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之后,还可以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论文等学术作品吗?
退休之后,还可以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论文等学术作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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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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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因为他仍是这个单位的人。
一个单位的人,包括在岗的和离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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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退休人员所享受的三项收入之一且最重要的退休工资不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这表明原则上你已不再是单位人,但和原单位还有关系。
如果以原单位名义发表论文的话我认为一般情况下无此必要,有没事找事之嫌。除非你是特别名人著名专家这类人,单位返聘留用,拟借助你名头和威望撑单位的台面,这种情况下,单位自然是巴不得你这样做。其实,在领导班子决定返聘你时,或许其目的就是要你在科研方面继续为单位效力,并做好新人传帮带工作。人才济济的单位正常无必要返聘你(除非上面有政策)。返聘的多是人才青黄不接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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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可以的。很多单位还对发表论著者予以奖励,所发表的论著也允许以单位的名义参加各类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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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点看法:
一、原则上是不能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了。
退休后,已经不是原单位的职工的,不在原单位负责某项工作了,再以原单位的名义发展论文等学术作品,也就不太合适了。原单位也不会让一个退休职工,再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其本人的学术作品的,除非这名退休职工在退休后返聘回愿意工作了。
二、在取得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原单位名义发表。
如是在退休后,继续从事一些学术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发表论文时,在征求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的。但是,以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出了问题单位是要负责的,原单位肯定履行相关的程序,也会审查你将发表的论文,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做一些修改。
三、退休后再以原单位名义发表论文没有必要。
退休以后,自己从事学术研究取得的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就好了,没必要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如果想要与单位挂上钩,在发表时注明,作者是某某单位退休职工或者是作者原任某某单位的某某职务,这样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论文,知识产权就是自己的。以单位的名义发表论文,知识产权就是单位的。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论文,这样不是更有利于自己吗?没有必要把自己的成果白白交给原单位啊。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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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吧,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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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离婚之后,就是前妻或前夫了,再以夫妻名义就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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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的教授80多岁了,已经退休20多年,依然坚持不懈地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论文、撰写著作、申请获奖。每一项成果都成为激励年轻学者不断鞭策自己,发奋努力的动力!学校不仅仅是一个工作的地方,也是一个精神传承的场所。在这里只有事业没有职业,只有工作没有退休。在这里人活到老工作到老奉献到老。不以单位的名义发表论文让人如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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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使用原单位名义,退休了就是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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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扯原单位?不拉大旗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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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单位没有明文规定。在有些大学,虽然办了退休手续,但还有研究生没毕业,有科研课题没结题;或者还有数据正在写论文。这类情况,论文或相关产出署原单位是没问题的,原单位也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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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作者,为什么要署单位的名字?一般通过署名确定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难道他想把著作权让给单位?或者他只是想表明自己工作的单位?如果是后者,只是想表明作者的单位,并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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