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时期,民兵排长是干什么的?
生产队时期,民兵排长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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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在生产队时,一个公社设有一个武装部,直接受县级武装部的垂直领导和指挥,公社武装部长可进行公社党委,同时有的还担任了行政上的副职像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分管领导民兵武装工作。
下设生产大队有一个民连长,下管各生产队的民兵排长或班长。民兵排长职责可多啦,就看你主动去做不做。
当年我高中毕业回乡当社员,靠工分吃饭,由于上级的信任,也当上了基干民兵并荣升为排长,到上级武装部门开会或培训、执行民兵任务当作生产队出勤对待,有补贴工分,所干的事就是:
1、组织该排的基干民兵和普通民进行政治学,读报子,特别重点的是学习毛主席语录,像兵民是胜利之本,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以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都反复学经常学,而且背得。
2、在上级的组织下,进行军事训练:主要是队列操练,练刺刀,练枪法及练习实弹射击。如果真正打死仗来,不但全民皆兵,而且训练有素。
3、维持社会治安,坚持夜间巡逻,防火防盗,防止坏人坏事的发生,确保家家户户安全。
4、禁止打牌赌博及迷信职业愚弄社员,即使是死了人,请道士先生装神弄鬼、唱孝歌等扰民行为,都要去进行宣传和教育,主张移风易俗,否则就要收他们的锣锣鼓鼓。
5、対地富反坏右及被列入牛鬼蛇神分子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时把他们集中训一次话,最醒目的一句话是认真改造从新做人,规规矩矩不要乱说乱动等,所以后来他们被平反摘帽以后,最恨的是民兵,连有的电视剧把民兵当作负面来扮演进行宣染,这是不妥当的。
民兵在过去的历史阶段中,对党和人民是有极大贡献的,是一个历史时期的需要,即使有少数地方的个别民兵有过分的行为也正常,哪有十全十美的事?不能用现时代的意识和眼光拿个别现象说事,否则就是脱离时代背景,脱离客观实际、别有用心的胡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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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9375条回答。
先要搞清楚建国以后,中国大陆的民兵制度。
毛泽东时代,强调人民战争,全民皆兵,全国有高达几亿民兵。
首先是1949年刚刚建国的时候,中国各地都是又民兵的。
当时大体上是乡下每个乡设置1个民兵中队,中队设有半脱产的中队长。每个村原则上都要有1个民兵排,设设有1个不脱产的民兵排长。
当时村里的民兵排,主要负责维护村内治安,抓捕小偷、强盗之类。
乡里的民兵中队,主要负责对付国民党特务和可能存在的武装土匪,同时协助驻军保护桥梁、仓库、政府机构的安全工作(站岗)。如果地方出现治安恶化,民兵也需要协助警察进行巡逻、站岗、社卡之类。
到1957年以后,由于人民公社建立,毛泽东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发展。
当时要求全民皆兵,青壮年人人都能作战:强调除基干民兵的组织和装备必须加强外,无论城市、农村,无论学校、企业、机关、街道,凡符合一定年龄的公民,必须逐步做到人人接受军事训练,人人学会使用普通武器,彻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的解释,新的民兵必须以人民公社为单位,逐步实行全民武装。除了地、富、反、坏、右和残疾人员外,把年满16岁至50岁的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都组织在民兵之内。在农村,根据生产组织情况和民兵多少,以基干民兵为主,编为民兵大队、中队、小队;在城市,以厂矿、企业、学校、机关为单位,建立民兵组织。这种武装起来的人民,既是民,又是兵;既是生产队、学习队、工作队,又是战斗队。
这种指导思想下,1958年底,前后才几个月时间,中国的民兵从4000多万猛增到2.2亿,占总人口的35%,其中基干民兵(18到28岁是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可以到35岁)。
很多地方参加民兵人数,高达40%甚至50%。要知道,只有青壮年才有资格做民兵,而除去老人、儿童以外,青壮年不分男女也就是人口的30%到40%。
也就是说,所有青壮年都编入民兵了,包括大量女性。
1959年国庆节,毛泽东在天安门上检阅民兵师,告诉赫鲁晓夫“中国有1亿民兵”,把后者吓得瑟瑟发抖,当时苏联才勉强达到2亿人口。
到了1961年由于三年饥荒的严重问题,被迫将民兵减少了几千万,但仍然有1亿多人。
此时各大队组织了民兵营,各生产队组织民兵排,设有民兵排长。
民兵排原则上是三四十人,但也要根据生产队具体人数来确定。
如果生产队人口较少,只有一二百人或者几十人,凑不齐民兵排的数字,也可以只有一二十个民兵。
对于较大的生产队,还不仅仅是编组民兵排这么简单,一般还要编组一个基干民兵班。
这些基干民兵年龄较小,主要作为发生大战后可能的预备役兵员。
当时对于民兵的要求是,每年需要武装训练15天,一次性完成。
由于农民们需要劳动,民兵训练一般设置在秋收以后的农闲时期。
生产队民兵排训练很简单,也就是教一些基本军事知识,打靶加上投弹。
不过因为投弹存在一定的误伤危险,民兵多以实弹射击为主。
基干民兵一般需要训练投弹,还要训练利用地形地物的作战,而不是大大咧咧站着开枪。
文革后期,由于当时中苏关系恶化,确实存在爆发战争的可能。于是,基干民兵的训练又升级了:进行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打坦克和班以下战术训练,由公社人武部组织。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今天,全民皆兵的全面战争几乎不可能爆发,毛时代这种严密的民兵制度也就废除了。
回到主题,生产队的民兵排是干嘛的?
