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的,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详解是什么?
《论语》里的,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详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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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本意,并非是辱骂和不尊重老人的意思。
在很多人的概念中,提到“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大多都认为是指老了还不死的人属于是害人虫,说得简单点,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一句辱骂老人的话。
不过,这句话的本意还真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真的按上述的含义去理解的话,那只能算是“断章取义”,另外,也曲解这句话原本的真正含义了。
那么,这句“老而不死是为贼”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呢?当初说这句话的孔夫子,又是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呢?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小故事。
孔子有个故交,名字叫做原壤。
原壤是鲁国人,也就是说,他和孔子属于是老乡,同时又是熟人,因此两人的关系十分不错,没事还经常走动。
这一点,到了孔子成名后也没改变。
既然关系这么好,自然原壤家里的事情,就和孔子自己的事情差不多。
因此,在这一年,原壤的母亲病逝了,孔子就必须要亲自前去进行吊唁,并帮助原壤料理其母亲的丧事等事宜。
不过,就在孔子满怀悲痛,并带着弟子前去原壤家吊唁的时候,却看到了让他极为生气的一幕。
孔子看到了什么呢?
简单来说,就是原壤的家里,杂物等东西堆得乱七八糟,墙壁、桌子上面布满了灰尘,各种垃圾更是让人无处下脚。
具体的情形,就好比一个不爱收拾卫生的宅男,吃了一两个月外卖后,家里四处都是外卖盒子、烟头、饮料瓶以及各种生活垃圾的场景。
看到这些之后,孔子很生气,本来想发作,不过转念一想,认为这有可能是因为原壤失去了母亲,所以过度悲伤,因此才没有注意到家里又脏又乱。
于是,孔子按下脾气,进里屋问原壤,他母亲的棺椁在哪里?
不过,在孔子进里屋并看到原壤后,瞬间又让他火冒三丈。
可能有人会觉得,孔夫子怎么这么大脾气呢?动不动就火大,其实,别说孔夫子,就是换做任何一个人,看到原壤当时的状态后,也会气得当场抓狂。
当时的原壤,正坐在床上,两腿四仰八叉敞开,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上,斜靠在床头,大概的造型类似于下图这样:
这种造型,就算是外人看来,都充满了吊儿郎当的意味,活脱脱的就是一个“赖子”。
原壤的这种坐姿,如果按照古代礼仪的说法,因其看起来像一个簸箕,所以也被称作之为“箕坐”。
不过,这种箕坐,在当时是极其不符合礼仪的。
古代人对各种礼仪十分讲究,不管是坐还是站,乃至走路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坐下来的话,那么应该是采用“正坐”的方式,什么是“正坐”呢?简而言之,就是双膝着地,把臀部压在脚跟上,两脚脚背朝下,同时保持上身的正直,安坐而如钟。
这才是最合乎礼仪的正确坐姿,也是古文献中所说的“正坐”或“匡坐”。
之所以古人会对简单的坐姿要求如此详细,一方面是合乎礼仪需要,另一方面,则是儒家讲究人的身体“正”和内心的“中”,只有坐的端正,才能体现君子表里如一的高尚品格。
据记载,孔子在老年之际,自知将死,便“当户而坐”,仍取正坐姿势,以示礼度自守。
总之,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对于一个人的形态要求是很高的,并且,正坐的话,也是对来访的人一种尊重的表现。
而原壤这种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坐姿,瞬间让孔子怒火涌上心头。
当然,孔子毕竟是儒学大家,他也不至于因为原壤吊儿郎当的坐姿,就和原壤大动肝火,再说了,两人既是老乡又是故交,虽说孔子颇有些生气,但想想还是忍了下去。
忍下心头火之后,孔子问原壤,母亲的棺椁在哪里?
