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债不还,法院判决胜诉但对方拒绝执行,上了失信名单后依然活得很滋润,还有什么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吗?
对方欠债不还,法院判决胜诉但对方拒绝执行,上了失信名单后依然活得很滋润,还有什么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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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多了,因为在法院执行上有一种执行叫做“执行不能”,如果没有一场官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法院也不是万能的,但是我对承包法官提交了几个申请,一直消失不见的人,10天后对方主动联系了我,并要主动还款。
2016年的时候,一起上班的一个同事,找我借钱,说实话我和她并不是很熟悉,关系也不是很好,只能说是点头之交,当她告诉我,她孩子生病要做手术需要200000,家里实在拿不出来那么多钱,但是孩子的病不能在耽搁了。
那时候她特别着急,给我讲述孩子病情的时候,她居然在我面前哭了,于是我心软了,我问她需要借多少的时候,她告诉我需要100000,那么大的金额我也实在没有,最后我拿出了我的所有积蓄30000给她。
当时她提出了让我去银行取现金给她,我拒绝了,因为我觉得网络转账很方便,我也不想去银行取现金,所以直接给她转到了她的银行卡上(这也给我后面官司的时候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第二天她就已给孩子看病为由一直请假,最开始想着最多一个月她就能够回来上班,直到第三个月她还是不来,我去人事问才得知,她已经辞职了,更让人难受的是,她把我的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这个时候我开始慌了,在财务要了她当时留的家庭地址,我找到了她家,值得庆幸的是,她当天刚好在家,更让我吃惊的是,她儿子根本就没有生病。
看见我,她很吃惊,也知道我找她的目的,她就告诉我说,她现在确实没有钱,等有钱了再还给我,我问她,什么时候才会有,她说不知道。
她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我,所以我们在她家吵了起来,最后还是她报警,这场要债风波才算结束,只是我们之间属于民间借贷,警察告诉我,让我可以去法院起诉。
因为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第二天我直接去了法院,在那里我才得知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信息、借条、诉状。
我和她之间没有借条,但是我们有聊天记录也有转账记录,很快就立案了,再次见面是在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我们达成了和解,她也承诺每个月给我还2000直到还完为止。
虽然调解了,但是她一次也没有给我还过钱,而我去她家也找不到了,去找当时调解的法官,他让我申请强制执行,并告诉我要准备的材料。
我给了她3个月的时间,想着她也有是前段时间困难,但是3个月后依然没有联系我,所以我申请强制执行了,第一次申请的金额是6000。
这6000块钱很快法官就执行回来了,但是剩下的24000她依然不给我,我也没有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而是等到第二年,可以一次性申请24000的时候才去申请强制执行。
本以为很快这笔钱就能要回来,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强制执行,她有了经验,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人也找不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官告诉我,如果我有财产线索了可以恢复执行。
其实我已经做好这24000要不回来的准备了,直到有一天以前的一个同事告诉我,她孩子正在考公务员,孩子很优秀肯定能够考上。
这几年我也查了很多资料,于是第二天我就找法官申请恢复执行,在案子恢复以后,我申请讲她纳入黑名单,因为我知道,一旦进入了黑明单,如果她的孩子真的很优秀,那么不用我去找她,她就一定会来找我。
果然不出我所料,法官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找到法院主动还款,还让我尽快过去签字。
到了法院我得知,下个礼拜她儿子要政审,她是黑名单影响孩子,所以想马上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主动给我道歉,虽然我知道她道歉的目的就是要取消黑名单,而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一次性还24000,利息这些我全部放弃。
她的本意还是分期还款,但是这次我拒绝了,如果不一次性还完,那就不用商量了,看见我态度强硬,当天下午她就把钱交到了法院,这30000用了5年的时间终于全部拿了回来。
经过这次的事情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官司只要赢了钱就一定能够要回来,很多时候法院也是无能为力的。
而能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证明这个人已经有了第一次失信,如果按照调解或者判决履行,案子又怎么会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
如果有人和我有一样的遭遇,那么一定不要着急,即使没有借钱,只要有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的。
如果官司赢了对方还是不给钱,那就准备好材料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第一步你就去找当时给你办案的法官,让他给你开
生效法律文书证明
,调解书或者是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拿上这些就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但是在办案过程中会产生费用的,比如说找不到对方的时候,会有公告费,如果需要拍卖财产的时候对到不同意协商价格,这个时候会有第三方评估费,这些费用都是需要自己提前垫付的,最后所有费用都是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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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再已执行不能而终止执行。尽快完善法律的不妥是当务之急。要解决执行难,首先应解决:1,很多公司为规避法律责任,从建立公司起就已经做好退的准备。真正的老板,就是实际操作人。不当法人,不入股。以法定代表人名誉在外签订合同,一旦引起无法弥补的损失纠纷,就可退出来。将一无所有,无法履行法律文书的法定代表人,推到前台。法院也很无奈,也无法律依据可执行。即使明知道操作人,有成千上亿的财产,却也无法执行。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执行不能”而终结本案。
