的阶级统治者还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毕竟那时候生产力低下,人口才是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只有人口兴旺了国家才会兴旺,同样一个家族一个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们不得不为这些做出一些实际有效的改革办法。
其一:
强制女子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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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时这一律令更加严苛,适龄女子没有婚嫁的话还要法办其亲人父母,这样就更进一步遏制了“剩女”的产生,虽说在当时是为了保证人口增长,但同样也是在减少光棍的产生。
这样,就从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数量,使得男女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减少浪费,尽最大可能的解决“光棍问题”。
其二:
官媒指定
过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强娶”的意味,但是在那个年代,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问题。因为那时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识度没有现在高,而且现在也不是在谈论理法问题,所以说,这种官媒指定在当时也是非常好的一个手段。
其三:支持寡妇再嫁。
这在当时可谓是一个了不起的改革吧,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因为迷信认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如果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而这种做法在当时可谓也是一种进步吧,虽然本意可能不是如此,但确实有打破封建传统,解放女性束缚。
其四:鼓励娶二婚
与上面提倡寡妇再嫁相对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除非实在讨不到,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而且对于思想观念开放也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其五:
限制富人娶妾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在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少”现象,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适婚女人去当小老婆了啊。国家统治者看到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说这些法律也越来越完善,有时候可能并不是这么个意思,但不可否认的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是一种进步,所以也看起来越来越合理。“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妾”完全就是一种资源浪费,虽然说私下里许多人都想着这样很好,但是有没有想过实际,能否照顾的过来,还有许多人是“光棍”呢!历史上之所以发生许多“私通”之类的事情想想应该也是合理的,毕竟是人,力有不逮,站在光棍的角度来看,这些人还真不值得同情,浪费那么多资源又是何苦呢?活该头上“绿油油”的吧。
其六:一妻多夫
就是一个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说,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同房。这种现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当然一些极度贫困、文化落后的地方也有存在的可能,但是从进化论角度来讲,是不建议这种,对人类的发展大局有影响。
其七:增加“奔”的机会
奔,可简单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这种解决光棍的手段,在现代最受推崇,工会、居委会的大妈大婶最乐于此事。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可以给光棍提供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当然,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很多。但是,再多也没有现代机会多、花样多。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舞厅,有歌厅……还有如《非诚勿扰》这样的的电视相亲节目。依我来说,光棍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媒人、红娘,只需要努力提升自己,自己就可以搞定终身大事。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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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夫多妻制,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三房四妾。但是,娶老婆是要花很多彩礼,古代女人都是在家相夫教子,养老婆也是需要钱的。可以看到,男人想要妻妾成群,也要有钱去娶。同时,古代又是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这两种现象的存在,必然也会造成老婆资源的稀缺。如男多女少,有钱有权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但是,穷的男人,没钱娶老婆,一辈子打光棍。再加上古代交通闭塞,古代女子不出门,男人娶老婆也只能在附近娶,也没有多少女人愿意远嫁。所以,古人也有着光棍节,打光棍也是男人的家常便饭。但是,男人光棍太多,对人口繁衍是非常不利的。再加上古代社会,是一种农业社会,人口稀少对创造财富和农业生产是非常不利的。那么,古代人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呢?