原壤给他指了指,而孔子转身一看,当场直呼了无数个“好家伙”。
怎么呢?原壤母亲的棺椁上,同样布满了灰尘和各种污渍,几乎都看不出来原有的颜色了,并且棺椁上堆放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到了这个时候,孔子其实已经濒临爆发的临界点了,毕竟是个人都有点脾气,更何况身高接近一米九,脾气暴躁,且孔武有力的孔夫子呢?
不过呢,孔子最终还是没有爆发,而是强压怒火,招呼一同前来的弟子,开始清洗原壤母亲的棺椁。
不得不说,孔子的脾气虽说火爆,但并没有失态,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孔子真的是一个有涵养的君子。
而接下来原壤做出了一个动作,让孔子更为无语了。
他干了什么呢?他从床上下来,走到了母亲的棺椁之前。
然后,他拍着母亲的棺椁,说了一句让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的话。
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
什么意思呢?大意就是说,我好久都没有唱歌了。
你没有听错,原壤在孔夫子濒临爆发,并且在孔子带着弟子帮助他清洗母亲棺椁的时候,仿佛没事人一样,拍着母亲的棺椁说自己好久都没有唱歌了。
列位,如果你是孔子,这样的场景出现在你面前,你会作何反应呢?
答案不言而喻,而原壤却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反而在说完这句话后,开开心心地唱起了自己喜欢的歌谣。
如果当时他唱一些悲伤的歌谣,那也可以理解为他因为母亲去世而伤心过度,因此用唱歌来抒发情绪,但是他没有,他唱的歌谣内容,让在场的人一度惊讶无比。
唱了什么呢?我们先看原文:
“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原壤
这两句歌词的大概意思,就是说狸猫的脑袋上有好看的斑纹,摸起来十分柔软,那感觉,与摸着一个女子的小手是一样一样的。
我估计,当时孔子的内心不仅无语并且崩溃,甚至还有当场把这个故交弄死的想法。
不过,孔夫子毕竟是孔夫子,他在听完原壤唱歌后,并没有和他一般见识,反而是装作没听见,一转身,继续清洗原壤母亲的棺椁去了。
只不过,当时跟在孔子身边的弟子看不下去了,直接问了孔子一句话,说,老师,您能不能和这样的人绝交呢?
“子未可以已乎?”
孔子听到弟子的问题之后,沉默许久,半天才开口,他说,还是算了吧,亲人终归是亲人,故友也终归还是故友。
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以上便是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件事在《礼记》中记载得十分详细,而“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则是记录在《论语》之中,算是上述这件事的后续故事。
料理完一切后,孔子坐下来与原壤,这次他没有忍耐,而是掏出随身携带的拐杖,“以杖叩其胫”,就是拿拐杖敲打原壤的小腿,一边敲一边说:
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所以,从《论语》中的这个记载我们就可以看出,所谓“老而不死是为贼”,其实前面是还有两句话的。
而加上前面两句话,整体的意思则是,你(指原壤)年少的时候张狂不懂事,长大之后又一无所成、碌碌无为,你这样的人,将来老了也是个很坏的榜样,是个祸害社会的人。
这就是孔子说这句话的真正意思,说得更直白一点,孔子这是对他的故交原壤“恨铁不成钢”。
只不过,由于后世的以讹传讹,以及断章取义,将完整的一段话,仅截取了最后一句,也就是“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一句,用来辱骂老年人,并且还标榜这是孔夫子说的“真理”。
而孔夫子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这句话,会被曲解成与原话含义相距十万八千里的另一种意思。
这就好比,某甲对自己不知上进的好友某乙说,你不应该颓废下去,而是应该努力工作,好好学习,不然一天天吃了睡,睡了吃,这样的人生,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多年后,某甲成了名人,有人就拿他说过的话来引用,但没有引用全部,而是只引用了最后一句。
即: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你看,原本一段鼓励朋友的励志话语,就这样被断章取义改得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句对生活充满失望的负面话语。
所以说,断章取义真的要不得。
因此,孔子当初说的这句“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话,整体的意思是在斥责好友的所作所为,借助这句话,来劝导他上进,而并非是后世所传的那种辱骂老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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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出自《论语·宪问》, 原文如下: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注解
