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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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不懂行政流程,昏头昏脑又残酷嗜杀,所以发动了“空印案”。如果这么理解,那就把朱元璋看简单了,也把“空印案”看简单了。
朱元璋残酷嗜杀没错,却从不昏头昏脑。
古之为官的三种境界,有子产的“不能欺”、有子产的“不能欺”、有西门豹的“不敢欺”。即“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那朱元璋这个明朝最大的官,属于哪一种?
子产的“不能欺”,还要再加上西门豹的“不敢欺”。
既然是“不能欺”,那就不要设想朱元璋能昏头昏脑。
刘邦的风格是善于纳谏,最后证明谋士说得对;朱元璋的风格是力排众议,最后证明他这个主公说得对。朱元璋能从乞丐打到九五之尊,客观上说是他运气太好,而主观上说则是他的决策能力碾压群雄。
既然是“不敢欺”,那也不要指望朱元璋能被人奸人蛊惑。
老朱一朝,只有被错杀的忠臣,却少见漏杀的奸臣。大明洪武朝真正做到了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胡惟庸、李善长都是人精级的存在。但这两个人精,哪一个把朱元璋给忽悠了,反倒都被朱元璋忽悠了。
“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朱元璋很可能是后者:大事英明、小事难免晕头 ,但残酷嗜杀一以贯之。
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方孝孺《逊志斋集》称,“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而当时大明的官员总数也就2万来人。即便往少说,空印案也要牵扯上千人。上千人已经占比大明官员的5%。
设想一下,现在一气干掉全国5%能掌印签字的官员,会是一个什么概念?不仅地震加海啸震动官场,而且连社会也跟着一起震。
“空印案”绝对是大事。
所以,朱元璋即便大事英明、小事糊涂,也不可能玩出“空印案”。这么玩,就等于地主老财朱元璋突然想不开,然后杀掉自家耕牛、赶跑自家长工,最后撂荒自家耕地。就中国历史而言,精打算盘加吝啬守财的皇帝,有两个:一个是隋文帝杨坚、另一个就是明太祖朱元璋。黄册、鱼鳞册,能把老百姓算到了骨子里。朱元璋死活也干不出撂荒自家耕地的事。
一种可能是昏头昏脑了,一种可能是奸人蛊惑了,一种可能是小事糊涂了。这些个可能,统统不可能。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难以置信,那也是真相”。
在“空印案”这件事上,老朱不是“过失犯罪”,该预见到的、他都能预见;也不是“间接故意犯罪”,地主老财绝不会放任自家耕地撂荒。所以,他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说得直白一点儿:老朱就是要这么干。
这么干,不是蠢吗?平白无故地冤死那么多主印官员,““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远方”,这不是蠢,还能是啥?
有些蠢事,站高一个维度再去看,就不是蠢,而是高明。
贾谊,西汉第一才子,笔下《治安策》堪称两汉第一雄文。但他的《过秦论》是怎么解释秦朝灭亡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能写出两汉第一雄文的西汉第一才子贾谊,就这种见地?
苏洵,苏家一门三进士,他是老爹,大才子苏东坡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但是,他的《六国论》是怎么解释六国灭亡的?“弊在赂秦也”。“博辩宏伟”而以古之贤士自居的苏洵,就这种见地?
但是,站高一个维度呢?
西汉初年,一直照抄秦朝留下的制度作业。但天下疲敝,人民思治。这时候,继续秦政秦制,百姓受得了吗?北宋年间,北边贿赂契丹、西边贿赂党项。这时候,北宋的操作就是六国的操作。长此以往,结果会怎样?
所以,这两个人都不是在说秦朝的事,而是拿秦朝说事,用过去的秦朝来说眼下的国事:不行仁义的汉朝,就是秦朝,秦朝怎么死、汉朝怎么死;贿赂敌国的北宋,就是六国,六国怎么灭、北宋怎么灭。
然后,类比大明朝的“空印案”,朱元璋到底要干什么,也就清楚了:他不是在说“空印案”的事,而是拿“空印案”说事。
所以,理解“空印案”,一定要探究朱元璋要拿“空印案”说什么事。那么,我们该怎么探究?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
从小处着眼,就从办公室政治来看,有新官上任三把火之说,但三把火要烧谁?谁出头就烧谁。但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揽住权力、树立规矩以及改变接下来的生态风气,才是目的。你把自己所在的这个办公室放大,有多大就放多大,道理都是一样。甚至,一个时代的风气转变,都可以从放不放火和放多大火中,嗅出味道。
既然是写历史,那就从历史上找类比。明朝有“空印案”,那清朝呢?清朝有“奏销案”,玩得比朱元璋还邪乎。被黜降的官员,被革掉功名的是秀才、举人和进士,多达一万三千余人。甚至,民间还出现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俚语。不就是催缴税款吗?有必要搞这么大动静吗?催缴税款,算得是经济账。但人家顺治皇帝、人家满清八旗,怎么可能只算经济账,而一定要算政治账。简单说就是:通过算经济账,跟江南缙绅算政治账,咱们一笔一笔地算,必须把你们这些人算得永世不能翻身。
不多说了,继续说空印案,以及朱元璋要拿“空印案”说什么事。
“空印案”的大概案情,非常简单,但需要详细交代一下。否则,理解不了大明官员到底有多冤。
按照明朝的行政流程,每年年底,大明的地方政府都要派人向户部递报钱粮收支的税款账目。
在明朝,这叫“考校钱粮”。地方政府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以及结余多少钱,皇帝和朝廷必须要知道。
在秦汉,这叫上计。地方官要将境内的户口、赋税、盗贼、狱讼等项编造计簿,派人呈报给皇帝和丞相。
这种数目字管理,表面看是一种行政管理,而实质看则是一种统治。你只有盯着地方怎么算账,才能说你能统治了地方。记住这个定性,因为朱元璋的出发点就是统治的定性,而不是流程的变通。
大体的运作流程,看着简单,但执行起来非常困难。这种困难,不仅在古代无解,甚至现代也可能无解。
秦汉时,是皇帝和丞相亲自主持考核。明朝有了专业化的衙门,即户部主持考核。“考校钱粮”的要求是:户部的数据,省布政司的数据、府的数据和县的数据必须严丝合缝、分毫不差。即府必合省,省必合部,哪一级、哪一项都不能差。
如果差了怎么办?
官僚制低头走流程。流程走不通,那就重新走。于是,地方造册,也就是地方政府算的账,会被驳回,然后重新算账、重新造册,再重新跑到户部报批。
但问题是:这些重新造的册是要盖印的。
到这个时候,就不是统治的问题了,而是技术的问题。这个技术问题在当时纯属无解。因为没有电报、没有传真、没有电话,还没有高铁。“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但凡折腾一次,今年数据还没报完,明年数据又要开始报。你就是弄死地方官,他们也无法完成。
但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上计这种事,从战国时代就开始搞;到宋朝,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现代财务制度。所以,明朝官员积累了足够丰富的变通经验。
地方政府的报账人员,会带来若干盖有印章的空表格,现场出错、现场就改、改完再填、填完再报。考校钱粮的时候,朝廷的户部算多少、地方政府就填多少。这就相当于先打靶,打完再贴靶纸,自然分毫不差、枪枪十环。
这种灵活变通的手段,由来已久。
但是,这个行政“潜规则”被朱元璋发现了。而且,老朱不认历史的账、更不认流程的账,非要说大明官员集体舞弊。“考校钱粮”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地方政府。简单说,表面上是为了收钱,而实质上是为了统治。结果你们枪枪十环地不让监督,那监督还有什么意义?中央监督不了地方、皇帝监督不了官员,那还叫什么统治?