逼迫女子出嫁
古代朝廷为了提高解决男人婚姻问题,一般是逼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同朝代的规定是不同,但是基本都有一个年龄区域。如男人在十六岁-二十岁期间,就必需娶老婆。女人必需在十三岁-十六岁期间嫁人。
如在晋朝,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需嫁人,否则官府强行给女子找对象。在《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这句话意思是说,当女子到十七岁时候,父母很难把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帮这个女子找老公,也就是强行命令出嫁。
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在南北朝的时候,《宋书·周郎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出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当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出嫁,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家里人也要跟着去坐牢。在唐朝时候,男人过了二十岁,女人过了十五岁还没结婚成家,都要受到处罚。
可以看到,现代社会女子社会地位高,找对象都是眼光高挑,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把自己变为大龄剩女。但是,在古代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还为连累家人。所以,古代官府强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尊重女子意见,把女子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但这一切也是为了增加人口,客观上也解决了男人光棍娶不上老婆的难题。
官媒制定婚姻
在古代男女婚姻都是在父母的指示安排的,也是听从媒妁和红娘的话语。如在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就记载崔玲玲和张生的偶然相遇,就是在普救寺里。两人一见钟情,并且私定终身,中间就有一个红娘牵线,这个红娘就是媒人。这一种媒人是民间的私谋。
除了民间的私谋,还有着官府帮解决光棍男人娶老婆问题的专职人员,这也就是官媒。这一种官媒,就如同今天民政局发结婚证公务员的职责。不同的是,官媒权力更加大,可以用强制性手段给光棍男人娶媳妇,叫某一个女子一定嫁给某个男人,这一种叫做“拉女配”。
在清朝,也设置有“官媒”。如被发配在新疆的大量男子,为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繁衍人口,就在当地设置了官媒,方便光棍男人找老婆。还有一些灾区的逃荒女子和农民起义军的妻女,被官媒指定嫁给某一个光棍,生育孩子繁衍后代。当时在开垦荒地的新疆地区,男队女少,光棍们为了娶上老婆,都竞相给官媒送“聘礼”,使得官媒油水充足。当时官媒也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如果光棍不给自己“聘金”,也会向光棍索取红包。
最为有意思是,官媒也为了防止单身男女私下来往,绕过官府这一关暗地私奔,也会经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查墙子”,就是在是男女经常私会的小巷子和旮旯处,把光棍男子赶走,使得光棍男子只能向官府送“聘礼”娶老婆。
支持寡妇再嫁
虽然古代封建思想提倡“好女不嫁二男”,女人嫁给二男,在阴间会遇到两个丈夫的缠身和分割,非常不吉利。男人也是以娶不上黄花闺女为耻辱。但是,在古代为了保持男女比例,在男多女少地方,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都是积极提倡寡妇再嫁,不是封建思想的从一而终、三纲五常。
尤其在北方少数民族中,由于草原气候的恶劣,繁衍人口对于保持民族生产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北方少数游牧民族从不以娶寡妇为耻辱,在家族里弟弟娶嫂子、嫂子嫁叔叔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家庭伦理。甚至在早期没开化的少数民族,还流行着“妻后母”的风俗,也就是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为妻子、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王昭君,就是这例子的典型代表。她和亲嫁到别塞外,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能继续跟着风俗,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这一种在家族里面的再婚和再嫁之政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繁衍人口,实质上也解决了单身汉的光棍问题。