原壤:鲁国人,孔子的朋友。
夷:箕踞,张开腿坐在地上;
俟:等待,胫:小腿。
孙第:同“逊悌”,指代礼仪。
贼:指危害社会的坏人
译文
原壤两腿像八字一样叉开坐在地上,等着孔子。孔子看见说道:“你小时候不懂礼节,长大了毫无所成,老了还给别人做坏榜样,真是个祸害社会的坏人。”,说完,用拐杖打他的小腿。
原壤是孔子从小就认识的朋友,孔子对他很了解。
据《礼记·檀弓下》记载:原壤的母亲去世的时候,孔子去帮助他料理丧事,他非但不伤心,还敲着母亲的棺材唱起歌来,孔子觉得原壤是没有孝德的人。
所以,孔子这样严厉骂朋友“老而不死,是为贼”,是因为他“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恨铁不成钢之意溢于言表。
而后世人断章取义,把这句话连起说成“老而不死是为贼”,误以为是孔子对老年人的一种辱骂,这显然与孔子本来的意思截然不同。
像原壤这样的人,活着没品没德,对家庭和社会无所助益,还经常“为老不尊”、“倚老卖老”,活着也就是烂人一个,这样的人越活得久越是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更多祸害,那便就是“老而不死是为贼”。
所以总的来说孔子是劝诫人要有品德、廉耻、荣辱和一些最基本的礼仪,发挥一个老人该有的标榜作用,为年轻人多做一些正能量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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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当今社会却让二千多年前的孔夫子言中了
对于孔子论语又何必拘泥于字面呢?
老而不死谓之贼。从字面上解,人老还没死,就是老贼。这句话未免太刻薄,人人都希望健康长寿,怎么多活几年就该死,就成老贼了呢?
典出《论语》“宪问”篇: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直译文为: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待孔子。孔子骂他说:“年幼的时候,你不讲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说着,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原壤是孔子的朋友,他也没干过什么缺德的事情,否则孔子一定不会轻敲了,而是鸣鼓而攻之。
孔子本身就主张“不学礼,无以立”,那么看重礼节的人看到原壤的熊样,内心的无名火蹭蹭往上冒,立马开启怒怼模式。
原壤是个老小孩,他来见孔子,表面无礼,但内心天真,并无不敬。孔子骂他,像兄长开玩笑给弟弟的后脑勺来一巴掌,语气也是温和的。
孔子跟原壤的关系在《礼记·檀弓下》中有记载:“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
其实,我们平常字面的理解很明显是断章取义的。
第一,孔子说“老而不死”是针对到具体的个人的,这个人就是毛病多多的原壤,而不是泛指某个群体,更不是指老人。
第二,“老而不死是为贼”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 ”,也就是从小不讲仁义道德,长大还没作为,老了也没有长者风范的人,可不就是浪费社会资源、浪费国家粮食的混蛋么?因此现在用这句话来形容任意一个老人,是非常不恰当且不礼貌的。
然而,不幸的是,当今社会却让二千多年前的孔夫子言中了。
地铁或公交车上出现网友口中的“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的现象,近年来确实也是屡屡可见。网上曝光的这类老人家往往倚老卖老地进行道德绑架,要么就是带着晚辈进行一些不适当的行为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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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论语的朋友都知道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的通解是什么意思,实际上这里是孔子以老年人的身份对一生玩世不恭碌碌无为的一位老人人生态度的批评,这里不再多表。单独说说这个贼字在这里倒底是什么意思?孔子在这里说的这个贼不是现在说的偷东西的贼,而应该是害良的意思,即害人精,与乡愿为德之贼同义。当然这仅仅是孔子的一面之词,象这个老头心态如此豁达视生死于度外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也是一种活法。在那个侍死如侍生的年代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不是圣人起码是个怪人。古人云圣人无心以天下人之心为心,怪人就是比圣人多了个竖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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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的“老而不死是为贼”
世云“老而不死是为贼”,并曰此言为孔子所言,谬矣!
