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农村的换亲现象?
怎么看待农村的换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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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亲现象已经成为过去,如今提及换亲,真是道不尽说不完人们当年的委屈和辛酸!
顾名思议,换亲就是将双方的儿女配对成婚姻。说具体一点,就是这家的儿子去娶另一家的姐或妹,另一家的儿子又来娶这家的妹或姐。那么,过去的农村为什么会有换亲现象呢?
一是贫穷。比如,A家儿子想娶B家女儿,但B家由于没钱,儿子娶不上媳妇仍是光棍;此时,B家会向A家提出要求:想娶“我”家的女儿可以,但是,你家的女儿必须嫁给“我”家的儿子做媳妇。若不答应,你家的儿子就别想娶到“我”家的女儿。
A家听到B家提出这个条件之后,为了委屈求全,更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娶上媳妇,也不去征求女儿是否愿意嫁给B家的儿子,就满口答应了。于是,换亲结束,A家儿子娶上了B家的女儿;同时,B家儿子也娶上了A家的女儿。
二是故交。就是两家老人有深交,生死弟兄的那种。过去的老人崇尚江湖义气,他们年轻时共过生死,同过患难。并且许有愿:若今后各自成家,就让双方的儿女联成姻缘,你家娶我家的,我家娶你家的;于是,就形成了换亲的不良现象。
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换亲方式,都有愚昧和无知掺杂在其中。试想,婚姻能去讨价还价的吗?婚姻是让父母一言定终身的吗?双方父母换亲时,儿女们真的是男情女愿吗?
如今,当人们听到这种换亲方式,心里就会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但作为过去,换亲现象在当时的某些农村已经见怪不怪了,并且形成了一段时期的陋习。自从换亲现象在农村某些地方的兴起,不知葬送了当时多少少男少女,对自由婚姻的美好向往和幸福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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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换亲最多的要算是八十年代,我是八五年从部队退伍的,那时农村已分田到户五六年了,生活上虽然艰苦,但粮食已经自给自足,还交任务粮,也就是农业税。
那时农村家庭兄弟姐妹多,年龄最多相隔二至三岁,有的一年一个,都是六几年垦荒扩种有的吃的时候生下来的,一家兄弟只少三四个,到了八十年代都已是结婚的年龄了。那时结婚彩礼在农村叫“八字钿”,也就是八块钱。可是对农村贫困家庭来说,八块钱都拿不出来。所以,有的农村好事者就想到换亲。所谓换亲,就让自己的女儿帮儿子换老婆。
换亲唯一好的就是省钱,不要彩礼,嫁妆自个买,摆洒席酒水钱自己管自己的。换亲给大多家庭带来的都是悲剧。如果娘家嫂子有囗经气回娘家,那么这家姑娘也会回娘家,这个要离婚,那个自然不会再继续过下去,有很多换亲的家庭到最后都是家破人亡,悲剧一个接一个,我亲眼目睹的都很多,跟我差不多大年纪的都知道,换亲带来的婚姻不是奔幸福,更多的是痛苦。
2000年以后,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乡下姑娘都往城里打工去了,在城里她们找到了真爱,从此乡下人变成了城里人,再也不会任由父母摆布,为哥哥弟弟换亲。从而,农村换亲现象几乎都没有了。如今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根本用不着换亲,没钱没车没房注定光棍,有钱有车有房有彩礼的就有老婆,二合一。两个家庭并成一个家,夫妻俩不但要扶育两个子女,而且还要赡养4个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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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是以前农村条件不好的人家为了传宗接代不得己而为之,现在已经没有了。
以前落后的社会出现很多奇葩的婚姻现象,换亲只是其中一种。比如:童养媳,家庭中穷的没饭吃的人家,生了一个女儿养不起(养不活)有的送人,有的卖掉,有的扔掉,而有些送给人家做“童养媳”这样的童养媳在婆婆家一般长到十三,四岁,就要和自己的男人圆房,开始过夫妻生活。
换亲在社会上很少,这是因为两家互相之间的称呼非常别扭。
一般转亲比较多,转亲起码以三家为基础,比如:张,王,李,顺序是张家之女嫁到王家,王家之女嫁到李家,李家之女嫁到张家,这样形成一个完整的婚嫁链条,他们互相制约,一家悔婚,全部都悔婚。
这些社会上的换亲,转亲,童养媳,甚至买卖婚姻,都是社会上的陋习,而大部分都是由于家庭条件不好而为之。
