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被直行车辆撞死,判定电动车全责。那么汽车车损是由电动车家属赔偿吗?
电动车闯红灯被直行车辆撞死,判定电动车全责。那么汽车车损是由电动车家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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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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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死了,那么基本上汽车车主是不可能要到赔偿的。
对于骑电动车的人,可以说这是绝大多数人司机都比较害怕的一个群体。有些人骑着电动车就好比开坦克一样,不管红灯绿灯,只要感觉能走,那就一定会骑着往前冲。所以,也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不小的隐患。
最近,就在论坛上看到一个案例的分析讨论,案例背景是如果说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骑车闯红灯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然后,很不幸还撞死了,最后骑电动车的男子被判了全责,那么,对汽车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说真的,如果真的是碰到了这种情况,那汽车的赔偿只能是由保险公司或者车主自己承担了。想要让对方赔钱,基本上是不太现实的。
首先,就车祸本身来说,既然现在已经认定是电动车全责,那么理应也应该由电动车车主承担事故中的全部赔偿责任。但是,现实情况是电动车车主已经在车祸中死亡,也就是说,责任主体已经死了,那么这个赔偿就比较难说了。
如果说按照法律途径,那么就是对该男子的遗产进行清算,然后从该男子的遗产中划分出来一部分进行赔偿,如果该男子的遗产不够赔偿的,那么这件事就算终了,汽车车主也不应该去找其家属要钱。
然后,就现实情况的经验来说,我们也都知道,如果发生这种电动车撞上汽车死亡了,就算判定电动车是全责,那么其家属不去找汽车车主要赔偿,不去找人家闹事,就已经是不错了。作为汽车司机来说,哪儿还敢奢求什么问对方要赔偿啊。
当然,如果汽车驾驶员较真儿的话,那真的是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的。并且,我认为作为汽车驾驶员也应该去较这个真儿。不能说,只要一方人死了,那么就是要赔钱,这个其实是不合理的。
毕竟,是不是赔钱,是应该根据责任来划分的,谁的错,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应该赔相应的钱。而不是有错的一方人死了,然后让无责的一方赔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最后也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去较这个真儿,莫让这些装可怜的人坏了社会的风气。只有我们人人都用于站出来,我们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正能量。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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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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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个人的意见是,汽车的车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在这里你可以先看一个案例。
2019年十月的一个早晨。在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小汽车正常行驶,摩托车闯红灯。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小汽车在避让摩托车的过程中发生侧翻,车辆严重受损。
摩托车的驾驶员的家属,小汽车的司机和小汽车司机的保险公司快速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
遗留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就是小汽车的车损如何来进行赔偿。
小汽车的驾驶员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了代位赔偿。刚开始保险公司不答应。通过向当地的银保监局反映,经过多次的协调保险公司对小汽车的车损进行了赔付。
通过我介绍的这个案例,我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提问者的小汽车的车损应该如何得到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民事赔偿这一块儿,我觉得大家应该清楚如何快速的得到赔偿。
关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扮演的角色。
1、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很多保险公司都会积极的参与到赔付和赔偿当中。但是很多驾驶员认为我买了保险,我就不需要再管受伤的人员。由保险公司直接和他们对接,我觉得这种做法是非常不能接受的。
2、关于保险公司的赔付的数额多少?作为驾驶员应该积极的参与到协调当中来。因为很多保险公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是垫付一部分资金后,就不再参与赔偿的内容。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也有自己的难处,因为自己的权限有限。但是这样的结果会造成受伤的家属和驾驶员在今后的调解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3、因为保险公司毕竟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在很多的考核项目当中,对事故的理赔员是有所限制的。在这里我个人希望咱们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更多的帮助司机和驾驶员做好理赔工作。有很多赔偿的项目是有弹性的,可以赔偿,也可以不赔偿。希望咱们的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要把里面的区别给双方当事人讲清楚。
发生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但是希望通过事故民警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让双方的当事人可以快速的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尽快的从交通事故的阴影中走出来。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果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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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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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驾驶员因为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死,这个时候,汽车驾驶员往往内心有一些难过,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原因,导致了一个正常人就这样去世了,难免有一些失落,而事故认定做出后,认定是电动车全责,这个时候,我想汽车车主心情会略微好一些,根本不会再去找死者一方要求索赔车辆损失。
往往会通过找自己保险公司来实现代为追偿,即如果已经购买了车损险,可以直接向自己保险公司理赔,自己的保险公司在赔偿完后,取得了向对方追偿的权利。
而对方已经去世了,那么是不是债务将自然免除了?