2,判决书下来后,一切执行程序,调查财产,应该由法院去执行。而不是要申请人去申请执行。
3,执行其间,调查被执行人的一切情况:婚姻,工商,住址,工作,银行资金等等都应该由法院去完成。
4,变更被执行人依据及其它所需证据也都应该由法院调查完成及变更。因为申请当事人没有这方面的资源。
5,应该查清实际操作人,如果确实因为操作人(实权人)才是真正把握公司命运的人,就可以变更实际操作人为被执行人。
6,故意逃避,规避法律责任的,法院有专门在外调查的刑警,并在全国追捕,一旦查清有故意逃避,规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操作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7,提高政府执法人的待遇。
8,申请当事人有权监督,评论。政府部门在年终考核时,申请当事人的评论,可作为参考。
9,政府部门首先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好人好事,要表扬,宣传。坏人坏事,一定要依法,依规严惩。
既然有能力执行,又是强制执行,真的会执行不了吗?不,不,不,其实是法律漏洞太多,国家没有真正去执行老赖,而且各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积极,无条件地配合法院,当事人。1,法律取消执行不能,2,取消终止执行,3,取消老赖在起诉前,后,转移的财产,应认定为恶意转移。4,拘留后,直到老赖付清欠钱,才可放出来,5,对拘留在一年(含)一年,不还钱的,即转为刑事案件可判十年以下。6,在全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招聘,7,工商不注册,8,限制一切,让老赖寸步难行。9,全国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以举报老赖,10,取消老赖隐私权,11,可在全国银行查询老赖帐号,12,全国电信,移动,联通,规定所有公民一个电话终身制,凭身份证办理,并且衣,食,住,行都可查询。13,公,检法一网可查询任何财产(包含无证房产)车辆。14,规定法院办案时间结案(真正执行到位才叫结案),15,案件判决,执行终身制,16,当事人有权利监督,对案件进行评论,政府以此作为年终考核奖。17.取消当事人寻找被执行人,财产。18,从审判,到执行
发表关于执行的任何案件。19,与老赖有接触的任何人,不能管理老赖转移的财产,20,任何人见到老赖,应向法院报警,21,任何单位,个人,公,检,法应积极,无条件配合法院。22,法律规定限期老赖无条件履行法律判决文书,如规定期限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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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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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在当下社会是越来越多,没有什么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如果真的有,老赖也不会越来越多。
对方欠债不还,法院判决胜诉了,并不代表着一定能把钱执行回来。我们要看被执行人名下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法院是没有办法去执行的,你的案子最终结果就是终结本次执行。
你在提问中说到:“失信被执行人,上了黑名单生活依旧很滋润”。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是常见的,但又是无可奈何的,这种现象谁也没有办法。
被执行人在诉前或者强制执行之前,已经把财产转移了,造成了自己名下无任何财产的假现象。当你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通过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法院只能对你的案子进行终结本次执行,并且让你自己去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并不代表着被执行人真的没有财产。被执行人可以使用直系亲属名下的手机号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来进行消费生活。或者开着别人名下的车,住着别人名下的房子等等一系列手段。
法院只会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没有权利查询直系亲属或朋友的财产状况权利。即使你明知道她用别人名下的支付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生活,但是你没有任何证据。法院是不会给你查询这些,只能通过自己去查询,但债务人只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她没有权利去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你查询不到就证明不了。法院的原则是“谁起诉、谁举证”,一切都是看证据说话。
终结本次执行之后,法院会把查询债务人财产线索的任务交给债权人。并不给债权人开任何的证明,如果债权人想去银行查询对方的银行卡流水,去不动产或车管所查询对方名下有无其它财产,是根本查询不到的,因为这些地方不可能给你查询他人的信息。
法院也不会管债务人现在有没有更换家庭住址、现在做什么工作、电话号码有没有更改、收入是多少、工作结算方式是否留得本人的银行卡,法院只会通过系统进行风控债务人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只要这里面没有钱法院就会认为债务人没有钱。
也就是说这些漏洞,造就了失信被执行人上了黑名单也依旧生活的很滋润。失信黑名单对于大部分的老赖来讲,起不到什么震慑作用。很多网友会说:“法院也有自己的工作,法院案子多人少,不可能一直盯着你一个人的案子”,那我想问问大家,法院案子多,其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大家在下面的评论区留言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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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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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官司,拿不回钱
,是多数执行人面临的实际问题,对于这些明明有钱却不还的“老赖”,好像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都没有任何用处,对方还是该消费消费,该欠钱欠钱。大多数申请执行人面对这种情况往往手足无措,除了多跑几趟执行庭,多问问法官案件进展别无他法。