于是,大明首席检察官朱元璋,提起公诉:大明官员集体舞弊;然后,大明首席大法官朱元璋,做出判决:大明官员集体入狱。所以,这场官司,大明官员死活也打不赢。
以上就是“空印案”的大体过程。
尽管首席检察官是朱元璋、首席大法官还是朱元璋,但大明官员就不辩解吗?可以不请律师,但被告总要说话、锦衣卫也要问话。即便被告不说、锦衣卫不问,关进监狱就是打,但大明的丞相、御史呢?这些人总不能看着同僚活活冤死吧?
史载: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看来,丞相和御史真得统统闭嘴了,惹不起朱元璋这个活阎王。
但总有人要说话的,因为动静太大。皇帝肯定是不了解具体情况,但凡皇帝了解情况,那就不会发动“空印案”。这不是我们现在的臆测,而就是当时官员的想法。
“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于是,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把“空印案”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后世关于“空印案”的记载,都绕不过这个人的上书。
但是,有用吗?
根本没用。“帝览书,大怒,下丞相御史杂问,究使者”,“而空印者竟多不免”。上书的挨办、“空印”的不免。
朱元璋难道没能看懂郑士利的上书吗?
如果老朱看不懂,他会把郑士利薅过来猛揍一顿,然后接着看,一定要看懂为止。明朝有一个奇葩大臣,叫茹太素。这家伙的特点就是能写,动不动就来个万言折。有一次,朱元璋实在看烦了,就把这个人薅过来痛打一顿。但是,然后呢?然后,老朱接着看,文尾发现可取之处,还给采纳了。茹太素奇葩、朱元璋也奇葩,过是过、你写得太长,所以该打;功是功、你写得有理,所以采纳。
郑士利的上书,朱元璋看到了;上书不到万字,朱元璋看不烦;讲得也清楚,朱元璋能看懂。
既然是这样,那朱元璋到底安的什么心?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有1375年、1376年和1382年的不同说法。一般取1382年之说,因为这个时间来自《明史•刑罚志》。但这三个时间比较接近,所以不影响接下来的分析,只需要记住这个大体时间段就行了。
我们以这个时间段为聚焦点,然后往前、往后推,看一看此时的大明正在发生什么事。
1380年,朱元璋以丞相胡惟庸谋反为由,发动了胡惟庸案。这起大案,前后株连3万多人,而且一直办到1392年。
在此期间,除空印案外,朱元璋还在1385年发动了郭桓案。这是一起举国反腐大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而且,郭桓案跟空印案,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官员能够随意涂改账册。这起案件之后,朱元璋将记账用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在胡党案后,朱元璋又在1393年发动了蓝玉案。胡党案,是丞相要造反;蓝玉案,是将军要造反。此案牵连诛杀一万五千余人,史载“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1380年胡惟庸案、1382年空印案、1385年郭桓案、1393年蓝玉案,这就是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不能分别看待。因为四起案件在时间上非常集中、在节奏上非常紧凑。它们不是一案刚结、一案又起的关系,而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至,在时间上,还出现了叠加。
现在看来,朱元璋是为了杀功臣。
胡蓝案,的确打击了功勋集团。但空印案和郭桓案呢?而同时期,洪武十九年,即公元1386年,还有“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即公元1390年,还有“罪妄言者”。这两起官场整风,连同空印案和郭桓案,统统不是打击功勋集团,而就是在打击官僚集团,甚至把老百姓拉过来一起打击。
朱元璋不是在办案,而是在放火。
胡蓝案,烧了功勋集团;空印案、郭桓案,烧了官僚集团。新官上任三把火,总要凑成一个三吧,那第三把火呢?第三把火,烧的是天下百姓。而且,这把火一直在烧,即朱元璋要以猛治国。
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那么,朱元璋的目的是什么?
“胡元以宽而失,朕收中国,非猛不可”,这就是目的。
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风气,就是猛。对天下百姓猛,对官僚集团更猛,对功勋集团最猛。猛只是程度,内容是严。
因为元以宽亡,所以明以严惩。这就是朱元璋和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逻辑。
朱元璋是不是反应过度了?或者说,是不是我们臆测过度了?这个因为所以的逻辑关系能成立吗?
纵观历代王朝更替,你会发现朱元璋不仅不是反应过度,而且是最合理、最应该的反应。
同时,也不是我们主观臆测过度。因为王朝更替统统都遵循这套逻辑。甚至,这套逻辑还在大明洪武朝被人清楚明白地点了出来。
点出这套逻辑的人,与朱元璋过从甚密。只不过最后的落脚点不是严,而是站高一个维度,站到了德这个层面。
对臣子来说,朱元璋这种主公堪称噩梦。但也有例外,这个例外之人,就是方孝孺。跟煊赫之人搞关系,一般有四个途径:为其做事当徒友、与其合作当盟友、情投意合当恋友、志同道合做志友,方孝孺属于第四种。前三种,基本都被朱元璋干废了。志同道合,也就是说方孝孺与朱元璋立场一致、观点一致。
立场一致,就不用说了。方孝孺被灭十族,都是为了朱元璋所立的皇长孙、建文帝。观点一致,不是与朱元璋的大肆放火一致,而是与朱元璋的以严惩宽一致。
而佐证就是方孝孺的《深虑论》,为了说明问题,截取摘录如下:
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
简言之,就是:秦孤立而亡,汉惩秦之孤立;七国诸侯乱政,武帝惩汉之诸侯;王莽篡位代汉,光武惩哀帝、平帝之政;后世继续如此,曹魏惩汉、西晋惩魏。再往后,还有唐太宗惩武氏之杀其子孙(PS:这一条太违和,与行文逻辑完全不符),宋太宗惩五代割据之乱,于是强干弱枝。
前代王朝是因为什么亡国的,后代王朝就一定会惩之什么、戒之什么,即“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这是历代王朝标准操作。新王朝之一代风气,往往不是来自对前朝正确的继承,而是来自对前朝错误的纠正。
方孝孺发现了这套逻辑,也点明了这套逻辑。
但历史发展到明朝,毕竟提供了足够丰富的经验。而其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无论你怎么纠正前朝错误,最后总归还是要亡国,而且亡国的原因根本不是你能算到和你想到的,即“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
于是,方孝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超越性的天命论,即“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进而为大明指出了出路,“而惟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
方孝孺的天命论,朱元璋大概率不信。因为老朱是个实干派。但是,实干派不是不关心未来,而是不能从超越性的层面来关心未来。老朱作为大明的开国皇帝,一定关心未来,但实干着关心未来将会一头雾水,最后总要在超越性上寻找答案。所以,朱元璋属意的继承人太子朱标,行事风格与老朱截然相反,却与《深虑论》暗合。后来的皇长孙建文帝,也是如此,不是朱元璋的,而是《深虑论》的。
天命论和超越性的问题,不多说了,回到朱元璋和“空印案”。
元朝是怎么亡的?“以宽而失”,这是元朝的错误。那么,明朝会怎么办?以猛治国。大明洪武朝,是一个从严的时代。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从严?
