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定金和首付,贷款被拒了,那之前交的定金和首付,该怎么办?
买房交了定金和首付,贷款被拒了,那之前交的定金和首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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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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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去年我们也代理过类似的案例。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首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时,则从其约定
有些考虑周全的当事人,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贷不到款,将如何处理。
比如有些会约定,遇到这种情况,买方须在多少日内缴足剩余房款;有些也会约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退房,并对首付和定金处理也作出约定,等等。
只要合同是自愿签订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即可。
如果合同中对贷不了款如何处理没有作出约定,则需要具体分析
先来看司法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最高法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以上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因贷款被拒绝,定金和首付如何处理,可能出现三种情况:
如果是因为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贷款合同,且买受人无力支付尾款时,则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一般是没收定金,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何认定属于买受人原因,实践中比如买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虚假的,被银行查出后拒绝放贷,或者买受人故意隐瞒真相被查出等,如果是这些原因,则买受人是有过错的。
如果是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贷款,比如一手房买卖合同中,因为开发商存在违规抵押、项目手续不齐等导致银行不接受贷款,此时,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则仍可要求赔偿;
如果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比如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受人本来符合贷款条件,但是,在签订合同后,政策有变化导致买受人不再符合贷款条件,而买受人又无力支付尾款。此时,双方都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互相不承担责任,即卖方应将首付款和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房屋买卖标的大,约定不清楚或者考虑不周全,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需要谨慎为之。
法律无处不在,欢迎关注@文金发律师,多学法,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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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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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处理过类似问题。客户交了首付款,征信没问题,但是负债率过高,综合夫妻双方收入评定,也就是说收入,流水不够,被拒贷!面对这种问题,合同已经进行网签,作为客户应该怎么办?不要慌乱,不要急于讨论责任归属问题,因为钱是你自己的,没人会轻易赔付你的钱,最终还得你面对这个问题,所以要努力配合相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下面分享之前的处理办法。
第一,市场很乱,不要相信那些可以做假流水的渠道,通过他们打假流水来重新提交给银行,假流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避免被骗,使得自己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首先不要想着找开发商退房,因为合同中有条款,因为客户单方原因导致银行无法下款,客户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手续复杂不复杂都不说,光高昂的违约金就让人难以承受!
第三,最安全的方法,找开发商协商到房管局撤回原签订的合同,进行购房合同重签,将房子所有人名字改成满足银行审批放款的直系亲属名下!这个周期大概在半年左右才能完成!
之前就是用的第三种方法处理了客户的问题,撤回合同,重签全部办理完毕,到放款交房给客户,经历了一年的时间。
关于类似购房问题的处理办法,在我的主页文章都有提及,如果您喜欢我的回答,请关注“千寻聊房”,一起探索那些一般人不会告诉你的小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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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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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定金和首付款都交了,你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贷款被拒,肯定让你彻夜难眠的就是定金和首付款想怎么拿回来。
下面我就来分析一下你的原因:按照我最后的方法你的贷款一定能审批下来。
1、如果你是买的一手房,贷款被拒的现象及案例很多,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说辞都比较含糊,什么都给你说没有问题,因为一手房通常都是先交订金,然后签合同,合同的版本都是房管局的正式网签文本,最好出现问题都是也本合同为准,一手房合同厚厚的50多页,就算给你看加上你慢慢的研究合同可能要整一天,况且销售部的也基本不然你花时间看合同,都说是文本合同,你尽管签字就行了。
2、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肯定规定好了的,如果是导致银行按揭贷款办理不下来或者贷款额度不够,买家必须在几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补足给卖方。
以上是两个问题的分析,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你又该怎么办呢?下面请听详细内容。
你如果是没有通过中介公司,那你还是真的摊上一个烫手山芋,如果你通过中介买房就好办比如你在买房或者交定金之前中介肯定询问过你的,而且中介也是提前对你的财力进行了评估的,提前对你的资料严格的审核,这种问题你完全可以找中介公司负责 因为你不是专业的,中介是专业的,否则就是你找的那家中介公司就是不专业中的非专业了。
建议你换几家银行做贷款,有的银行对流水要求不是很严格,但对你的工资收入就要高,所以打收入证明的时候就要高哟。
你现在可以去你要换的那家银行存一个定期,定强的金额大一点当然更好,而且最近每天又在你的银行卡里不断存钱,取钱,这样来回的做流水,你的问题在一个月内就可以解决了,放心吧,用这样的方法去做,你一定会把贷款审批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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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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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问题,老亮认为你是觉得既然银行拒绝贷款就不想继续交易了。如果是这样老亮告诉你,
你的定金是不能退给你的,你的首付想全退回来的可能性也很小
,不是说了吗,到了狼嘴的肉还能吐出来吗?