这样的婚姻现象,现在社会上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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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亲”现象实际上是一种封建社会的残留思想,目前已经基本绝迹,其行为也是违反《婚姻法》的。
换亲,也被称为“交换婚”。一般是指男方以自己的姐姐或妹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子,以换取女方作为自己的妻子的一种婚姻方式,在农村也经常被称为“姑嫂换”。这种婚姻方式在古代封建社会买卖婚姻时代曾较为盛行,我国在七、八十年代的部分农村地区也存在着变相的“换亲”情况,但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健全,目前此种行为已经基本绝迹。毕竟这种婚姻方式是违背当事人的意愿的,带有严重的包办、强迫性质,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所以也是被明令禁止的。
为什么会出现“换亲”的行为。
之所以会出现“换亲”的行为,其核心还是男方在娶妻时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压力,由于单方面无法满足女方的彩礼等需求,只得通过“搭配”自己的姐妹才能最终促成婚姻,否则可能一辈子都只能“打光棍”。实际上这种行为对于双方女性其实都是非常不公平的行为,女方也是完全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婚后的生活也不会幸福。
虽然“换亲”行为被杜绝了,但目前很多农村地区存在的“高彩礼”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换亲”行为。
虽然“换亲”的行为在我国已经基本绝迹了,但是很多农村地区男性结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而且很多农村地区的家庭也都是非独生子女家庭,这也就形成了很多家庭的属于“一子一女”的家庭组合。为了能够帮着自己的儿子筹措更多的彩礼去迎娶妻子,很多家庭都会在嫁女儿是要求较高的彩礼,目的就是拿着这些钱去给女儿的兄弟找“媳妇”,久而久之的也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彩礼的价格也在不断的飙升。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像“换亲”那样违背女方的自由,但过高的“彩礼门槛”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方的婚恋自由及配偶的选择范围。
目前国家针对“彩礼”问题也在不断地推出相关的管理规定,旨在通过相关的干预去遏制此种“不良风气”,最大化的给予人们婚姻自由的选择权。
强扭的瓜不甜,就算解决了彩礼的问题,也并不一定能保障孩子一辈子的幸福婚姻生活。
在很多家长的观念里,只要把孩子的彩礼问题解决了,结完婚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很多时候由于“高彩礼”的问题已经导致了很多人在结婚的选择之处就受到了种种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选择的配偶也并不是最适合自己的人选。在结婚之处可能还能够尝试着去适应这样的生活,但一旦长时间的无法形成融合,双方完全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及兴趣爱好,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是很难维持长久的,这其实也是很多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错误可能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总结:
这个社会固然“现实”,但在婚姻选择上千万不能只看重经济利益,更不能以违背一方的意愿进行强制婚配,否则最终也必然会走向离婚的局面。恋爱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事情,如何选择可能会决定其一生的命运走向,无论是家长还是子女自己,在相关的选择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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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马芳为给哥哥换亲,嫁给了大她11岁的男人,婚后却惨遭婆家人虐待。最后她做了一个决定,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因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为了给30多岁的哥哥娶媳妇,16岁的马芳嫁给了身材矮小、满脸牛皮癣的林祥。
