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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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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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交易价格双方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随意定价,不违法。但是会有两个结果:
税费,省不了。
因为交易价格比较低,“真”交易,很容易完成。对于父母来讲,不会有什么后期的保障。
税费为什么省不了?
我们知道,在房产买卖过户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税费,最低1%(房子对于父母满五唯一、子女无房且房产面积≤90㎡的情况下);更高来讲,有可能能达到9.6%(房子不满二、子女有房且房产交易面积>140㎡)。
所以,人们就会考虑通过降低交易价格的方式来节省税费。
但是在计算缴税基数的时候,基本算法是:
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有的称为“评估价”)二者中较高者计征
。
题主提出以1元钱卖给子女,在计税的时候,肯定不会按照1块钱计征。税费,节省不了。
很容易完成“真”交易,会有什么结果?
所谓的“真”,指的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子女把1块钱给父母,父母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因为成交价格过低,这个交易,双方真正履约完成。
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举两个例子对比一下:
示例(1):假设父母与子女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元。缴纳完税费、子女把1块钱给到父母,变更了房本,这个交易就算完成了。
示例(2):假设父母与子女约定的成交价格为5000元㎡。因为房子成交总价太高、子女没那么多钱,所以,缴纳完税费之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子女没有把售房款真正给到父母。
第一个例子,从父母来讲,除了收到1块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保护。
第二个例子,对父母是有保护的。其实子女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万一哪天父母想把房子要回来,是可以通过主张对方违约的方式,要么要求子女真正支付购房款,要么要求过户无效、房产返还。
这里无意挑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好,无所谓;万一哪天除了问题,其实有风险的是父母。
所以,这里仅仅给出一些提示:
父母要想把房子卖给子女,可以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
(这个价格,一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可询问),反正税费也节省不了。
至于是不是要真收子女的购房款,自己家庭内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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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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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我懂,给大家简单分享一下。
买卖住房
个人买卖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是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
第二套是百分之1跟2。
第三套是百分之3,143平米以上是4。
但是房产证不满两年会有百分之5增值税。
房产证不满5年,或卖房者不是唯一住房的,还有个人所得税20%,(有原值可以差额),如果无法提供原值,适用百分之1定额税率。
赠与住房或者商铺税率一样百分之4契税。
继承是指原房主去世才可,虽然免税,但是时间跨度大,需司法公正。非必要不推荐大家等老人百年以后。
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过户后,房屋产权证日期还可以用原来的日期。
所以如果房子产权证满5年了,可以直接走买卖。
如果不满2年,或者是商铺,可以走赠与。
如果老人已经过世,只能走继承。
另外税务征收为就高原则 ,你写一块交易价,会用税务系统评估价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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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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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在法律上,答案是肯定可行的,因为买卖遵循自愿原则,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受法律保护。这里实际上涉及到房屋的承继问题,房屋承继是指被承继人逝世后,其房产归其遗言承继人或法定承继人所有。因而只需被承继人的房子具有合法产权,方可被依法承继,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别人名下房产,是不能被承继的。
法定承继人承继房地产,是免契税的;非法定承继人依据遗言接受土地、房产权的,则需求交纳1.5%的契税!房产承继,过户税费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注册费,100元件;②合同印花税,承继房子评价价的0.05%;③权证印花税,5元本;④销售手续费,5元平方米;⑤房产承继中不存在遗产税;⑥房产承继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承继后对外出售需求依照房价的20%征收个税,但是如果承继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罕见住所的是能够免征个税的;⑦如果承继人对房产的价值有什么异议的,还可能会出现房子评估费用。
房产承继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房产承继从房子拥有权人逝世之日起即可处理,准则上没有期限约束,何时申办都可以;第二、房产承继应尽快处理,拖得期限越久,处理的手续可能越费事,并且费用可能会添加。作为房产法定继承人的,不管属于第几顺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只需要办理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罢了;前提是不可买卖,如果进行了买卖,缴纳的税费要高出一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种神操作,纯粹属于没事自己找抽型的,“脱裤子放屁,自找麻烦”,并且还会得不偿失,损失更加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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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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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可行的,但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才可以。不建议你在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直接实施这样的操作,因为会有很大的风险。
在法律上来讲,父母要想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买卖、赠与和继承。
首先说
买卖,
有的人认为父母和子女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因此不能直接买卖房屋。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法律并没有禁止父母和子女进行交易的规定,父母和子女买卖房屋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赠与
是指父母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转让给子女,儿女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赠与的法理基础是赠与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自己得房屋享有所有权,将房屋赠与子女行使的是所有权中的处分权利。赠与在在法律上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第三种就是
继承
了,但是继承的前提是被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也就是是说被继承人不死亡,继承就不会开始,房子也就过户不到子女名下。如果想要通过继承达到目的,必须保证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
具体到父母1元钱将房屋卖给子女这件事,由于现在是市场经济,理论上来说交易自由,价格自由。只要房管部门确认双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一方愿意1块钱买,另一方愿意1块钱卖,就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由于房屋买卖过程中会涉及到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三笔税款,因此虽然价格是1元,但是房管部门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征税,否则就容易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与赠与和继承相比,买卖相对来说手续更加简单一些,不需要办理公证或者其他手续,而期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依法免征或者减征。以继承为例,虽然法律规定近亲属间继承免税,但是日后如果继承人想要卖房子,必须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反而得不偿失。
综上,父母将房子以一元钱的价格卖给子女是完全可行的,但建议在操作之前还是问一下你当地的房管部门,不要中途出什么岔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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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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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的房子,以1元的价格卖给自己的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
从法律层面来说,交易是属于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并不存在强迫、强制性的要求在里面。
也就是说,父母家的房子以1元的价格卖给子女甚至以1毛钱的价格卖给子女,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以的,都是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但问题是,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又到底有什么意义?父母亲的房子,原来就是可以以遗产的方式留转给自己的孩子的,为什么非要用1块钱的价格去转让呢?