首先,老亮告诉你,开发商的合同老亮即使不看也知道,出现这种情况基本会把责任推给买家。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开发商不可能会仁慈到退给你。如果你想退首付肯定要计算违约金的额度,如果额度基本就是首付,那就一分也退不出来。
其次,即使违约金的金额小于首付,要想把钱退回来也不会那么顺利。所以老亮的建议是,如果没有及特殊的情况还是想把法继续贷款的好。你在问题中写的拒贷原因是因为流水不够,那你就想办法把他做够就是了。
为了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老亮建议在申请购房贷款前一定要咨询好贷款的额度和所需的手续,以免中途出现问题。
老亮原创不易,请喜欢的朋友点个赞,有不同观点可以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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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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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了首付贷款被拒,首付款怎么样?
关于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想必此事在你身边已经出现了。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是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因为一般合同中对贷款不审批违约责任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以下几个原则来处理:
一、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不审批
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在办理贷款审查时这种情况是不会审批的,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和首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二、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贷款不审批
如果购房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个人征信问题影响贷款审批不下来,购房者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非买卖双方原因导致贷款不审批
非买卖双方即银行原因致使贷款延期、金额减少或者不予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协议或条款的,会让购房者选择要么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购房款,要么解除合同。逾期未补交齐全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贷款未审批缴纳的首付可以退还吗?
在现实购房时开发商都会指定一家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因各种原因导致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产生购房纠纷。所以提醒大家在购房时在合同内注明:如贷款无法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如在购房时未提前在合同内注明产生纠纷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购买,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贷款担保合同导致导致合同未能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贷款担保合同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定金及利息返还买受人。如果购房者已经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未按时放款,购房者是要承担责任的。
总之,在购房时提醒大家认真考虑自己的资金能力,如果采用按揭贷款事先一定要了解清楚申请银行的条件和要求,签订购房合同时认真审视所有需要签署的合同内容及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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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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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仔细看了几遍题目,确定这不应该是二手房买卖流程。
这应该是一手房购房买卖流程。
那么在购房时自己的银行流水不够而没有通过银行贷款审批,责任方在自己。那么就要考虑解决办法了。
对于题主只是银行流水不够的问题解决方法有1;换一家银行,重新申请。(银行流水可以重新做)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给点费用)。
2;咨询贷款银行后,增加首付款比例,来降低贷款额度,以便通过银行审批。
3;对于有退房想法,由于是自己原因违约,就要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方违约金是多少了,开发商扣除违约金后应返还剩余购房款。
