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出后,不肯回款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开出后,不肯回款怎么办?
-----
网友解答:
-----
这个问题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发票开出,没有回款,这就是欠帐!欠帐在现实生活当中实在是太普遍,作为企业来讲也是没办法!只能慢慢去要,如果客户每个月有一部分货款汇过来,那生意还可以做!如果客户几个月没有汇或者每次都是一点点的汇,这个生意也就别做了!做的越多亏的越多!这样的客户赶紧要钱,想尽一切办法要钱,当然也得合法。
如果讨要不到,最后只能打官司,起诉他,如果客户真的没钱,官司打赢,你也只能等着!估计这种情况你的钱也就瞎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个也不是你申请就给你执行的,也得有关系或者花钱。要是钱少的话,就不要浪费这个精力了,这中间的花费有时间比人家欠你的钱还多,而且还浪费时间精力!现在国家对着一块也不怎么管,就算是定为老赖,其实影响也不大,毕竟不是谁都没事天天出去坐火车坐飞机的。
有欠帐在这个社会很正常,但是一定要看客户怎么样,如果客户没实力,宁可不做,也别让他欠多,不然最后血本无归。现在这个社会,企业压力都大,做的时间一定看清楚。帐欠多不是啥好事。
-----
网友解答:
-----
对于赊销业务,开销售发票和收款是两个业务环节,开发票是一般企业确认收入的环节(当然也有无票确认收入),记账时借方应收账款,贷方营业收入及税金(一般纳税人)。而收到货款时再冲应收账款,即借记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
如果开增值税发票,但对方未付款,无须账务处理,等对方付款、开票方收到款了,在记账。如果对方赖账,可以考虑诉诸法律程序要账——前提是有效原始单据要齐全。如果要不回来,或者对方破产、死亡等客观原因无偿还能力,就只能将应收账款转入坏账损失了。至于坏账损失企业所得税前抵扣问题,请详细研究下《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这里不在赘述。
所以不必纠结开票但没收到款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现实贸易中很常见,不然那么多“老赖”是怎么诞生的。按照增值税相关确认收入时间点及时开出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这样已经不会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的税务风险了。回不回款,税务一般不会管,除非开增值税发票是“虚开”行为而产生的未收款,那就属于另一回事了。
财务人员应该每个固定周期(比如一个月或一周)分析未收账款的余额及账龄,对于异常客户应提请公司管理层及时控制继续销售,以免产生更多坏账。这是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点事项。
-----
网友解答:
-----
正常税务管理原则:票随货走。要打官司,没有回款的账、票不算数,另需准备一大堆资料。税务其实还有个武器,但不肯用,那就是:购买方收到票并入账抵扣,一定时间不回款,须全额计入利润,可重新补缴增值税和所得税。这条如果严格执行了,赖账的就会少很多。
-----
网友解答:
-----
看这个问题,应该是沟通协商好的,先开票,再付款。但是把票开出来没有回款,这个地方有几种情况: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纸质或电子发票(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预计2020年底基本实现,7月份长三角区域,开始试行。包含
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
】
电子票:现在越来越的公司开电子发票,简单快捷,还剩快递费,也避免丢失。国家层面也再逐步推广。
1、当月开出发票且已经给客户了且客户未认证。2、当月发票开出但未给客户也未认证。3、当月发票已发客户,也已认证。
纸质发票:
1、当月开出发票且已经给客户了且客户未认证。2、当月发票开出但未给客户也未认证。3、当月发票已给客户,也已认证。
遇到上述情况如何处理呢?情况不同操作的方式也不同。
第一种:客户已认证发票不管是否是电子票还是纸质发票,不管是否已拿到发票。
该种情况比较复杂,客户已认证,也不管是当月还是跨月都无法作废或红冲。如果要作废需要客户配合来处理。特别是这种欠款不愿意给的客户,估计配合会比较麻烦。
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且在抄报税和申报时按“作废”票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已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退回开票方。
销货方在未取得购货方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不得擅自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的,否则会出现稽核比对不符。对于购货方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得退还给开票方的。贵公司应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再由开票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贵公司。
第二种:未认证发票,且是当月开出的票,未给客户的直接可以作废。如果给了客户,客户未认证,但是就是不给钱。也可以直接作废。需要客户退回来。
第三种:当月电子票作废为红冲,跨月的发票不管客户是否认证,想要作废也是红冲。
实际业务中,一般无法作废,无法追回的发票一般不会随意作废或红冲,账务处理是挂账,应收账款。
这个层面变成了应收账款的处理。
1、 由负责该客户的业务人员或负责人来跟进催收,保留欠款证据,双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发票、合同等资料。