当然,我们也明白,那样做也许是为了避税,是为了减少税费缴交。可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交易中,这样做其实是完全没有用的。
因为,国家在计算相关税费时,是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来作依据的。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卖成交价可以是1元,但市场评估价也许是100万、500万甚至1000万元,这都是完全有可能的事。
这样一来,就算子女和父母亲之间以1元的买卖价格完成房屋交易,但最终也会成为一个形式,完全没有实际意义,该交的税费一分钱都不会少,还是会要你缴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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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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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为家庭的主要财产,自然存在一个财产传承的问题。父母的房子想要传给子女,可以通过买卖、赠与和继承三种方式来实现。而生前想要把房子给子女,只能选择买卖和赠与这两种方式。由于赠与方式手续麻烦,且会对子女日后再次出售房屋产生较高的税费,所以,很多家庭会选择买卖方式来进行房产过户。于是,为了减少房产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支出,便有人想到以一元钱作为房屋交易的成交价格。那么,这种交易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而且可行呢?
一元钱买卖房产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01
以一元钱买卖房屋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法律根据是《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现阶段依据的是《民法总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由此看出,父母以一元钱把房子卖给子女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是,父母和子女均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次,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特殊的亲情关系,一元钱的成交价格存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理性。第三,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以一元钱买卖房屋,也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因此,这种民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02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则这种买卖行为无效,或者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约束力:
1、父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2、父母和子女串通交易,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3、子女以欺骗手段骗取父母房产。
4、交易是在父母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以一元钱交易房产能否达到降低税费的目的?
房产交易主要涉及到契税、增值税(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契税由买方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则由卖方缴纳。契税和增值税是以合同交易价格为计税依据,而个人所得税则是按照交易价格的1%全额征收,或者按照房屋交易价格与房屋购入价格之差额,扣除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的20%征收。
然而,实际上在房产交易时,税务部门会核实合同交易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格。如果交易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交易双方仍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确定的评估价纳税。
由此可见,对于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子,无论父母是以一元钱卖给子女,还是以100万元卖给子女,在纳税方面并没有差异。也就是说,父母以一元钱把房子卖给子女,虽然法律上可行,但是,并不能达到减税的目的。因此,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只要合同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纳税效果是一样的,不一定非得写一元钱。合同是一回事,付不付款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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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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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无非就是逃税漏税,通过压低交易价格,少交国家税收,但是这是一种愚蠢的做法,不可能少交税收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而把房子卖给子女,实际上就涉及到二手房买卖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的税收比较多,各地也是不一样的。
一般房产证不满两年的增值税,满两年就可以免交,增值税一般是5.55%。而契税也就是交易总价的1%,面积若是高于90平方米就需要交纳1.5%的交易总价,若不是唯一房产还需要另外交纳3%的契税,也有是第三套房转让执行这一标准。,以一元的价格转让,等于是把契税部分彻底规避了,但是税务局不是傻子,为了规避阴阳合同,税务局对不同地段的房子契税征收有一个最低的评估标准,如果低于这一价格,是不会按照买卖合同执行的,而是按照评估标准执行的,以1元价格成交,但缴纳的税收不是按照1元成交价来计算的。而是按照税务局他们的评估标准缴纳契税的。
父母房子完全可以赠与子女,何必闹出一个一元成交这样的把戏呢。可以过世以后选择赠与,仅仅需要缴纳公证费。过户费等费用即可,这个费用是远低于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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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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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房子给子女,不管是以买卖的方式还是赠与的方式,都是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收不收钱或者收多少钱都可以。不过过户的时候,买卖方式过户和赠与方式过户缴费还是有区别的。