答案是否定的,除非是死者生前没有任何财产,否则,是可以起诉死者的继承人,要求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由于我国法律还存在着无责赔付这一概念,即便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也要承担10%的赔偿,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可以起诉死者的继承人要求支付车损,死者的继承人也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无责赔付的。
当然,在路上开车,经常遇到电动车不守规矩,横冲直撞,没有车就加塞的情况发生,作为驾驶员,大多时候也都是给电动车让路,没办法,毕竟电动车是肉包铁,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驾驶员还要去处理,耽误时间和精力,与其这样,不如刹一脚车让电动车过去得了。
而有时候,根本注意不到电动车已经开过来了,那么,这时候就不要埋怨司机了,谁都要为自己的过错埋单,也许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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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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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法律修改一下,这种机动车无明显责任,非机动车有较大伤亡的,机动车维修费用改为保险理赔,非机动车的损伤赔偿和机动车驾驶人无关。从法理上减轻机动车的不合理责任,从仁义上减轻非机动车方维修机动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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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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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理上是对方家属赔,如果死者有遗产。
不过难度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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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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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提问假设的情形是和电动车主有多大仇呀,人都死了,还在想着机动车的车损让死者家属赔。生命权和财产权哪个大哪个小,还用说吗?汽车一方要是敢提,估计是什么结果可想而知了。
根据法律规定,提问中假设的这种情形,汽车的车损不能找死者家属索赔。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也投了不交强险(就算是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话,也投不了,也上不了机动车牌照),汽车不一样,必须投保交强险。
由于是电动车全责,因此,在赔偿电动车时,就要减轻汽车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即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只规定了机动车对行人、非机动车造成伤害后的赔偿规定,并未规定,行人、非机动车对机动车一方的赔偿。因此,机动车一方的车损找电动车一方索赔无法律依据。
这种情形下,如果汽车投保有车损险,可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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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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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方赔偿,非机动车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所以机动车的车损是不能要求非机动车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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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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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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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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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会给你机会去找死者家属索赔的,判决书会写清楚让你自己去修车。
好多人误以为法律上自己无责,就是自己一点过错都没有,都撞死人了,怎么可能没错?
只是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被判无责。
比如说,两车相撞,有可能我负主要责任但对方醉驾就被判全责了。
再比如行人闯红灯,肯定是违反交规的,但也不能在斑马线上随便撞。有些马路宽50米,绿灯只有10秒,这种也是有新闻报道过的。
法律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产生,但不意味着少数人就是错的。法律在民事上的目的在于协调利益关系,减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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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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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邀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损失由全责方承担。题主所阐述的车辆损失由电动车(全责方)来承担。这个是合理的要求。同样的全责方也会要求无责方在无责代赔中赔偿。为什么无责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对于机动车无责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无责死亡伤残赔付1.1万,医疗费赔付1000,财产损失赔付100。按照这个比例来赔偿。
国家法律是偏向于保护弱者的,法归法,情归情嘛!不管车辆受损多严重,都可以估出价格,人没了,在多的赔偿款都不能安抚亲属的悲痛,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怎么办、是刚满月孩子的父母怎么办等等,见过很多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在现场的那一刻,看着死者家属们的悲痛欲绝,撕裂的哭声,当时无法言语。有时看到群体围交警队或者保险公司,他们也是想要一个平等合理的赔偿。毕竟失去了亲人。
各位车主们,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为了您,为了您的家人。安全行车,人人有责。
欢迎在评论中留言,互相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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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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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电动车是全责,汽车修理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有效费用全部由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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