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由于古代有钱人可以花钱纳妾,占据着大量的女人资源。但是,国家统治者也看到了纳妾太多,必然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如贫富不均,使很多男人找不到老婆。于是,统治者也制定法规,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我国古代提倡一夫一妻多妾制,主要也是在官员层面的,但是伴随时代发展都是有所限制。在周朝,平民可以仿效官员,可以“一夫多妻”。秦朝比较注重法家的思想理念,提倡男女平等,妻子可以告状夫君。之后的历朝历代,“庶民一夫一妇”就是社会发展的主流。当男子满四十没有儿子的时候,才可以纳妾。
对于官员的规定,春秋时候诸侯可以纳八个妾,汉朝也是继续这个政策,分封的诸侯也享受这一种待遇。对于卿大夫,只能一妻二妾。在明朝,只有亲王才能纳十个妾,子嗣只能纳妾四个,再往下级别越低纳妾数量也就越来越少。
由于历朝历代对纳妾数量标准的严格规定,能避免富人和有权势的达官贵人占据更多女人资源,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
允许一妻多夫
一妻多夫,都很容易理解,就是几个男人可以合伙娶一个妻子,然后轮流同房,也就是“共妻制”,也就是《西游记》中女儿国的现象。这一种现象在今天云南的摩梭族,以及在西藏一些地方都可以看到。
搭建相亲的平台
为了解决光棍娶老婆的问题,古代官府也如现代社会一样,搭建相亲的平台,鼓励大龄剩男剩女相亲,提供相处的机会。
如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相亲平台。在“仲春会”中,能为有生育能力和青年适婚男女提供相处的机会,提高男女结婚的概率。在《周礼》中的《地官·媒民》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仲春会”举办时间一般是在春天的三月,在会中都是需要结婚的男女。对于男女是否参加“仲春会”,官府是不做规定。但是参加了“仲春会”,一定要找到对象,否则就做处罚。
之后,民间的“七月七”七夕情人节、“正月十五”中秋节,都是给民间男女相亲机会的平台,都是为了解决光棍配偶问题。
总之,在古代由于男女比例的严重失去平衡,对国家社稷安危都有重大影响。古代朝廷都要积极解决光棍危机,使人口数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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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起雨,才想起鞋破湿脚。
收到短信,猛意识至今单飘。
虽然在古代,光棍问题没有如今那么突出,但人口作为一个朝代重要的隐形资产,是受到相当的重视的,解决光棍问题也是古代保证政权稳定发展的一个手段。
官府强制成亲。
在古代,官府对百姓的管控十分严格。
由于长期的战乱,导致一国的人口下降,那么官府就要采取严苛的婚姻制度,以此保证生育率的提升。
制女年十七而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三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乱,人口数量骤减。到了司马炎建立晋朝,为了提高生育率,减少光棍的数量,颁布了这条政令:十七岁没有嫁人的,官府要对家庭进行处罚,然后地方官员强制出嫁。
之后,对于大龄女子没有出嫁的刑罚更加严重,每当家中的闺女快到年龄了,家里都会赶紧找媒婆寻一个婆家,就算是没有聘礼都要把女儿送出去。
男女之间轮流成亲。
这样的婚姻制度规定,在男女成亲并且有了生育之后,自动“离婚”,双方再各自寻找其他配偶成亲,实现婚姻的流动性。
这样的情况在五代十国特别盛行,虽然不能彻底解决光棍问题,但至少能够让那些光棍们体验几年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乐趣。
寡妇必须改嫁,男子在一定年龄未成亲的不能拒绝。
古代尤为重视三纲五常,认为女子一生只嫁一夫是保守贞洁。但当国家出现大批光棍的时候,就顾不了这么多了。
丧偶的女人不能守寡,必须找人嫁出去。当成年男性找不到妻子时,如果有人为他给寡妇做媒,不能找借口拒绝,有苦也只能自己咽。
一夫一妻制,不准纳妾。
当然,这一条是给平民准备的。
如果真的出现一大批光棍的话,普通老百姓只能同时拥有一个妻子,不准再娶偏房。如果违反了,就会强制离婚并处以仗刑。
而那些王公贵族相对宽松一些,卿可以有一妇两妾、士可以有一妇一妾。其实这些大户人家都有相应的对策,就比如说陪嫁丫头、家里的丫鬟,都是可以规避这条律法的。
另外,宦官队伍也缓解了光棍问题。
如果问题不严峻,只是有少量的光棍的话,皇宫大内完全可以对宦官队伍进行扩充增员。在天下召集光棍,许下优厚的俸禄,刺激他们踊跃报名,这也可以减少光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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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古代有光棍的时代一般是和平年代,战争时期,不少男子沙场阵亡,女子还过剩。和平安定的年月,光棍明显多,一是重男轻女,不少人看到生的是女孩,溺死的不少;喂养女孩没有喂养男孩慎重,女孩的成活率也低;富人三妻四妾,也增加光棍的数量。不少男子,由于家里穷,无法娶到媳妇,也只有打光棍了。旧时代的政府,想法解决光棍问题的极少,又有谁关心这些事,不少政府认为光棍多好招兵,还关什么心?传说晋朝、唐朝有一夫一妻的规定,限制纳妾,以后不少朝代沿用这个办法,据说晋朝还规定女子出嫁的年龄,若不嫁,由官府负责,明朝不少地方,寡妇可以再嫁,这些方法也能减少光棍的数量,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些少数民族,弟兄几个娶一个媳妇,这个方法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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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感觉奇了怪了,古代想当光棍都难,还要去解决吗?
