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做了15年,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吗?为什么?
在一个公司做了15年,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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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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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一个公司连续干了15年,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要判断此种情况是否合法,关键看你对待签合同是怎么表态的
。
如果说每次合同到期了,公司要跟你续签合同,
你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仅仅是听从公司的安排,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跟你一年一签连续签了15份劳动合同就是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
反之,如果说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续签,公司的做法是一年一签,
但你提出了异议,比如你要求一次性跟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和你对续签合同一事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公司不听你的提议,还是强行要求你按照公司一年一签的做法,那么公司签合同的做法就是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
。因为公司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
还有一种情况,
就是当公司与你签订了2次以上一年期限的合同后,等到合同到期的时候,你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不同意跟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强行要求你与公司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
。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连续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当合同到期的时候,员工如果提出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提出了要求,公司不采纳,就是不符合法规的。
综上,你在公司干了15年,合同一年一签,相当于连续签订了15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点就看你有没有跟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要求与公司签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从来没有提过这种要求,那么这15年的合同签订方法就是合法的
。
反之,如果你提出过其他要求,公司不听,被迫一年一签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
。
我想说的是,按照你们公司的要求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你也已经连续签订15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所以这次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就可以大胆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建议你直接跟公司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接受,不愿意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要求你签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
你们公司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更重要的一点,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并且就此与你终止劳动合同,不再跟你续签合同了,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干了15年,按照双倍赔偿金的标准,相当于公司必须一次性支付你30个月的工资
。
所以,当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时候,你又想在公司长期干,又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大胆地跟公司提出这个要求,就算公司不答应,怎么着对你都有利。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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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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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如果从今年往后推算,就是从2004年开始入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了。
但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还要看具体实施细则。那么,哪种情况违反,哪种情况不违反呢?
且听我一一分析。
一、 2004-2019,这里分为两个时间段:
1. 2004-2008,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
使用的是《劳动法》,《劳动法》对于签订合同次数没有限制性规定,一年一签没有任何问题。
2.,2008-2019,《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对于合同签订做了明确的规定:除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情形,即:
1)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2)劳动者不存在病假及不胜任工作情形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2008年以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且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
除非劳动者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综上所述,本案例是否违反劳动法的关键点,要看劳动者有没有书面提出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只要有这个书面签字,就不违法,如果没有,就要依法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啦。
四、题外话:
自从2008年颁布《劳动合同法》,根据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一些不法之徒,就开始利用法律的这条规定,专门去企业“碰瓷”。在发现企业第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工作快满一年辞职,并诉诸社保局劳动仲裁,要求两倍工资,并屡屡得手。不少企业为自己的不懂法、不规范管理,付出了代价。此种“碰瓷”行为虽然可恶,却也给企业提了醒,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才能发展壮大!
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同看法请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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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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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15年,也是一位为公司付出了很多的老员工了,至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要分情况讨论。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或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用人单位都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自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我叔叔在一家企业工作了8年,合同两年一签,他自己并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直到第五次签合同的时候他从网上无意中看到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单位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用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于是叔叔向劳动部门投诉,由于单位对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正当理由,最后给我叔叔支付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赔偿了好几年的工资,也快到了退休年龄,他就提前申请退休了。
2、如果劳动者本人提出书面材料,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劳动者自身问题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提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工作,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违法。
劳动者自己提出申请,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违法。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更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的长期稳定的职业;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减少员工频繁更换工作岗位,能有效减少人才流失带来的损失。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也不是用人单位的“包袱”。
感谢阅读,欢迎点赞和讨论,喜欢记得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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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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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说违反劳动法吧,倒还不至于,但这至少说明老板对自己的企业发展缺乏信心。你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就继续呆下去,如果有好的选择,就赶紧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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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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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做了15年,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对于这种做法是否违法,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严格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分析,判断是否违法的标准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里的表述中,由用人那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前提。
即使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需要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这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应该是属于违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一年一签,劳动者没有明确表示反对,虽然心里不舒服,但没有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是按照用人单位的意愿签订了劳动合同,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存在违法的问题,最多只能说操作不规范。
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主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合法的,如果既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出要签订无固定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把这个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来决定,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什么情况下必须要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这三种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都是劳动者自身的能力不足,或是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只要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情况下,都是应当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主张的难度是比较傲大。比如如何界定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本人举证,如果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拒绝,就需要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的期限劳动合同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的证据等,这个是很难取证的。
从时间界定上也是比较难的,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的这个比较好界定,如果从第十一年开始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第十一年开始就要支付二倍的工资;另一个就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单位是一年一签,那么从第三年开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要支付二倍的工资,而且这个支付两倍的工资只有起始的时间,没有终止的时间,我理解终止的时间是多久呢?就应该是直到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或是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是自己离职时为止。
要主张在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二倍的工资,一般是非常不容易的,主要的判断标准还是你本人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是否明确要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被本人明确提出了,用人单位拒签才能主张赔偿。这种赔偿即使今后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需要提交证据的,但是这种证据很难找到,除非从一开始就准备和用人单位打官司,自己有意去收集和准备证据材料,让用人单位跟随你的步伐上套,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证据是很难找到的。
综上所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达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一定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大前提,在这个大前提下,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续订劳动合同时自己明确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才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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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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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违反了!