其实在执行程序当中,申请执行人能做的事情是很多的,不只是简单地申请执行。
【提供财产线索】
一般情况下,调查可执行财产的方法有三种:1.法院依职权调查;2.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3.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所以作为申请执行人我们可以向执行法官提供自己所知的财产线索。
【申请审计调查、公告悬赏】
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审计调查或是公告悬赏。
【委托律师调查财产线索】
由于每位执行法官手中积压的执行案件很多,所以可能对于财产线索的调查不及时,导致执行程序停滞,所以申请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开具调令,自行调查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发现后直接上报法院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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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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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债不还,法院判决胜诉但对方拒绝执行,上了失信名单后依然活得很滋润,还有什么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吗?
对付这种人,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就是调查他有什么收入、债权或财产,当然难度比较大。搞清楚他目前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收入,例如做某种生意。搞清楚以后通过法院予以执行。
第二个办法就是找他涉嫌拒执罪的证据,这个途径门槛比较高,但是如果搞好了,会去的很好效果,其实追究拒执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通过拒执罪逼迫其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
至于调查的方法,可以自己调查、通过调查公司调查或者悬赏征集线索。
例如:李沧法院发布的悬赏通告,悬赏金一万元,申请人自己缴纳一千元,其余的九千元,在悬赏成功以后,由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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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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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债不还,法院判决胜诉但对方拒绝执行,上了失信名单后依然活得很滋润,还有什么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吗?
被执行人的生活过得比债权人还好,还滋润,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普遍性存在。即便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但也未必能够确实解决问题。法律上对于这种问题确实也不好解决。毕竟被执行人没有财产,那他的父母或其他人有财产,可以为其提供住所或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法院强制执行的只能是被执行名下的财产,对于非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是无法执行。有的被执行人早已转移财产,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当然,对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进行调查并提起债权人撤销诉讼。我们执行工作应当加大力度,特别是重点打击这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只有严格执行,才能打击这类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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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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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上了失信名单后依然活得很滋润,那么只能说老赖转移了财产以及仍有不错的收入,只不过这些收入变到了被人名下,从而在明面上查询起来老赖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
接下来,需要自己调查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之前的财产流转方式,流转时间以及转卖价格等,取得了这些信息后,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在想办法查询对方隐匿的财产,这可以联合法院发布“老赖悬赏公告”对发现老赖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奖励执行标的的10%甚至更高,这样,在知道老赖隐匿财产的一些人可能会向法院提供线索。
当然,你也可以搜集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搜集后,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法院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方法其实有很多,关键看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是否愿意去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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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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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法院从事执行工作多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我是
@执行员老付
