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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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历和你恰恰相反自己开了个饭店,三间门面,干了快4年,准确的说是三年7个月,和房东签的协议是5年,在第3年的下半年不想干了,生意没以前的好了,于是贴出饭店转让,第二天房东就来找我,说你不能转,你要干就干,不干就还给我。我跟他说,凭什么给你,合同上又没写不让转让,在说只要不少你房租那就行了。房东说不行,你要是转出去,我天天搅着让他干不成。房东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只有接着干了,因为房租是一年一给,提前付,坚持到年底,离下一年交房还有15天,我把东西处理两天,剩下几个我买的保护器和吊灯,当时买的时候花了2000多,找个梯子正准备拆,房东过来说不能拆,我跟房东说这是我花钱买的,又不砸墙拆线,凭什么给你,当时一肚子火,!房东来了一句,为什么早不干,你耽误我租房子,赔我损失!,,,我都想很抽她,,,,,我不管她,我上梯子拆我的,可她晃我的梯子,,我想动手打她,可是她60多岁,我30岁小伙,一想她这么坏,在讹着我怎么办,给你,这些我不要还不行吗!!!她又问我要门的钥匙,我把钥匙拿出来,话还没有说,她就夺我的钥匙,因为里面有我家的钥匙,我不能都给她,来回扯了几下,她竟然说我锤她,不让我走,让我带她去看病,她说难受,,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趴在我的车头上,,于是我报警了,警察来了,我把事情的原本告诉了警察,警察就告诉房东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在这样闹就拘留你,合同的事你觉得不公平你去打官司找法院,拦别人车不行,,,警察对我说,你把车开走,我看谁敢拦你的车,扰乱社会治安,拘留15日,那房东吓得后退,在地上连翻带哭,还说没有王法了,,我一肚子的怨气被警察化解了,看见房东这样心里好受多了,那个高兴,
我把我的遭遇说给大家,信不信由你,
什么事情都得讲理,按合同办事,不行就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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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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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到期房东不租了!转让费怎么办?
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很多想开店的人都不知道店面不光有店租费用,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大头!那就是转让费!(学名叫交学费)
别看一个小店位置要好点,转让费动辄几十万!这真的是学费!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房东是否知道有转让费!
如果房东知道有转让费的话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一般在签合同的时候这事一般都会有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的!这种情况下最好办了,自己找到下家。找房东签好合同就行了!
2.房东不知情的。
如果是这样的事有点麻烦了,那就说明上个租客想少亏点钱,把损失加到了你身上了。这样的话只能靠协商解决了,让房东给你时间尽量找到下家!记得每次协商的时候要做好录音准备!不然闹翻了不好办!
3.房东知情和原租客合伙骗转让费!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不少,一些房东和原租客一起下套骗取受害人转让费!不过这些都是比较隐蔽的骗局,很难被发现!如果发现有这样的情况直接报警解决!
在外都不容易!想做点小生意的时候一定睁大眼睛别弄的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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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多么痛彻心扉的事情,又是一种多么痛的领悟。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我的朋友在哈尔滨兑了一个服装店,当时对这个服装店的人也是租的人家的场地,然后卖的服装品牌。我的朋友看人家卖的非常的好,于是就跟他签订了一个转让的合同。在一切都办好以后,那个服装店的老板把他与房主签订的合同也交给了我的哥们儿。虽然这个房租是到三年结束续签的。可是等到第三年的时候,人家房东突然提出,要收回房子,不允许他们在开服装店了。这无疑给我哥们儿的生意会造成影响他找到那个对给他服装店的人。想让那个卖服装的租户去跟房主再沟通。可谁知那个转让给他服装店的那个人连联系都联系不到了。最后没有办法,在人家房东的催促下,他到三年搬出去了,损失了十多万元。
这种教训就告诉我们一定不要租房子找第三者。而且在转租别人店面的商铺的时候,一定要与房子的主人在续签补充一份合同。把应该考虑的问题,把将要涉及到的问题都想到,然后事无巨细的签订一个没有任何遗漏的租房合同。只有这样才给自己上了一层双保险,才不会让自己在生意场上受到欺骗和出现被动的局面,到头来让自己的生意受到惨重的损失可能就会让自己感觉到吃亏了?