传统帝国始终存在一个悖论,即:制度的原则性和实践的变通性。
面对庞大国土,皇帝和朝廷要实现有效统治,就必须确立统一的制度,比如官僚制、郡县制,同时辅以刚性的监察制度,比如御史制、刺史制。
这就是制度的原则性。
但是,官员要因地制宜的治理地方和践行朝廷法制,就必须在制度之外进行各种变通,比如明朝的空印、清朝的火耗,等等。
这就是实践的变通性。
倾向于原则性,就是严;而倾向于变通性,就是宽。
元朝,实际是行省大框架下的各种变通集合。别说对地方难以实现有效治理,就是收税这种事都能搞出竞标来:谁能收更多的税,那谁就去当收税官。
所以,朱元璋一定要改,而改的方式就是一律向制度的原则性靠拢:正规制度之下,绝不变通。
但是,新王朝都是从旧王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肯定纠正了前朝的错误,但也肯定继承了前朝的衣钵。元朝有中书省、明初也有中书省,元朝有丞相、明初也有丞相,元朝有行省制、明朝有布政司,换个名字,实际差不多。甚至,明初中书省的六部还留用了大量元朝的旧官吏。
而所谓的“空印”,恰是前朝往事,“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的一切都是宽松软:老百姓中,唱歌演戏比辛苦种地,过得好;官员中,弄虚作假比清正廉洁,升得快;功勋中,躺在功劳簿上比斩首立功,活得久。
所以,“空印案”这把火,也就不得不不放、不得不烧了。烧这把火,不是为了惩恶,而是为了惩宽,不是为了纠正当时瑕疵,而是为了纠正前朝错误。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开创一个不同前朝的时代风气。
按照这个逻辑,洪武朝的各种大案酷案、各种奇葩法令以及各种祖制国策,也就都有了合理解释。大明洪武朝,是一个从严的时代。严是手段,但严到内卷就是目的。这种制度刚性一以贯之,大明朝就是一个从严的朝代。甚至还穿越了朝代更迭,贯彻到了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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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是朱元璋时期的“洪武四大案”之一,其余三案为“胡惟庸案”、“蓝玉蓝”和“郭桓案”。其中“胡”“蓝”两案,主要是朱元璋用来大杀开国功臣的文臣和武将,“空”“郭”两案则是惩治贪腐的大案,“四大案”合计杀了有十几万人,其中“空印案”是杀人最少的。
要想知道“空印案”是怎么回事,就得先弄明白什么叫做“空印”。朱元璋建国之后,定都南京,按照规定,全国各地的布政司(省)、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经过户部核对后,完全相符的才能结项,如果有一点点错误,就要回到地发政府重新提报、盖章,然后再到南京来申报。
这项规定是从元朝开始实行的,本意也是为了防止官员中饱私囊。如果是放到今天,这也不叫事,但在古代就会有一个极大地难题。因为古代没有飞机、汽车,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骑马了。如果是江浙等南方地区的还好,可如果是云贵、广西、四川等地官员就麻烦了,因为他们要来一次南京,在路上就要走近两个月的时间。
打个比方说,如果你是广西某地的一名官员,负责到南京户部报账。过了年,走完亲戚朋友,带上装满本地政府的账目明细,骑马赶往南京。你走的时候还是冬天,可你到了南京就应该是三月了,春天了。
到了户部,交结账目,负责审核的官员冲你嘿嘿一笑,“老兄,这里有个数字错了。”得,你只能拿上有错的账目,骑马赶回广西,三月出发五月到,就是夏天了。
找地方长官改了账目,盖上大印,你再往南京赶,快马加鞭到了南京,起码到了七月,秋天了。忐忑不安的到户部把账目交上去,官员看了看账目,再看看你,“老兄,你看看这还有个数字是不是有点不对……”
好么,你再回广西,再来南京……四个月过去了,快过年了,你这时候该考虑是留在南京过年,还是赶回广西过年了。
总而言之,很多地方官员因为这个规定吃尽了苦头,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从地方上出发的时候,带上几份空白的文册,提前盖上大印,如果哪里出错了,就在南京户部直接在空白文册上一填,省得再来回跑了。
有的说干脆带上地方大印不就行了?这可不行,大印那是一个地方最高权力的象征,你带着大印去南京,一走四五个月,地方官拿萝卜盖章吗?
其实这种做法在当时很流行,几乎所有的地方官员都是这么操作的,户部也知道,就是当皇帝的朱元璋不知道。但是,当朱元璋知道的那一刻起,他怒了,很多官员也就倒霉了。
朱元璋发怒,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了,下面的人居然敢“糊弄”他,这还了得,下令彻查。这一查结果朱元璋更生气了,原来所有的官员都在“糊弄”他!
于是,朱元璋下令:主印官员全部判处死刑,副手杖一百充军,地方言官因为监管不力,也分情况给予处分。当时明朝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其中绝大部分都“违规操作”过,逃无可逃。明朝著名的建文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当时在山东济宁当知府,是主印官,也稀里糊涂的掉了脑袋。
其实,也是有人对朱元璋说明了情况的,这个人叫郑士元,当时任湖广按察使佥事,也就是言官。他上书给朱元璋说,您是唯恐奸吏得到空印文册,弄虚作假,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空印账册盖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办不成什么事;印而后书,这是权宜之计,由来已久;大家一直是这么做的,并不知道有罪,一旦治罪,不能服人;官员不是韭菜,割了可就没了。
郑士元当时受“空印案”牵连,因为监管不力入狱,这封奏疏是他出狱后递交的。结果,朱元璋的答复是把他抓起来查幕后主使,查不到就把他流放了。不过,本来籍籍无名的郑士元却因此被写进了《明史》,倒是搏了一个直言能谏的名声,就是代价稍微大了点。
至于“空印案”的发生时间,史学界众说纷纭,主要有洪武七年、九年、十五年三种说法,至今没有定论。而“空印案”中杀的人数也没有定论,据推测应该在一千人左右,占当时全国官员的百分之五,当然也有人说是上万人。
综上所述,“空印案”实际上就是朱元璋发起的一场“特大冤案”,很多清官、能吏在此次冤案中被错杀,但朱元璋显然不这么认为,他只会感叹说,“想不到天下的贪腐官员这么多啊!”对此,我们也只能说,“老朱你对官员们也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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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的缘由是这样的。
明朝规定,各地衙门每年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的审核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账目就得打回去重造。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以当时的生产力,则存在很多技术性难点。
毕竟,当时又没有飞机、高铁。地方官员带着账册去京城,离南京近一点的,可能还只要十天半个月,远一点的,就得两仨月。官员们这一来一回,怕是半年时间就过去了。
而且这还是账目能对得上的情况下,来回所需的时间。如果账目有问题,对不上,那地方官员来回折腾个一两年,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很显然,这种办事流程对于地方官员而言就太折腾人了。本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宗旨,地方官员便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也就是,先给空白文书盖上官印,如果进京对账,数目对不上,到时候再重造账册。
其实早在元朝时,元廷官员就发现进京对账的关键在于盖印。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现场重造就是了。而地方掌印官的大印是不能带到京城的。不然地方官拿什么给公文盖印?
