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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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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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照你的描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了,那么被判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理由其实很简单,有如下四点:
1、《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2、既然已经批准逮捕说明了三件事:其一,已经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其二,还说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其三,如果取保候审的话,会有社会有危害性。
3、否则,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者说证据特别的不充分,那么,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准逮捕的。
因为现在是逮捕和起诉两件事都归到一个部门来处理,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是同一个检察官办理。
如果检察官认为证据上存在瑕疵,今后有可能没办法移交到法院审理,那么他很有可能不会批准逮捕。
如果检察官批准逮捕了,那就说明,他认为这个案件在证据上,即便有问题也不是关键性的问题,不至于影响到后期的法院审理。
4、当然,根据辩证法原理,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不可能是绝对的。
就拿案件的结果来讲,也并不是说,只要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法院就一定会判刑。
如果真是那样,现实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了,既然有冤假错案的存在,有诸多改判为无罪的案例存在,那就说明,即便批准逮捕了或者已经判刑了,也有改判为无罪的可能。
何况,检察院批准逮捕所依据的证据,还不是最终导致定罪量刑的全部证据,批准逮捕之后,侦查机关仍然要继续调查取证,只有把证据全部收集完毕,才能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再移交给法院审理。
开庭审理时,还要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才能决定证据能否被采纳,嫌疑人能否被定罪量刑。
从程序上讲,检察院批捕依据的证据,还要经过法院审理、控辩双方质证之后才能被采纳。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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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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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这种案子查起来很麻烦,追缴也困难。一般都不爱给立案,立案就要有个办案时效,除非明摆着不用怎么查,数额大,好找人,案情清晰不复杂,又没有什么事儿才给查。
这种情况下还能给批捕那就一定是会判的。取保都不可能。费半天劲儿查一诈骗案子,查明白了,然后还能给取保,何必呢,检察院法院的也不说你好。所以诈骗案子一般都是数额巨大团伙作案,要不就是数额不大还有前科而且拿不出钱还,给赃款挥霍了。
宽松度挺大的,有7万退钱就完事的,也有一万多不赔钱给判两年的。个人真已经正式批捕的就等着判了。如果涉及的人多,团伙集团那样子的,又没自己什么事儿没参与也批捕,一起关着,等案子结束了再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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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的可能性大
今年初我看到数额有个变化,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6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
现已批捕,说明公安机关己查明了此人的诈骗事实,掌握了诈骗证据,才向检察院报批逮捕。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呢?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危害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略)
可能处以徒刑以上刑罚作为逮捕的条件之一。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批准逮捕后,是不是指定看守所羁押呢?不一定。检察院在逮捕后仍然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但对诈骗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那倒不一定。如让其回家有可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社会的现实危险的。
有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就不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其继续羁押。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数额分三个档,处罚相应三个档。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就看诈骗数额多大了。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了,也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诈骗嫌疑人真诚悔罪,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的。
公,检,法三机关可以对诈骗嫌疑人依法从宽,是否入刑还要看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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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诈骗要具备几个要点,第一数额达到5000是一个杠,构成诈骗罪,第二数额达到一万以上的,第三数额达到五万以上的,达到需要以上视为数额巨大,还要看认罪态度,和诈骗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这些都是量刑标准,假如诈骗五万以上数额巨大,十年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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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1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既然已经批捕,那么检察院在批准之前,一定是对于公安部门移送来的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对相关证据进行了甄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谈话。换句话说,既然批捕,说明这个案子已经够判刑的了。
极少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不会判刑,但是比例非常低。
第一种情况是,犯罪事实存在,但是经过审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免于刑事处分。
第二种情况是,经审理,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这种情况就属于错案了,可能性非常之低。这种情况说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办成了错案需要进行国家赔偿,另外还需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总的来讲,既然已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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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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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只要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那就意味着案件的证据是非常确凿的,是无懈可击的,现在办案机关在审理案件方面都是非常仔细的,更不能出现冤假错案,司法系统跟过去不一样了,现在的公检法办案都是非常公正的,因为现在国家有了错案追究体系,哪怕是办案人退休了也要追究冤假错案的承办人,所以现在不要担心冤假错案的发生,只要检查机关批准了逮捕,那就是必须要有铁的证据才能批准逮捕呢?证据不足检查机关会退补侦查的,只要对嫌疑人批准了逮捕,嫌疑人就成了被告人,不是可能,而是肯定要判刑的,至于判刑多少年那就要看案件本身的金额、情节、退赔等方面了,没有法律依据及证据是没有任何检查机关敢违法违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检查机关既然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那就是这起案件证据确凿,已经达到了刑事诉讼标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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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前检察官,现律师。比较扎心地告诉你,判实刑可能性几乎占了95%。
首先,批准逮捕是一种实刑判决的前置条件。如果法院未判实刑,检察官将会受到绩效考核的影响,因为证明批捕错了。这也倒逼检察官采取批捕措施会很慎重。
其次,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也有一些不称职、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检察官批捕错误,这个比例还是有的,不足5%(此数据亲自统计过),经过控辩双方法庭对抗,被判决无罪或者缓刑的,这部分必须建立在证据有重大瑕疵的前提下,如果仅仅是微小瑕疵,往往法官会向着检察官,毕竟公检法相互配合是常态。