《论语·宪问》有这样一章: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用今天的语言通释就是:
“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候。孔子说:‘年纪小的时候就不恭顺兄长,长大了又没没给人留下像样的语言,老了还不死,这就叫做害人精。’用手杖敲着他的小腿。”
从“以杖叩其胫”来看,这是孔子晚年时见原壤的记载。
按当时的制度,原壤是周文王第十六子原伯的后人,虽然穷困没落,但应该是士一级的人,是有生活来源的。《礼记·王制》说:“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按原壤的身份,最次也应该享有“诸侯之下士”的待遇,“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大概因为不务正业,所以原壤生活很困窘,母亲死了,他没有条件安葬,是孔子出资安葬了他的母亲。《礼记·檀弓》记载:“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孔子的一个老朋友叫原壤,他的母亲死了,孔子为老人整治了棺材。原壤登上棺材说:‘好久了,我没有唱歌了!’原壤唱道:‘狸子头色彩斑斓,握你的手好柔软。’孔子好像没听到似的走过去了。随从的人说:‘您不要再继续帮助他了吧?’孔子说:‘我听说,有亲情的人不要失去那应有的亲情,老朋友不要失去那原有的情谊’”)这是孔子帮助原壤、原壤性情古怪的一个典型事例。
孔子曾经说“无友不如己者”,但原壤是孔子小时候就结识的人。从“幼而不孙弟”看,按今天我们常说的话,孔子与原壤大概是从“光腚娃娃”时开始认识的吧,所以孔子对他多有照顾。这次原壤之“俟(等候)”,大概是他与孔子相约后在等孔子,是不是还有求于孔子呢——不得而知。
孔子为什么要说原壤“长而无述焉”呢?孔子曾说“有德者必有言”,原壤“无述”,说明他不是“有德”之人,这也是他“是为贼”的重要原因。
“老而不死”是紧承前文“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而来的,“是为贼”是针对原壤的一系列不是——“不孙弟”“无述焉”、没有是处却“不死”而说的。后世有人断章取义,单独把这“老而不死”与“是为贼”连起来,误以为是孔子对老年人的一种侮骂,显然违背了孔子的原意。
而且此时孔子也处老耆(qí)之年。《礼记·曲礼》说:“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mào)。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礼记·王制》又说:“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孔子“以杖叩其胫”时,至少已经六十岁以上了,而且孔子六十八岁才从列国周游而归,这次见原壤,恐怕年纪已在七十左右,他怎么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连自己也骂呢!
前人解释《论语》多有曲解,需要辨正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出自陈广逵《〈论语〉通释、解读与点评》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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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的,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视为贼。”
试详解字义如下:“子”,是指孔子。“孙弟”,是指逊让和谦恭。“述”,是指官职和成就。“老”,是指长寿。“不死”,是指空活虚度年华。“贼”,是指病害和错误。
试理解文句如下:孔子说过,一个人从小不知道谦恭忍让,长大后便不会有出息,既使能够长寿,也是白活几十年,这些都是毛病,是一个失误的人生。
《论语》古文难学习,
其中含有深道理。
圣人遗训传千年,
活学活用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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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理解这句话,必须从“古”与“今”两个视角来解读。
“古”视角:
孔子原话的本意认为原壤因为“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年轻的时候不孝顺父母,不爱护兄弟,也就是现在人常说的“尊老爱幼”,从小就不是懂事的人。长大之后碌碌无为,虚度光阴,没有事业和成就,也就是现在人常说的“饭桶一个”。
不难看出,原壤的人生经历和孔子倡导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等积极的“入世”人生态度是截然相反的。
因此,孔子才会说原壤“老而不死,是为贼!”这样无所作为的人,到老了还不死,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危害的人。
这里的“贼”并非指小偷,而是对国家和社会、人民有危害的人,比如人们常用的词组:国贼、民贼、工贼、蟊贼等。大家比较熟悉的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说他“明为汉相,实为汉贼”,就是指他是对汉朝有危害的人,并不是汉朝的一个小偷。
因为对家庭、父母、兄弟、国家、社会、人民……都没有做出过什么应尽的义务和事情,无益于大家,所以这样的原壤就被孔子称为“贼”。
“今”视角:
孔子的这句话无疑是对贪官污吏、毫不利“人”专门利“已”、拿人民当牛做马的人一记重锤!那些为国家、社会、人民呕心沥血的人才是不朽之人!因此,后人也把这句话延伸为——老而不朽谓之圣,老而不死谓之贼。
解释这两句话很简单,有时间大家读读藏克家那首诗就能加深理解了。
《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那么,作为普通人又怎么理解这句话?
