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
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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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系残暴。《韩非子.显学》:“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
“刑”,乃处罚的总称。《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即割、杀,效法也。
中国古代既有惩罚罪犯的法律“《刑法》”。《国语.晋》八:“端刑法,缉训点,国无奸民。”
我国古代刑法已无成文可考,战国.魏李悝集诸国刑典,著《法经》六篇,今佚。商鞅相秦,改法为律。汉萧何作律九章。三国.魏删约汉法,制新律十八篇。自晋到南北朝,有增有减。至唐贞观,撰成《唐律》十二篇,条例加密,独立成一系统。后来,宋朝的《刑统》,元朝的《典章》,明、清的《大明》、《大清律》,大体都不出此范围。
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刑典”,就此“造就”了以严刑峻法残虐百姓的酷吏。因此也传续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所谓“酷刑”。
据史料记载,历代大小轻重不等的“刑法”不计其数;最代表的那还得说是“五刑”。
古代,“刑法”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书.舜典》:“五刑有服。”
另,以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为五刑。见《国语.鲁》上。《汉书.刑法志》钻笮作“钻凿”。《后汉书》五二.《崔骃传》附崔寔《政论》谓汉初有鲸、劓、斩趾、断舌、枭五行。
至唐律于名例之首来惩罚人犯,列笞、杖、徒、流、死五行。明、清律因之。参阅《唐律.巯议》一.《名例》。
可谓:酷刑奸轨,肉死魄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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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酷刑,脑海中马上冒出来的就属商纣王和妲己创造出的刑具了。
01虿(chai)盆之刑
一天,纣王和妲己在鹿台上纵酒跳舞,台下,全是脱去裙衫,赤身裸体的三千嫔妃。偏偏姜王后的妃嫔不肯脱衣而舞。
妲己说:“这是她们不满大王呢,应施以极刑。”
纣王闻言:“该如何施以极刑。”
妲己说:在空地上挖个大坑,方圆数百步,深五丈,将蛇蝎蜂虿等毒物丢尽坑中,然后把这72名女子投进去,受百虫噬咬。
一时间传来响彻天际的哀嚎悲哭。这就是所谓的虿盆之刑。
02酒池肉林
话说这纣王妲己常常在池子中,赤身裸体嬉戏打闹。
一天,妲己说:这样多没意思。不如在这地方挖两个大坑,一个引酒为池,一个悬肉为林。把这些妃嫔放入其中,相互撕打,打赢的人就浸死在酒池中。输的人就投进虿盆里。
至此,每天被折磨死的宫女不计其数。
03火烧铜柱
姜皇后死后,有很多人对纣王谏言:不要再作了,早晚江山都会被作没的。
纣王不听,伙同妲己发明了一种新刑具。
叫工匠铸造一个空心铜柱,在里面烧火,铜柱外浇上油脂,然后让犯人裸体,将其绑在铜柱上。瞬间就被烧得皮焦肉烂。
哀嚎人震慑万里。
这些只是妲己发明的一些刑法而已,还有直接对孕妇破腹观男女,砍下臣民双腿看骨髓,刨身取心,等等不胜枚举。
所幸最后,朝歌大败,纣王身着宝衣,于宫殿一起焚烧而死。妲己也被姜子牙亲手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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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几个:
第一:车裂
这种刑罚还有一个比较形象的名字:五马分尸,具体的行刑过程指的是将犯人的脖子以及四肢全部用绳子固定在五个方向之上,随后让五匹强壮的马分别进行拉扯,人的身体韧性在这种情况下会达到极限,随后躯体也会被马匹拉扯分裂成五块。
这种刑罚仔细考虑一下的话还是很痛苦的,由于脖子上还套着一个绳索,所以犯人会经受类似于绞杀的痛苦。而且在这种情况之下,身体的各处神经都可以正常工作,筋骨和皮肉撕裂的剧痛会源源不断的传入大脑。
更何况每个马匹的力量不可能完全相同,很多情况下都是犯人的某一个肢体(胳膊或腿)先被扯下,剩下的马再依次拉扯下“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所以说整个肢解的过程犯人都可以感受到,这种痛苦还是超乎想象的。
第二:腰斩
这种刑罚也是比较没有人性的。古代的大多数时期都会以斩首的方式来执行死刑,不过对于一些有特殊罪名的罪犯(叛国等),斩首的方式实在让当权者很不“过瘾”,所以随后就产生了腰斩这种让犯人承受巨大痛苦的刑罚。
从生理方面来看,我们人体的主要器官全部都集中到了上半身,下半身除了生殖器官和两天腿以外并没有什么东西,所以说猛然失去了下半身以后,身体并不会马上失去生命特征。据说在执行腰斩以后,犯人往往都会保持着清醒的意识,心理上的恐惧和身体上痛苦,可以让犯人受到很大的折磨。
而且这项刑罚非常考研侩子手的“技术”,对于那些手艺纯熟的侩子手来说,他们在对犯人进行腰斩以后,犯人还会拥有爬动的能力,其死亡时间也会加长,这样一来犯人也会更加痛苦。