虽说古代有皇宫佳丽三千、王侯将相三妻(一正妻两平妻)四妾及溺婴等现象,似乎严重破坏了当时的男女比例和谐,但这些和战争劳役相比,只能算九牛一毛。
多数史料显示,各朝男女人口比例都非常接近。但是,实际存在结果却是女性比例远远超过男性比例。想想被称为“
三寸丁谷树皮
”的武大郎都能娶到貌美如花的潘金莲,就不难看出,在古代男人娶妻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虽说武大郎只是个虚构人物,但是任何艺术都是取材于生活、来源于生活,也绝对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从秦灭六国,到楚汉争霸就不多讲了。男子死于战争、劳役都简直难以计数。如:长平之战,秦军坑杀赵军40万;项羽坑杀秦军20万;死于修筑秦直道、长城、陵墓的男丁多达数十万。
汉朝及三国时期
汉代初期规定,丁男服役年龄从23岁到56岁。但是,到了汉景帝时期,最小年龄又调到20岁。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西汉;公元前200年,率领32万大军远征匈奴,结果被匈奴40万大军围困在白登山7天7夜。出动大军就是32万,所需劳役至少倍数之多。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当时冻掉手指头的兵士就有十之二、三,而且没有吃,就更别说普通的劳役人员了。虽然没有此战伤亡人数的史料记载,但是如此大战,如此困境,伤亡人员至少在数万以上。
直到公元前195年刘邦病逝,国内消灭异性王的战争也算停止。当时虽有人口6300万,但是男子人口比例,相对女子的比例绝对非常悬殊。
接着,进入文景之治,男女人口比例逐渐拉近。但是,到了汉武帝时期,在位54年,基本打了54年的仗,卫青、霍去病等事迹就不一一细说了。据《盐铁论·水旱》记载:那时的徭役
“发征无限,更徭以均剧。”
当时已完全突破了服役期限。
后来,人们好不容易过了数十年的安生日子,又发生了王莽之乱,刘秀建立东汉,虽然打出“
犯我强汉,虽远必诛
”的大汉雄风,但是战死的男丁也是难以数计。据《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一首童谣:“
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
”讲的是东汉桓帝时期,因为男子都去打仗了,所以在田里忙碌的都是些媳妇和婆母。
到了三国军阀混战时期,兵役和力役更加没有制度可言,基本都是:“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
晋朝时期
司马炎统一三国后,情况并没有改变,一年四季国家劳役没有停止的时候。为此,晋代思想家傅玄写下《拟马防诗》:“
徭役无止时,征发倾四海。
”当时劳役之沉重,致使百姓不敢成家立业。因此,有些男子残肢断股,只为侥幸逃避徭役。
东晋时期,徭役相比西晋更加繁重,男子16岁起,就要服全役。同时,13岁至15岁,61岁至65岁的男子还要服半役。
南梁、南陈、隋朝时期
南梁、南陈时期,不仅男子要服徭役,而且妇女也要供役。同时,割据北方的各个朝廷,徭役同样繁重。例如:后赵的兵役制是一家五丁取三、四丁取二。营造宫室台观时,生发民夫更是多达数十万人。
公元589年,隋文帝结束了长达370多年的分裂、割据、战乱时代。朝廷规定男丁21岁充役,60岁免力役,每年服役20天。
但是,这样难得的好日子,百姓刚刚过了数十年,接着又迎来了隋炀帝大兴徭役时期,发数百万民夫开凿大运河、建造洛阳宫殿池苑,每月役丁200多万人。同时,又发丁男百余万修长城,死者十之五六。三次攻打高丽,为渡海造船,役匠昼夜立于水中,腰腿腐烂生蛆,死者十之三四。期间,民夫更是多出兵士人数几倍,因战争死亡民夫、兵士不计其数。从而,引发一场场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
唐朝时期
后人对于唐朝 “贞观之治”多有称颂,但是在李世民、李治时期,唐朝依旧发生过东征高丽、西征突厥等战争。
其实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武则天的16年武周时期以及后面的近50年间,是相对平稳的一个阶段。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长安被称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但是,到了唐玄宗时期的安史之乱,之前难得增长的男子人口比例,又再次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据诗人杜甫的《石壕吏》诗中所讲,当时邺城一家的三个儿子都是戍卒,两个儿子不幸战死,家中剩下两个老人、儿媳和小孙子。但是,官府依旧派人来家中抓丁,老头子见势不妙,翻墙逃跑,而老太太却被差役抓去做饭。由此可见,乱世男丁人口递减率之高。
宋、元朝时期
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国就更不用说了,但是北宋时期的对辽之战、对西夏之战等,后因“
澶渊之盟”
迎来了百年的短暂和平时期,接着又遭遇金国灭北宋,南宋岳飞、韩世忠抗金等战争,后来又被元朝所灭。
元朝兵役实行军户制,兵之家称为军户,世代为兵,并有四顷地的免役权和杂泛差役的免役权。但是,每个兵士的一切装备、粮饷、路费均由军户自理,所免赋役,竟然远远不能抵充所需费用。贫困军户甚至需要典卖田产、或卖儿鬻女以充役。
明、清朝时期
明代规定16岁成丁,开始服役,60岁免役。仅仅土木堡之变,明军死亡人数就高达近10万,役夫人数更难数计,而这些人都是服役的男丁。接着,又是北京保卫战,动用兵力22万,役夫更是倍之。
清朝时期的“扬州十日”,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基本都是男丁;大清年间,内外战争基本没有消停过,如:平定三藩、准葛尔丹、雅克萨、收复台湾、罗卜藏丹津叛乱、白莲教叛乱、清缅之战、太平天国等战争。
正所谓:“
一将功成万骨枯。
”由以上不难看出,各朝代男丁人口因徭役战争均有极大减弱,此消彼长之下,女性人口比例自然远超男性。朝廷为了增加人口,便出现了各种鼓励和约束婚配的举措。所以,古代男子想打光棍都难。