我只能大概说一下了,因为这一手房的购房合同不是标准版,几乎每家都不一样。对于题主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多花钱是肯定的,就看那种方法是花钱最少,把损失减少到最小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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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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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购房人都是通过贷款购房,但每人最终能够获批的贷款数额可能在前期无法准确判断,这就使得购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风险。一般双方在合同约定中都会对贷款不能或者贷款无法足额获批时,房款如何补足进行约定。所以建议您查看一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不能贷款可以退还首付款,才能以此要求退款,否则风险较高。一般实践中会结合贷款不能的原因和双方对此的约定,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分析。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和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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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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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开发商销售,在售房时,解决过这种问题,以我亲身经历回答一下。
有三种处理方式:
按认购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执行
以浙江为例,认购协议定金部分
认购人确定:在签订本认购书时已充分了解国家及当地的购房政策、贷款政策、个人征信情况、并明确知悉国家及当地政府会不时对购房及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认购人承诺:如因认购人不符合贷款政策或贷款政策变化及个人征信不良原因导致认购人无法满足贷款条件的,按本认购书的第四条第5款的约定执行;若因认购人不符合购房政策或购房政策变化及个人征信不良原因导致认购人无法购买该房屋的,出卖人有权终止本认购书,将该房屋另行出售,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认购协议书部分条款
还是以浙江为例,首付部分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条款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银行拒绝办理按揭或者拒绝货足申请的按揭额度,应按
以下方式处理:A、当银行拒绝提供按揭货款时,出卖人按服买受人在合同中
载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通知买受人,(自此内容的快递、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
5日视为买受人已收到通知),买受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剩
余房款,逾期付款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买受人收取本商品房总价款
百分之三
的违约金;B、当银行拒绝货足所申请的按揭额度时,出卖人按照买
受人在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方式通知买受人,《自此内容的快递、特
快专递寄出之日起5日视为买受人己收到通知),买受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
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足房款,逾期付款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买受人
收取本商品房总价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解除与否不影响违约金的支付。
很多客户易犯的错误就是,不会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导致后面自己被动,按认购协议约定定金是要被没收的,而且房子另售;房款部分按总房款3%收取违约金。
房子没有买成,还赔了一部分本金,得不偿失。
2,关系
我的一组客户是在某部门上班,交了定金发现丈夫征信较差。银行几乎拒贷,客户也没有惊慌,通过关系几分钟就联系到老总,前前后后一个星期,定金就退回卡中。
当然,这种客户属于少数,很多人一听感觉脑袋都大了,那我们如何找到关系呐?
有一个;“在全球数十亿人中,两个人之间的最长纽带只有五个人。”的定律,开发商开发房产过程会涉及到和政府、银行、设计院、施工单位、销售单位、物业等部门打交道,可以找到相关方寻求帮助,当然,如果脸熟,那就简单,如果没有找对人,这个过程也很煎熬……
还有很多种客户,五花八门、胡搅蛮缠来退房,有拿着大喇叭在售楼处大喊大叫、见客户就劝不要买这边房子的、有来了就直接躺地上要求退房的、有召集亲戚朋友到售楼处起哄的,严重扰乱售楼处秩序,本来本着同理心可以给你退房,反而和你硬碰硬了。退房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
3,银行流水洗白,
其实流水这个问题很好解决,会家不难,难家不会,行外人觉得,贷不下款流水差,是很大的事情,如临大敌,惶惶不可终日,但是我们从业销售看来这是很常见的,很平常的问题,基本不会过度关注,房地产行业也有很多潜规则,诸如流水差,收入不够都是小问题,就连征信差也能解决。
