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田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的田地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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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阶段,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是不允许卖买的,保障每个人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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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农村的田地是国家的,属集体所有。
只是承包给农民耕种,一般承包期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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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集体的,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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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绝大多数属于集体性质的(国家使用的除外),现在没有放开农村土地交易的市场,因此,农村的土地是绝对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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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集体产权,田地经营权归农民、只能租用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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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问答标题和说明,可以知道是城市人口想到农村购买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和弄种养农事,体验农村生活,实现很多城市人心中的田园梦!
那这种买卖农村土地的想法能实现吗?
按政策条件来讲是不行的,至少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农村土地,不论是田地还是宅基地,都是集体土地范畴,其所有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共有的,即使农村家庭通过家庭联产承包或免费分配宅基地获得了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但因为个人和家庭没有所有权,就没有权利来进行买卖处置。
同时,国家层面不像国有土地有产权交易市场,能办理并实现国有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转移、变更,集体土地无法在这类交易市场进行操作,而国家也没有对应的集体土地交易市场,即使目前农村土地已经完成了确权颁证,农民拿到了相应的权属证书,但因不符合政策条件,也没有对应市场来实现登记变更,这就完全否认了城市市民到农村买卖土地的可能!
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集体土地都实现了“三权分置”,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全体村民成员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承包权和经营权赋予了集体组织成员,对应也就具有了使用和收益权益。明晰这样的权益的时候,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看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籍在本村组的农民才能够合理合法拥有这样的权益,城市市民是不符合政策要求的。
那是不是市民就无法实现他们的田园梦了呢?
这倒不见得!
一是
随着国家对农村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或许今后集体土地也能上市交易的。国家为了促进农民自由流动并推动农民获得财产性收益,在将集体内承包土地等资源确权颁证后,将来会制定集体土地交易的具体政策依据并建立对应交易市场,将集体土地直接买卖或买卖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帮集体组织和农民实现财产性收益。
只要国家设立这样的交易市场并能够实现权益主体的变更登记就能真正实现买卖了。这对于那些想通过这种方法长远地在农村获得一些资产性的东西提供了可能。这种情形在未来二十年内有可能实现。
二种方式
就是通过流转、租赁的方式实现市民的田园梦。当下不少农村地区开辟民宿项目,把农民的房子、菜地等通过租赁方式按月、按年的方式给市民使用,这除了产权之外,合同期内也是完全能够实现市民的田园梦的,一旦这样的合同持续十几年甚至还续租,市民要变身“农民”在效果上是差不多的,唯一缺的是作为财产的继承属性缺失而已。
至于
一些其他的办法
,例如物色农村人合作的方式,市民投资,农民出场地来实现也是有可操作性的,不少农村也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对于市民来说存在相当大的风险,他们的投入并不能在任何法律文书上体现出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和保障,以后会存在大量纠纷和麻烦,更不用说更长时间后的继承了,不提倡采用这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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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的田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的耕地的所有权都是集体的,不属于个人,所有权属谁,谁就有权买卖,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就可以买卖,所有权不属于个人,个人就无权买卖。
耕地分给个人,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那些从个人手里买卖耕地的,都是无效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时候集体重新调整耕地,买卖的耕地就会无偿收回的。
国家征用土地,就是把耕地买去了,但这不是从个人手里买,是从集体手里买走,买走了谁种的地,失去耕地集体还会重新调整分给你的。
我们村那年征地,补偿款是给了集体,集体把补偿款分给所村民,再分给失去耕地的个人土地,失地个人得到的补偿的是地上物,庄稼树木等,土地的补偿不是个人的。
个人分得的耕地,是集体分给的承包地,承包地只有承包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在二十年不变的承包中,只能转租,流转,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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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是可以租赁,虽然不允许基本上和买卖差不多,长期租赁其实就是卖掉了,但是主动权还在我们手里,所以千万不要卖掉,租赁可以子子孙孙的传下去,以后保证你有收入,卖掉就不一样,租赁长期都有租赁费,卖掉只是一次性的补贴,聪明人都是租赁,这样你可以遗传给下一代,卖掉你家以后再也没有耕地了,所以这是两个层面,大家说对吗?
买卖耕地属于违法行为,但是现在也有很多大企业直接一次性买断的,我们这里建学校就是买的老百姓的耕地,一家五亩地直接买了,一亩地五万,他自己的耕地不够,还是和别人兑换的,最后凑够五亩,买几十万也行,但是对于孩子来说不好,孩子以后就是无地户,一直就是这样,再也不可能给你补发。
原则上田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可以长期租赁,基本上差不多,我还是建议租赁,这样你长期都有租赁费,如果卖掉对于孩子不好,他们就不能指望耕地了,他们也变成了无地户,租赁可以长期收益,但是钱没有这么凑手,都有利害关系,大家说对吗?
至于说能不能买卖,这个要看地主的心态,他卖掉说租出了我们也不知道,现在人做事很隐蔽,山东临清为了抵制农资赊销成立一个农资协会,大家坐在一起协商,以后谁也不能赊账,选举的会长、秘书长、说的好好,还发誓,结果呢?送货的告诉客户,我赊给你,千万别往外说,第二个也是这么说,结果一个月不到协宣布解散,主要还是大家心不齐,你说对吗?
现在买卖田地的多了,关键人家不说谁也不知道,只要价格合适大家还是愿意卖的,几十万可以办很多事,租赁就不一样了,毕竟一年一年的很少,现在农民也不把田地当回事,现在打工一年好几万,离开田地大家照样可以生活,所以大家根本不在乎田地,你说是吗(゚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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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田地是不可买卖的,因为所有权没有在农民夲人。只允许使用,并且使用只允许种植农作物,不允许改变耕地用途。
那为什么很多人卖了,在前阶段是卖给了开发商人,但有个手续,也称合同,上面写的是租地多少年,最多的写到50年,因为两个三十年不动承包地,这50年没超过两个三十年。
有人租了地,这种人是菩萨鱼缸里的鱼,佛祖出门骑的虎,上通天,下连地,就可以随便搞建设了,建成楼房外租,。而农民觉得土地不是自己的,先挖一米半的土方卖掉,得一份钱,再外租出去又得一份地盘租金,这样就没有了田产,外出打工,每月几千,吃饭不困难。
有人说把土地归集体,你就归吧,早租出去了几十年,再也找不到我头上了。归拢那些把土地保存完好的人家,从分一次才好呢。想着混水摸鱼。
聪明的领导是不会这么办的。就是两个三十年不动。虽合同写租赁,但我们这里得钱满足,每亩6万至10万,个别有15万的。县城附近农民租金每亩有得三十万的。
不但个体户是这种想法,村支书和村主任也有这想法。
比如我村北有四亩多地,叫村发确权证不发。我问主任,为何不发确权证,他回答:那是开发区,会卖出的。他的意思是卖出后,村集体得一部分款,余一部分给户,。这个想法,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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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田地,不能乱随便卖买的行为!田地,士地是国家所有,给农村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益,受到国家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组织不能动用的权益。不准卖买士地及田地了。买卖士地田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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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不能出售,不能买卖,只有国家征用,给以土地赔偿款,个人只能有,经营栽种权和承包责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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