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检察院的朋友打听案情行不行?
想找检察院的朋友打听案情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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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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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这样,害人害己。现在办案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不是说某领导递个话,下属照办,现在就算是检察长过问案件也要报备留下痕迹,讨论案件有记录等等,总之如果按正常程序,一个人掌控案件是不可能的。当然还是有不少干预案件的公检法人员,但风险很大并且是要收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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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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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找检察院的人打听案情,说明你的案子被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即将被移送审查起诉,也可以找人了解了解,具体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考虑到独立办案不受干扰,现在司法机关内部有案情过问记录,就是谁过问都会有登记,具体落实的怎么样,不得而知,可能也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吧!所以,你可以打听一下试一试。
如果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了,你可以尝试一下,找人打听一下,但如果案子在侦查阶段或者已经提起公诉了,建议你就不要找人了解了,风险较大。
通过打听了解案情,或者直接找人做工作,现在在定性上基本没有可能,只能在从轻或者从宽的幅度可以不在操作的空间,实际上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弹性处理的内容,其他的都没有这个胆量,这仅是我的一家之言,具体你可以再问问。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龙哥哥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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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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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别给朋友找麻烦,给你分析一下原因吧:
一是你朋友可能不清楚这个案子,此案不是他办的,你问他不管用。
二是如果你让朋友找具体的办案人问,办案人把你朋友按打听案情一报备,完了,你这是害你朋友。
三是如果此案即使是你朋友办的,处理的结果他自己定不了,这需要集体决策。
所以,你别找朋友打听,别让人为难,还是劝劝请托人,实是求事地交待问题,配合调查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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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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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利害关系人或律师可以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到检察院办公区域依法调取查询案件卷宗材料。但是禁止私下联系承办检察官打听案情,情节轻微,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可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这样的判例,辩护律师、犯罪分子家属与检察官相互勾结,通过为犯罪分子提供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及立功材料减轻刑罚甚至逃避刑罚。案发后,全部涉案人员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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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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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紧制度篱笆,把规矩挺在前面。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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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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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害己。
现在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你向检察院的朋友打听案情,他就必须做记录,并将你打听案情的情况如实向单位纪检组报告,这样,你就被纪检组盯上了。
如果他隐瞒不报,那么他就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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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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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现在有三个规定平台,每个月都要报送关于是否有人过问案件情况,而且成本极低。不要让你朋友难做,不建议打听,而且这也是严重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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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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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建议,因为如果有涉密,你会让你检察院的朋友难做,严重的可能因为泄密而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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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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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了又怎样,帮忙分析案情?讨论证据?确定答辩(辩解)思路?下一步是不是看看找哪个领导打招呼,甚至是制造或者销毁证据?
如果不是,那你打听了又有什么用。如果是,那劝你趁早打消这念头,省得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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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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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台面来说那肯定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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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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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现在法院检察院每个月都得汇报,有没有过问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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