,更多了解请关注。
有些欠钱不还的老赖确实很过分,自身欠钱本来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却总是高调秀财富,摆阔气,挑战申请执行人的神经,这就是道德上的问题了。
对付这种人绝对不能手软。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大头贴多贴贴。找到执行法官制作大头贴,多复印下,在人多的地方张贴下,让他处处都能看到自己的形象,直到有一天还款。
二、司法拘留。找到他,盯住他,通知执行法官带走他,如果不给钱就制裁他。对于老赖,首先可以依照拒不申报财产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内不给钱,原则上还能依照拒不履行再拘留十五天。
三、抖音、快手、电视台、大屏幕等流量媒体上曝光他。在老赖抖音上晒手表的时候,宴会上吹牛的时候,抖音上微信上铺天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信息绝对让他灰头土脸,羞愧难当。
四、搜查令。对于情节极其严重的老赖,法院会制作搜查令,对其家中可能藏有的金银器具、名贵字画等物品进行搜查,发现后予以扣押,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处置,得款后抵充执行款。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欠款人都是“老赖”,基于这种原则,执行法官也会有自己的判断。比如对于一些创业失败的人,或者一时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过来的人,我们并不是要将其社会声誉在执行上毁掉,而是要给予其相应时间,督促其尽早将执行款履行完毕。
当然了,一旦走向官司这条路,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矛盾,这时候尤其需要当事人的冷静思考,最好能听从执行法官的建议,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的债权,同时担负一份社会责任,让真正想要干事的人少一分压力,多一份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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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存在,这种情况是多方面造成的。
一是法院执行案件太多,法官太少,导致法官没有时间去认真查找老赖的财产,或者对老赖采取一些措施。有的执行员一年手里的执行案件几百个,根本没有时间查找老赖的财产线索,都是要求执行人自己去找,就算执行人自己找到了,告诉了执行员,执行员也不见得有时间采取措施。
二是现在的法律规定的有点繁琐,给了老赖很多赖皮的手段。比如本人现在申请执行的一个案件,已经将被执行人的2000万扣划到法院账上了,但被执行人提出了执行异议,而且动员了一些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
一旦有执行异议,执行员就会将执行案件暂停下来交给另一组法官进行审查,就算这一组法官审查后认为执行异议不成立,人家还可以打执行异议之诉,也就是通过打官司来确定执行异议是否成立。
三是老赖现在也学精了,或者是在自己律师的指导下,学会了规避执行的各种歪门邪道。比如还是我申请执行的一个案件,人家在打官司阶段,就知道自己的案件大概率不会胜诉,就和老婆协议离婚,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给了老婆,我们胜诉后申请执行的时候,人家名下已经没有财产了。
四对老赖的惩罚措施不得力。虽然现在又是给老赖上失信人名单,又是对老赖进行限制高消费,但老赖在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后,仍能过上悠哉的生活,子女跟着前妻,那子女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就不受限制了,自己不能坐飞机,但可以借一辆豪华车去旅游。
就像最近发生的,上海法院悬赏2000万查找前山西首富李兆会,对,就是娶影星车晓的那个人,躲债也躲的找不见了,但人家咋可能沿街乞讨呀。
碰到这样的老赖,我还真的没有啥好的办法,因为找人、找财产都需要公权力配合,比如通过酒店系统查一个人是否住店,你一个律师能查吗?不得要动用公安、法院的力量呀?您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咋可能给你查,法官也不会主动干这样的脏活累活呀,你也不是法官的舅舅。
所以,做生意的时候,给人担保的时候,向外借钱的时候都要挣大双眼,看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否则,以后麻烦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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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判决文书。有能力执行,而不尽快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是对抗法律的遵严。有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不出重拳强制严控,对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后果。法制社会,诚信社会就难以实现。老赖失信人在判决文书下达之日起。要适当给于他们缓解期。是体现法制社会人性化。但并不能因为对他们仁慈,而纵容他们。超过一定期限就得严加惩戒,判刑入狱。有改过自信者再减刑。同时,所欠判決的本利全照清不误。唯有这样,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才能减少。良好互信社会环境才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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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真的很难。
因为被告人既然都已经到了这份上了,能转移的财产已转移,潜藏的东西,你根本找不到。
尤其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于铁了心不还钱的被告来说,基本没什么作用。
原告只是个人,很难发现和证明被告有财产,因为你不可能时刻关注和密切注意被告。
所谓悬赏、请律师调查,这些办法对熟悉法律程序的被告来说毫无意义,被告藏资产在亲人手上,每月私下给几千块生活费,不坐高铁包出租,不用银行卡用现金,用父母名下手机号登记微信支付宝,你能奈他何?
法院执行人员根本忙不过来,最多是透过后台查询手段,去找被告身份证名下的银行卡和存款,工商与住房登记信息,而这些手段被告都是可以清零的。
原告打赢官司输了钱,甚至代垫的案件受理费都收不回来,那是极普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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