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高利贷的人遭到催款以后报警举报,高利贷人被抓,这算不算一种反向的诈骗?
借了高利贷的人遭到催款以后报警举报,高利贷人被抓,这算不算一种反向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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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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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经过暴力催收,或者是无力偿还高利贷,从而举报高利贷者。这是一种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不应当视为反向诈骗,而应当只认为是一种正当的行为或者是说是一种还不起高利贷之后被迫的无奈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高利贷是违法的,以高利贷为职业或者是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举报。
并且高利贷、校园贷,是现在打击的对象。高利贷使多少家庭债台高筑、家破人亡。因此高利贷的危害是很大的,必须予以打击。
但是有时候对于那些借高利贷的人,也不值得同情。他们有的要么是为了吃喝嫖赌,要么是干一些违法的生意,急用钱才借高利贷的。
一般的人干正当的生意,是不会借高利贷的人。明知道高利贷是一个陷阱,而却要冒险往里面跳。所以对于这样的人,是不值得同情的。
不过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与保护,所以他们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举报高利贷者。也没有什么刑事责任,更不能是一种反向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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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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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高利贷人涉嫌其他犯罪,比如非法集资、危害公共安全、人身伤害等罪名,你可以举报报警,另行立案。
其次,如果不涉及到其他罪名,国家并未规定放高利贷的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只能说违反国家规定36%以上的部分,法院并不支持。什么意思呢?就是你欠的钱还是要还,正常的利息还是要还,高利贷部分不用承担。
再次,催款也是正常情况,借钱逾期不还当然要催款。一般来说,做高利贷的人非常清楚法律边界在哪。他们游走于灰色地带,催收一是十足掌握了你的借款证据,二是不会触及到法律。
最后,不要耍小聪明跟高利贷人耍心眼,如果还不起就不要借,如果借出来就不要想着怎么耍赖,在高利贷这件事上,你不家破人亡就万幸,你不吃大亏就万幸,还想着占便宜,是做梦还没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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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采用了暴力催收,肯定是打击对象,如果正常催收,可以归还本金和国家政策允许内的利息,只因为被抓肯定是违反了国家法律,个人认为不算是反向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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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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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当我们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般情况来说,如果对方只是正常的上门催收,并不涉嫌其他违法行为,就算是报警,警察也是不会抓人的。毕竟,无论是高利贷还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债权人都是有催收的权利的。总不能说,因为是高利贷,然后就不让人家要钱吧,或者我们不用还钱吧,这指定是不合理的。对于高利贷,只是说我们不用偿还超过国家规定的那部分高额利息,而并不是说所有的本金和利息都不用还。
另外,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反向诈骗”这个说法的,诈骗就是诈骗,不存在什么反向一说。比如说,一个骗子骗了你,被你发现了,然后你又想个办法把他骗了,那么,你们俩都是属于诈骗,都要依法严惩。
当然,现实情况也可能是最后他也发现自己也被骗了,如果双方损失差不多,那么基本上也就内部消耗了。毕竟,谁也不占理,闹到警察局对谁也不好。不过,如果是其中有一方损失过于严重,那么他指定是会通过其他手段解决的。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对方骗了你1万块钱,然后你察觉到了,这时候你没有报警,反而是用欺骗的方式骗了对方一百万,那么这时候对方显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可能有的人理解不了这种双方都要严惩的做法。这主要是因为法律要考虑的不仅仅是你们俩的问题,还要考虑你们这种人对社会的影响问题。
就比如说小偷偷东西吧,如果只是你们两个人的纠纷的话,那其实小偷只要把东西还给你就是了,你俩就两清了,根本不用坐牢。但是,现实是,小偷不但要还东西,还要被拘留或者坐牢,这就是考虑到他可能对社会其他人的潜在危害。
同理,虽然对方骗了你,但是你也骗了他,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们只要有机会就回去骗其他人?所以,这时候你们的行为就都是诈骗,而不会因为他骗了你,然后你骗了他,你们就抵消了。
当然,现实生活中高利贷是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暴力催收”的,基本上两者就是画等号的。所以这时候我们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没有问题的,这不算能是诈骗,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坚决反对和远离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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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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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的是可恨,那欠钱不还的人就不该死吗?找你借钱的时候给你跪下都肯,等你要用钱的时候让他还钱,你给他跪下都没用!借10000给你,你还8000都可以,那两千就算送你了,他都不还!欠钱不还的人都不是人,都该枪毙!以后再也不会借钱给任何人了,亲兄弟都不会了!大家在讨论惩治高利贷的同时,也呼吁法律制裁一下欠钱不还的人!两者一样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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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借高利贷的人非常聪明,因为他知道遇见问题,发生纠纷,不去死磕,也没有以硬碰硬,而是选择报警,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做法可圈可点,是法治社会公民应有的品质,值得肯定。
