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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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到今天还有人不清楚『劳动赔偿』怎么计算?还在百度胡乱的搜索?越搜脑子越糊涂。其实没那么复杂,今天大炮给您全面的讲解下有关劳动经济赔偿几个问题,扫扫盲,即好理解又容易记忆,学会之后再也忘不了,从容应对不时之需,请做好笔记哦。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在劳动法中,与劳动者相关联的2个“偿”,分别是“
补偿\"和\"赔偿\"
。大家一定要记住,记住它和记住丈母娘的生日一样重要,不能混淆。因为这2种赔偿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产生的依据,以及计算方法都有很大的不同,用大白话说就是差老鼻子钱呢。理解清楚之后,劳动法也就懂了一半,一般的老板可不敢去忽悠你。
1、补偿金
经常听到朋友这样问:“你们公司
『赔偿』
了你多少钱?”这句话提到的赔偿,其实是我这里要讲解的补偿,只不多大家约定俗成,通常以赔偿相称。补偿顾名思义就是为了照顾劳动者因为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出现的不公平行为,使得利益受损,所以法律做出特殊规定,要求企业向处在劣势方的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相信这样解释,大家应该就能理解补偿的意思了吧?
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以及计算方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都有提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认定的阅读下。很多朋友说了,那么多字看了会迷糊,不用担心,下面我给你总结下,只需要记住这几句话,就能领略其中的精髓。
2、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没有提供劳动防护、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患病或非工伤痊愈后仍不能胜任工资、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搬迁、公司破产重整裁员、
合同期满不续订、公司破产、被吊销执照等。
一共11种常见的情形,大家可以记住,或者收藏,以后再遇到此类的情形,不妨对照一下。只要有相同的情况都有权要求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补偿金。
3、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知道了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外,还要知道如何计算,否则即使知道了也没有实际的意义。补偿的金额了然于胸,这样才能防止被公司蒙骗,才有会与公司谈判的资格和自信。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对补偿的计算方法做了规定,但读了一遍似乎更懵逼,不用担心,大炮同样给你总结下,一学就会。
A:普通员工补偿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工作时长半年以下的,补半个月工资; 工作年限满半年至1年的,补1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
刘能在工厂上班共计5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老七在工厂上班共计9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赵四在工厂上班1年4个月,补偿1个半月工资。
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有人说N 2N 2N➕ 1,其实这就是计算公式。我不建议大家去套用,只有理解了才是王道。值得一说的是,
如果有“患病或非工伤痊愈后仍不能胜任工资、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搬迁等”情形,需要额外补偿1个月的工资,
因为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当补我们工资了。
怎么样?看到这已经会算了吧?不要骄傲哦,上面是咱们屌丝工资的补偿方法,高工资的有另外的计算方法。
B:高收入人群补偿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劳动者月收入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以3倍为计算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举个例子:
谢广坤是厂里的领导,月工资1.8万,而当地的平均工资是5千元,显然已经超过3倍了,广坤工作15年被老板小蒙开除了,那么赔偿多少钱呢?
计算方法是:
5千元✖️ 3倍作为广坤的月工资,再✖️ 工作年限。广坤已经工作了15年了,需要注意,不是乘以15,而是乘以12,因为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二、赔偿金
我们常说的赔偿金,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违法经济赔偿金,这样从名字上就能理解了它的意思。赔偿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救和赔偿,并不是正义的。因为公司出现了违法的行为,法律对公司做出的惩罚性的规定,弥补劳动者的损失,而支付一些费用。既然是惩罚性的赔偿,支付的费用必定会更高一些,毕竟咱们劳动者也不是好欺负的。
说了这么多废话,那么《劳动合同法》中赔偿金是如何规定呢?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句话很容易理解,就是公司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倍的上述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很爽呢?
1、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有:
a、职业病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大家会发现,如果有这5种情形的,公司通知解除合同是多么的惨无人道,所以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金赔偿。
总结下:结束劳动关系时,常见的获得劳动补偿金有11种之多,基本涵盖了我们遇到的所有情形。另外还要知道如何计算的。自己的月平均工资✖️ 年限就可以了,是不是特别简单呢?
三、公司没有缴社保,仲裁有权管吗?
我们都知道,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如果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分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可是为什么有人会说,社保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内呢?如果公司不缴纳社保,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社保不属于仲裁的管辖范围吗?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不明白?没关系,简单来说。如果公司已经给自己缴纳社保了,但是没有足额,或者逾期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他们协助解决。如果公司压根就没有给我们建立社保账户,也从来没有缴纳过社保,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明白了吧?
四、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申请赔偿?