至于古代溺死女婴,是为了躲避赋税,则更是说不通。因为,古代女子的赋税还不到男子的一半。关键男子还要服徭役,而徭役的风险更大,反而留守在家的女子对家中的贡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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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威,我来回答。
就现在的人口构成来说,我国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现今的出生比例男女比为117:100,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将来大约男性会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也就是说,很可能未来我们将会有3000万光棍。
恐怕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有这个问题,就是古代史怎么解决光棍问题的。
实际上我认为古代的光棍问题根本不用大家担心,因为这个在历史上从来都不是问题。下面我就分析一下为什么这个问题在古代根本不是问题。
一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使得古代实际上结婚的成本比现在低很多。
古代的婚姻制度,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来说,如果一家人看上了另一家人的女儿,就会找个媒婆上门说媒,如果对方同意了,那么双方家长就会约定好具体的结婚方案,如越好日期,给女方多少聘礼,女方家庭条件好的话还会带不少嫁妆多来,等等。
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结婚成本低。
一是时间成本低。
没有了自由恋爱,由父母做主,父母人生经验要比子女丰富多,看人来说一般比子女看的准,这就省去了自由恋爱的成本(时间上的成本)。换到现在,自由恋爱的模式下,往往大家恋爱的时间会比较长,30多岁结婚的大有人在,但是要知道,在古代社会男女18岁之前基本都是成婚了的,16岁没结婚的都是晚婚晚育了,至于18岁还没有成婚的那就是剩男剩女了。
二是机会成本低。
自由恋爱模式下,大家往往谈了很多男女朋友也不一定能谈成,而古代的婚姻模式,基本都是一次就成。首先是双方基本都知根知底,是什么人品,家庭条件如何大家心里都清楚;其次是门当户对,往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会有什么阶级隔阂;第三是媒婆说亲制。实际上在正式说亲(双方家长见面)之前,是由媒婆上门提亲,如果对方家长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这样就省了后面的事情(约定什么时候结婚、怎么结婚,等等)。当然,对于有女儿的人家来说,家长基本会在女儿16岁之前把女儿嫁出去,嫁的早的十一二岁就嫁出去了。所以通常再怎么高调的家庭,几个媒婆上门,总会同意一个的。
不过这样做不好的地方就在于,男女双方婚前都没见过,是不是自己的菜,只有洞房的时候才知道了。不过有时候嫁人的小姐也很机灵,会派出自己的丫鬟去看一下未来的夫婿长的如何,如果丫鬟回来说不错就会心花怒放。如果丫鬟回来说不怎么样,就只能怨自己命不好了。当然,男方也一样。
三是年龄成本低。
古代社会,男女往往十一二岁就结婚了,所以结婚的年龄成本是很低的,不像现在的情况,往往到了三十多四十多甚至终身未婚的也是大有人在的。
四是资金成本低。
古代社会,有钱人有有钱人家的婚礼,穷人也有穷人的婚礼,通常不会出现穷人家的女儿要很高的彩礼钱,有钱人有有钱人的彩礼,穷人有穷人的彩礼,在那个时代,信息传递也没有今天这么发达,不会转发朋友圈,也不容易出现相互攀比的现象,就算是要高了,在当时的基层还有乡绅、宗族治理,他们会出来说话——一切要符合规矩。所以,男方不用买房买车,不用给出天价彩礼钱,不用东奔西走张罗,一切都量力而行就可以了。
当然,说了这么多我并不是反对自由恋爱,实际上我是支持自由恋爱的,我只是根据题目,分析了一下古代婚姻制度的成本优势,确实是有很大的成本优势的——
所以造成的结果就是,结婚不难。
至于为何会有这样的婚姻制度,原因就在于我国古代是一个农业文明帝国,国家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为了维持农业经济,就必须要用这样的婚姻制度。首先是人的寿命一般不长,很多人到了30多就去世了,甚至小孩夭折的情况也很多,不要说普通百姓家,就是帝王家的孩子也时常夭折,人口死亡率高,寿命短,所以结婚要早,为的就是保持社会劳动力数量,一旦没有了劳动力,还怎么搞农业?其次是天灾多,所以要多生,要多生孩子就必须结婚早,要结婚早,让孩子自己选会选很久,所以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第三是古代社会经济很差,哪怕是盛世老百姓基本也是温饱而已,所以就不用讲究太多条件,如彩礼、房子车子等问题,像现在这般就有的谈有的搞了,所以资金成本低。
二是古代的婚姻制度,实际上一个人不太可能占有太多的性资源。
很多人说古代是一夫多妻制,但实际上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实际上,妻同“齐”,也就是和老公一齐治家的意思,实际上和老公的地位是一样的。而妾的地位就比妻低了很多,不是一个级别的,说白了妾等于是老公和妻子的用人。至于婢的地位就不用说了,非常低,等于是妾的用人。最低级的姬,是可以随意送人的,有不少地位低的奴仆,有时候就娶了姬这个级别的,也就是说,有地位的人有有地位的人的活法,穷人也有穷人的活法,都有资源。
至于为什么一个人不会占有太多的性资源,源于宗族制度。比如有了妻子,是很难休掉的,古代社会有三不去的原则,三不去,就是如果这个妻子娘家没人了不能休,给老公家守孝三年不能休,这个老公之前是贫穷的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如果有了三不去还是休了呢?如果有三不去还是休了,宗族家法会伺候这个老公,要知道,古代的宗族一旦动起家法来,是可以杀人的。所以一个人在古代社会,不管这个妻子自己有多讨厌,一旦有了三不去,通常都不会休。而有个大老婆看着,想多找几个女人,就非常难了,要知道女人的嫉妒心往往不是一般的强的。所以大不了找个妾了,而妾只有一个,算是满足一些需求吧,更多的是婢,但是女人多了养起来就要很多的钱,也要费很多的周章,古代人实际上寿命很短,而且古代没有成熟的避孕技术,再加上古代各种道德、宗族、家法等等制度的约束,打破这些制度的极少,所以一个人因为种种条件的限制,通常占不了太多的性资源。