第三:剥皮
这种刑罚的残酷程度仅仅是想象一下就忍受不了。人体被厚厚的皮肤包裹,但是皮肤和表层肌肉只依靠着薄薄的肌里相连,有人对肌里结构进行研究以后,开创出了一套“科学”的剥皮程序。
行刑者会拿着尖刀从犯人的脖颈处开口,随后一条线直接划到肛门处,这样一来人皮就有了一条完整的“开封”线路。随后借助小刀或者是其他一些钝器,将后背皮肉和肌肉慢慢分离,最终后背的两张皮就会完全舒展来看,从正面看像蝙蝠的两张翅膀。
而且剥皮之刑对行刑者有一定的要求,犯人不能在剥皮以后就立刻死去,他需要在最少一天后才能“挂掉”,所以这对于行刑者来说又是很大的挑战,既要把皮完整剥下来,又不能损伤太多血管,这样一来犯人也会承受更多的痛苦。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刑罚虽然是惩罚有罪之人,但是从人性的立场上来看,这些刑罚是极其野蛮和残忍的,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都不应该拥有这样的残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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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残忍的几种酷刑
一 剥皮
顾名思义 就是把人的皮剥下来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剥,后来又发展成活剥,残忍啊
二 腰斩
顾名思义 就是把人从中间切开,因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被腰斩的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还会神志清醒,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三 车裂
车裂就是五马分身,历史上最著名的就是商鞅被五马分尸,改革者有时候下场很惨烈!
四 俱五刑
把人杀死以后,把人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即大卸八块!
五 凌迟处死
这个酷刑应该大家最熟悉,电影电视里面经常有犯人被凌迟处死,大家可能不清楚这个酷刑到底有多残忍。简单来说,就是把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目的是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是犯人活着的时候施刑,而且会要求犯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多么变态的酷刑!据传,大太监刘瑾受凌迟处死,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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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剥皮。
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行刑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也有用水银灌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之间,从而使皮肤剥出来。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的后来发现成活剥。
二、锯割。
用铁锯把人活活锯死。南朝宋帝刘昱惯用酷刑,所用的酷刑之一即是锯。
三、灌铅。
铅的熔点是327.4℃,灌铅能把人烫死,而且熔化的铅一入腹中就会凝固成硬块,重金属的压力也能致人于死。
四、梳洗。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实施梳洗之刑时,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烫的水往受刑者身上洗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梳下受刑者身上的皮肉,直到皮肉梳尽,露出皮骨。这种酷刑常用于贪官污吏。
五、绞杀。
绞刑的做法通常是把犯人跪绑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绳圈,由两个行刑者各在一边,绳套上插入木棍,逐渐绞紧绳子,勒死犯人。
六、斩首。
斩首除了斧、剑、刀等执行工具外,古人还发明了斩首的机器——断头台。行刑者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原因一是必须斩在关节之间,原因二是必须把头和身体完全砍断,不能有皮肉相连。在中国,斩首一般在闹事举行,让人围观,主要是警示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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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麻戴孝
据说这个刑罚是专门用来折磨民族英雄岳飞的。秦桧的爪牙为了让岳飞认罪,感觉普通的刑罚不会让岳飞伏法,就发明了这种残酷的刑罚。