辛辛苦苦工作了好几年,公司却没有与自己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目前仍然存在。在我所在的上海地区也是较为常见的,主要发生在45岁以上的中年人身上,因为找一份工作不容易,通常都会委屈求全,只希望每个月能按时发放工资就阿弥陀佛了。
存在不代表就合理,合法。公司不签合同如何赔偿呢?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劳动者入职之后,超过了一个月公司还是没有和咱们签订劳动合同,从那一刻起,咱们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部分的朋友真是小精灵鬼。公司要和我签,我就故意不签,一直拖延着,这样是不是也能获得2倍工资的赔偿呢?当然不能,如果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公司会作出书面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了。如果公司耍小聪明,故意不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白白的使用咱们劳动力,那么公司仍然需要支付2倍的工资。
部分的公司拿着入职申请表说,这就是我们的合同,有劳动者的签字。这种说法非常不要脸,入职申请表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要件,所以乖乖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即可。
关注大炮,每日为您分析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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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该怎么解决呢?社保确实是不会直接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如果说你所他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也没有给你缴纳过任何社保待遇的话,我们直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
但是如果说你所到的企业单位正常的给你建立了相应的社保账户,只是没有按时完成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的范围,而是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社保部门旗下的二级部门,所以说他们是有责任和义务来正常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为我们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
所谓的经济补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说你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它的补偿标准是,你每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越长,那么你享受到的补偿待遇相对应的也就会越高一些,同时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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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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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按照《劳动法》和《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主要是私企,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等,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但不少劳动者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里就跟大家聊聊,劳动者如何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等 ,关系劳动者个人切身合法利益的问题。
1.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时,首先要求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以确立正式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規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视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同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劳动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不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保存,当出现劳动纠纷和挣议,要进行维权时平添了很多麻烦,甚至由于缺乏证据而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等,要维权,第一步,就是要通过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后,才能对社会保险问题进行处理。如果订立有劳动合同就省去了仲裁的麻烦。更主要的是,有的劳动者平时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劳动关系关系不能确立,就无法维权。
2.社保的维权。正如题主提的:社会保险不属于仲裁范围怎么样解决?
社会保险不属劳动仲裁的范围,但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有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纠纷,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建立有劳动关系,怎么办?这时,劳动者就要拿出你与用人单位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关系的证明材料。哪些证据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呢?当然,这时如果你有劳动合同就能解决了,但是你没有 。那就拿用人单位每月发工资的工资条、工资册,用人单位单位发给职工的工作服、工作证、工牌、徽章、打卡、工友人证等等。
劳动者就要拿相关证据找仲裁委员会进行确认劳动关系关系的仲裁,双方在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关是否成立,就得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后,可以先与与用人单位协商,要用人单位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协商无果,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投诉,让征收部门依法征收。如果再不相,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缴纳。这些都没有结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的标准及计算方式。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6、40、41、44条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均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和支付方式:1),经补偿金。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最高支付12年。如果劳动者工资等于或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支 付赔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补偿。2),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要依法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支付是双倍的,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要支付2个月其本人的工资赔偿,本人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赔偿金,最多支付12年。
本人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即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总和除以12的数。所谓本人工资不是指基本工资,而是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费等等,以货币形式发给劳动者的,都计为工资。
什么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举例讲,如甲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超过15年,而且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5年。用人单位不与甲协商,也没有征得甲的同意,单方面解除甲的劳动合同,这就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给甲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甲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只给甲支付补偿金即可。
在这里,我提醒务工人员,一般情况下不要自己主动辞职,当然,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而主动辞职的也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其他情况主动辞职就没有补偿了。
有的朋友问,我在公司做了20多年了,签订有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的58岁了,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我写辞职报告,是写还是不写。两个字“不写”。只要你不同意解劳动合同,你可以做到退休。如果公司执意要辞退你,就得给你支付经济赔偿金,你也不吃亏。但你如果写了辞职报告 ,就属于主动辞职,你的损失就大了。
4.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问题。这是个老问题了,特别是建筑工程行业,中小私企,拖欠员工(农民工)工资比较严重。虽然人社部三令五申,用人单位不能拖欠员工工资,并且花了很大力气去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但用人单位欠薪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治。对于那些恶意拖欠员工薪资的用人单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唯一的办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人社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追缴。最后一步,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讨回薪资。
题主的劳动仲裁的经济赔偿标准,仲裁的赔偿标准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条确定的。仲裁的金额应按仲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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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主张补偿有两种形式: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1年算;不满半年按照0.5年计算,支付0.5个月工资。例:员工3年7个月,工作年限等于4;工作3年3个月,工作年限等于3.5。
平均工资计算方式:
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相加再除以12,应发工资包括加班费、奖金、提成等。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两种特殊情况:
如果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例:
员工工作年限为4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2000,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月,经济补偿金=4×2500
如果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就按照当地社平3倍计算,且最高补偿12个月。
例:
员工工作年限为15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40000,当地社平工资3倍为30000月,经济补偿金=12×30000。
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单位存在未缴社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不归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稽核部门进行投诉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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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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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87条规定执行,也可以收看我的辞退视频专栏的第7集;如果是单独不缴纳社保问题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 ,如果涉及了其他的劳动纠纷,可以列入劳动仲裁一并处理。
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87条明确做了规定,按法条操作即可。
1、哪些条件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
主要有合意辞退、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方不续签、企业吊销执照、因欺诈等劳动合同无效几个大类, 在这些条件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是很明白的,可以百度一下《劳动合同法》第46条。