其次,放高利贷者被抓,说明放高利贷的人在实施放贷过程中涉嫌欺诈或者在催债过程中涉嫌暴力违法行为,所以公安人员才会将其抓获。目前,有很多职业的放贷公司,专门进行虚假放贷,或者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设置种种陷阱,布下层层套路,骗取借款人借款,一旦无法偿还高额本息,就实施骚扰、拘禁、逼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逼迫借款人偿还高额本息,严重侵害借款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其中还包含很多虚假诉讼案件,也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必须严厉打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最后,借高利贷是一种民事借贷行为,存在经济纠纷很正常,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双方均不能以暴力或变相暴力的方式强迫对方,否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仅无易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构成犯罪,所以一定要谨言慎行,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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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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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关于放高利贷是性质,是不处犯刑法的。(只是高利民间借贷),但是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债务人高利可以不还。本金还是要还的。如果放贷人没有,暴力催收 ,胁迫,恐吓 ,限制债务人自由。就是被公安局抓去也不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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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一种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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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代偿观点:这是债务人对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不能算是反向诈骗。
首先在问题描述里面已经提到那些放高利贷的人被警方抓走,那想必一定是涉及到了暴力催收现象,不然警察也不会抓人。那么,这种通过报警让警察把暴力催收的债权人抓走的做法是不是属于反向诈骗呢?显然不是的。
欠债和暴力催收完全是两个事情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欠债还钱是民事纠纷,而暴力催收则就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事情。
因为,对于这种债务问题的民事纠纷事件的话,法律也提供了很多解决问题的途径,双方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两人之前的债务问题。但是,使用暴力行为对债务人进行催收或者对其人身安全进行威胁,是法律绝对禁止的。
毕竟,从本质上来讲,人家钱的是钱,不是命。正常要债是法律允许的,但是一旦要债的方式过激,那么一定会得不偿失。
债务人报警跟“诈骗”扯不上关系
这种说反向诈骗的说法真的是很可笑,一般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不涉及暴力催收,那警察也是不会抓人的。并且,就算是警察抓了人也是对涉嫌暴力催债的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理,而并不是说债务人不用还债了。所以,这又怎么能说是反向诈骗呢?
并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双方借钱还钱都是自愿的,不是诈骗,所以自然也就谈不上反诈骗一说了。
国家明令禁止高利贷
曾经网上流传过一句话:“拒绝黄、拒绝毒,拒绝高利贷”可见高利贷危害有多大。现实中我也见过很人因为借了高利贷而生活乱成一团。
因为高利贷所涉及的高额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这些放高利贷的人一般不会使用法律手段进行催债。因此,作为债务人来说,当面临暴力催收时,一定要及时报警,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当然,最好还是不要去碰高利贷。
现在的环境下,通过正规途径能借到钱也有很多办法,并且还钱时也有很多科学有规划的策略,只是很多人没有咨询过专业的人,所以不清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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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银行基准利利率4倍以上,为高利贷。放高利贷一般属民间借贷,现阶段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行为,对缓解资金供需矛盾起到了极积作用,因此国家并不反对民间借贷,利率双方协商。但!超出银行基准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既就是报案,放贷人也不致于被抓。当然!这要看放贷人在什么条件、地点放贷。如果借款人资金困难,找到别人家里借钱。商定利率再高,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属于民事纠纷,报案没用。如果放款人在赌场放贷,这种情况可以报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放贷人明知你借款用于赌博,还向你借款,那是为借款人提供赌资行为。提供赌资本生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再收取高利,更是违法。当然!借款人报案后,自己参与赌博行为,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也是无耐之举,借款法律不会追究,罚款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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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高利贷本身并不是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而只是一种利息过高的民间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只有结合了其他欺骗、敲诈勒索等手段的高利贷行为,才会涉嫌刑事犯罪。
第一种情况,如果这种高利贷已经演变为套路贷,具有诈骗或者敲诈勒索等犯罪性质,那么借款人去报案,就是行使法定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谈不上借款人是在诈骗。
第二种情况,高利贷模式本身并没有诈骗性质,但是由于约定的利息过高,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一方有专门的催收团队,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此时基于催收手段的违法性,借款人同样可能选择报案。此时,严格意义来说出借方仍是有违法行为。
但是此种情况下,由于借贷关系本身并没有犯罪性质,如果出借人一方只是简单的口头、电话催收(比如打电话告知借款人该还款了),没有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的催收的,不能因为只要有催收就认定为犯罪行为,此时仍是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
第三种情况,少数的诈骗型的借款人。比如借款人知道别人在放贷、知道对方是高利贷而去借钱,同时无论是对于本金还是利息都没有还款意愿,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借款人在诈骗出借人的钱。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这样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在以前,借款人被定诈骗罪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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