于是,元廷官员就灵机一动,想出了每次进京对账前,先给空白文册盖好官印的办法。
由于这种操作对于官员而言,办事效率能够大大提升。故而明朝建立后,元朝官场的这一不成文传统也就保留了下来。
不夸张的说,明初的满朝文武应该都知道。
除了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的性格如何,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
他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欺瞒自己。所以当他知道事件详情后,气的是勃然大怒,用了三个月时间,处理了很多涉事官员。
这里插一嘴。
空印案具体处理了多少人,史料并未记载确切数字
。
按《明史》的说法推测“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
朱元璋应该至少杀了几百地方掌印官,至多杀了一千余人。又至少流放了几百个掌印官的佐官。
因为明初时,明朝地方县、府、省三级的掌印官员一共有1291人。
如果全被杀了,也就是一千余人。
现在网传的“空印案牵连数万人”,其实是一种谣传
。最早出自吴晗的《朱元璋传》。
吴晗起初的原话是“空印案和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
这个说法,本来就缺乏依据。而且,吴晗说的是两个案件,“空印案”和“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
但这个说法,传着传着,郭恒案就被一些人故意抠了,变成了“空印案一起事件,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
其实想想也明白,明初的官僚集团,撑死也就三四万人。一个案子就杀了七八万,朝廷有那么多官员吗?
怎么评价空印案呢?
空印案爆发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老百姓给朱元璋上书,反对朱元璋惩罚涉案官员,并给出了五点理由:
一,册书用的是骑缝印,并非一印一纸,所以不会造成伪造文书的事;
二,钱粮册书审核要求很高,必须要到户部才能最后确定,这样往返费时费力;
三,使用空印纸是惯例,元朝就如此,并非大明官员首创。
四,朝廷没有不能用空印的法律禁令,无法可依。不能不教而诛。
五,朝廷培养一个士子不容易,这么轻易就杀掉、流放,甚是可惜。
由于郑士利的观点,符合方孝孺胃口。且方孝孺编撰的《叶伯巨、郑士利传》对后世影响比较大。比如清朝编《明史》时,就基本引用了方孝孺的内容。(方孝孺的父亲和郑士利的哥哥都受到了空印案的牵连)
所以一直以来,很多人对空印案的评价便都是冤案,认为是朱元璋小题大做了。并认可方孝孺“空印者无它罪,可恕”的观点。
不过如果今天旁观者的眼光来看,方孝孺和郑士利的一些观点,貌似并不能站住脚。
比如第三条,郑士利说明朝官员用空印纸是历史传统。可是历史传统就一定合理吗?
用鲁迅的话说:从来如此,便对吗?
还有第四条,郑士利用明朝没有现成的法令禁止官员用空印纸为由,替官员开脱,建议朱元璋先立法,再禁止。
可问题是,
“法无禁止即可为”,从来针对的都是私权利
。这句话其实还有下半句,叫“
法无授权即禁止
”。下半句针对的是公权力。
对私权利来说,确实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但对于公权力来说,这句话就不适用了。
因为官员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他们享有公权力。当他们在行使公权力时,他们的每个行政行为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有明确的授权。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
否则,天下必然大乱。
说到这里,不得不吐槽下今天的某些高知。
郑士利作为一介草民,不懂什么公权力和私权力,且还是因为其兄受到空印案牵连,才斗胆上书,情有可原。
可今天很多受过高等教育,平日里还张口闭口谈法制精神的高知,居然也把这条视为朱元璋无理的依据,就太让人大跌眼镜了。
难道现在的高知,都官僚主义、腐败、堕落成这样了吗?嘴上一套,背地里一套。
要我说,这种根本连现代法制思维都没有的人就不要大言不惭的谈什么法治精神了。
再来说第一条。郑士利说官方册书用的是骑缝印,地方官员很难伪造文书。
可是,空印案令朱元璋震怒的原因,根本就不在于此。
举个例子说,现在的会计做账,也经常会碰到账目不平,要拿着原始数据和分公司公章到总公司对账,然后核算修改的情况。
如果会计是拿着公章,现场核算,现场确认后再盖章,这没有问题。
但如果会计先盖好章,然后再去总公司,那问题就大了。
因为这代表,账目数据,会计可以随便填。
继而又还能代表,总部的核算失去了意义。
甚至于,可能连核算这个制度,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如果,核算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文书是不是“两缝印”,又有什么关系呢?
(明代契书上的骑缝印)
毕竟,如果是制度上有明显漏洞,而公司老总对此又不管不问,那下面人的胆子必然会越来越大。
现在大家不敢贪污,不代表以后也不敢。
到最后,怕是公司直接就被人搬空了。等老总知道时,还能有机会开除人?
人性这种东西,是经不住考验的。
还有第二条也是如此。
制度上有漏洞,不想办法补救,而是以“技术上有困难”为借口,进行辩解。这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空印案导致朱元璋大开杀戒的原因,我不是很清楚。
但作为草莽出身的皇帝,元朝是因为什么灭亡的,他太清楚了。
眼见自己的政权,建国还不到十年,下面的官吏就如此弄权舞弊。他忍不住要拿地方掌印官立威,貌似也可以理解。
换作是任何人,估计也是如此。
自己挥着车链子、西瓜刀,一刀一枪,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自己稀罕的不得了。可下面的人却无所谓,尽干亡国之举。这不是咒自己的政权完蛋吗?
这事要是不管,以后这队伍别带了!
只不过嘛,朱元璋异于常人。大多数人没他那股子狠劲。要换做是别人,不会因此而砍那么多人头。
实际上,提到空印案,当时的明朝官员也是底气不足。
不然,为什么当朱元璋大开杀戒时,整个大明朝,只有一介草民郑士利敢出来直言?
而满朝文武,却没一个人敢说话?
这说明,其实大家也知道,这么干,确实有问题。只是碍于潜规则,大家又不便于反对。只要朝廷不问,就权当皇帝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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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和尚出身,年轻时,他不像刘邦,刘邦有在底层衙门工作的经验,好歹也是一个“亭长”。
而朱元璋从来就没有在底层衙门工作过,所以比较认“死理”,他要求所有官员,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能有任何变通。
事实上,“空印案”就是典型的冤案,那么这个空印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先来说说什么是空印?
一般来说,衙门按规定的办事程序,应该是先有钱粮记录,官员核查后,才能盖官印,也就是说官印不能随便乱盖,把官印盖在白纸上面就是所谓的“空印文书”。
那么朱元璋时代,掌印官员为什么要盖空印呢?
