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职,合同要求离职后两年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准备离职,合同要求离职后两年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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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但是竞业限制的
对象
是具有限制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竞业限制的时间也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2年
内。
权利救济
1.首先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规则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若劳动者并不具有上述竞业限制对象的条件,劳动者并不会涉及到任何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该竞业限制条款也就
不具有法律效力
。
2.若劳动者身份符合竞业限制的对象要求,则需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约定经济补偿金。
若有约定则依据约定,在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应
按月进行支付
。
用人单位
超过三个月未支付
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若未约定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
经济补偿。若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工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的期限,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则可要求用人单位
额外支付3个月
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费
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
三十日内
为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权利救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劳动者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
限期缴纳或补足
。
2.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
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不足一年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则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但经济补偿金在金额上具有一定的限制,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节假日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工作时间时,
每周应至少休息一日
。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律规定的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权利救济
1.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补休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200%。
3.上述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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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法要看具体情况。
公司要求离职后两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是公司的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公司要执行竞业限制,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对离职人员进行竟业限制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单方面对你进行限制而不补偿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完全可以不遵照执行,公司是没有起诉你的理由的。
相反,如果公司按照竞业限制条款给你发放合理的竟业补贴,那么这就是符合法律规定。
在我看来,这个条款可能是你们公司吓唬员工的手段,想让员工意识到想要轻易离职不容易,好让你们死心塌地的为公司服务。
从题主的详细描述中可以看出来,公司存在诸多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交保险,节假日不符合规定。如果你现在想离职那么就需要想清楚与你的公司想要维持什么样的关系。
如果对公司还有感情,公司领导对你的态度也良好,并不想和公司撕破脸皮的话。那么就坚持离职就可以了,根据你的目前描述来看,公司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你的。
如果想要进一步争取自己的合理权益,甚至被逼到迫不得已需要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你就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始搜集证据了。一是你在你们公司在职的证据,二是劳动时间(即节假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再加上不交保险的事实,那么你就占有绝对主动优势了。
到这个阶段,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向公司讨价还价了,一般你提出了上述诉求后,公司会考虑给你相应补偿,实在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绝对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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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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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称的“两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在法律上称为:竞业限制期限。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法律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次,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最后,你先看你是否属于适用竞业限制的主体,再看,单位是否向你支付了相应补偿,如果单位没有做到上述约定,对你的要求也属于违法约定。如果你适用竞业限制的主体,且单位向你支付了经济补偿,你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一定要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你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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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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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明了:原单位按月给你补偿了吗?
没有?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无效!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是原单位吓唬人的。
想想自己是不是那种需要抢的稀缺人才?
不是?那爱哪搬砖就去哪搬砖吧。原单位是连起诉你的功夫都懒得花的。
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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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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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竟业限制条款,只要不是银行关键岗位一般不能这样限制的,而且即便限制也要给与补偿,否则限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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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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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离职2年后,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属于竞业限制。企业这样做不违法,但是不代表我们在合同上签字,就会生效,产生法律约束。下面我来为大家讲讲,竞业限制生效的关键点。以及企业不为我们交社保,不给加班费等,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单位给钱,竞业限制才有效
这位网友提出的,《劳动合同》要求离职后2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个条款叫作《竞业限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和24条,企业这样规定是合法的。
但是大家在这里要注意一点,法律是公平的。不能从事本行业,让我们离职员工喝西北风去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简单的理解,要想《竞业限制》有效,企业要付钱给离职的员工。不付钱,《竞业限制》是无效的。至于付多少钱,是双方协商的,目前最低不低于月收入的30%。
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不用想也能知道,这位网友的原单位肯定不会付这个钱。之所以列这个条款,就是吓唬员工用的。
所以如果大家以后遇到这样的小企业,大胆地签字。他们不给钱,《竞业限制》就是无效的。
这里大家要
注意
,如果我们把企业的机密、专利等等带到其他单位,给原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即使没有《竞业限制》,没有《保密条款》,原单位也是可以追究我们责任的。
其次,企业不给交社保,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索要补偿金
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对员工的责任,更是企业的应尽的社会义务。且不说这位网友的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现在缴社保的企业,也大多只是按最低标准缴纳,即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
如果依法缴纳社保,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应该是我们在该企业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如果刚入职,或者不满一年,按入职第一个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包括底薪、绩效、提成、计件工资、福利津贴、加班费等等的总收入。(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企业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或者没有依法足额为我们缴纳社保,我们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我们经济补偿金。
其三,假节日没有休息,有无加班费,可以申请2倍赔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工作日晚上加班,企业要按时薪的150%支付。普通的休息日加班,应按时薪或日薪的200%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300%支付加班费。
如果我们的工资是按计件工资算的,应该按照正常计件工资的150%、200%、300%计算。比如上班时间我做一个产品50元,晚上加班的时候就是75元个。
如果法定节假日企业不给员工休息,也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我们同样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46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另外,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注意上面3、4两点,一是没付加班费,要补2倍的加班费给我们,二是解除劳动合同后,不给我们经济补偿金,要付2倍经济补偿金给我们。
抓住这两点,我们不仅能要回加班费,和补偿金,还是双倍的赔偿!
总结:
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只有每月支付我们一定的现金补偿,《竞业限制》才有效。否则,我们不必准守。
企业为给我们缴纳社保,或者没有依法足额为我们缴纳社保,我们可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不支付加班费,我们也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
如果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倍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
最后,我不得不提一句,大家一定一定关注下《劳动合同法》第37条,当大家碰上企业逼大家自己辞职的时候,这条是非常管用的。
大家都能领到加班工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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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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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有该条款,你也同意,那么这个条款是能够约束你的,但是公司必须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公司无权对你提出竞业限制的要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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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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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要求两年之后不能从事相关的行业,这个叫竞业禁止,但是单位是需要支付你的补偿金的。如果他不支付补偿金,是可以不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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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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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两年不能从事同类行业的企业或者岗位工作的约定属于竞业限制,一般签署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类人在离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应按月发放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个人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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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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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补偿就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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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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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限制协议很多公司都会与员工签订,主要就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
但竞业禁止的对象是有限的,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而且你目前也没有缴纳五险,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工作时间时,每周应至少休息一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律规定的休假节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公司是理亏的,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还能够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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