最后,超出以上理论规定,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实际上,很多时候检察官发现法院会判无罪或者缓刑,批捕错了会提前变更强制措施,你会发现法院很少无罪判决,是因为很多是在法院判无罪之前,进行了撤回起诉处理,这样就是人不丢到外边的,这也是符合规定的,所以,实践中,会有多种多样的处理方式,往往会依据各方因素交叉而进行符合实情的处理,这种处理核心精神就是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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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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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也就是说,一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上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了,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基本就可以确定要被处以刑事处罚了。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从程序上讲,检察院批捕依据的证据,还要经过法院审理、控辩双方质证之后才能被采纳。
这里面的因素差异有:
1、公诉人提供法院的证据是公诉人一方认定,尚未经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质疑的证据;
2、未考虑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罪轻的证据;
3、公诉人和审理法官对证据的不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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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是逮捕了也不一定会被判刑,刑事案件有时候不能太绝对。
不过,检察院已经批捕犯罪嫌疑人以后,说明所犯的罪名还是很严重,要是犯罪嫌疑人的情节轻微,就不会批捕了。
既然已经批准逮捕说明了三件事:其一,已经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其二,还说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其三,如果取保候审的话,会有社会有危害性
逮捕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了逮捕的条件
第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二,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第三,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第四,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第五,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逮捕以后,随着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变化,也有可能不起诉?
逮捕以后,也还是可以做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不符合继续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证据不足,还是可以做不起诉的。
《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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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诈骗罪,已经批捕了,后面要判刑的可能非常大,基本上都是要判刑的。
按照法律规定批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所以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一旦批捕了,后期基本上都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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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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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极大,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下面说原因。
第一、因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意味着什么?
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要经过“公检法”三家的协同配合才可以完成。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一般的刑事案件都要经过这样一个诉讼流程。
那么诈骗犯罪,被正式批捕了说明什么呢?
1、公安机关认为你有罪。
一般普通刑事案件都是发端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对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最长的30天的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要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分流处理:
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立即释放;发现有犯罪事实,但不需要羁押的,做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发现有犯罪事实,且需要羁押的,需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如果公安机关选择了提请批准逮捕,那么,在公安机关看来,犯罪嫌疑人不仅有罪,而且罪行较重,不羁押不足以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这就昭示着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极大,最起码公安机关是这么认为的。
2、检察机关也认为你有罪。
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会将案件的证据材料同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经过阅卷审查,提审犯罪嫌疑人之后,可以做出三种不同的处理决定:
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责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
二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做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
三是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且罪行较重,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都是最严重的“羁押”措施(公安机关是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是批准逮捕),这就意味着公检两家已经达成共识:该犯罪嫌疑人不仅有罪,且罪行较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必须严格控制其人身自由才可以保障诉讼正常进行。
你们是否明白了呢?刑事诉讼的公检法三家中,现在两家都认为你有罪了,就剩法院一锤定音了,你觉得你被判刑的可能性大还是小呢?已经不言自明了吧!
第二、除了被判刑之外,还有其他的可能性吗?
凡事有一般就会有例外,被判刑的可能性也许要占案件总量99.9%,例外的情况都占不上0.01%,当然我只是大概估计一下,不是准确的统计数据,意在说明例外的情况是非常少的。
例外情况1:公安机关撤案或者终止侦查。
检察机关批捕后,案件再次回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发现案件存在错误,于是将情况通报给检察机关,经过两家充分论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公安机关遂做出撤案或者终止侦查的决定。
例外情况2:检察机关不起诉。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检察官发现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经过两次退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于是提请检委会讨论后,做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之前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机关的批捕都错了,于是做出了绝对不起诉的决定。
例外情况3: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当案件进入到法院阶段后,案件的主办法官发现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不足,建议检察机关将案件撤回,检察机关经过重新审查后,同意人民法院的意见,于是将案件撤回来后,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例外情况4:人民法院判决无罪。
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查后,发现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与检察机关沟通后,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不同意将案件撤回,两家出现了严重分歧,于是人民法院做出了无罪判决。
综上,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其被判刑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只有极少数的特殊案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同时出现了失误,才可能存在其他的可能性。你们觉得公检两家同时失误的案件会多吗?
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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