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外地被拘留于拘留所,家属如果不去的话会怎样?
家人在外地被拘留于拘留所,家属如果不去的话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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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去,被拘留所拘留,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条款,如卖淫、嫖娼等,并不是触犯了刑罚,被送进了看守所会被判刑。治安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5天,15天一过,收拾东西滚蛋,拘留所的警察才不会管你去那里呢。
如果家人在外地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了,负责的派出所会通知家属,不负责的电话都懒得打,因为被拘留人员,就算没钱,没人上帐,也不会挨冻受恶,只是吃得差点,生活用品差点,盖的都是别人的旧被子而已,15天就算吃糠咽菜,坚持一下,很快就会过去的。既然说到了有钱和无钱的区别,就简单说一下吧。
被公安机关送到拘留所拘留后,如果身上带有现金可立马上帐,如果有家属会见,家人也可以上帐。帐户上有钱,就可以领全套洗漱用品,还有新被子可盖,不过,这一套东西一般要300多元。还有可以住优待号,床好有空调,有电视看,有火锅、炒菜吃。不过这也要交钱,一般是200元一天。可见,常备现金的重要性。
如果帐上没钱,又没有亲属会见上帐,那么,在拘留所就会过得苦一点。睡的是十几人一个监室的上下铺铁窗,无洗漱用品,被子盖的也是别人盖过的,吃的是四大名菜,即大白菜,包菜,萝卜,冬瓜,每天换着来,不重样,没电视空调开放,只有一个大吊扇。
总之,家人在外地被治安拘留了,家属最好不要去看他,就应该让他通过这件事长点记性,即使家人不去看他,不给他上帐,拘留所也会提供一日三餐,只是吃的差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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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清楚什么原因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一般的公安行政拘留或法院司法拘留,一般最多不超三十天。
如果是刑事拘留,即简称的刑拘,这时间就不好说了。
无论是哪一种拘留,在拘留期间,尤其是后一种,家属是不能与被拘留人见面的。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寄些钱去,通常由拘留所保管,需要买些毛巾、牙膏之类生活品,或改善一下生活,买个袋装鸡腿之类的小食品,可定时在拘留所小卖部购买(并非所有的拘留所都有小卖部)。
钱若有余,在释放时,会退还。
所以,钱不用寄太多。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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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不去,不管,不给存钱,存衣服的话,在里面的日子会很惨。
看守所虽然说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但是里面的日子却苦得很。
看守所里虽然是管饭,但是伙食差的很,南方北方看守所有一定的差异,南方要好一些
北方看守所,一天只有五个又小,又酸的馒头,加两碗(没盐,没油)的菜汤,根本吃不饱,一般晚上5点吃的8点开始就饿了,有钱的可以在订购的时候买一些零食,等饿了的时候拿出来吃,没钱的只能看着别人吃咽口水,然后硬扛着到第二天早晨7点,有的人进去几个月瘦了几十斤,一点也不夸张。
进了看守所里的衣服是需要家人去寄存的,带拉链,带扣子的都不能穿,没人管的,只能去捡别人丢掉的,或者谁出去了不要的来穿。
在里面生活用品是需要自己花钱去买的,不管是卫生纸,还是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需要自己来买,刚进去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送给你,有的人没人管,洗完澡后只能用自己身上的衣服胡乱擦一擦,然后再把湿衣服穿上,洗完脸也用衣服擦,刷牙就别想了。
里面的规矩也特别多,不管是吃饭喝水上厕所,都会受到限制。
一个30多平米的号,最多的时候能放40多人,等你进去以后号门哐当一下就被管教从外面关上了,第一次面对坐的整整齐齐的40多个大光头,各个脸上胡子拉碴,面黄肌瘦,你当时的内心是恐惧的。
里面的生活作息时间如下:
早晨6点,音乐响起,起床,叠被子,(头板二板有专门的人给叠)
6点半排队洗漱,一共一个龙头一次四个人,开始洗脸刷牙,加上放茅(上厕所里面叫放茅)四个人加一起5分钟时间。
因为人太多最多的时候40人。所以必须要快,从你开始进去洗的那一刻外面的茅官(管厕所的)就开始催你,快点,快点,慢一点就会骂你。
7点吃早饭,一碗稀饭(就是水一粒米没有)一个又黑又酸的馒头,一块指甲盖大小的咸菜(芥菜旮瘩在里面是好东西)
7点30开始洗碗,擦板(睡觉跟平时活动的地方)
8点开始坐板,就是打坐,(屁股跟脚都会磨出老茧)
10点放风10分钟也是一天唯一能见到太阳的时刻,望着天空感觉天真的很蓝(20多平米的操场一帮人围着转圈)
11点30午饭,2个又黑又酸的馒头,一碗没油,没盐,没菜的菜汤
12点午睡,40多少挤在板上,平躺是不可能的,只能侧着。有人值班
13点30起床,叠被,做卫生
14点,坐板学习
16点30晚饭:2个又黑又酸的馒头,一碗没油,没盐,没菜的菜汤
17点30排队放茅(放大茅,一天只可以一次,在固定时间统一放)一个人3分钟,3格纸。茅官在外面掐时间。
19点:统一看新闻联播,
19点30:开始看两集电视剧,自由活动
9点30:上板睡觉
会安排值班,每个人每天晚上要值班一两个小时(头板二板除外)
而且里面洗澡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都是凉水,上厕所需要打报告,每个月可以购物一次或者两次,可以买一些生活用品,或者零食,比如泡面,火腿,饼干等零食,
里面的人最怕的就是卡里没钱,或者家里人没给存钱,因为里面真的吃不饱,没钱只能硬挺着。