2、《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主要明确了三层意思:
(1)通用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半年以下的,补半个月工资; 工作年限满半年至一年的,补一个月工资。
举例:
工作5个月10天的,补0.5个月工资;工作刚好6个月的,补1个月工资;工作1年3个月的,补1.5个月工资;工作2年7个月13天的,补3个月工资。
(2)高工资者补偿标准
凡是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直辖市、地级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补偿金以三倍的标准为准,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举例:
假如某地级市上年度社平工资为1万元,而劳动者月工资是3.3万元(工作年限16年),则超过了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3万元 ),就按3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补偿12个月不是16个月,经济补偿金=3*12=36万。
(3)月工资标准
月工资标准等于劳动者离职之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如果离职之前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算平均工资。
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等)。
这里的平均工资,不包括: (1)社会保险费; (2)公积金; (3)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4)计划生育费用; (5)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6)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7)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即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可同时兼得,至多只能拿到赔偿金,不可以既拿到经济补偿金、又拿到赔偿金。
二、单位单独不缴纳社保问题,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主要负责部门是劳动监察大队。
1、关于单位单独不缴纳社保问题
可以向当地的地税或者人社部门进行投诉,让他们督促用人单位进行统一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来监督单位缴纳。
2、下列内容是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的职业病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7)因缴纳公积金、履行承揽合同发生的争议
8)在校大学生、退休职工、家庭保姆等主体不合格的人员在用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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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这一条所說的补偿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不针对一般基层员工,他只是对高收入人群的一种限制。比如作为基层员工如果在企业工作了17年,每月工资也就4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是按照17个月来补偿的。同时要清楚,这里
所指的工资,是指劳动进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有关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关系时才会涉及到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怎么办?
我们先看看劳动仲裁的范围:
只要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关系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争议;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自员工上班后的一个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足额按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按照社保条例的这两条规定,如果用人企业没有为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员工个人可以同时向社保征收机构予以投诉。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社保费用缴纳方面产生纠纷时,由社保部门具体负责查处,并负责追缴、处理、处罚等事宜。即使劳动者选择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涉及社保方面的问题,都要由社保部门负责处理,等社保部门查处并出具意见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牵扯社保方面的案件,劳动仲裁部门负责认定劳动关系,社保部门负责社保费用补缴和责任划分,负责追究用人单位责任,包括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追缴,法院负责其他民事部分,和强制执行。
也就是說凡是涉及到社保补缴的问题,一般原则上来讲法律程序比较复杂,也就是说必须有三家政府机构完全介入才能有效落实:劳动仲裁委:负责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真实性;社保机构:认定社保未缴纳的事实依据;法院:负责民事赔偿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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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在此提醒大家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明文件。
劳动关系工资核算相关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条、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以及工作证等。
二、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不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北京市的仲裁和审判实践,对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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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对于劳动法中的经济补偿和赔偿搞不清楚,并不明白他们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实际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两码事。
经济补偿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相关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主要包括,符合情形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终止等多种情形。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主要是双方就有关情况产生争议时,才进行仲裁介入。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可以进行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
,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
,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我们也应当搞清楚概念
,应当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统计。工资总额首先应当是没有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的应发工资,而且还包含了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如果职工有每月的工资条就好说了,如果没有工资条,双方可能就工资总额会产生争议。
另外,大家需要明确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计算时间可以累计叠加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安排到新单位工作。这种情况,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
“经济赔偿”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提及经济赔偿的说法,只是明确了赔偿金。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说赔偿金的标准就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就好了。
社保为什么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实际上,并不是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而是社会保险的征缴不属于司法部门应当介入的,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能,应当应当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不过,介入程序可以首先有劳动仲裁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后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运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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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计算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越高,计算赔偿金的金额就越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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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十余年,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用最简洁、易懂的方式来回答,直蹦主题,不谈废话!省的大家看得很累!
一、劳动仲裁涉及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劳动仲裁涉及两种,一种叫经济补偿金,一种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我们每在公司工作一年,公司需要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中不足半年的部分,按0.5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工作年限中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1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如工作年限3年4个月,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你3.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工作年限是3年7个月,那公司需要支付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每月应发工资平均值来算出月补偿金的标准,要注意:这个是按照扣社保、个税前的工资来计算,是按照月后入总额来算,不是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算。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这个非常简单,就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二、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要怎么解决?
这个好办,直接去社保部门投诉处理就好了。有人说,应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在这里建议不要去,经历过的朋友都懂。所以直接去社保局投诉处理就好了,你要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材料去就行了,记得一定要拿到受理的书面回单,防止被踢皮球。
废话不多说,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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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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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分开回答。
一、经济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的不太清晰。
如果真的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那么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个月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算;
经济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但实际上,劳动仲裁的诉求并不都是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要一事一议。
二、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算?
这个问题不能这么武断的回答不属于。
首先未到退休年龄的,遇到单位不交社保,可以先和单位沟通,不行再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缴纳。
已经到退休年龄因为单位没交社保无法退休也无法补交的,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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