因此我说只要是在项目转让房子租赁这两天事情上都想明白,都想好以后再签订合同,这样才是对自己将来做生意有个有力的保障。才不会吃亏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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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邀。
楼主说的这个情况其实是现在的社会上的生意人经常碰到的一个现象,最后转租人不是焦头烂额就是要亏一大笔的钱。
记得前几年我们县城黄金地段的店铺,贴了转让,我的一个朋友接手了,转让费花了8万元,因为也是没有做过生意的人,所以转让的时候也没有去问房东的情况,只是延续了以前的合同。然而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房东直接来店里面闹,说没经过她的允许店面是不能转让的,我那朋友真是一头两个大了,联系以前的租户帮忙说也没用,最后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还是补了4万元的转让费给房东才得以继续经营。
所以,我总结了一个经验,接手店铺前一定要经过房东或者要跟房东沟通过而且要看清楚合同,还要签订转让合同,不要再掉坑里面。
楼主这种情况,应该是房东要涨房租的一个借口,还是应该跟房东协商的,万一不行的话只能咨询律师了。
好了,希望我的观点对你有所帮助,最后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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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这个怪胎,是过去八九十年代物质短缺时代的产物。
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商铺可言,除了国营商场,极少有私营的门脸,多数人靠的是摆地摊来经营生意,练摊儿这个词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因为商铺极少,而且有建筑物的地方通常都是城市里较为繁华的位置,客流量极大,所以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铺生意火爆,一铺难求。
商铺经营者因为个人原因想要转租的,就会以弥补自家损失的理由向接盘承租者索要一笔费用,美其名曰转让费,是前一任经营者自己收取的费用,转嫁自身各方面的损失,这笔钱到不了商铺业主的手里。
因为假如是业主不允许私自转租的情况,会向原承租人收取合同违约金,这个也不叫转让费。
这股收取转让费的风气随着时间推移,变成了全国商铺转让的一种约定俗成,但不见于任何法律法规,司法上是没有依据的。
随着中国加入WTO,生产力极大跃升,物质由短缺转为过剩,购物中心遍地林立,商铺也变得到处都是,很多城市的商铺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自身的实际消费能力。
尤其是一些三四线城市,本身人口就在流失,总量减少,消费市场需求萎缩,但由于知名开发商扩展下级城市业务,市里在土地总体规划的时候一般都要求开发商必须配建相关商业,于是商铺数量还在增多。
就这样,人口减少,商铺增加,一铺难求的状况再也不可能存在了,反而到处都是空铺租不出去。
所以,一铺养三代的口号,悄然间转变为一铺坑三代,或者三代养一铺。
商铺投资者以极高的商业贷款买下价格高昂的商铺,背负着沉重的还贷压力,急切地想要赶紧涨租金来尽快回本,却面临着没有人来租的窘境,于是很多城市的街头常能看到这样滑稽的一幕,连排的空铺玻璃门上赫然贴着一张张旺铺招租的纸。
按理说,形势已然转变,转让费这个玩意也该消亡了吧。但奇怪的是,仍然有很多人在生意不好要退租转让的时候,还坚持着要收取转让费,想的是因为我给前一任都交过转让费了,这个传统不能断,反正我的亏损不能我一个人抗,愿者上钩。
其实在当前的环境下,因为个人原因选择退租转让的已经是极少数,基本上都是承租之后生意太差,不及预期,发觉不妙,才想赶紧退租走人的,临走再收个转让费,能弥补一点是一点。
很多房东出于想要营造一种我的铺子很多人抢着要租的假象,好作为自己涨租金的理由,也就心照不宣地默认了前承租人收取转让费的行为。
