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被讹后给了老人他提出的费用,事后有监控证明自己清白,能否起诉老人敲诈勒索呢?
扶老人被讹后给了老人他提出的费用,事后有监控证明自己清白,能否起诉老人敲诈勒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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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就来:
就是因为有了太多的老人,因为摔倒别人做好事扶他,而他不知感恩还反咬一口,说别人撞倒他,要求赔偿,这种事情出现多了,学雷锋做好事的人就少了,人们也寒心了,象这样谁还会做好事呢?谁不怕讹诈呢?有一个小伙被讹诈赔了钱,说又说不明白,更多的赔偿又拿不出来,最后以死证明清白,多么残酷而又可悲的事实啊,一个小伙子被活活逼死了,这就是血的教训,为什么那些老人那么没有良心呢?他们想钱就可以寃枉这些无辜的好人吗?天理何在,正义何在?
如果是我做了好事又被讹诈了钱,我一定要告那些老骗子,不是钱的问题,是公道正义感被这些人践踏了,正义不能伸张,邪气越发高涨,只有把歪风邪气整顿下去,好人才会越来越多!那些骗子的招术才不能施展!一定告他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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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律师,很遗憾地告诉你,不行。
理由:
第一,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注意“威胁”、“要挟”,老人只是冤枉你,并没有威胁、要挟你。
第二,一定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迫使你由于害怕而交出财物,而冤枉你并不会导致你害怕而交出财物。
第三,老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我们逐步分析: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老人有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有,虚构事实冤枉你。
3、老人是不是一定构成诈骗罪?
不一定,如果这个老人就是“碰瓷”故意冤枉你,那这个老人构成诈骗罪。
如果这个老人只是自己误解了,自己在倒地后对刚才发生的事实发生了混淆,误以为是被撞倒的,而要求你承担责任,只能说是这个老人弄错了,不是有意冤枉你,那这个老人就不构成诈骗。
综上,这个老人肯定不是敲诈勒索,但可能构成诈骗罪,具体需要公安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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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起诉!
看见老人跌倒在地,你去扶他起来,却被他诬你撞了他,进而讹诈钱财。为宏杨正气,惩罚歪风邪气,应该起诉他敲诈勒索!
人要讲良心,讲感恩,否则与禽兽何异?
作为老人,摔倒在地确实是很难堪的事,不像年轻人翻身就爬起来。而老人却很艰难,此时就最需要有人来扶一把。
此时此刻,谅来老人也希望有人能帮助自己。但别人把你从地上扶起来后,你却动起歪心思就不对了!不知感恩,不说谢谢也就算了,却要扶你的人赔钱,真是猪油蒙心!
你这样做,把扶你的人置于何地?有句话叫“英雄流血又流泪,”扶你者虽不是英雄,但是也是见义勇为的人。而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讹诈,显然是不能容忍的!
所以,正义必需坚持,公理公德必须维护,无端端的对善良者进行敲诈勒索,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倘若让敲诈勒索者达到了目的,这将是社会的悲哀,正义的倒退。以后遇此事谁还敢来扶?谁还敢见义勇为?
因此,起诉他,同时也是警告那些妄想颠倒黑白、昧良心的人。使其震慑于法律的威力,不再干出如此荒唐可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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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归还。如果你没有事故责任,以前给付得费用就没有理由了,对方也就没有理由继续占有你的费用,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该费用。
不过,大部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一小部分费用以求自己心安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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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父(姑妈现任丈夫,他那边的的儿媳)是一名幼师,去年底,学校放假了她推着自行车去赶集,快到集市看到一九十多岁老妇人晕倒在地,人来人往无人扶,作为教师本能的爱心驱使她,她撑好自行车把老人扶起来,这下麻烦了…,老人起来一口咬定是她撞倒她的,老师明明推自行车走路,压根都没骑车,可周围人多却没人为她作证,谁都不想惹麻烦,没办法报警及l2o来都没用,送到医院住院,这教师整整照顾她一个多月,什么费用都她出,其家属说要了断一次性再给5万,在本地方成为沸沸扬扬的做好事的反面教材,这教师整天以泪洗脸,本来放假可以陪家人好好玩一下,却没想在医院里当着气人的保姆,真是好心没好报,好火烧烂灶!纯洁的校园生活一下子也看清了社会上存在一些丑陋,没监控别人又没人愿作证只能自认倒霉,引以为戒,社会上坏人还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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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可以要求返还你支出的费用,但是如何定性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
老家有个年轻人,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本来农村的路况就不是太好。路上有老两口骑个三轮车,在他前面走着,快到路口的时候,拐弯的时候不小心连人带车翻到路旁的排水沟里了。
还好,水沟不深。年轻人一看,车翻了,没有一丝犹豫,马上过来准备把老两口拉起来。刚把人拉上来,老两口抱着他腿不放了。非说是他撞的。那时农村的路上晚上人也少,更别提监控了。年轻人百般解释,老人不依不饶,死活不放手。
最后,年轻人提议,把老两口的家人叫过来。想着把事情解释开了就行了。结果家人一到那里,态度粗暴,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非要让他赔钱。说着还想动手。
年轻人无奈,只好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警察来了以后,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警察也犯难了,路上没有监控,也没有直接证人,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最后在老人家人的无理要求下,年轻人最后赔了8000块钱才算了事。
年轻人回到家中越想越气。最后年轻人说了,以后再有这事发生在我面前,我都不会看一眼。本来是做了一件好事,可最后的结果真让人寒心。
下面是我的真实经历。
去年冬天,有一天上晚班,我和同事一起下班回家。刚出单位走到大路上,突然看见路上躺着一个人。当时是晚上十二点多了,再加上冬天天寒地冻。我心想要是没人管没准把人冻死了也有可能。
我俩马上把车停好,走近一看,是个六十多岁的老阿姨。同事想伸手把她拉起来,我连忙制止了。还不知道什么情况。我说:等一下,找人证明一下,要不然怕说不清楚。正好,过来一个年轻人,他也是刚下班。他一看,他说我可以作证。我俩把阿姨扶起来,喝得太多了,人事不醒。