因为百姓纳税后的钱粮,在地方官员的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各地发运时的钱粮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可能多少有些不符合。
但是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额。
说白了,就是掌印的地方官员,一般不会亲自押运钱粮到京城户部,可是在办事的过程中会用到公章,总不能为了一点点的数字误差,又千里迢迢,马不停蹄的返回地方,仅仅是盖个官印,就来回跑。
再说白一点,就是官员之间办事可以通融,可以简化程序,可以避免官员们来回跑,而这个“空印文书”的最大作用就是避免办差的人在户部和地方衙门之间来回跑路而已。
朱元璋对“空印案”的处理
这个朱元璋却不这么看,他认为老百姓办事,为了盖一个官印可以来回跑,当官的办事也应该和老百姓一样,不能简化行政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于是乎就有了明朝的“空印案”。
事实上,朱元璋还有一层担心,他怕办事的官员从中徇私舞弊,中饱私囊,他认为“空印文书”可以用来谋取私利。
打击“空印文书”,朱元璋可能也是“将错就错”,借机震慑明朝的高层官吏,让他们明白,敢于欺君的下场,因为在使用空印文书的过程中,没有高层官员事先征求皇帝的同意。
洪武九年的空印案据说:
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
所有主管官印的官员,以及署名者,都被逮捕,而入御史狱。狱中官员就有数百人之多。
事实上,熟悉衙门的地方官员,都知道这个运输钱粮过程中,用到的“空印文书”,事实上不能有什么其他的用途,是一事一章的斜封官印,根本不能用于徇私舞弊,也不能让押运钱粮的人中饱私囊。
所以说,空印案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冤案,可能是朱元璋过于痛恨贪官,而造成的一次官场震荡。
我是
@龚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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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只要是朱元璋主控的案子,都会显得扑朔迷离。胡惟庸案导致丞相一职退出历史舞台,蓝玉案为朱元璋的孙子朱允炆扫清了一项隐患。而这空印案更是牵连深广,具体是不是冤案至今没有明确的定论。
这次我们来说这个‘空印案’。
每年地方政府要向户部报收支情况时必须要完整的印信且必须要数字准确,不能有误差。事情就是出在这个误差上,每年地方向户部运送钱粮,因为路途遥远或者各种灾害等原因,会有不同程度的自然损耗。按理说这种损耗很正常,就算是当代这种损耗也是存在的,比方说中石油运送汽油过程中就存在必然的残留,只要在自然的损耗范围内就可以。因为这种钱粮交接制度上的缺陷,如果按照合法的程序上走,数字上只要存在误差,就必须打回去重新造册登记盖章。古代交通不便,一走就是好几个月,费时费力,新的数据还不一定能对上。在元朝出现了运用空印的这个方法,将盖章的空白文书随货运到,把户部的正确答案抄上就可以了,户部和地方紧密配合,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也节省了不必要的浪费。可毕竟这种方法存在着很大贪腐的漏洞,可操作性非常强。
这种制度明朝延用的元朝制度,自然空印的方法也默认了下来。直到这个潜规则被锦衣卫发现并通报给了朱元璋,朱元璋大怒。此‘空印案’发
方孝孺在《叶郑传》记载:“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
这个案子当时牵连甚广,死亡人数也没有定论,有说几百的,有人说几千甚至几万的。有人说这是起冤案,我不这么认为,事出必有因。
一 肯定是已经有了贪污的这个现象发生了,为了把这个口子堵上,朱元璋需要掀起这场反腐浪潮来遏制可能发生的溃烂坍塌式贪污。
二 朱元璋需要这个案子来彰显他的无上权威,他不允许在他面前有任何的欺骗。
三 朱元璋本身就是贫苦出身,非常的厌恶贪官污吏鱼肉百姓,当国家的吸血虫。
明朝初期的出名的案子很多,但总结下都是朱元璋个人为了帝国的延续做出的某种选择,或者说某种牺牲。在统治者眼里只要是对统治有好处的,任何的牺牲都是值得的,哪怕你是从龙之臣,哪怕你对这个国家曾经有多大贡献。用牺牲来换取国家的的正确走向,这可能是类似朱元璋这种优秀的帝国领导者必须应有的素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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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谢邀请。
“空印案”是朱元璋时期四大“政治案件”即1380年的胡惟庸案,1382年前后的的“空印案”,1385年的郭桓案和1393年的“蓝玉案”。在这里面的“空印案”是典型的经济案件,是朱元璋对贪墨的官员的镇压。后世对朱元璋这一行为非议颇多。
什么叫“空印案”,顾名思义就先盖印后办事
。根据朱元璋立下的规定,每年各个地方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和财政收支、户部与各省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用印,如果有差异必须重新填报。户部嫌麻烦。地方布政使司也不愿意多跑,在此情况下,户部就先盖章然后地方自己填直到符合。
可以说,这个做法从明朝律法来说,肯定不是冤案,老朱杀人肯定是正确的,户部盖空白章是犯法的,任何角度都无可辩驳。
但问题在于,
如果按照明朝律法的,根本无法按规定完成财政收支报备
。即便在财会如此完备的今天也无法彻底做到一清二楚。也就是说,朱元璋时期财政法规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完善的,
就是说从实际看“空印案”,他合理而不合法,朱元璋为此大开杀戒合法而不理
。最初明面上出现“空印案”肯定是不可能的,
必然有一种类似于潜规则的方式来处理。后来才逐渐明朗化和公开化,无疑,这里面必然要有假账,虚账和贪污。这些完全是必然的
。那么,国家为此流失多少税款,又有多少人为此贪污和谋取了多少了私利。不能因事而杀,因盖空印而杀人 。
朱元璋应该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朱元璋因“空印案”杀 了多少人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书法,从几百到几万不等
。朱元璋和明朝中枢没有现代财会知识。即便实在现在,国际上各个国家的中央与地方财务的误差与遗漏账户依旧存在,误差百亿规模。这在技术上就是不可能做平的。在朱元璋时代要“做平账”只能盖空印,大明户部的官员冤也不冤,不冤也冤。实际上,
朱元璋最终杀人的原因不是“空印案”。老朱也知道如此辽阔的一个国家的账目很难对上。但气愤和厌恶的官吏对他的欺骗和隐瞒。还有就是。朱元璋害怕中央和地方的官员联手期满他、此事朱元璋如果不管,就真是天下大乱了
。
再就是朱元璋对腐败的切齿痛恨,是对于的官僚的集团的蔑视和反感,对于他们的舞弊行为的唾弃。“空印案”会给贪污大开方便之门。国家律法制定就必须遵守。朱元璋的行为确实是暴虐,带有一些时代局限性。但确实是那个年代最有效的手段了。总体而言,朱元璋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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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明朝开国的时候,有很多非常可怕的案子,其中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波及非常广,被杀人员多达4.5万人之多。因为这两个案子被杀的人太多,所以导致空印案就显得没有那么出名。
其实空印案比前面那两个案子显得更加蹊跷。
胡惟庸的案子主要是朱元璋想要废除宰相制度而引发,蓝玉的案子主要是朱元璋为了给孙子朱允炆清除障碍而引发。而空印案,则是朱元璋对反腐的一种态度。
01空印案是否是一场冤案?为何后世鸣冤者众多?
元朝的时候,对地方上交税收给国库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那就是官员们先将应该缴纳的税收数额通过官方文书报到国库,随后赋税才会运往国库。
而运输到国库的赋税如果跟官员们上报过来的对不上号,那就会被打发回去核对重审再重新申报。
再将文书盖上官方的打印发往南京。这本身是没什么关系,但是这件事里面有三个比较难办的地方。
首先赋税的形式不仅仅是银两,更多是粮食。
在运输的过程当中,这些各种各样的赋税会存在一定的损耗,结果到了那边必然会被打回重审。
其次离南京近的好办,离南京远的诸如贵州、陕西等地,来回一趟就要几个月
。如果途中有损耗,将会耽误很长时间。
再者当时也没有手机这些比较便捷的通讯工具
,远距离的省份时常会出现打回重审的情况。连现场补缴都没有任何机会。
所以说这种运送赋税的方式存在一定的缺漏,没有任何制度会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有,那就是在骗你。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带着一份空额的盖好印章的文书进京城。
等押送赋税的人到了京城以后,重新校验过赋税的数量后,再填写赋税的数额,从而得到一个较为准确的数据,这样就完美地避免了会被打回重审的问题。
士元出,士利乃为书数千言,言数事,而于空印事尤详。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较书策,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明史》
这个方法的确不错,基本上元朝时期就已经在施行。虽然有悖于朝廷的指令,却切实地解决了地方官员们的困难。
但是朱元璋不懂这里面的门道,
某天他自己发现了一份盖有官方印章的空文书,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认为这就是贪污,所以开始大开杀戒。
这就是为什么后世有那么人为这件事打抱不平的原因,理由很简单,老朱自己不懂这个体系的潜规则,却非要搅浑这一趟水。
02空印案的背后是否存在贪污行为?我认为一定有。
官员们当然有自己的理由,而且十分充分。他们认为这么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效地实行了国家的赋税指令,节省了大量时间。
而老朱自己也有自己的想法,这一张张盖着官方打印的文书,可就是国家收税的证据。
如果有人随意填写这上面的数字,就一定会存在贪污的行为。
看似都是比较有道理的事情,到底谁的说法一定准确呢?其实这件事根本就没有谁是一定都对的。
不排除一部分官员是一心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了大量处理税务的工作时间。
这对整个国家的运转更有好处。
但是这件事一旦实行下来,并且没有被朝廷惩处的话,必然会有人从中钻空子
。这才是朱元璋最担心的事情。
即使空印案爆发的时候,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利用这个空子捞钱
,但是朱元璋必须要第一时间堵住这个缺口。
因为一旦有了一两个官员开始利用这个制度缺口贪污,那么就会有前赴后继的官员争相效仿,这是朱元璋永远都不希望看到的事情。
人性是经不起推敲的,
你的同僚个个都靠这件事来捞钱,而且没有被朝廷发现过,即使发现了也不惩处,那么你会怎么想?