据说,首先用刀子在岳飞背上胡乱划上几刀,要刀刀见血,然后用纱布覆盖伤口,等一段时间后,纱布于肉合在一起,这个时候就开始提审岳飞,如果岳飞不认罪,就让狱吏把纱布条使劲扯下来,往往会连肉一起扯下来,让人疼痛难忍,开始招供。如果不招,继续进行,直到招供为止。
可以想象,岳飞生前遭受了多么残忍的折磨,因为他始终没有承认所罗织的罪名。即便没有口供,还是把岳飞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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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知道个百分之八十吧,下面我从大到小,从远到近的来给大家盘点几个。
一、夷族
夷族最早出现在商朝,武王在“盟津之誓”上说:
“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尚书·泰誓》
翻译:
商纣不尊上天,降祸予百姓。他嗜酒如命,贪色好淫,敢施暴虐,动不动就用灭族的手段惩罚,凭世袭的方法任用人,为了自己享宫室,台榭,陂池,奢华的衣服来残害万民。
后来到了大秦时期有了夷三族之罪。
二十年(秦文公二十的),法初有三族之罪。——《史记·秦本纪》
不过班固认为秦文公之后秦国也没怎么用过此法,直到商鞅变法,将夷三族正式的归到刑法之中。
至于三族是哪三族,历史上争议很大,有的认为是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也有人认为是父、子、孙三族……
后来又有了五族、七族、九族、十族
人们都听过九族、十族,很少有听过五族、七族的,但是五族、七族也同样是真正发生过的。
岁余,会宛军发,诏征豪吏,温舒匿其吏华成。及人有变告温舒受员骑钱,他奸利事,罪至族,自杀。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光禄徐自为曰:“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史纪·酷吏列传》
所以你看,古代光夷族就有族(可能不比三族少)、三族、五族、七族、九族、十族之分。
五族:多了弟弟的岳父家与自己的岳父家;
七族:上至曾祖下至曾孙;
九族:九族可能是我们听的最多的,电视里动不动灭九族。
可能是我了解的比较少,史书上我只看到过杨玄感这一例。
十族:方孝孺
二、菹(zū)醢(hǎi)
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离骚》
菹醢就是把人剁成肉酱,这也是商纣王干的好事,也是纣王发明的。
殷纣王时的三公是西伯昌、九侯、鄂侯。说九侯有一女儿嫁给了纣王,此女不喜欢淫乱,纣王大怒而杀之,并且把九侯剁成了肉酱。
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史纪·殷本纪》
相传比干也是被剁成了肉酱。
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与前世而皆然兮。——《楚辞·涉江》
还有一个大家熟悉的人,子路也是被剁成了肉酱。
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礼记·檀弓》
三、脯刑
又是纣王干的,要了解清楚,还得话归前言。
话说鄂侯和九侯的关系不错,九侯被剁成肉酱后,鄂侯替九侯说好话,两人就争了起来,结果鄂侯被纣王给脯了。
鄂侯争之彊(通强),辨之疾,并脯鄂侯。——《史纪·殷本纪》
脯刑就是把人杀了后,割成了条一条的风干。
肉脯被誉为闽西八干之首。其最大特色就在于“三老”:一是工艺老;二是配方老;三是口味老。
脯刑的脯就是这个脯。
四、炮烙
看过《封神演义》的都知道炮烙,就是将大铜柱子烧红,把人往上面推。
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烈女传》
很多记载都说这炮烙之刑是商纣发明的,比如《荀子》、《史纪》、《列女传》、《韩非子》等等。
不过另外一本书《玉函山房辑佚书》中《符子》一篇却记载了
“桀观炮烙于瑶台”
的故事。
但是本着孤证不立的原则,我们还是把这缺德事往纣王身上安吧,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纣王都干了这么多缺德事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件。
结语:
今天就写这么多(我还有另外一篇作业没完成),如果有人看我再继续更新(每天更四个),没人看就先这样了…
我其他答案比这篇要好的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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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周时代,来俊臣的请君入瓮。先把犯人押来塞进一个大瓦罐内,用铁枷枷住胫部,露出头部。倒入半罐水,罐㡳烧火,把犯人炖得交供为止。杀人者终被他杀,酷吏行为惊动朝野,来俊臣被武则天请君八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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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是把判处死刑的人放入一口大锅中慢慢煮死。鲁哀公16年,楚国的白公称兵作乱,事败后走投无路,躲入山里上吊自杀了。楚王派人捉住白公的党羽石乞,问他:“白公在何处自杀?”石乞不肯说,结果被处以烹刑。
