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过分吗?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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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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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省下了一半的首付款知道吗?不懂的话新婚姻法了解下!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很少有愿意跟父母住在一起的,所以房子就成了婚姻当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是现在的房价一般家庭都有点承受不了,所以就出现了买房子交首付,然后还房贷的问题!
现在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有了严格的区分!以前那种离婚对半分家产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新婚姻法保证了两个人的各方面权益!所以如果你想跟未来的老公共享所有财产的话,就要在涉及到婚姻的财务问题上平等付出!
这就涉及到了买房子首付款谁交、怎么交,房产证上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名字的问题!这更涉及到万一婚姻失败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
回到这个问题上说,既然房子的首付男方已经自己掏了,如果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共有,你们两个人一起还房贷的话,你就相当于省下了一半的首付款!你、你的父母还不偷着乐?
因为房价太高,一般家庭单独出资都有点承受不了,现在正常的做法是小夫妻要结婚了,两家父母共同出资或者全款或者首付给孩子们买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然后剩下的钱小夫妻一起还房贷!我家女儿女婿就是这种情况!
现在的年轻人婚姻失败离婚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新婚姻法出台这方面的规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她避免了很多的矛盾,真的挺好的!
话说回来,如果男方付首付,房本上没有你的名字,那婚后一起还房贷就不对了!虽然万一离婚了法院会做主要回来你付出的部分,但是房子增值的部分好像跟你没什么关系!既然婚都结了还这么算计,真的让人很失望!这个婚结不结的也已经没什么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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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说说条件,房子是男方付首付,结婚之后一起还贷啊,房本上有没有女方的名字呢?那如果有的话一起还贷没问题啊,很公平,女方还可以出点钱一起装修呢。
如果男方付了首付,结婚一起还房贷,但是和女方没关系,那这事儿可能就不太合适了,其实房子现在成为婚姻选择的一个拦路虎,因为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无论涨多少,你最后能分走的也只是你给的那一部分钱和房子没关系,其实如果两个人只有一套房子都写上了名字,在离婚之后最终也只是变成一个人有房一个人有钱而已。
但为什么大家还这么在意名字这件事儿呢?因为现在房价太高了,如果两个人婚后的钱一起来还了房贷,但是万一离婚了一方分步走,那么房屋增值的部分其实就和他没有太大关系,谁都觉得自己在婚姻中付出的不少,但是却没有得到保证。
尤其是,女方如果生了孩子再被离婚分不到房子的情况之下,净身出户,孩子也留给别人那么几十年的光阴,青春就变成了别人的保姆。
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一个情况,结婚5年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男方的工资用来还房贷,女方的工资用来养家养孩子,孩子两三岁的时候两个人离婚了,女方什么都没有,孩子也留给了别人,自己呢,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离开了这个家,而男人呢,继续还着房贷,自己还有了一个现成的孩子,还过了几年有人照顾的生活,当然这是个例,但是正是因为男人在婚姻当中的不稳定性相比女人会高,所以才会显的女人在婚姻中处于弱势。
贡献的房子是收益的,带不走生出的孩子是需要持续投资的,需要带走,而且无论你带走与带不走都改变不了,他是这个男人的孩子。
忽然觉得可以把房子和孩子相提并论,谁养孩子谁用房子是不是更好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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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过分,而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结婚后夫妻双方成为一个整体,是一家人,一个社会的最基层小团体,要把这个小团体经营好,就必须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既然是一家人,就要相互信任,什么事情都要透明,夫妻双方商量着来处理,计划着办事。如果房贷但靠男方来负责,女方不管的话,势必造成很多矛盾,给男方的心理造成很大影响,他会感觉你不是真心爱他的,这样的婚姻也不会幸福的,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会AA制,久而久之,婚姻破裂就是水到渠成了。
家庭是夫妻双方的,夫妻双方要不分你我,真正做到共同维护好经营好这个家,必须要真心实意地付出,只有共同付出,才能经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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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分,其实只要安心过一辈子,啥都不是事,如果只想过一阵子,肯定就想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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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怎么说呢,假如乐意嫁给人家,什么条件都不过分,想反,那就是反悔了吧,考虑的好好的,您是嫁人呢,还是嫁房呢?自己拿主意吧,反正,大家觉得很正常,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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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起住的房子、一起还房贷,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那些认为“男方就应该全款买房”“男方就应该承担经济支出”的想法,潜意识里还算把婚姻当成是一场交易吧。家里夫妇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就为了“卖个好价钱”么?