所以说进了看守所家里人不管的话,他会很惨,没吃的,穿的,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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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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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不去都可,如果不去的话,无非就是个人在里面遭点小罪,就当接受教育了,如果是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就放了。如果昰刑事拘留,你去了也不会让你探视,你也见不到,想了解的话,就要找律师,因为在判决下来之前是不允许接见和探视的。你不用担心吃饭等问题,里面吃饭是管饱的,无非就是沒钱买生活用品或者买其他方便食品,个人遭点罪,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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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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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外地被拘留于拘留所,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被拘留于拘留所?如果不及刑事犯罪,更不要说去看就是在当地你家属你都见不着,如果是跨省拘留相隔几千公里, 我看你也不要去去了也是白跑 如果他刑事犯罪的方面需要请律师,拘留所会发函的方式通知家属,可是你家里必须有钱,有钱才可以请律师,如果家里条件一般那就顺其自然吧,如果你们真有亲人外地被拘留于拘留所,你们也不要担心首先在拘留所,他的人生是安全的,他有什么事情?他可以写信告诉你,如果真的有什么大事拘留所会通知他所在的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肯定会告诉你们的, 所以说,如果你的亲人在外地被拘留了你们去不去都一样?难道你去了?能帮助他什么?我想你也帮不了他什么,亲人被拘留了你们肯定很着急但是着急又有什么用呢?那就慢慢的等结果吧,如果经济条件好,你们可以去一下给她送送东西毕竟拘留所伙食没那么好,只要不违反拘留所的规定,一般的日常用品或者。生活用品是可以给的,如果就是拘留个几天或者十几天的话你见人说不上能见得到?因为他的情况不是很严重,有刑事犯罪那你们就不要想了也不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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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你没有弄清楚,到底是被行政拘留还是被刑事拘留。再说,也没有什么抢夺嫌疑那种说法,有可能是涉嫌抢夺罪,那就是刑事拘留了,性质很严重了。家属应该先弄清楚性质,是关押在拘留所还是看守所,然后再做下一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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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去了,去了也帮不了什么忙,只会徒增伤悲。对于家属没有任何不好影响!
去年我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临送进看守所的前几个小时,办案人允许我打个电话通知家属过来取走我的随身物品。
我打电话给我老婆跟她说明情况之后,她就急匆匆过来了,当时我看她留着眼泪问我怎么回事,我只简单说了两句,就被叫停了,办案人看到家属来了,只是简单核实身份后就让她取走我的物品离开了。
没过多久我就签字按手印坐上警车准备送进看守所了,当警车缓缓使出警局门口的时候,我在车窗看到我一大家人都坐在门口。可能他们以为我快出来,所以在门口耐心等待。
当时已经半夜十二点多了,天气很寒冷,还下着毛毛雨。看着年迈的父母和着急等待的老婆孩子,我在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我对着车窗大喊“妈”
我妈妈跟在警车后面一路小跑,不断的大声对我嘱咐!虽然我听不清她说的什么,但我看到白发苍苍的妈妈这样担心我,我当时只是留着眼泪不断的点头,对着她大喊别担心我,让她回去。直到看不见她了!(那一幕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进看守所第三天,我正在仓里大通铺上盘腿打坐的时候,管教打开仓门念我名字,让我出仓说律师接见,在接见室律师带来了我老婆给我写的信件。信里说我父亲为了见我一面,已经在看守所门口坐了几天了。信里还问我他们在看守所高墙外大喊我名字的时候听见了吗?孩子在家老是问她爸爸怎么还不回家呢?在里面会不会被人欺负呢…
我看完信,强忍着泪水跟律师说让家人别在担心了,我在里面很好,可能用不了多久就释放回家了。
短短几分钟会见结束,我回到仓里继续打坐,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心情难过,低头留着眼泪。我心想自己做错事受了惩罚也就算了,还要连累自己的父母亲人为我这样难过!好好的一个家被我弄的如此狼狈,
在看守所里我才真正的开始反思自己,在外面的时候有稳定的工作,幸福的家庭。但是总感觉生活缺少了一些乐趣,每天下班后必须和那些所谓的兄弟朋友喝酒聚会,明知道自己那天是开车去的,还仅仅为了所谓的面子端起了酒杯…
现在我出事了,那些劝我喝酒和我称兄道弟的酒肉朋友一个也没见到,剩下我年迈的父母,和老婆孩子在为我的事情而伤心欲绝。每当想到这里我都会狠狠给自己两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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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是拘留于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哪问题不大,通常最长也就个把月,就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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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不去都一样,也不判刑,拘留所里关的是治安处罚的。过15天就自己出来了。顶多15天。看守所才是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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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外地被关在拘留所,作为家属的我们肯定是比较担心的,这是人之常情。那被关在拘留所严不严重,我们要不要去看他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分析一下。
1. 被拘留在拘留所里严重吗?