作为交换,林祥16岁的二妹嫁给了马芳的哥哥。
由于是换亲,双方都不用出彩礼钱。
对于这门亲事,马芳是不同意的,她以绝食抗争。可父亲临终前,抓着她的手苦苦哀求。
看到马芳终于点头,老父亲安心地去了。
出嫁那天,因为太久没有吃饭,马芳走路都有些困难。
纵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想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马芳还是决定好好过日子。
新婚当晚,两人相安无事。
第二天是父亲的“六七”,马芳回家祭奠。因为路途远交通不便,她便在娘家住了一晚。
这一行为原本很正常,可在婆家看来却是大逆不道。
第三天回去后,婆婆拽着马芳的头发,两个大姑子拉着她的肩膀,林祥发了疯一样地打她。
打完之后,一家人还不解气,公公跑到马芳大伯家去告状,说她不守规矩。
作为新娘子,新婚第三天就因为这样一件小事挨打,马芳伤心至极。这似乎也预示了她往后的婚姻生活,注定不尽如人意。
丈夫林祥很懒惰,平日不事生产,家里的开销大部分都由马芳承担。
为了养家糊口,马芳打各种杂工,还去做泥瓦匠。
心情好时,林祥会去河里捞鱼,再由马芳拿到集市上去卖。
因为年纪小,加上长相俊俏,卖鱼时村里的小年轻总会和马芳热情的打招呼。
性格活泼的马芳回应了对方,林祥却起了疑心。
他质问:“为何那些人不和别人打招呼,单单同你说再见,你是不是背着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马芳觉得十分冤枉,又不是她主动打招呼,别人的嘴她也堵不住。
自那以后,林祥对马芳猜忌重重,但马芳为人本分,他也抓不到什么把柄。
日子就这样在吵吵闹闹中一天天度过。
两年后,两人的儿子兵兵出世了 。
兵兵三个月大的时候,一次天降暴雨,马芳家的几间土胚房倒塌了一部分。
当时家中只有马芳和孩子在家。匆忙将孩子安置好后,她赶紧去姑子家找丈夫。可丈夫听了后不急不忙,过了三天才回家修房子。
整整三天时间,马芳只能和儿子蜷缩在临时搭建的小棚子里。
那一刻,她对丈夫失望至极。
此后没多久,婆婆病危,马芳不计前嫌,一个人忙前忙后悉心照料。
婆婆去世前,向马芳真诚忏悔,还把年仅10岁的小女儿托付给了她。
虽然和丈夫总是吵架,生活磕磕绊绊,但马芳还是尽心尽力地抚养小姑子长大,供她上学。
初中毕业后,马芳劝小姑子继续读书。但小姑子不愿再给嫂子增加负担,毕了业就出去打工了。
尽管马芳尽到了妻子和嫂子的责任,可她和丈夫的关系始终好不起来。
几年后的一次家暴,要不是80岁的邻居老奶奶及时赶来,马芳差点没了性命。
事后,老奶奶劝慰马芳,为了孩子,你得活下去,孩子大了就好了。
马芳不明白,外人尚且能够关心她,为何相守数年的丈夫却如此狠心。
那次过后,夫妻关系彻底破裂。
而几年后的一次车祸,直接让马芳下定决心离开那个家。
发生车祸后,马芳在医院躺了20几天,双腿不听使唤。期间丈夫只去瞟了一眼,是姐姐在医院不辞辛苦照顾她,为她垫付医药费。
出院后,由于腿部打了石膏,马芳需要拄拐行走。丈夫非但不关心,还在两人拌嘴后故意把砖头放在房间里,导致她摔跤。
绝望之下,马芳离家出走,从家乡去到了外地。
独在异乡,拄着双拐,举目无亲的马芳坐在路边无助的抹眼泪。当地人见她可怜,将她介绍给了35岁的光棍老于。
见面后,两人很是聊的来,于是默认了这门婚事。
两人在一起后,老于知道了马芳的身世,想让她回去办离婚手续,可马芳不敢。
她是换亲的,一旦离婚,自己哥哥的家庭也就破裂了。哥哥和嫂子过得不错,她不想拆散他们。
因为没办法领取结婚证,两人一直以同居的方式住在一起。
为了给马芳治腿,老于带她去了很多医院。医生说腿伤没有好好休养,错过了最佳恢复期,拐杖怕是以后都拿不掉了。
尽管如此,老于没有嫌弃马芳,反而对她照顾有加。
马芳性格有些暴躁,原本和林祥在一起经常一言不合就吵个不停。可到了性格温和的老于这儿,她的脾气却发不起来。
老于知道马芳从前过得不容易,处处包容她。
自从和老于在一起后,马芳的性格越来越好。
一年后,两人的儿子出生,一家人的日子其乐融融。
又过了一年,马芳竟然可以扔掉拐杖自己走路。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原本马芳一辈子也不愿回老家,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身体小毛病不断。住了几次院后发现,没有户口医药费无法报销,住院费用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
为了办理新农合,马芳决定和林祥离婚,将户口迁到老于家。
得知马芳回来的用意,林祥气不打一处来。
一走就是18年,如今一回来就要离婚,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林祥不肯离婚,他一人带大儿子不容易,除非给他20万补偿,不然就要告马芳重婚。
马芳拿不出这个钱,有钱也不会给。她熬到儿子16岁才离开,已经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
最终在儿子的劝解下,林祥同意了离婚,马芳也恢复了自由身。
马芳是农村典型的换亲例子。
因为懂得抗争,加上第二段婚姻得遇良人,儿子又深明事理,她最终收获了幸福。比起大多数同样遭遇的女子,她尚算幸运!
