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告的答辩状,强词夺理,捏造事实,原告我该怎么应对?
对于被告的答辩状,强词夺理,捏造事实,原告我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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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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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强词夺理,捏造事实,甚至胡搅蛮缠,这都是正常的情况。
到了法院诉讼,你总不能指望着对方实事求是,如实陈述和承认相应的事实,配合你走完诉讼程序。被告从自身利益出发,肯定是想着不承担责任或少承担责任。这个立场也就决定了不少被告会胡说八道,倒打一耙,有的甚至还有捏造事实和伪造证据的情况。
但对诉讼来说,最为重要的则是证据。对法官来说,他没有参与整个纠纷过程,不了解案件情况。都是口说无凭的话,那法官是相信原告,还是相信被告?所以法官所能了解和认定的事实,只能来自于双方的证据。
而证据呢,我们贯彻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原告方,你就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作为被告,同样要为自己的抗辩和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没能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责任。如果你证据充分,完全没必要在意对方的胡搅蛮缠。对方的强词夺理,并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决定性依据。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具有虚假陈述或伪造证据的行为,其行为将涉嫌虚假诉讼,可以申请法官对其进行处罚,追究其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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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政据确凿,将法律程序走完,最后检察院抗诉。相信正义会迟到,不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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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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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什么 你辩什么
对方起诉依据是的是什么法条和事实证据 你围绕依据辩论
除此之外的都是次要辩论意见 多说无益 再气愤法官 也不在意
千万记住到了法庭换了一套游戏规则了 只说有用的 不要说无用的 法官不愿意听 你还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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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原告主张的事实要有证据啊,你要是没有证据的话,肯定不会得到支持。被告强词夺理,他捏造的事实也要有证据啊,如果他没有证据的话,法官也不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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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被告答辩本身就是想减轻自己责任的陈述,这是无可非议的,捏造的事实是没有用的,法院只采信的是证据,你做为原告应该是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你的这场官司的,殊不知,在法庭上打的实际上就是证据战,你所做的就应该是利用你现有的证据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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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不是网上说几句就能学会的。
既然他是捏造事实,那你就拿出真正的事实来反驳他呀!打官司打的不就是事实吗?如果你就空口说他捏造事实,没有证据来说服法官,一点用也没有。
总之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运用证据来说服法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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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觉得高兴,说明他黔驴技穷,知道自己没理,又不想痛快承认,只能胡说八道,撒泼耍赖了!
做为原告,不要理睬他就行。他狂任他狂!你就按着自己的思路走,不要被他带节奏!要相信法官的素养!
以前办过一个离婚案件,男方经常出轨,有次在宾馆与小三开房,被女方发现,报警抓了个现行。男方事后也写了保证书。按理说这事没得洗了吧,偏偏男方就能在法庭上睁着眼说瞎话,说是女方安排的仙人跳,故意给他下套,目的就是为了离婚多分财产,肯定是女方早就在外面有人了,要不然怎么非得离婚,连孩子都不要。
女方当时就气哭了,骂男人丧良心,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孩子是男方家人死活不给,以死相逼,女方实在不想再被他们用孩子拿捏自己,才忍痛放弃,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愿意留给孩子。男方不同意离婚不说,还觍着脸要女方给他精神赔偿,理由是因为离婚的事,导致他无心工作,被开除了!
法官也听不下去了,几次敲锤子让男方闭嘴,把剩下的流程走完。女方也不同意调解,就要求尽快判决。最后,一审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出抚养费,女方财产留给孩子。
一般来说,有理不在声高。但法庭上什么奇葩都有,分分钟戏精附体。
其实他们真想错了,法官见识的太多了,那点小把戏在法官面前根本不够看,徒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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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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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针对原告起诉,在答辩状中提出与原告相反事实作为抗辩理由的,对此理由,被告依法需要提供相应证据作支持。被告虽是答辩,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仍然是被告的义务。如果被告在答辩状中只例举了事实,而没提供相应证据对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原告在开庭时应要求被告对答辩事实举证证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的,法院对被告答辩意见,会因没有证据支持而不被法院所采纳。
如果被告对答辩事实已经举出证据加以证明,对被告的答辩事实及提供的证据,原告要在庭审阶段,分别作两项对应措施: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的关联性,进行认真辩别或提出质疑。在对被告提供证据的“三性”提出质疑后,还应向法庭提交驳斥被告答辩事实及证据的相反证据,用以证明被告答辩事实及所提供证据的虚假和捏造。原告的这个举证责任,依法叫“举证责任倒置”。原告只有经过举出与被告答辩所述事实及提供的证据的相反真实证据,并揭穿被告捏造事实的答辩意见的不真实性,原告诉求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支持,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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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强词夺理在诉讼中真的很常见,常情而已,一般情况下,双方既已撕破脸皮闹到法庭,那就基本上已经不管不顾了,谁也别再指望对方还能讲什么情义、道义。你应该庆幸,至少被告将他的强词夺理的观点写在书面答辩状中让你提前看到了,至少你能在庭前看到他关注的点,了解他无理强辩的点,相对来说更便于提前平平复情绪,计划应对策略,这总比庭上直接面对这样的观点的“突击”好多了。
如何应对?可以依据事实(一定要紧密结合证据)、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逐条反驳。但是一定不要落入对方的圈套和思路,有的“专业人士”不仅擅长胡搅蛮缠,而且擅长带偏思路,带偏节奏,所以,做为原告,要准确把握自己的节奏,即紧紧围绕自己的主张,自己的诉讼请求去阐述自己的观点,去答辩,而非一味顺着对方思路走,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掌握庭审的主动权。
当然,庭审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心态要好,一定不要被对方激怒,要保持客观、理智、冷静,没必要非与对方针锋相对,没必要非得回应对方的每一句话,非得把对方的每一句话都怼回去才行,这样很容易让法官反感。只要阐述清楚自己的观点就好,法官有自己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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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足够的事实依据,证明被告是在强词夺理,捏造事实,颠倒黑白。相信审判机关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作岀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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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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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狡辩或呈现事实,都要以证据为依据,民事案件无所谓了,但行政案件则不同,被告无事实、无法律依据的狡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追究被告或其代理人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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