其实也是维持生产队的治安,主要负责抓小偷(当时都是偷公家的东西)、抓地富反坏右、对付强盗、维持基本秩序(比如开大会,尤其是批斗会)等等。
而民兵排长地位其实不低,是仅次于生产队长和会计的第三个人,也可以管理整个生产大队的民兵。
而且,在毛时代的民兵都是有真枪实弹的,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上交到乡里、县里。
当时距离边境比较远的地方,民兵排也有一些老式武器,甚至有三八大盖、中正式步枪。
在距离边境比较近的地方,民兵排往往装备清一色的现役轻武器,有时候还会有机枪之类。
当年中苏边境的很多生产队,队员在田里辛苦劳动,傍边就有几个基干民兵持枪巡逻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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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排长是村民兵连长下属的一个职务,主要抓治安,抓坏分子,抓阶级敌人,抓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抓阶级异己分子。村民兵是由年龄十八岁以上至四十五岁以下的男女青年组成,重点以男青年为主,村里有妇女主任,共青团、青年突击队、党员模范先锋队、少先队等组成红色架构,民兵属于村一级地方武装组织,配带有枪支,属公社武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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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前后的生产队时期,人民公社设有武装部,武装部长是公社党委委员,多由复转军人担任。武装部长负责领导下属各生产大队的民兵连,民兵连长自然也就是大队干部。同样各生产小队也就设有民兵排长,民兵排是小队队委会成员,管理着本小队青壮年民兵。
民兵又分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参加普通民兵的要求不高,在本队社员中,凡年龄在30至45岁的中壮年人,只要不是五类份子(指:地、富、反、反、坏、右),都可以申请参加。基干民兵是生产队的骨干,参加的都是思想觉悟高,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且又根红苗正的年青人。他们的任务主要是在生产队长,民兵排长领导下,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及各项政治运动,投身国家各项建设,维护地方治安秩序,监督管控五类分子……。
那时,担任民兵排长的必须是贫下中农子弟,而且是党团员的最好。对于基干民兵,公社差不多每年都要安排一次集训,如是战备时期,还要组织打靶,拉练。在那全民皆兵的岁月,生产队的甚干民兵,可不能谁都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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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排长就是管理地,富,反,坏,右的,抓牛鬼蛇神的,维护社会治安,抓特务的人,有的地方民兵排还配有半自动步枪,有的配有自动步枪,每年都要接受半个月的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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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时期,各个地方农村对民兵的管理是不一样的,民兵组织形式也是不一样的!
先从县里说起,县里有武装部,负责全县民兵管理各项工作的,武装部是军队组织的团级单位,武装部里的军人都是正式军人,当时的人民公社有武装部的组织,有武装部长一人,公社的武装部长不是军人,是国家正式干部,公社民兵组织是民兵营,民兵营归公社武装部长领导,一般情况下,武装部长兼职民兵营长的。
而当时生产大队的民兵组织是民兵连,民兵连长都是由当时生产大队的领导兼职的,在当时,我所在的生产小队,根本就没有民兵排的那个组织形式,也更没有民兵班了,生产大队搞民兵训练时,就在各个生产小队抽出几个年青人,生产大队临时的民兵连就成立了。
当时我们这个生产大队有十个生产小队,在一个生产小队抽出了4~5个年青人,大约40多个人,生产大队的民兵连把这40多人分成了三个民兵排,去参加公社民兵营组织的民兵训练了,在内地,公社的民兵组织就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形式,没有什么正式的任务,训练的时候,也就是练练队形,喊喊口号,唱唱歌,走走步而已,训练结束之后,这些民兵组织也就解散了。
在边境海防地区,民兵就不是一个组织形式了,而且一个真正的战斗组织了,不管是民兵连,还是民兵排,或者是民兵班,他们都有枪有炮,配合着当地的解放军,都真真实实的参加过保卫祖国的战斗,也为保卫我们的祖国立下了战功,做出了贡献!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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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农村生产队的民兵排长的主要职责是:管理这个生产队的民兵和统计本生产队的民兵资料,带领民兵参加上级组织的民兵军事训练和维护当地的社会治安。
计划经济时代的战争理念就是:打立体战争,毛主席的军事战略思想就是,我们不打侵略战争,我们主要就是打防御战。
说白了,就是我不主动打你,我专门对付你来了我怎么消灭你,在这种战略思想理念框架下,我们国家就提出来“全民皆兵”这个概念。
其响亮的口号就是:七亿人民七亿兵,万里江山万里营,这口号不但大气,而且辉煌。