2、 如果催收一直未果的话,定期对账,欠条等适当加入逾期回款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比如逾期一个月按照欠款总额*5%年利率征收利息。对账单或欠条不能超过2年,到期前更新。
3、 结合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达到逾期多长时间发律师函。办理资产保全,起诉等方式追收。法院判胜诉,申请强制执行等。
4、如果是比较知名的企业应收账款还可以买保险,保理等,甚至支付一定成本卖出应收账款做资金回笼。
5、超过一定年限的,办理坏账审批,做坏账处理。如果以后收回做冲减等。
希望能解答你的问题。
关于发票相关的事项会做个专题逐一分析,感兴趣请关注。
-----
网友解答:
-----
印象中,看到过一个商业官司,客户拿着发票说,已经付款了才开票的,这就是我的付款证据。最后官司结果如何,想不起来了。但当时这个案例引发了很大范围的一轮讨论。
增值税发票开出后,对方不回款其实也分为两种场景:
1、对方因为资金紧张或者别的原因,就是拖延不付款,但并不赖账。
2、对方彻底赖账,说钱已经付过了。
两个场景,在公司财务管理中,对应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控制如何做,与销售政策、客户的信用额度密切相关。而后者,最需要关注的是合同签订环节的法律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的大概逻辑。
1、应收账款管理的源头是公司的绩效考核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销售政策。如果公司只重视业绩,而不考核风险,那么,应收账款的问题绝对无法避免,业务员肯定会不管客户信用如何,只顾签单。
2、销售政策背后,是与之配套的风控体系。哪些客户可以给信贷额度,给多大的信贷额度;哪些客户必须现款现货;哪些业务必须配备商业保险;哪个审批环节必须增加信贷检查。只有将这些风控要求嵌套到销售流程,才可能从业务发生时就规避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3、发票开出后的销售回款跟踪,是为了尽可能减少损失。让业务员去盯回款,让他去承担坏账损失的责任,才能反过头去制约业务员的签单。有些公司甚至把回款的责任放到财务,这绝对是顾此失彼的,财务对客户变化远远没有业务员那么敏感。
回款跟踪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及时发现客户的异常,比如原来很好的一个客户,有几百万的额度,但突然客户出现资金危机,可能付不出来钱了。如果业务员及时知道这个信信号,就可能提前跟对方对接,说不定还优先拿回来一些。之前有位财务的大姐说,她们有个客户,都到法院走破产清算程序了才知道,这要拿回来钱就很难了。
4、准备证据起诉。这个对待无赖可能还是有点用的。
5、确认损失后,启动理赔程序。像外贸业务 ,通常都会由中信保承保,在中信保给定的信贷额度内做销售,一旦确定有问题,就可以启用理赔程序,能减少部分损失。
合同签订环节,付款方式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我见过一些合同,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款账户,这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情况。
实务中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是现金支付,这本身就是公司资金管理的风险点,像以前常常出现销售员携款潜逃,也多是因为现金支付,或者回款到销售员的账户,让销售员转账。
《财务管理》中,将解决风险的方式分为:
规避风险、减少风险、转移风险
等,对客户不回款的问题,同样需要从这样几个角度去解决,通过完善的风控体系规避风险,通过及时的跟踪减少风险,借助保险公司转移风险。
-----
网友解答:
-----
按合同约定处理。
增值税发票开出之后,款项却迟迟收不回来,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很常见,需要结合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需要认真检查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未到。
如果还没有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那么即使本公司开具了发票,对方也有理由不付款,必须等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
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已到。
这时就可以提醒对方付款,如果经催促对方仍不付款,必须要了解清楚原因,然后再做决定。
如果对方正在走付款审批流程,那么可以暂时先缓一缓;如果对方表示资金暂时困难,并给出了一个具体的付款日期,这时也可以适当再等一等;如果对方没有合理的理由,只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付款,这种情况下就要引起高度重视,最好当面和对方沟通。对方如果仍然坚持拖延不付款,就考虑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3、增值税发票开具之后,企业即产生纳税义务
。
无论是否收到对方款项,只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就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除非与对方协商,否则将发票退回作废。
到底先开票还是先付款,我们一般建议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何时开票,何时付款,这些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避免产生争议。
-----
网友解答:
-----
我强力推荐这个办法最好,大家
------------------
推荐阅读:
上一篇:女儿被公司婉言辞退,该怎么办?
下一篇: 金陵十二钗正册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