但实际上今天你如果确实还想租个商铺做生意,根本没有必要掏转让费给别人,只需要等上一段时间,前任承租人撑不下去就会认清现实,自己认亏走人,你再去跟房东谈就是了。
还把转让费当回事只能说明你不懂形势,日后生意亏损不怪别人,就怨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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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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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没遇到过,可能和我小心谨慎有关吧。
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要看转让合同上有没有约定,如没有约定你只能自认倒霉了,怪就怪自己没能考虑周到,还有一种可能是合同上注明了,如:合同期满房东不租,转让费由原转让者反还,这时房东不置可否,一旦发生这种状况你会惊喜的发现找不到转让者了,通过法律解决吧,周期又太长成本也太高,徒增太多烦恼。
最好是办法就是对转租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做好攻略,来个先小人后君子,接下来总结了一些转租的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
一,交验双方或三方的身份证明,(产权人,经营人,接手人),并约定自己是否有转租权,签合同时三方同时在场,签转让协议,房屋租赁合同。
二,问清楚是否有抵押,债务啥的,有无物业费,门前三包等其他费用,重点考察一下转租原因,(是否有拆迁,修路等等情况存在)在合同中注明以免落入转租合同陷阱。
三,验收,也就是所有的事都弄好了,对店面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查验登记(水,电,气的数值啥的),并填写附属的物品清单作为以后还房时核对的依据。
四,变更手续,一定要第一时间拿转让合同和所需手续去工商办理更名登记,转让的一方有义务协助。
转租是一个很复杂繁琐的事情,要做到事无巨细,避免粗心大意给自己造成损失,如有条件,合同公正一下最好了,只能想起这些了,希望能给想接手别人店面的朋友提供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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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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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铺,首先要有租金是大家共认的。但有些商铺,除了租金,额外讲明\"转让费\"是多少。要租即租,不租请便,转让费是不可少的。有些房东也知道,虽是商家收取,但房东不反对,并且支持。
转让费是如何出现和形成的呢?这要从第一家商贩说起。第一家商户去租赁商铺,往往是毛坯房,为方便经营,即要进行装修,这就需要商家进行一定投资。这种投资一般得到了房东的同意和支持,并认可商家一但转让商铺,可将这种投资收回。这就除了租金外,出现了转让费。
我曾经开一照像舘,进行装修,所以知道这件事。当然下家也可以讲价钱,房东也可以证明。关键是谁急,我急于出手我就会降价,下家急于得手,他就不会压价。实际上,转让费,只要经过商,大家都认可的。下家继续装修,转让费仍可增加。
提主说房主不想再租赁了,这个转让费房主应当承担。最起码要有所交待。你想啊,如果再转手,商家损失可以收回来的,而如今,房主不出租,等于房主接手,所形成的装修等费用,房主应该承担。我想房主不想再出租,肯定提前有通知,也许早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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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转让费用给的是前一个租客,并不是你的房东。你的房东只是收房子租金的。你的转让费纯粹是你自己愿意给第一个租客收购下他的设备的,跟房东有什么关系?