很多人担心找黄牛会被骗,确实有过这种情况。那是因为你没找对人,售楼处销售一定有办法的,黑白各个行业,只要与房地产相关的诸如洗白征信、做流水、收入证明、首付贷、分期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的就是做业务销售员。因为他们接触客户情况五花八门,介绍过去又可以收一笔介绍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刀哥建议购房之前一定先去查询一下个人资质,包括征信、流水等方面,待专业人士看过之后再决定是否购房,千万不要被销售忽悠,被冲动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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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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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常见,现在很多银行对贷款资格和指标都卡得非常严格,一当征信有问题或者是贷款资料审核不达标,贷款审批都会被拒绝。那面对你这种情况,建议可以这样处理:
第一、
换一家银行尝试审批。
一般一个项目都会有几个银行合作贷款,每一次银行审批贷款的标准和资料要求都有区别,有些严格些,有些宽松些,只要你征信没有不良记录,还款能力具备,还是有机会审批通过的。
第二、
做换名处理:
合作的银行都没办法办理,那这种情况只能撤销合同,用你的名字肯定不能购买了。这种情况下,就看你购房之前怎么约定了,如果是贷款问题开发公司有承诺,或者是你们事前有约定,那撤销合同之后,把钱退回来,房子他们另售。如果没有承诺,贷款审批不通过属于你个人原因,只能和他们协商处理,换一个你家人或者亲戚朋友的名字购买,做换名处理。这个要具体去沟通协商,不是故意不要,不办理贷款,通常情况下,还是愿意给你办理的。撤销合同手续也比较麻烦,这个周期会比较长。
第三、退房处理:
做最坏打算就是退房处理,撤销合同。而这样的处理一般都是对你非常不利,你可以看一下合同的约定。如果是由于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贷款的,合同通常会约定要求你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果房款没办法一次付清的,开发公司会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多少违约金,而这个违约金还不少。
基于你这种情况,还是具体处理,抓紧研究一下你签订的购房合同,看怎么约定,然后再具体沟通协商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是老张,还有朋友们关注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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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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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的确有,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我就处理过一起这样的事件,客户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担心按揭办不下来,
但业务员说按揭由他们来处理,银行都是长期合作的银行,合作了几个楼盘了,应该没问题。
客户见业务员都这么说了,就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了首付和定金。
但银行那边却没有办理下拉按揭,一方面原因是客户才参加工作三年不到,工资收入比较低,二是政策突然收紧了按揭贷款,防止过多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害怕推高房价。
业务员重新给客户做了流水,但由于和之前的流水差距太大,还是没有办理成按揭,更换了一家银行,还是没有办理成功,
据说银行之间互相通气,就害怕材料作假被骗。
客户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就是:银行按揭。这下办不下来银行按揭,客户想解除合同,但开发商不同意,开发商认为办理不下来按揭是因为客户自己的征信不好,流水不多导致的,要求客户全款支付。
客户哪有钱全款支付呀,首付已经掏空了父母的积蓄了,客户提出既然银行不能按揭,能否按照银行计算的按揭金额分30年向开发商付款。
开发商哪能同意,30年以后开发商还在不在都说不清楚呢,于是双方形成僵局。
律师介入后,认为合同履行不下去,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有过错,开发商为了推销房子,明明知道客户的收入真相的情况下,仍认为办理按揭问题不大;客户的过错在于,明知道自己的工作时间不长,收入不高,还是听信了开发商的承诺,签订了合同。
最后,在律师的协调下,解除了合同,购房者象征性地支付了10000元违约金。
本人建议:办理按揭的责任交给开发商,购房者如实陈述自己的工作、单位、收入情况,然后在合同中黑字体注明:如果不能办理按揭的,合同解除,甲方(开发商)退回收取的乙方首付款、定金。
商品房买卖的签订一定要慎重,绝对不能签署空白的合同,也不要相信开发商的承诺,除非这些承诺写进合同中,比如学区房之类的广告内容也要写进合同,最好拿到合同文本后,让律师看看,以面落入开发商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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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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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开发商也怕遇到这种问题,影响回款呀。
避免这种情况最有效就是交定金或者签约前,把夫妻双方身份证拿到银行查征信,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就把贷款资料提前给银行审核。这样,至少可以减少一大部分风险。
如果签约后遇到这种问题。
和销售员积极沟通配合。这点很重要,有些银行不好说的,他们可以为你想办法。或换银行,或采取其他非常办法解决。
实在各种办法尝试过,确实你的名字办不了贷款。那还要和开发商商量,能不能换名字再贷款。一般来说,开发商能解决都不会采用这种方法,太费事费时,还是一句话,影响回款时间。毕竟销售和回款都是开发商考核销售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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