一看这也没法通知她家人,最后我们商议最好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我们在旁边守着,警察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刚下来询问情况,一个男人骑着电动车过来了。他说,地上躺的是她的老婆。两人刚从亲戚家回来,他老婆心情不好,喝酒喝得太多了。车子都坐不稳了,从车上掉下来了。
他说正好让她醒醒酒。他骑着车子去附近买烟了。警察批评了他几句,又核实了他的身份。交待他把人照顾好。警察走了。我们几个费了半天劲才把阿姨扶上车子。
那个大叔一再表示感谢,非要我们去他家坐坐。让我们婉拒了。其实只是举手之劳的事,帮助别人也是种快乐。
其实,我觉得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自己有能力的可以施以援手。但是也要讲究方法。
如果自己一个人的话,最好找几个人互相做证,以后就是出现什么情况也好应对。不能因为做好事了,再被人冤枉,那太让人寒心了。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如果觉得自己处理不了的话,可以报警,交给警察处理。那样即给别人提供帮助了,我们又不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本身题主做了一件大好事,而最后却要对簿公堂,真让人唏嘘不已。既然有证据能证实你的清白,那你起码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支付的费用。假如他真有故意碰瓷讹诈的情节,相信法律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
写在最后,由于一小部分人的卑劣行径,败坏了社会风气,使得善良的人在做好事的时候,也犹豫了,也迷茫了。真相大白的时候,就是他们身败名裂之时。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尽我们自己的微薄之力,传播正能量。让我们的社会大家庭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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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判例!判例!判例带动风向!判例引领人心!如果留心,大家会发现,近两年民事官司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官司中被普遍应用了,随之而来的是老人摔倒有人敢扶了?你说我撞倒了你,你要赔偿,举证责任当然是你。不能举证就会败诉。以前为什么会发生老人摔倒没有人敢扶?就是判例带动了风向,判例把怕字植入人心。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但使讹人者知难而退,也会使助人者少了后顾之忧。除了法院以判例带动风向,助人者还要不怕麻烦,拿起法律武器惩戒讹人者,即使判不了对方敲诈勒索罪,判个诈骗罪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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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法律角度,完全可以,因为这就是诈骗!而且他收了钱,已经有了诈骗事实!
对于这样屡禁不止的碰瓷诈骗,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抵制,绝不能不了了之了,故意纵容!年龄和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甚至诈骗的借口!
支持你起诉讨回公道,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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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既然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就应该运用法律为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绝不能惯着有这种毛病的老人,在本期的提主提问中可以用法律上的“不当得利”之名向人民法庭起诉老人的讹人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使之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叫他(她)尝尝被法律刑事惩罚的滋味,看他(她)以后还敢不敢再讹人财物搞敲诈勒索了。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一点都不假,社会上有极个别毫无素质的老人,在碰了一次瓷尝到了甜头后,就连续多次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专门来从事“碰瓷讹人”的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以此来碰撞法律的红线和善良的人的道德底线屡尝不鲜,前几年笔者曾在某媒体上看到一篇新闻报道称:一位善良的中年人就因在马路上扶起一个摔倒在地的老人,並将老人送进了医院,自己垫付了老人在医院救治的费用,做完了这些还电话通知了老人的女儿。老人和她的女儿都是人渣,为了不还善良人为救治自己母亲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外,老人和女儿反咬一口竟将老人是被善良的人故意撞倒的,一纸将善良的人告上了法庭,加之那时不像现在到处都有监控录像可调作证的,善良的人满身是嘴讲不清,因被老人和她女儿的持续敲诈勒索,因无力支付老人的各种费用最后自杀的悲哀下场的教训,值得今天的善良的人们汲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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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还要善于会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欺负。
做个好人能助人为乐;更要做个学法、守法的好公民。就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积累法律知识。打官司,都要走合法法律程序;有关方面知识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并相应聘请律师。
只要有了法律意识,任何事务都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但民事法等,都要以事实为依据,口说无凭,需要指控有确凿证据,维权有正当理由。
因此,现在的人为人外事,都多个心眼,或有证人在场,或有监控探头,或用手机拍摄。这样"师从有名",做好事不留尾巴,尽量避免被人误伤的事件,让好心办好事,变成了恶人忘恩负义的恶告状。
扶老人本是大好事,可现实上已发生多次当事人或其子女不讲道德、不感恩,反而反诬好心人为伤害者,甚至有人被告上法庭,被罚重金,还背上了骂名,其景堪惨!
做好事,光明正大,功德无量。但在没有证人、探头等环境下,还需要智勇双全,多一个心眼,宁可慢一拍,不可落入授人以柄。
要当好心人,更要做个有心人。对自己,对他人,都是极其负责任的态度。马大哈,就要被小人哈大马: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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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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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她把钱还给你,不还可以上法院去,现在骗子多真是无法,朋友的姑娘开车刚起动就有人说撞到他了,她叫去医院那人不去就走了,半小时接到警察的电话说他肇事逃跑就是这样没骗了一万多,那里没有监控录像,真是太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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