被关在拘留所,说明他做了违法的事情,不过也不用太担心,既然是在拘留所里说明他只是违法,而不是犯罪,因为相比犯罪来所违法行为是比较轻微的,犯罪是需要拘留在看守所的。
在拘留所执行拘留的通常由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当事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的规定,被公安机关短期内依法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在行政处罚中属于最重的一种。
通常情况下,违法治安管理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超过15天;如果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那么将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但是合并执行也不得超过20天。
例如,小王偷了商店300元钱,又和别人干了一架,那么公安机关对小王处罚时,既要处罚小王盗窃的违法行为,又要处理小王的打架行为,如果都涉及到拘留,最后拘留的时间是把两个拘留时间叠加起来,但最终拘留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0天。这也说明一个问题,进拘留所的撑死不会超过20天就出来了。
2. 家属接到通知后是不是必须去拘留所呢?
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但是并没有规定家属受到通知后必须要去到拘留所。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外地的公安机关打电话通知你们亲人被拘留的消息,通常公安机关会把当事人被拘留的情况和被拘留的地方告诉当事人家属。这是公安机关必须要履行的告知程序,目的是让当事人家属知晓被拘留这个事情,不要因为被拘留期间联系不到而担心,继而报警什么的。
公安机关履行告知后,不会要求你们去拘留所的,所以说最后去不去拘留所是你们自己决定的。
个人意见,还是不要去为好。
对当事人来说,做了违法乱纪得事情,他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更不想让自己得亲人看到自己得狼狈样子;在拘留所关上几天,也让当事人冷静冷静,自己反思一下,吃点点苦头,毕竟人生还长,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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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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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问题所述,应该是涉嫌抢夺被“刑事拘留”,这个去的是看守所,虽然地点可能和拘留所差不多,但是关押是分区管理,拘留所的管理和看守所差异很大,最主要的一点,刑事拘留之后,家属是见不到人的,只能律师会见,这涉及到“刑事案情”,不能公开。
2.不去,不能如何,对家属也没什么影响。
3.将来(假设有),逮捕会再有通知书给家里。
4.最终审理情况,结果之类的都有通知的。
5.家属去了能做什么?
可以去当地的办案机关,即刑侦队、派出所,一般而言办案民警会简单和家属沟通一下,但这个沟通效果呢,很难说清楚,我举个例子:
案例:
家属是外省的,人被抓到苏北某地,打听下来说是挪用资金罪(案件大概率是另一个股东搞的事情,控告大股东挪用资金),如果给另外股东“退赔”,人就放出来,家属咨询我,我“照常规分析”,挪用资金,挪用的是公司的财产,退也应该退给公司,跟股东有什么关系。
家属第一感觉我说得有道理,第二手里确实没钱,就没退,我也纯粹是友情帮忙,也没正式委托,我就是“照本宣科”的分析,因为案子没第一手接触(都是听人说如何如何),作为律师也不能自作聪明。
过了一阵,家属又联系我,说不是挪用资金,但是检察院定了个合同诈骗,挪用资金基本三年就差不多了,但是合同诈骗估计得5年以上。
这个案子,我回想,如果当初“退”了,会怎么样? 没有如果
这个事情折射一个问题,刑事案件是分阶段、分部门管理,公安-检察院-法院,每个阶段主管部门都可能有自己的“不同意见”,很多家属,人被抓了,马上就拿打听到的消息当圣旨,这绝对是不可取得,但是上面得案例也一定程度说明,你完全“学究式”的分析,有时候也不接地气,不一定是“最优解”。
反过来讲,我作为律师,人家仅仅简单咨询,我可以去说:“这事情有的搞,先把钱退了”吗?,这既不符合法理,也不合适。(具体不展开,自行脑补)
这个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家属不懂,也没有一个“主心骨”,到处询问,问到的都是表面的东西。但是因为无法推倒重来,我也不能说“如果”了之后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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