所以实际上,像一些小说如《金瓶梅》这样的,西门庆哪种妻妾众多,女人众多的情况在古代是很少见的。
三是古代社会经常处于动荡期,民众死亡率高
在古代社会,我个人计算过,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一直到清朝结束,在长达2000多年的帝王社会里,真正长治久安没有发动大的动乱的时期,最长为140年左右,就是唐朝初年一直到唐玄宗“安史之乱”为止。
古代通常一场大的社会动乱死亡人数极多,经常是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没了,在这种大规模战乱的情况下,男性死亡率远远高于女性的死亡率,所以往往一场大的动乱结束后,光棍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因为女多男少。
四是自然调节
通常来说,女性寿命比男性长,这点在古代社会也是如此。男性因为往往从事一些危险性的工作,以及男性本身争强好斗,所以男性死亡率也高于女性,这点在现代社会也是如此,所以从自然调节的因素上来说,死去的男性会多于女性,这也是一种调节。
所以,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在古代社会来说,光棍问题其实不是问题。只是现代社会确实是个问题,我们还是多关心下现在的问题吧,就不用为古人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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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解决光棍问题最主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征军,把大量光棍征召到军队里去,西汉的王莽就是这么干的。从了王莽的军,可以抢钱,抢粮,抢媳妇儿。
古代由于重男轻女的社会习俗,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在古代,没有计划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别是农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够,孩子一大堆,即便他们养不活这么多。
古代重男轻女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农耕社会需要男劳动力,需要多生男孩干农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穷人找不到老婆,产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卖到达官贵人家里做小妾,做家妓,做丫头女佣,社会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红楼梦》里面,一个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几个丫头。
古代社会,达官贵人三妻四妾,穷人却讨不到老婆,资源对接严重不均,从而产生大量光棍。
我国古代,在男女婚姻上不是一夫一妻制,严格来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导致富人有好多女人,穷人一个女人都没有。
皇帝就不用说了,不但自己有三宫六院,三千后宫,还需要大量的宫女。据说唐朝宫女达到四万多,明朝宫女也达到一万多。
这每一个宫女就代表一个光棍,本来社会上妇女就少于男性,皇帝一个人就占有好几万妇女名额,相当于皇帝一个人就制造了好几万光棍。
皇帝以下,什么王公贵族,达官贵人,地主富豪,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此外自己家里还有大量的丫头女佣。比如石崇,就拥有好几百美女,这就制造了还几百的光棍啊。连白居易苏东坡韩愈这样的文人,不也好几个姬妾。
本来男女比例就不协调,僧多肉少,那些上层人占有了大部分,所以穷人只能打光棍。
大量光棍产生不稳定因素。
对于一个古代穷人来说,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依靠种地谋生,如果有地,这一辈子也只能混口嚼裹儿,如果连地都没有,则成为了社会青年,像韩信这样,没有地,只好去做游侠,就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再一个,一个家庭,地是有限的,生的儿子多了,分家了,每个人占的地就更少了,更没法活了,就去做社会青年。
由于古代光棍太多,这种不稳定因素就无限地放大了。像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我吃不起饭,又娶不到媳妇,你们大明朝廷别怪我反啊。
怎么解决光棍太多的问题?王莽说,从军啊,跟着朝廷去打仗,抢钱,抢粮,抢媳妇儿。
看过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主演的《投名状》的,都记得他们有个口号,叫“抢钱、抢粮、抢娘们儿”。
你不是穷的没钱没地没媳妇儿吗?王莽就说说了,跟着我干,不但像梁山好汉一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还能抢钱抢娘们儿。
这么一来,那些光棍肯定踊跃参加,你都不用号召他们,他们自己就投军了。明太祖朱元璋不就是饿的没饭吃,投了红巾军啊。
如果光棍命大,战场上没死,那就厉害了,朱元璋当了皇帝,三宫六院不说,还搞了上万宫女伺候自己,就连朱元璋的老乡汤和,都弄了一百多姬妾,不但不用打光棍,还妻妾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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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在古代光棍不少,可以说是多。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且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生下孩子来一看是女婴,可以随便抛弃,甚至杀死,这样也不犯法。