从我身边的例子来看,现在的女孩子普遍都挺独立的,读过书、有思想、有稳定的工作,她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并不会比男生差,自然也不需要刻意通过婚姻去改变命运,更多是希望能够寻找到一个“人生合伙人”。在这样的一段婚姻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在金钱上的投入也应该是差异不大的。
可能确实有一些运气不错的女孩,嫁入一个经济条件比自己家高很多的家庭。你羡慕她的天生公主命,酸柠檬的想她凭什么实现了高攀。但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家里房子依然是南方资产而女方只有居住权,又可能是女方需要辞职全职在家带娃,等等等。
茨威格说过:“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只有女生也参与了小家庭的建设,这个家才是稳固的。加油,姑娘们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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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房贷这过分吗?我认为不过分。
首先,我认为既然结了婚,就应该同甘共苦,不管是酸甜苦辣都可以,两个人共同承担,共同经历风雨。这样的婚姻基础更牢固,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俗话说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在生活中有些夫妻刚好相反,共同一起创业,辛苦的时候感情反而更好,等到有钱了,生活条件,物质条件充足了,反而感情出问题了。
其次,我认为两个人组合一个家庭,也有责任一起分担供房子。不过可以结合个人的情况,量力而行。一个男人,他既要养家,还要供房,压力也非常大,以后孩子上学了,以后还要读书,也要留点积蓄,光靠他一个人的话也很难。所以趁年轻还没有小孩,大家努力一起分担,美好的生活需要大家共同去创造,力往一处使,这样更容易达到目标。况且你是要和他过一辈子的男人,你也舍不得让他一个人这么辛苦吧!如果他的经济很宽裕,那就是完全可以全款了。一般年轻人不是富二代,都是普通家庭的话,都是没有什么积蓄的,有很多都是老人的积蓄,拿出来付个首付,剩余的都是年轻人去供房。作为女方的话,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的话,也可以体谅,我认为不过分。
再次,如果你觉得不公平的话,可以要求在房产本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对双方大家都会有保障。如果男方不肯的话,那你完全可以不用跟他一起承担供房。因为现在的婚姻很难说,白头到老,作为女方,也要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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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分,还真的一点不过分,你这个方法我绝对支持。
我生的是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跟孩子也聊婚姻方面的事。
其实每家都会有自己的标准。我对孩子的结婚对象要求是:
1.
必须门当户对
,学历相当,有同样的生活背景,同样的学历,以后生活上的不和谐会少点。
2.婚房必须有她的名字。当然婚房如果男方预先已经买好,没有贷款,装修好的现房,我孩子就无需写入名字了。但如果是有贷款的,而且要面临装修等一系列的事,那就必须房产证上写上我孩子的名字。按现房作价,婚房首付多少一家一半。这样男方也不会吃亏,女方婚后按揭也心安理得。
3.鉴于一切公平的原则,婚礼所有的费用都可以AA,
我孩子的陪嫁只属于她自己,最好双方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这样对大家都有利,男方也不要担心女方有什么谋财的想法,纯粹的就是因爱而结婚。
其实本来简单的婚姻,在现代变的复杂了。我们60年代的人,几乎什么都是靠自己白手起家,构筑小屋。而今物质越来越丰厚了,钱包鼓起来的同时就怕人觊觎了,也是,谁也不愿意被利用,谁也不想做人生的输家。既然传统已经丢失,新的观念是最符合潮流的。城市人相对还是比较通情理,所以门当户对非常重要。
所以你说男方付首付,让女方一起还贷。这个是非常好的,让年轻人也有点压力,知道生活的不易,但是千万记住,要把女方的名字写进房产里,否则这个对女方不公平。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你索取的时候,就先要想到付出,这样对谁都公平。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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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房子首付男方付,结了婚以后一起还贷,一点都不过分,而且非常正常的。根据新的婚姻法来说,房子的首付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最好房产证上面能加上女方的姓名,按照最坏的打算来说,假设婚姻出现问题,男方如果暗地进行财产转移的话,作为女方来说,没有保障。