和烹刑异曲同工的炮烙是殷纣王发明的死刑,在下头燃烧起炽热的炭火,火上横加架一涂满油膏的光滑的铜柱,令犯人从铜柱上走过,结果犯人全掉入炭火中被活活烧死。
活埋是最简便的杀人法,只要挖个坑,把五花大绑的犯人推下坑去用土埋上就行了,如果嫌挖坑费力气,还可令犯人自已挖。秦昭王47年,秦将白起在长平大破赵国的军队,赵国大批降卒被白起坑杀,这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坑刑。晚清广东陆丰县知县徐赓陛,将抢夺胞弟谷米又持械拒捕的乡民郑承望活埋示众。由此可见,活埋之刑有二千多年的历史。
斩首就是俗称的“砍脑袋”,在春秋时代又称做“投首”鲁昭公5年,鲁国的叔孙昭子要杀竖牛,竖牛逃往齐国,被孟仲的儿子捉住,就处以“投首”之刑。秦国也流行以斩首处决死囚。
上古斩首时,是把死囚的头放在椹板(称“质”)上,再用斧头把头剁下来。后世发明了把刀和椹板合在一起,类似今日裁纸刀的“铡”。历史上最著名的,是北宋包青天府里的狗头铡、虎头铡和龙头铡;该斩首的犯人依身份的高低而“享用”不同的铡刀。
明清以来,斩首多半用鬼头刀而不用铡了。鬼头刀的刀锋长约2尺,略弯,前宽后狭,木柄的把手上刻着鬼头。行刑时,人拉着死囚的辫子站在对面,刽子手则右手持鬼头刀站在死囚身旁,左手摸准部位,口中喊着“不要乱动”,随即手起刀落,一刀砍在犯人第一颈椎和第二颈椎间隙中,“喀嚓”一声,人头就应声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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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说几个我知道的古代酷刑:
1、汤镬
死刑的一种,也就是把人投入滚开的水中煮死。
最早见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
汤镬
。”
2、刳剔
古代用语惩罚不守妇道的孕妇,也就是将孕妇的肚子剖开,直接将婴孩取出,目的是一尸两命。一般用于惩戒私通的男女。
《书·泰誓上》:“枉杀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孔颖达疏:“刳剔谓割剥也。”
3、醢刑
醢刑也称菹醢,是指将尸体剁成醢(即肉酱)。 相传这种刑罚是由商纣王所创,用以对付九侯。
司马迁.殷本纪.史记. 西汉:“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
除以上三种比较残忍的以外,古代酷刑实在是太多了。
下面说说很多小说或者文献里面见到的对付不贞洁的妇女所用的一种酷刑---
霹雳车
,即将女子剥光,下体坐入特制的“尖尖在背上”独角兽马车游街示众。这种招数就多用来对付偷情的风流女子。
霹雳车也叫骑木驴,在小说中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
《水浒传》中,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有一段描绘是这样的:“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
这婆子推上木驴
,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这里面推上木驴其实说的就是把王婆这人搞上霹雳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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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比较了解的估计有:凌迟(从人的身上把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直到割死,袁崇焕遭受此刑);车裂(俗称五马分尸,不解释,商鞅遭受此刑);腰斩(在人腰的位置用铡刀一砍为二,人死前能能亲眼看到自己变成了两个人,李斯遭受此刑);斩首(最常听说的斩首示众,砍脑袋,受此刑的太多了,不举例了)。
另外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如;绞缢(国外称绞刑,古代帝王刺死后宫、大臣常用的刑罚,像钩弋夫人、和珅等受此刑);炮烙(烙铁刑,最常用的刑罚,传说中纣王和妲己最喜欢用的酷刑,一条被下面大火烤红的金属桥);宫刑(变太监的刑罚,司马迁曾遭受此刑);剥皮(活剥人皮,朱元璋曾经把大将蓝玉的皮完完整整的剥了下来);棍刑(用大棒子打,非死即残,林冲被发配后要遭受的100杀威棒就是这个);黥面(脸上刺字,像宋江、武松都被刺过,很耻辱)。
除此之外还有像:大卸八块(俗称,一般都用于口头禅,官方为“具五刑”)、人棍(砍除四肢,却不要命,吕后、慈禧用过,超级残忍,狠毒且有权势的女人喜欢用)、烹煮(放在罐子或锅里煮,武则天喜欢用的刑罚)等酷刑。
其实古人最厉害的是这些:借刀杀人、笑里藏刀、公报私仇、颠倒黑白、暗箭伤人、睚眦必报、无毒不丈夫,叫你防不胜防,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所以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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