就是从小孝敬父母,爱护兄弟姊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成家立业后担负起家庭责任,在工作中有所成就,做有益于社会的人。这样的人生才不是“贼生”。
现在的一些人对孔子的学说不屑一顾,认为误国误民……看到这里后就想问问:你认为孔子学说能流传千年,使华夏文明一直延续,人们把孔子视为万世师表,这难道是没有道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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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为什么要骂小学同学老而不死是为贼?
孔子是文质彬彬的君子,后来更被尊为“圣人”和“至圣先师”,但真实的孔子是个血性男儿,对看不惯的事情,也要痛骂一顿。在《论语》中,记载了好几次孔子骂人的故事。骂的最多的人是子路。对子路,孔子是一三五小骂,二四六大骂,周日不休痛骂。用明代思想家李贽的话说就是,“先生每于子路下毒手”。被骂得最惨的人是宰予。孔子勤奋好学,绝不能容忍有人大白天睡觉,上课打瞌睡,而宰予上课睡觉,恰恰被孔子抓了个正着。孔子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 ,把他比喻成没办法雕刻的朽木、没办法粉刷的用垃圾做的墙,严重打击了宰予的积极性,搞得宰予恨不得“宰了自己”。还好他是个神经大条的人,才没有得“抑郁症”。孔子不仅骂人,甚至还拿手杖打人,这可能是孔子反应最激烈的一次。在那次骂人中,孔子说出了著名的话,老而不死是为贼!为什么这么勃然大怒甚至是有失风度呢?那是因为孔子和他的小学同学的价值观有根本的不同!
论语中记载说,《论语·宪问》:\"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意思是,“你这个家伙,从小不孝顺父母不尊敬兄长,长大了又一事无成,老了还不死,真是个害人虫”。
故事是这样的:原壤大概是和孔子从小一起玩大的朋友。原壤的母亲去世,孔子作为朋友就去原壤家去吊孝。孔子一进门,就看见原壤叉开双腿坐在灵堂,这对孔子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因为孔子讲孝,讲慎终追远,讲礼仪,原壤这个行为,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所以,孔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骂原壤从小不懂得仁义礼智孝悌之道,长大了又一无所成,那么老了还不明白人生道理,一事无成,怎么还不死!这么老了还不是,那就是残害世界!这个贼,不是小偷的意思,而是残害伤害损害的意思!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壤应该是道家的人物,他所追求的是顺应生命,顺应自然,对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礼仪孝顺等观念,是不赞同的。而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恰恰强调积极进取有为,强调礼仪等,这个和他同学原壤完全不同。我们知道,价值观冲突是最根本最严重的的冲突和对立,所以孔子才大发雷霆有失风度的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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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而不死,是为贼”,的确是孔子的话,出于《论语·宪问》第四十六章。
孔子这个话,不是泛指,非指所有老人;而是特指,专指叫“原壤”的这个人。
《宪问》载——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孙、弟,并去声。长,上声。叩,音口。胫,其定反。