其次,房东既然是以房子出租的时间换取一定收益费用的。那么基本不存在他会租给比你出钱低的租客。那不是放着钱不挣吗?况且中间还有个寻租期问题,寻租期的房屋空置时间他可是一毛钱都收不到的。人家也不会有病空着房子浪费钱玩。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房东硬要便宜价格租给别人活着就死活不租给你了。你只能从你自己身上找找问题,为什么房东宁可便宜租给别人都不租给你?是你经营的产品祸害了房子(比如干饮食行业会把下水道糟蹋的一塌糊涂)或者从事聚集失足妇女的违法行业。或者传销骗老头老太太的违法行业,房东怕受到牵连,所以不租给你。再有就是人家要给七大姑八大姨用,这个你还真管不着,到期了人家自然有权利收回房屋,但一般的房东都比较不会这么没脑子,毕竟租给亲戚可比租给不认识的人麻烦多了。所以一般死活不租给你了,一般都是租客自己的问题。要么经营的产品有问题,要么就是租客态度有问题,或者很斤斤计较,一点破事都要找房东,这样找麻烦的人谁也不愿意租给他。最后一句话,有钱自己买底商,门面房,不租用别人的房子就不用跟别人沟通,你的大红房本,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你给打开了当车库都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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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铺转让者(承租人)、商铺接手者(次承租人)、房东(出租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的效力等,合同法及最高院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早已有了明确的规定。
商铺转让合同,其实是两种合同或多种合同的复合体,一是转租合同,即商铺转让者(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商铺接手者(次承租人);二是买卖合同,即商铺转让者将其原先投资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及剩货,出卖给商铺接手者。
转租的,依照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方可,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即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除非另有约定。
转让费,即转租合同的租金、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及剩货价款,要么是两者之和,要么单独是后者。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转租应该没有经出租人同意,所以租期届满的,作为房东的出租人当然有权利收回租赁房屋。
关于转让费的争议,主要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转租合同是否无效、转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事实上不能履行、承租人是否有过错等等具体情况,来具体解决。
对欲接手商铺受让者,本律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1、查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租赁合同中,查明合同中承租人是否有转租权、剩余租期。
没有转租权的,要取得出租人同意;不能取得出租人同意的,尽量不要接手。剩余租期短的,对店面再投资装饰装修的,要慎之慎。
2、尽量让承租人退出原租赁关系,使关系简单化为与出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即使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原租凭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而非次承租人)仍有义务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让已不再经营商铺的承租人去支付租金,风险很大。
当然,欲接手商铺受让者为了长期地、稳定地占有使用出租房屋,还应重点审查该房屋是否有
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法院公安司法查封
等对房屋使用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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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合同到期房主收回房子时转让费就损失掉了没有了,聪明的房主是不允许租客收什么转让费,房主不承认的,最多算算他的投资加现货价值让原租客折算一点点,因为他拿不到这笔钱,也避免了二房东赚了不该赚的钱,避免最后收回房时和那时的租客形成严重的矛盾,房主可能给租客转让费吗?原来拿钱的还不知在哪呢,再说不知道都转让了多少次了,当时都是协商同意出的啊,大多数人没有想过房主不让转让了转让费就没有了,击鼓传花最后被坑了,看房主的态度,协商解决吧!很多人上过当大多不了了之,房子是人家的有啥好办法,以后注意,转让费可以有,一定不能超出房主收回房子时你能接受,以后转手也容易,我就转过当天就出手了一天没闲着,否则多想想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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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我不允许租客随意转租的。
首先,商铺是我重要的一项投资,我招租的时候是认真选择租客的,高风险的行业或者没有经营经验的租客我是拒绝的。如果转租的话,很难把控对租客的选择,有可能会对我带来风险。
其次,当初招租的时候我对租客是有优惠的,可以签3~5年的长租期,租期内承诺不涨租金,给予3个月的免租期,租金方面也有优惠,如果房客随意转租,我的利益怎么保证?
第三,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不允许转租条款可是白字黑字写入合同,不存在欺骗行为,凡事都要有契约精神,总不能一方有困难就随意修改吧。
我们这里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回族租客从上任租客手里转让了商铺,没经过房东,几十万的转让费交给了上任租客。后来租期到期,房子面临拆迁,房东居然收不回自己的房子了,纠缠了好久,赔钱才收回,你说房东亏不亏。
所以我的商铺都不允许转租,事先会和租客说清楚,不存在欺骗行为,一个商铺动辄100多万,是房东重要的财产,不会允许有人随意侵犯的。所以要转租一定要经得房东同意,签署书面合同,免得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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