清汤寡水的日子你也过腻味了,所以你也必然会去尝试,毕竟谁也没有被处罚过。
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朝廷求贤士,置庶位,得之甚难。位至郡守,皆数十年所成就。通达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复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坏足用之材乎?臣窃为陛下惜之。---《明史》
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可能是知道这件事存在一定的冤屈,不过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必须要对这件事严厉惩处,只有这样,后面的人才不敢以此作为贪污的渠道。
03空印案以后,难道就没有人再实行这样的做法了吗?
朱元璋在杀了一批贪官以后,不愿意再有人提及这件事。这是为什么呢?很多人认为,朱元璋是知道自己杀错人了,但是也不想悔改,所以就禁止大家谈论。
其实我觉得以朱元璋的头脑,不会做这种事情。朱元璋对整件事的把控,其实有一种上帝视角的感觉。
太祖知其有母在,赐白金,驰驿归省。还改监察御史,出为怀庆知府。徵志节甚伟,遇事敢直言。居郡时,因星变求言,疏言:“风宪官以激浊扬清为职。今不闻旌廉拔能,专务罗织人罪,多征赃罚,此大患也。朝廷赏罚明信,乃能劝惩。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朱芾俱有空印,反迁布政使,何以示劝惩?”帝问罗织及多征赃罚者为谁,徵指河南佥事彭京以对。贬沁阳驿丞。十三年,以事逮至京,卒。---《明史》
在空印案发生以后,这种空白文书的做法难道就杜绝了吗?当然没有。因为偏远身份交税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次次不断重复打回来重申以后,其实大家都明白,空印案是存在一定错误性的。所以后来朱元璋并没有对这件事再有过多的干涉。
不干涉不代表就是放任,朱元璋杀了这一批人至少可以保证十几年之内,都不会有人利用空印的做法来贪污。这就是上帝视角,即使他杀错了人,却从根源上解决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那就是官员利用这件事贪污的事情
,从此以后,短期内再也不会有人以此来贪污,因为随时会有杀头的可能。
第二件事,那就是依旧默许偏远地区以空印的办法来解决交税难的问题,
虽然前几年可能是一次次打回重审,但是后来他们一定也会尝试着重新动用原来的办法。
朱元璋看得一清二楚,但是这一次他不会再出手处罚,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敢再利用空印的办法贪污了。
总结:朱元璋没读过多少书吗?其实不然。
很多人认为朱元璋从小不读书,所以就没有读过书,他真的是一个文盲皇帝吗?
当然不是,朱元璋在成了一方诸侯以后,读书写字的学习机会非常多,而且他的老师,都是当时的顶尖名流。
宋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都可以成为朱元璋的师傅。他在这些人身上学习了很多文化知识,之所以被人称之为文盲,那是因为他做的事情像个文盲罢了。
他不顾西汉七国之乱的危险,大肆分封自己的儿子作为诸侯王。不少人说他没有读过历史,其实他恰恰就是读过历史才会这么做。反正打来打去,都是他的子孙后代做皇帝,这有何不可呢?
由此可见,这一次的空印案,
其实朱元璋是知道内幕的,他完全了解偏远地区的艰难情况。但是他还是惩处了一批贪官,这其中的目的就比较明显了,杀一儆百而已。
老朱顺便告诉一下百官,如果你有更好解决空印问题的办法,完全可以提出来。没有的话,就别说话了。
参考资料:《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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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明初四大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明朝建立以后,各州、府、县都要向户部上交税收,户部相当于现在的民政部和财政部。
户部对地方上交的税收要一一登记造册,由于地方向户部上交的税收都是以粮食为主,粮食在运输过程难免有损耗,这样一来户部和地方所报的数目不完全相符。
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地方税务官员回去重新审核,核对无误,盖上官印返回南京呈报,直到和户部所审核的数字一模一样才算完成税收入库。
我们都知道,明初的国都在南京,像江浙一带离南京近的税务官还少遭罪,即便回家重新做报表盖章,往返也用不了几天。
苦的是那些广西、广东以及北方边远地方的税务官,回去重新做报表盖章,往返路途遥远奔波很辛苦。过去又不像现在交通方便,这些地方税务官都是骑马坐船,离南京远的往返要折腾小半年,辛苦不算,办事效率还很低,总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有道是“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吧!”地方官员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提前在空白纸盖上章,到了南京以后,填上和户部一样的数字,这样就避免了往返折腾。
这种办法在官员中形成了一种惯例,都默认这属于正常现象。
有一天朱元璋偶然发现了这个问题,老朱不认为这是正常现象,认为是一种恶劣行为,因为税务官拿着盖了章的空白纸可以随便填写数字,因此怀疑地方官和户部相勾连存在着贪腐行为。
朱元璋勃然大怒,马上召集朝中大臣开会,问群臣知不知道空印这事?
朝中大臣都知道这事,但一个个低头不语,谁也不说话,都装作不知道,原来群臣害怕惹祸上身。
这样一来,朱元璋更怀疑地方官和朝中大臣有勾连,要不为什么一个个低头不语?
为了严肃法纪,朱元璋下令在全国彻查,据说因空印案牵连被杀的官员达上万人。
后来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朱元璋真不知道空印纸是怎么一回事吗?难道不知道地方官的初衷是避免往返的辛苦吗?