这是说,“孙”读“xùn”,同“逊”。“弟”读“tì”,同“悌”。“叩”和“胫”,就按照现在的读法即可。
他接着又说——
原壤,孔子之故人。母死而歌,盖老氏之流,自防于礼法之外者。夷,蹲踞也。俟,待也。言见孔子来,而蹲踞以待之也。述,犹称也。贼者,害人之名。以其自幼至老无一善状,而久生于世,徒足以败常乱俗,则是贼而已矣。胫,足骨也。孔子即责之,而因以所曳之杖微击其胫,若使勿蹲踞然。
这说得足够清楚了。
(殷墟妇好墓出土跪坐玉人俑)
朱熹讲,原壤这个人,是孔子的老友,或曰“发小”。母亲去世,他还唱歌,有些像老庄(其实只是庄子“妻死鼓盆而歌”)一类把自己划于礼法之外的人。夷,就是蹲着,古语叫“蹲踞”。俟,是等待。这是说,原壤蹲踞在那里等着孔子来。述,是称道。贼,是指“对他人有害的人”。因为这个原壤从小到老没点儿善行,就是“没点儿正形儿”,却长久活在世上还挺好,只能说是“伤风败俗”了,也就是对他人有害的“贼”。胫,是踝骨。孔子责怪完了原壤,还用自己的拐杖轻轻敲敲他的踝骨,像是教他不要这样蹲踞。
从朱熹的解读来看——
第一,
孔子虽责怪原壤,但非“气势汹汹”,反而有些语重心长——是“发小”间的坦诚和亲切。
第二,
“老而不死,是贼也”,绝无斥责原壤是“盗贼”那种坏人的意思,而是以“重话”刺激一下,反见孔子的用心良苦。
第三,
“以杖叩其胫”,这个“叩”字很传神,朱熹解为“微击其胫”亦很精到,很有老师用教鞭拍拍学生的腿说“站直点儿”的意味。假设孔子义愤填膺,那大概会“以杖击其头”或“鞭其背”了。
第四,
孔子这段话的“精髓”,还在于强调“礼法”——对父母要“孝”,即“孙”也;对兄弟要“悌”,即“弟”也。如果从小到大都做不到这些,他说,那就是“对他人有害”之“贼”也。
第五,
古人很讲究“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坐,须“跪坐”,即两腿并拢而跪、臀部坐于双脚之上,而不可“箕踞”,即双腿微屈、岔开而坐。《庄子·至乐》载:“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所以朱熹说原壤“盖老氏之流”。原因在于,古人上衣下裳、不穿内裤,即便有“袴”也不“封裆”。“夷”,是“蹲踞”,显然也是不雅之举。
不要误解了孔子这段话的本义,更别使其适用范围“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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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壤夷俟①。子曰:“幼而不孙弟
②,长而无述焉③,老而不死,是
为贼④。”以杖叩其胫⑤。(《宪
问篇第十四·第四十三章》)①原壤夷俟:原壤:鲁国人,孔子的旧
友。夷俟:夷:箕踞,即屁股坐地,两脚前伸,
形状像箕,违反了古代双膝着地跪坐的礼节。俟
:等待。②孙弟:同逊悌。不孙弟,即不遵守悌
的礼节。③无述:言没有什么贡献和成就可以称
述的。④贼:犹言祸害。⑤胫:小腿。
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 ,年少时没有为小兄弟做榜样,为家人多挣点银子 ,到老来还有资格摆谱?坐都没有个坐像,看我不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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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不是“视”。读古典绝对不能脱离当时背景安现在的认知来释读。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和孔子谈话态度不恭且劈拉着腿状极不雅,孔子用手杖拨拉其人腿提醒他说了句“老而不死是为贼” ,相当于现在的戏谑:你这老不死的真是个祸害。传了两千多年人们就咋领会的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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