换亲又叫“来回亲”,是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以换取女方作为自己的妻子的婚姻方式。
这种婚姻形式多以牺牲女子的幸福为代价,掺杂着当事人对履行家庭责任的无奈和心酸。同正常婚姻相比,这种形式的婚姻更脆弱,更不稳定。
换亲的女子如同商品一样,物物交换,没有选择的权利。
如果碰到了好人家尚算幸运,而一旦遇到不好的人家,将会带来终身的厄运。
作为一种陋习,换亲无疑是一种不平等的婚姻交易,扼杀了年轻女孩拥有爱情的权利,葬送了她们的一生。
而在这样的婚姻形式下,有的女性被逼疯,有的绝望喝农药,也有的被逼离家出走,悲剧时有发生。
所幸,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换亲这种事早已被时代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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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亲现象在过去六七十年代最多,在最近的二三十年间没再听说过。
邻居的亲戚中就有换亲的,还有一种是转亲,就是三方互相嫁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许多,有的是因家里穷,娶不起媳妇,把姐姐(妹妹)嫁给女方的哥哥(弟弟),互相不要彩礼。我了解到的这几家,家庭都是中等偏上的农户,又适逢文化大革命这个特殊时期,家庭成份高,普通人家都不愿或不敢与之结亲,怕受到当时运动的牵连。所以,被迫在家境相同的人家换亲,或者是转亲。
换亲现象大概自古有之,只是在哪个特殊年代比以往多些罢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也产生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换亲这一现象也没有再出现过,至少,在我们周围没有再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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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酸心的时代,是一些所谓四类分子家庭和贫苦农民的痛苦决定,他们为了延续香火,不让家族灭绝,用最原始的交易方法,把人作为物资交换,为了避免双方交换的尴尬,他们三方交换,就是甲方女嫁给丙方男,乙方女嫁给甲方男,丙方女再嫁给乙方男,这是他们那个特殊时代无奈的而又痛苦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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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近几年随着物价的上涨,娶媳妇结婚的费用也水涨船高。男方不说盖房子买房子,置办家具的开销,就是给女方家的彩礼就高不可攀,少则10万8万,多则20万30万,甚至更多。这就叫本已被盖房买房等开支弄 得债台高筑,焦头烂额的男方更加苦不堪言,一筹莫展。最后经高人指点,男方有姐或妹的,女方有兄或弟的,在媒人的花言巧语下换了亲。有的时候甚至出现几家互换,也就是“转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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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换亲这现象,现在是没有了,在本村二十年前,还真出现过这现象来,到后来造成了好几家的悲剧,都啥年代了,咋还有那想法?