我认为朱元璋肯定知道空印的来龙去脉,况且这在元朝已成已经形成惯例,另外老朱当皇帝后,为了监视官员的行动,设立了锦衣卫,官员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比如宰相钱宰嫌每天上朝太早,在家中被窝里做了一首诗:
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
到了上朝后,不到两个时辰,朱元璋就当着钱宰的面背出了这首诗,直吓得钱宰体如筛糠。朱元璋还算大度,没有为难钱宰,只为这首诗改了一个字,就是把“嫌”改成了“犹”,整个诗的意思就变了。
从这件事可以用看出朱元璋对手下一举一动监视得很严,你说老朱不知道从元朝就存在的空印纸是咋回事,恐怕没人相信。
既然老朱知道为什么还要杀那么多官员呢?我分析是因为地方官没有经过请示,没经他同意就按照惯常思维实行元朝的办法,要知道朱元璋最恨元朝这些陈规陋习,加上老朱平时就对地方官不信任,种种原因叠加,这才让他勃然大怒。
探究朱元璋心理活动就是:老子刚建国不久,如果不用霹雳手段制止手下这些不正常行为,一味放纵,大明朝就会像元朝一样覆灭。
追究地方官责任,朱元璋就是要告诉群臣,只要不是我点头的,谁说了也不算。
另外就是在他质问空印纸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群臣没有一个人给他说实话,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说实话,老朱养得这些臣子们还不如一个地方书生敢于上书言事。
空印案发生以后,只有浙江的一个书生郑士利敢于向朱元璋讲出事情的真相:郑士利直言道:‘皇上你多心了,就算地方官拿着空白纸也做不了弊,因为空白纸的章是骑缝章,并不是一纸一章,再者说了,空白纸控制的很严,不是谁也能得到的,言外之意是皇上不懂财政制度,作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三就是皇帝没有立法,没有具体说空印纸不合法,这不能全怪地方官。
第四在官员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滥杀无辜是不对的,培养一个官员不容易,不像割韭菜一样割一查又一茬。
说实话郑士利上书的这4条句句在理,这时候朱元璋有所醒悟,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当场认错的人,最后还是把郑士利发配充军了。
讲真没杀郑士利就说明朱元璋有进步,按照以往郑说的这些话必死无疑。郑也是怀着必死决心上书的。
郑士利这种精神难能可贵,因此在明史上留下了浓彩墨笔,后人专门为他做了传。相比来说,明朝大儒方孝孺就差远了,当初他的父亲方克勤在任山东济宁知府时因空印案被杀,方孝孺就没有向皇帝上书讲明这件事,而是为他父亲披麻戴孝下葬了事。由此可见,为国言事并不在身份的高低,而在于责任心。
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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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是洪武四大案之一,有数百名官员受到牵连被杀掉。这个案子笔者认为是死的最冤的。
那么这个案子究竟怎么回事呢?
这与明朝的税收制度有关
。在明朝,每年各地都要定期向国家上缴一定数量的钱粮和税款,户部负责和各地派来的官员进行账目的核对。如果能对得上,皆大欢喜。如果对不上,哪怕差异很小,都要重新编写,重新查找原因,这本无可厚非。让人为难的是,这些做好的账目还要重新审核,盖上原来衙门的大印。
要知道,在古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更没有高铁飞机,往返全靠骑马坐船。离得近的还好说,要是离得远,好不容易骑马坐船跋山涉水终于到地儿了,一核对,错了一个数,气儿都没喘匀呢,户部的人告诉你,回去改去吧,别忘了盖上大印哦。
这缴税的官员,一来一回,再来再回,大半年就过去了。那么既然这么费劲,官员随身携带上大印不行吗?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大印都让缴税官带走了,地方政府处理公务怎么办呢?
所以这种制度就导致了缴税这件事情变得非常麻烦,效率低下还折腾人。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有人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缴税官在出发前,随身携带一张盖了大印的空白账册,一旦出现差异,直接在盖了大印的空白账册上写就行了,这就省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还提高了效率。
这个方法一经发现便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一段时间之内,大家相安无事。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事情终于还是让朱元璋知道了。
雷霆震怒,朱元璋是什么人?他此生最痛恨别人欺瞒他,在他眼皮子底下居然出现了这种事情。这不是明显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吗?于是他下令彻查。
这时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朝廷上下,满朝文武,都很默契的选择了沉默,没有一个人敢说出事情的真相。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太怕朱元璋了。朱元璋的严厉是出了名的,弄不好还要株连九族。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却站了出来,这个人就是郑士利。他只是一介平民,却鼓起勇气上书直言。他在给朱元璋的信中指出了这个大印是个骑缝章,不可能挪作他用。也就是说,这些官员并不会利用这个章做贪污枉法的事情。再一个,明朝并没有不能在空白账册盖章的规定。
他这不说还好,朱元璋看了此信,更加生气了。说这话不就是说朱元璋不懂财政,不尊重明朝的法律吗?这些官员欺君罔上,居然还有人替他们求情?一声令下,充军去吧。
他的上书非但没有改变朱元璋的想法,反而更加坚定了朱元璋彻查下去的决心,并且把自己也搭了进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他太不了解朱元璋了。朱元璋并不在乎事情的真相,他在乎的是有人挑战了他的皇权,损伤了他作为皇帝的威严。他年少时的经历告诉他,这些官员都不能相信,他最相信的只有他自己。
处罚的结果也让人不寒而栗,全国13个省,140多个府,1000多个县,所有掌印官全部杀掉,副手由于监管不力,打100仗,发配充军。这导致了好多为政清廉的官员也被杀掉。
所以在明朝出现了一种现象,为官者吃饭的时候都要祈祷今天平安无事。如果晚上能活着回来,全家抱头痛哭,又多活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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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国,朱元璋全力肃贪,大开杀戒。
朱元璋惩治贪腐也是有历史原因的。元朝末年,元朝的官僚体系及其腐败,朱元璋处于元朝末年的底层,对官僚做派深有体会。等建立大明之后,决心创造一个清廉的官僚体系,于是在施政过程之中对你贪腐的惩治力度是非常大的。
明朝初年有四大案:1376或1382年的空印案、1380-1390年的胡惟庸案、1385年的郭桓案、1393年的蓝玉案。
空印到底是什么
?
所谓的“空印”,就是在空白的纸张上盖上公章(地方政府的印信),如果有需要,随时填写需要填写的内容。现在公章的正确方法是:
骑年盖月是公章严谨的盖法
。
不管单一单位行文或是多机关联合行文都要遵循这一方法,主要是避免提前加盖的公章,书写一些违背公章机关的事情发生。如下图:
盖公章之前填写日期,公章在日期之上
倘若国家机关单位加盖了很多空白印章的话,有很多时候会出现徇私舞弊、贪腐的情况!