第一、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时。缴纳以下费用:
1、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2、契税;
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
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
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6、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7、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第二、按照赠与公证过户时,缴纳以下费用。
父母可以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很简单,只要和公证员提前预约好,一个小时就可以办好,然后带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给子女。
办理赠与公证,无需子女到公证处。不过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时双方必须到场。
收费标准
:1、公证费,公证费按照房屋评估价收取,赠与人可以自己找一个熟悉点的评估公司评估,当然评估价可以私下协商一下,能少了当然最好了。房屋评估价在20万元以下按照1.2%收取;20万元——50万元按照1%收取;50万元——500万元按照0.8%收取;500万元以上按照0.5%收取。
2、房屋交易中心收取的费用: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赠与和继承的房产在公证处缴纳公证费之后,过户时无需再缴纳税费,只缴纳工本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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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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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目的描述看,题主其实是想省相关的税,不交税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父母已经去世,房产是按照继承法来确定,是不需要交任何税,如果父母还健在,房屋赐给子女,要交相关的税的,房屋评估费、个税、契税、公证费等等。我觉得做低房价也是可以的。主要分两种情况看,一种情况是我们卖房需要去银行申请贷款,另一种是不去银行申请贷款。
去银行申请贷款
房屋交易属于自由交易,交易价格由成交双方确定,但是如果去银行贷款,价格不能偏离市场价格太多,因为银行会评估,比如说,一套房屋市场价格为100万,交易合同做到200万,为了去银行多申请点贷款,这个是不行的,因为银行会评估,太高,银行会认为有骗贷意图。房屋价格做低没事,因为房屋价格做低银行的风险更小。
不去银行申请贷款
如过不去银行申请贷款,做低房价是可以的,中介经常建议这么干,回到题目的问题,父母的房子以1元卖给子女,是可以的。但是有个问题,再次出售时,差额营业税会很多,不好出手,比如现在房子价值100万,以1元成交,假设以后以200万出售,那下次卖房的差价是200万-1元,而不是100万。差额营业税变多,需要下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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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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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相关交易在法律层面上就算是合法的。
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是讲求双方自愿的,
只要买卖双方自愿接受相应的价格,那么交易基本上就是合法的。
但如果存在其它的债务纠纷,
比如父母是“老赖”
,那么相关的交易可能就涉及到“转移资产”,相关交易在一定期限内是可能被判定无效的,这个就的视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了。
另外如果是
子女通过“隐瞒”等手段“欺骗”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
,那么就存在买卖双方中有人是“非自愿”的行为,那么最终的定性也是可能出现变化的。
无论合同约定多少钱,相关的交易税费都无法降低。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是要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的,无论是几年期的房子,都会产生相应的交易税费,这个各地的规定略有不同,而相关的税费也都是根据房屋的购买及销售价格来收取。所以有些人就会认为只要在交易过程中把交易价格定得低一点,就可以节省一定的税费。其实不然,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最终税费的计算标准是
按照当地“市场评估价”进行确定
的,比如该户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是10000元平,总价是100万元,那么所有相关的税费都会按照100万的标准进行收取,
无论你们的合同约定的价格是1元,还是99万元,都是不会被采纳的
,最终的税费缴纳标准都是按照100万元的评估价进行收取的。
“买卖”的方式相对于“赠予”、“继承”等方式更具优势。
很多老人在到了一定年纪以后,为了避免以后房产继承等方面承担过多的成本,都会选择将名下的房产以买卖的方式交易给自己的子女,这一点确实可以省下一定的税费,
毕竟无论是“赠予”还是“继承”,相关的手续办理及税费标准都是要比“买卖”高一些的
,所以在合适的时候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子女也算是一种相对便捷的资产转交方式。
但这个时机的选择还是比较重要的,我们也听说过很多子女在取得父母资产后“不尽孝道”的案例。所以说
老人不太适合过早地就将房产等不动产交易给自己的子女
,或者说
在交易过程中以其它方式写清楚未来子女应尽的义务
,这样也算是可以避免一定的潜在纠纷。
特别是交易后的房产就属于子女的整个家庭所有了,一旦子女出现“离婚”的情况,这些资产都是可能被划分走的。
虽然说这样的情况其实相对是个例,而且子女即便没有获得父母的资产,也一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有时候就是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有些东西还是提前说清楚为好,毕竟在交易过程中除了自己的子女,
还涉及儿媳或女婿的受益问题
,前期不说清楚了,以后还是可能出现严重的纠纷的。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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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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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2020年我爸就是把他房子过户给我,我决定用交易的方式过户,一元钱交易可以,但税收是按房子的评估价基准交的,好处就是以后你卖出的话,税收按正常交易交,如果是继承或赠与的话,交易要按差价的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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