但是在战乱时期,有一个自然解决男女比例失调的办法,很多男人上战场都阵亡了,所以男人数量就大幅减少,甚至有的村子只剩下女人,老人和孩子。
如果在一个朝代,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光棍增多的时候,会有法律来制约女子早早结婚,
北魏,汉朝等规定女子到了13或者15,男子到了15,必须结婚,否则就要拿人头税,是平常人头税的5倍。
对于家里有女孩的古代父母来说,本来觉得养女儿就是赔钱的,现在国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那肯定早早的给女儿找一门亲事,把她嫁出去。
并且有的朝代还会逼迫死了男人的寡妇再嫁,不能单着,而出了家的女子也必须还俗成家,生儿育女。
当然对于有钱人家的上层社会的男人来说,他们是不缺媳妇的,三妻四妾,一个人找好几个老婆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即使娶了5个6个老婆,也不耽误他们去逛窑子,去妓院,寻欢作乐。
而对于穷苦老百姓家就不一样了,吃不饱,穿不暖,日子真正是一穷二白,于是找媳妇就成了难题。
曾经看电视剧《闯关东》里的朱开山的大公子传文娶老婆鲜时,就是因为日子太穷,怎么也娶不起,最后,鲜她爹说只要一担小米就成。因为鲜的哥还没有对象,他要用这担小米去给鲜的哥找对象。结果在半路,传文家在乡亲家里七拼八凑的一担小米迎亲的路上被贼人抢了去。
鲜的爹坚决不让鲜过门,即使传文和他娘都去请求,鲜儿以死抗争都不行。因为鲜儿的爹理由是,鲜走了,那么他哥的婚姻就没法办了。最后鲜还是偷偷的跑了出来,跟传文跑了。
这虽然是故事里的事,但是也是穷苦老百姓婚姻现状的一种体现。
在老百姓间有一种叫婚姻叫换亲,一家有一儿一女,另一家也有一儿一女。为了解决双方娶不上媳妇的问题,那么就把两家的女儿交换,分别跟了两家的儿子。听老辈人讲,村里还真有这样的现象发生,但是问题也来了,这样两家同时成亲,但是婚姻现状却不会相同,可能一方夫妻双方非常幸福和谐,而可能另一对夫妻又不和谐。那么一方闹离婚,另一方也被迫拆散,不然的话另一方就感觉亏了,那么对于夫妻和谐的一方来说,真的太不合适了。
在明朝,有太监四五十万,这么多男人都去当太监了,那么也是解决光棍问题的一个方式方法。为什么这么多男人都去当太监呢?人因为觉得里面有油水可做,起码能吃饱饭,做的好的话还能升官发财。
当然,有的光棍也会去逛妓院,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代,要想不打光棍,首先日子得好,经济条件决定上层建筑,如果自己连饭都吃不饱的话,谁家女子会愿意跟着受穷呢。村里有邻居家的两个儿子都已经30多岁了,长得仪表堂堂,但是都没有说上媳妇,原因就是日子太穷了,谁家也不愿意跟,只能单着。
朋友的叔叔,今年60多岁,就是因为父母去世的早,日子又难,一直没有找上媳妇。
光棍一个人生活不容易,现在社会把他们列为保护对象,可以免费入养老院,医疗也免费,这也是他们老来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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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古人是非常重视封建思想的,因为男尊女卑的思想,导致有很多的家庭不愿意生女子,如果家庭女子过多的话就会选择卖掉或者丢掉,这样一来就大大减少女性的数量,所以男女比例严重的失调。
第二、古代社会有着一夫多妻制,一个达官贵人家的男子可以娶三妻四妾,所以,就有很多的女子挤破头都要嫁入富人家里,这样一来导致了很多没有社会地位或者家庭贫穷的男子娶不到老婆。
第三、在古代出行的交通工具是非常的贫乏的,几乎女子都是不喜欢出门的,男子要是娶妻只好在方圆村庄里面找,有些地区的女子本来就少,所以很多男子就会找不到老婆,也有很多男子不喜欢找外地的女子。
老祖宗的法子是这样的:
1、官府强制婚配
首先官府会直接插手男女婚姻,鼓励大家早婚早育,汉朝刘邦就曾经下令对还未出嫁的少女家庭增加赋税,以此来促进女子早嫁。晋朝初年司马炎也让到了17岁还未出嫁的女子,由地方官员作为媒人,给女子寻找合适的夫家,这一方法被南北朝传承,后又发展为“十七岁不嫁,则父母治罪”。官府强制婚配这一做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光棍现象,促进了女子早嫁。
2、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古人娶不到老婆原因之一就是富人的妻妾众多,造成了资源的分配不均,所以历代朝廷会为此下达命令,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按照官员的品级来划分,比如在汉代卿大夫只能娶一妻二妾,士只能一妻一妾。
3、组织相亲会
不得不说这一点让人实在是非常佩服古人的智慧,在古代就有这样的先见之明。在古代先秦时期,男女之间不是太讲究,于是就给了古代男女更多的自由,而官府也会在春天为他们举办相亲会,关于这一点在在《周礼》中也有所记载:“仲春会 ”举行于三月三。
4、引入国外资源
在古时,战争长期存在,为了解决国内婚配问题,不少朝代还大胆引入了战败国的人口。比如在唐朝和清朝时期,分别战胜了高句丽和准格尔,当时抓回了大批的战俘。战俘中的女子们都被官府嫁给了各地的单身汉,直接解决了一批光棍问题。
古时的朝廷,为了解决光棍问题,还真是操碎了心,软硬兼施。不过这些政策,放在现在都行不通了,因为如今的社会讲究平等、自由。要娶到老婆,男子们只能发奋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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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光棍现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现象远比现代严重。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尽了办法解决光棍问题,甚至做出了很多现代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古代的贫苦百姓的方法