自从元朝开始,各地方政府需要定时到明朝中央的户部交割各种物资钱粮,与户部掌握的账本要对上账,然后加盖地方政府的印信和户部的印信。明朝绝大部分地方报账的官员为了图省事,于是乎加盖了很多空白的地方政府印信,以备有差错时随时替换,这省去了不少来往的时间,尤其是距离南京较远的一些地方。
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中外历史年表》)
这本来是一种惯例,但这种惯例为贪腐大开方便之门,可以随时造假。
空印案——政府行政印章制度的肇始。
由于历史记载的不是特别详细,因此“空印案”发生的时间节点有三个,洪武八年(1375年)、洪武九年(1376年)、洪武十五年(1382年),窃以为,这些年代应该是发生和处理的几个时间节点。
朱元璋发现“空白印信”这件事情之后,心中非常愤怒,认为这是为贪腐大开方便之门,户部的官员如果和地方政府官员相互勾结自然就会发生大的贪腐事件的,于是下令严厉处罚各地负责掌握“印信”的官员。
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远方。(《明史.郑士利传》清朝张廷玉等编著)
涉及的主要人员是各地掌握地方政府“印信”的主官以及副手,涉及的人员达到数百人,毕竟各地掌印的人也就两个人而已,牵连并不广。
1371年中进士的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也受到“空印案”的牵连坐牢。斩杀了这一批掌印官员之后,恰逢星空有“星变”,朱元璋认为这是一个警示,于是下诏让各级官吏进言,看看施政是否有失误。
郑士元的弟弟郑士利在哥哥出狱之后上言朱元璋,历数“空印案”是一个“冤案”,但是没有明说,只是辩解,希望自己的哥哥能够重新被启用。
朱元璋看完上言之后,勃然大怒,不但没有赦免涉案人员,进言者郑士利和出狱的哥哥郑士元一同被罚服劳役去了。
朱元璋彻底改变了“空印”问题,让私自加盖公章成为了历史,之后的明朝、清朝乃至现在,加盖官府印信的空白印章是非法行为。
与“空印案”接踵而至的“郭桓案”。
朱元璋的担心并非是多余的,贪污腐败的花样频繁出现,就在明朝初年就发生了户部官员和地方政府官员相互勾结,贪污大明朝钱粮的事情发生,而且数额巨大,到最后结案的时候,朱元璋还亲自交代要将公布的数额缩小,以免引起各地的民愤。
1385年,朱元璋怀疑户部侍郎(相当于财政部的副部长级别)伙同各个省的官吏作弊,直接贪腐大明国库的钱粮。空白印章、改动各地上报数字那就是家常便饭了,改少了上交国库的钱粮,直接进入户部官员和地方政府主要官员的手中,而且和地方上的各级地主们相互勾结,让地主们少交钱粮,让普通百姓多交钱粮。
明朝初年的各地地方官员已经和各地的地主们勾结在一起了,不但让百姓多交粮,而且敢于直接贪腐国库的钱粮。
主要的腐败事项如下:
一、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税收。
二、私吞浙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
三、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郭桓案中大明总共损失了2400多万石粮食,明朝的粮食计量单位一石是153斤,明朝的一斤不是500克,而是594.6克,几乎相当于1.2斤(现在的斤)。一说此案涉及贪腐粮食700多万石。
不管哪种数字,即便是700多万石,折合也有12亿斤粮食,足够大明老百姓吃一段时间的了。在明朝初年出现如此之大的贪腐大案,朱元璋能不震怒!
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为了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莫不因此破产。(《明史》)
洪武14年,在朱元璋的《洪武实录》中提及当时的大明全国的户数为:1065万户,具体人口可以估算个大约数,应该在5000-6000万左右,直接贪腐的折算的粮食达到了12亿斤(折合现在),足够明朝百姓1-2年的口粮了,明朝财政总计损失更大。
于是乎,朱元璋开始了全国的追赃行动,牵扯到的官员和各地的地主不计其数,被杀者达到7-8万人,追回赃物2100多万石,足够大明朝百姓5-6的粮食。朱元璋害怕这个数字引起民间的极大愤慨,于是将贪污的数字改为700多万。
(朱元璋)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明史》)
也因为此事,中国官方文书书写数字也进行了变革,原来公文中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成了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使得在公文中随意改动数字成为不可能!
自然那些被处理杀死的官僚、地主对朱元璋肯定一直不满了,言语之中也把他形容成为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了。明朝时期不敢说,到明朝结束之后,自然这番言论甚嚣尘上了。
朱元璋很多时候并不是无缘无故地大开杀戒的,为了大明的江山社稷,不杀不行,不然明朝的存续是否那么长就是一个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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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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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洪武九年(1376)的一天,一张盖着地方政府大印的空白账簿放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桌案上,随后,几百名官员掉了脑袋,这就是明初四大案之一的“空印案”。
空印,也就是在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的时候再填写上具体内容。事实上,以“空印”方式处理政务早在元代就有了,明朝建立后,相沿韦改,也一直未被朝廷明令禁止过。
按照明朝的规定,每年各省布政司、府、显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而户部与各级政府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这样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点对不上,那么整个账册便会被驳回,再行填报后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制度虽然好,但在现实中,各级财政钱粮数据繁多,并且当时上缴的是实物税款也就是以粮食为主,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现象是大概率事件。而账目一旦被驳回,哪儿来的就要回哪儿去,这样一来往返又需要数月时间,行政效率低下不说,平白也多了开销。于是为了减少来往的折腾,地方政府派往京中报税的官员便会携带多份盖好公章的空白文件,在遇到与户部对不上数字需要返工时,可以就地填报。
空印这种事情,其实户部也是知道的,不然那些边远省份的官员如何作做到上午发现错误被驳回,下午就能交来改正好且盖上大印的账目表?户部之所以默许了这种行为的存在,主要还在于他们向皇帝的汇报工作时间也很紧张呀。大明朝上至丞相、下至小吏,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也都认可这么做,除了皇帝朱元璋本人以外。
《明史·郑士利传》载,朱元璋对此的反应是“盛怒”,当时丞相、御史们都吓得不敢说话,一场杀戮盛宴就此展开。主印的官员被处死,副手以下一百杖充军。
本来这个事情到这里算是结束了,但就在这一年,星象有变,于是朱元璋下诏求言,有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郑士利的哥哥,是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也被空印案所连累。不过郑士利上书的时候,郑士元已经出狱了。郑士利是为了避免被认为“有假公言私者”,等到哥哥出狱才将自己的上书交到了朱元璋手中。
郑士利的这封上书有数千字,说了好几件事,不过其中以空印事最详细,郑士利认为,皇帝要治罪这些空印官员,是唯恐奸吏脏官得到空印纸,弄虚作假危害百姓,大搞腐败。但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为此,他提出了四个观点:
其一,空印账册盖的死骑缝印,具体到每张纸上印迹并不完整,与一纸一印不同,即便流散出去,也办不成什么事情,更何况这些空印纸也不是轻易能够拿到的。
其二、钱粮这些账目数字,每级政府都要核验,出入对错,最后户部说了才算,钱粮已经入了户部的空中,就不可能再变更。中央到各省之间的距离,远则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一旦有错,一次往返差不多一年时期。先印而后书,这是权宜之计,并且由来已久,那里来的这么大罪过。
其三、国家立法,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而后根据法律惩处违法者。但是,立国至今并没有针对空印立法,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做,并不知道有罪。如今一旦治罪,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其四、国家培养一个合格的官员不容易,能做上布政使的官员,也都是数十年培养而成。这些官员并不是草菅可以割了复生,陛下怎么可以因为这么点罪名,杀掉有用之才,实在是太可惜了。
郑士利是抱着必死之心上书的,“
然杀我,生数百人,我何所惧
”。他的这种精神让人感到,可他的愿望最终还是落空了。朱元璋看完之后,他不相信一个书生能有这么大胆子,认为背后有幕后主使,于是又开始一番大规模的追查。虽然最后没有查出主使者,但空印案的官员也没有因此而赦免,已经释放的又被抓了回去。
空印案到底杀了多少官员,并没有准确地数字,推测是几百人。而其中不乏一些深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也被杀掉了,比如读书种子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本来已经卸任,还是被杀掉了。
牵涉空印案的官员究竟冤不冤,众说纷纭。说他们不冤。他们为了省事盖空印,至少也算是渎职吧;说他们冤枉,是因为他们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且朱元璋“不教而诛”,并没有针对“空印立法而直接诛杀,法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朱元璋之所以“盛怒之下”,一次性杀了这么多官员,或许还因为这么一个原因。即满朝文武都知道“空印纸”的存在,就他不知道,这是一个皇帝所不能容忍的,何况是朱元璋这样的“权力怪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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