本村有个叫陈红的媳妇,她娘家比本村还偏僻,家里条件是不值得一提,她有个哥哥快四十了,父母都愁死了!陈红摊煎饼卖煎饼,常见她给哥哥送煎饼,听她说过,有个妹妹很早就不读书了,跟着工程队当小工。刚开始是听陈红到处给哥哥找媳妇来,到头来也没有合适的。
后来就听说,陈红的主意,叫她亲妹妹找了本村一个捡垃破烂家,这家人很早很早就干这种买卖,他家有一个闺女一个儿子,闺女长也就是一米五的个子,头发看那样子是没洗过一次。那儿子个子也不高啊!是在一个煤矿小井上下煤井,陈红的妹妹长像是个正常人啊!陈红一心执迷给哥哥找媳妇,她就硬撑着办了换亲这事啊!
事后陈红的妹妹,时间不长就怀孕了。那收破烂闺女就不老实了,听说从结婚那天,就扎上了三条皮带,过了一段时候陈红哥哥看不到希望了,也就不理她了,她也就趁机跑下去了。
陈红不死心,到处找了一段时间,也没啥结果。紧找慢找,陈红的妹妹就生下了那个有智障的男孩。
再后来陈红不知道是劳累过度的原因,还是心情的问题,就不能摊煎饼了,听说去医院检查过,医生叫她住院,她就多次拿药来家扎针,有一次在扎针回家的路上就死了!家里的人大闹那乡村医生,给那医生家里放满了花圈,最后赔给
张红家十万元钱,从此那乡村医生也走下去了。
现在陈红家那儿子也三十大多了,他妈妈可再也不为自己亲生的儿子负责了。陈红的妹妹也撇下智障的儿子早就跑了,傻儿子就有他爷爷奶奶养着,老两口现在早就入土为安了!听说他们那小个子闺女还又骗了好几个男人,多亏党的政策好,那智障孙子去了一家福利玻璃厂子,能挣钱买个馍馍吃,到现在他也不知道他的亲生父母都跑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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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年轻人的独立意识与概念的增强,农村换亲这一悲剧和现象,现在应该是比较少了。记得在我小时候,我们村和附近的村庄,时不时都会有一、两家换亲的事情发生。
农村换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和影响,一是家庭比较贫困,并且兄弟还比较多,还基本上都是老光棍;二是早些年的社会阶级成分困扰,造成很多地主、富农的孩子找对象困难;三是男方的身体、甚至心智都可能存在某种疾病或缺陷。
我个人认为,农村换亲现象,无论对两边的年轻人,还是双边的家庭,特别是女孩子,都是一种难以愈合的心灵与情感伤害。一般来说,双边男方的年龄都会偏大,甚至比女方大上十几岁,而女方的年纪一般偏小,甚至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姻年龄,为了提速换亲,于是被迫早早就出嫁了。
换亲的另外一个问题困扰,就是男女双方都没有感情基础,并且可能还有心理上隔阂,大多数的换亲,婚姻生活和谐与快乐的概率和融和度偏低,但轻易又不能和不会离婚,于是选择隐忍和煎熬。
换亲应该是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环境下的低概率现象与事件,不具有普遍性和普遍意义。
愿天下不再有强迫的婚姻,愿有情人花好月圆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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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亲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已成为了历史遗迹。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人穷,娶不起媳妇就采用换亲的方式给儿子勉强组成一家人。一般都是家里有个年龄大了的儿子,谈不着对象,那时候人处的环境也狭窄,又不能出去打工,接触的女性也少,定亲全靠媒人。这样的家庭为了儿子成一家人也就只能牺牲自己家女儿了。一般这样的两家人都是处境一样,各取所需,说白了就是用女儿换一个媳妇,所以一般都是要两家人同时办事,娶媳妇和嫁女儿同时进行,否则别人也担心。
那时候换亲有直接换亲和三拐亲之分别。这要同时碰上三家都是一样的情形才可以,不过三拐亲好听一些。
不过也有些意外情况,比如自己的家的女儿死活不肯,这就难了,有的女娃儿为了反抗父母的换亲,有的时候就偷偷地和心爱的人跑了,这样的例子很多。因为太过于伤别人的心,不能随便举例说了。
那时候遇到接亲难的家庭,多数是地主家庭……不能说的原因。因此,换亲现象,可能有人认为丑陋的,那是他不了解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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