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深黯劳动法,是不会给你每年一签,且连续十五年的。这种情况多为劳务派遣工,虽然人在同一公司上班且岗位也不变,但劳务派遣公司却在变。
若不是劳务派遣工,无论你在公司,从使什么工作,只要满十年,那么第十一年开始,你就是公司无定期劳动合同工,也就不在签劳动合同了,只有你辞职,而公司不在有辞退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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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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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还存在很大的误解。很多朋友觉得:我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为什么公司还和我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公司是不是违法呢?
还真不一定违法!
我们必须要懂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是这样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这个要分开来理解,千万不要单纯的从字面意思上来看!
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有人会说,我并没有提出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呀!但是我们要明白,最终的事实情况是,你在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签字了。那么又有人会说:我是被公司强迫的!没错,只要你能证明是被公司通过强迫、忽悠、欺诈等方式签订的,那劳动仲裁肯定会支持你!但是,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根本没办法证明!因此,只要你在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签字了,就视为你同意了,所以即便你工作了15年,还是一年一签,也是没问题的!
二、那么重点就是:我们有没有主动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我们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我们可以主动向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通过邮寄的方式,如果在你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还不让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的。不过这样做有一个很大的弊端,我们接着看!
只要你还想在公司继续上班,即便是被迫,你也得接受!
虽然这个话说得不恰当,但这就是事实现状!
就算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又能怎样?
你敢向公司提,公司就会有千百种套路来逼迫你辞职!这就是最大的弊端,但凡你还想在公司继续做,就不好这样公开和公司提出,当然,可以私下说一下。
就像我们刚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要求你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你也知道这个是违法的,但你又能怎么样呢?要么不在这家公司做,要么只能签字!没有其他选择!
除非你已经做好不在这家公司做得准备了!
那么你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公司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并且以后相安无事,这种最好,但概率也最低!
二、公司不同意签订,并且说是你拒签劳动合同,立即用各种套路逼迫你,让你要么接受签字,要么就自己辞职走人。这种情况下,只能靠自己坚持,坚持下来了,公司大概率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公司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但以后各种套路针对的,更不存在升级加薪什么的,这种事最痛苦的,只能自己寻找被迫离职的机会。
总而言之,在劳动关系当中,大部分时候,公司还是占据强势主导地位的,毕竟一个是用人方,一个是打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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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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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 是不是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主动权在劳动者手里,不在用人单位手里。如果你同意一年一签那就是合法的,如果你不同意一年一签 ,而用人单位要你一年一签那就是违法的。
1、《劳动合同法》 明确规定,当劳动者本身无过错,同单位第3次签劳动合同 ,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
当用人单位第3次同无过错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本人同意一年一签,那么就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本人不同意一年一签,那么单位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
所以用人单位第3次同无过错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方,劳动者要签固定期限就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说签无固定期限,就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主动权。
2、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让你一年一签的,你可以不签,那么单位要支付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明知要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故意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要受到强制制裁的,那就是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用人单位明知要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主动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那这种解除就是违法解除 ,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不会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我的《辞退专档》第7节,有案例,有具体计算方法,讲的一清二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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