其具体做法就是: 每一个生产大队组建一个民兵连(69年以后升级为民兵营)每个生产小队组建一个民兵排,民兵的构成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上级军事部门负责跟民兵配发武器,前期,这些武器直接分发的民兵手中有民兵自己保管,后来由于形式变化民兵的武器收归大队民兵营统一管理,再后来民兵武器收归乡镇武装部统一管理,再再后来,为了社会治安这些民兵武器统一收缴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统一管理。
计划经济时代的民兵,为农业建设和社会治安发挥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那时候的哪一位基干民兵,手中能有一支枪,那真是无尚光荣,会得到很多年轻人的羡慕,如果是未婚男青年,还会得到一些未婚女青年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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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那时是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单位,公社设有武装部,部长应是公社党委会或革委会人员,而大多数武装部长是革委会副主任职务。
民兵也分为两种,普通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就是十八岁至六十岁男女社员,都是普通民兵,那时提倡“万里江山,万里营,全民皆兵”。
武装基干民兵,不言而喻,都是持有枪支的,当时我们公社只有两个武装民兵连。恰巧我们大队就有一个武装民兵连,而我恰运是民兵排长,不是每个大队都有武装民兵的,小一点的大队是没有武装基干民兵的,我们大队有一千六百多人,所以才有个武装民兵排。当时我是基干民兵班长,我的武器就是一挺捷克机枪,一匣二十五发子弹,可单发,可连发(三连发)。
各大队都有民兵营,大队革委会主任兼任营长。
普通民兵,一年之间只一二次集会,就是宣讲全民皆兵概念,时刻准备打仗思想动员。
武装民兵,有夏训和冬训两季,一次一般为半月,训练项目,列队,出操(搏击技能)枪械拆装以及军事技术。最后是实弹射击,持步枪者,每人三发,我们机枪手,六发一人,说实在的,那些年军事训练对我本人来说,还是有所收获的,我现在对老式枪械还了如指掌,日本三八大盖,美式762半自动步枪(朝鲜战争主要武器)捷克机(歪把子)小三零汉阳造,全自动铁把冲锋机的拆装,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那时的民兵对社会治安,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可以说,那些年,小偷绝迹,寻衅滋事的绝迹。刑事案件少之甚少。民兵功不可没。
武装民兵经常夜间巡逻,维持社会秩序,起到决定性作用。民兵对兴修水利,公路桥梁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很多人就牺牲在公路,铁路,开山凿石的工地上,七八十年代,青年民兵就是建设中的主力,他们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四人帮”将民兵视为他们的第二武装,企图夺取红色政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打倒“四人帮”之后,党中央为了大局,长治久安,决定解除民兵的武装。
民兵这次庞大的武装队伍,从此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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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农村插队我所知道的民民排长,平时与大家一样下田挣工分。有时带基干民兵参加公社民兵开会训练打靶。经常搞阶级斗争,上面有通知打击投机倒把,打击暴发户,抓地富反坏份子游街就是他们干的。那时我当上大队的岀纳有次被叫去配合登记查抄的物品,虽然我极不愿意但也不敢不同意,只好跟随他们去,至今想起心里还是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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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此题时,其实就是说说当时自身的经历。本人77届高中毕业,下半年回家就被大队指定为生产小队民兵排长。
其民兵的结构是:18一60周岁的男女社员都属于民兵范围,其中18一45岁的为基干民兵,45一60岁的为普通民兵。生产大队设民兵营(归公社武装部管理)和基干(民兵)连,武装排(或武装班)。生产小队设民兵排和基干班。各生产小队再选派几人(根据大小,经过政审,一般是党团员或积极青年)为武装民兵。
本人自79年起就兼任大队民兵付营长,基干连长,武装排长(配有56式全自动步枪,其它是56式半自动步枪)兼武装班长(配枪的仅有11人)。
民兵营的职责是,安照上级要求,在党支部领导下做好本大队的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尤其是大的工程(如兴修水利,农田改造)组建临时青年突击队等,再者,晚上组织巡逻保安,发现有见赌博现象去抓或指制等。
本人自83一88年先担任后兼任民兵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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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民兵排长主要负责阶级斗争工作:例如,开斗争地富反坏右的大会,民兵排长要带领民兵抓人,在斗争会上要负责打人,也可以亲自打,也可以安排别人打。平常要带领民兵巡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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