如果女方进行举证的话,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当然这种情况很少,结婚又不是过家家的游戏。只能说是以防万一。
我经历过一单案子,出状况的是女主。女业主嗜赌,她很喜欢“扎金花”,逢赌必输,输到红眼的时候,她就偷偷的给追债人打了欠条,借了高利贷,将自家的房产作了担保。
结果,手气不好,屡赌屡输。借的高利贷,利滚利,息滚息,然后再也还不起了。放债人放言,再不还钱的话,就要到家里收房子了。
这时候女主急了,不得不向老公摊牌。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老公的名字的话,估计她自己就把房子处理了,其结果是一家人只能流落街头了。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告诉她老公。
她老公听后大发雷霆,两人大吵了一架。但是光吵架也解决不了问题呀,一时之间到哪里筹钱去还债。
再者,亲朋好友都知道她的德性,谁也不肯借钱给她们,就算借了也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回。
万般无奈之下,她找到了我,让我帮她找人紧急支援,价格低于市场价,但是需要一次性付款。她拿了钱还赌债,多余的钱要去偏远的郊区再买一套小房子来安身立命。所以我建议房产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最好,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在2005年的一个晚上,大概七点钟的时候,我正准备下班。有一位中年男人推开公司的门,进门拿出了一本房产证说20万元卖给我。
我拿过产权证一看,这套房子市场价为80万元,广州大道边的商住楼,位置不错,那栋楼穿过一条地下隧道就可以走到珠江新城,黄金地段。
但是我不敢收,一个是胆子比较小,二是资金压在别处,所以推辞了。反正这些有问题的房产,我是不会接手的,首尾太长。
更有甚者,抱着房产证来公司借款,把房产证押给公司。我就直接介绍他去担保公司,让他们自己去谈。“垫资过桥”的业务对我来说风险比较大,毕竟不是我的专业范围。
结语
结了婚就好好过日子,夫妻双方要相互体谅和包容。特别是女性作为弱势的一方,更需要丈夫的体贴。俗话说“男人是赚钱的耙子,女人是装钱的匣子”。一个家需要男女双方用心共同经营,日子才能过得美好。
亲人之间需要多点理解,少点算计。要知道,快乐不是得到的多,而是计较的少。祝你们家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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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我们这些社会底层的年轻人来说,婚后一起还贷款很正常,也很普遍,没有过分不过分的。共同的目标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生活中没那么多条条框框,怎么舒服怎么来!
首付男方付也很正常,万一没有,一起付最好不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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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份啊,始终都是男方付的比你多啊,已经算是有诚意了,还有首付也要女方付一半的男家呢。
现在的房子多贵啊,有经济实力全款买房的家庭并不多,如果有大概率也是很早以前父母为儿子准备好的,男方如果是婚前全款付清买的房子,房本上大概率是不会写上你的名字的,甚至也不是你男友的名字。不管你跟他结婚之久,哪天离婚了,这套房子就跟你没有关系了。你总不能要求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也要加上你的名字吧?这不是不可以,但难度相当高,这不是你男朋友爱不爱你的事,是男方父母同意不同意和怎么看你的事了。
但男方付首付,尾款你们共同还贷,不管房本上有没有你的名字,婚姻存续期间的那部分(含增值部分)你是有份的,哪怕你一毛钱房贷没有付也是有份的,因为这部分是婚内共同财产,但你只能按比例分到,首付那部分依然分不到。
婚后家庭的财政收入是分不清你我的,总不能你老公还完房贷,剩多少就花多少,花光了就一起喝西北风吧?或者让他跟父母要,而你的收入就一分不用存起来吧?所以你的收入也是要拿出来做共同的生活开支,这就是为什么婚内哪怕你的收入没有还房贷也有部分产权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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