众所周知,由于古代权贵阶层垄断了土地和教育资源,导致大量普通百姓没有获得知识和财富的途径,因此变得赤贫。这种情况也使得社会的贫富差距极大,有钱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穷人可能会一辈子没有老婆。
为此,很多穷人开始“租赁老婆”。当然,租赁来的老婆也是穷人的家的妻子,他们也是迫于生计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后换取一定的生活费。
这种情况再封建社会普遍存在,被人们称之为“典妻”。典妻在汉代已经产生,《汉书·贾捐之传》中记载;
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由此可见,汉代的穷人迫于无奈,已经开始卖妻卖子。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的典妻行为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流程。一般情况下,租赁双方会签订合同,租期大致为3至5年,价格则根据女人的年龄、相貌,以及典租的时间长短而定。
清朝时期,由于清军入关,大量八旗子弟抢夺妇女,民间的典妻之风更甚。在所谓的康乾盛世时也是如此,在汪景祺所著的《西征随笔》中有这样的记载;
然督抚藩臬,皆满洲人为之。此辈不谙吏制,贪暴成性。三十年来,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闾左者,十倍正供,桁杨桎梏,至卖儿贴妇以偿。
民国时期,毛主席在《兴国调查》中也曾说过清朝的情况;地主富农不仅有妻,而且还有若干个妾,而中农的的百分之十,贫农和手工业者的百分之三十,雇农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没有妻子的。贫困的生活也使得典妻现象普遍存在。
当然,除了典妻这种情况,还有一妻多夫的现象。
关于一妻多夫,大部分时候是几个穷人,或者是兄弟几人共同娶一个妻子。明代陆容的《菽园杂记》中曾记载,浙江舟山群岛上有一些贫困的渔民,他们大部分都是一家兄弟几人共同娶一个妻子。而妻子所生的孩子,也由兄弟几人共同抚养。
古代朝廷和官府的方法
古代官府针对光棍现象,想出了很多强制性的措施。比如强制早婚早育,或者是强迫女子出嫁。一些极端的时候,甚至还会强迫尼姑还俗嫁人。
汉代时,刘邦确立了人头税;
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汉仪注》
此税一出,很多人家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家中已经15岁的女儿嫁了出去。后来,刘邦的老婆吕雉又在这一基础上增加了女性的“单身税”,规定15岁以上女子没有嫁人的收取600钱。
当然,除了这种做法,还有官媒指定,由官府强行将女子婚配。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晋书》
另外,古代官府还会鼓励寡妇再嫁,或者是一定程度上限制富人纳妾。比如,明朝的律法规定,百姓四十岁以上无子者才能纳妾,否则杖四十。
最后说说强迫尼姑还俗嫁人。
实际上,古代朝廷对和尚、尼姑的管理并不健全,因此很多时候寺庙便成为了藏污纳垢之所。南北朝时期,北齐皇帝高湛的皇后甚至还把高湛的龙床搬到了相轮寺之内,与主持昙献媾和。这也是很多有为的帝王灭佛的原因之一。
和尚不检点,很多尼姑也是如此。为此,历史上很多朝代也曾限制女人出家,或者强迫一些生活不检点的尼姑还俗嫁人,在这一方面限制尼姑最多的就是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曾经下令,百姓家的女子不满40岁,不可以出家,后来建文帝朱允炆甚至把条件上升到了59岁。并且在《大明律》中规定,女子私自出家,杖责一百,责令还俗嫁人。嘉靖时期,条件放宽,虽然免除杖责,但依旧需要还俗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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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打开历史宝藏。
光棍问题,不仅是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
历朝历代,都会有妻妾成群的,也都会有光棍出现。
有问题就会有解决办法,那么古人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种特殊娱乐场所如青楼之类的了。
这些地方虽然被很多人不齿,但是也是一个能两情相悦的地方,出钱买欢,两厢情愿,虽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但是聊胜于无,也是一个能安抚光棍不满情绪的好地方。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
一妻多夫
”。
要想生活过得去,何妨头上带点绿。
古代光棍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个老婆用。
不会吧?老婆还能租?
还真的可以,《清稗类钞》中就提到了清代时候“甘人租妻”的故事。
甘肃的这些无力娶妻的人,就去租别人的妻子,还要立个字据,写清楚期限,或者两年,或者三年,或者以生孩子为期限,到了这个日子,原来的丈夫就来带女人回家,一天也不能多留。
真的是大开眼界啊!
当然了,古代的朝廷,也是为光棍问题想了不少办法,因为光棍无法传宗接代,这在古时候以人口为重的时代,是对长远发展不理的。
因此政府就会鼓励早点结婚,如汉初有规定,女子年满十五就要结婚,不结婚征收重税,这可是光棍的福利啊。还会限制富人纳妾过多,防止资源过度集中。还会鼓励寡妇再嫁,地方官府帮助无力成家者成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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