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财物四万元已过十年了还负法律责任吗?
收受他人财物四万元已过十年了还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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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他人财物4万元过了10年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况:
大前提:收受财物的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收受4万元财物可能涉嫌构成受贿罪或者违反廉洁纪律。
法条展示:《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参照贪污罪处罚。且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受贿数额3万~2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分析结论: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如果收受4万元财物,如果10年内没有继续受贿或者其他犯罪,这种情况下才算超过了诉讼时效(因为受贿4万元属于受贿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经过5年就算过了诉讼时效),不再追诉。当然如果纪检机关会追究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因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并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不管何时违反纪律都应该受到纪律追究。反之,如果在受贿4万元之后的5年内,继续受贿或者其他犯罪,诉讼时效就中断了,从犯新罪的行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这种情况下当年收受4万元的犯罪行为就会被追诉。
第二种情况:
大前提:收受财物的主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4万元财物可能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条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6万元)、五倍(100万元)执行。
分析结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4万元,达不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所以不管是过了多少年,1年或者10年都不会入罪(专指刑法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该问题由于没有具体的案件情节来分析,所以可能还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根据主体的不同、客观情况的不同等等都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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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如果是公职人员,10年前可能构成受贿罪,因为10年前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个人受贿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而383条是贪污罪,因此受贿罪的处罚标准同贪污罪。
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标准是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此题主所说收受他人财物4万元在当时已经构成受贿罪。
在看时效,《刑法》第87条1款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该法第88条规定了时效的除外情况,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当时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侦查,意思就是只要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就不受时效限制,从题主所问的口气来看,当时检察机关根本没有受理案件,因此,即就是构成受贿罪也过了追诉时效,是无罪的。
以上以公职人员为例,因为题主没有说身份,也可以构成《刑法》第163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无论怎么说也受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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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受贿4万元是否犯罪?
1.什么是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享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2.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构成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贪污数额与受贿数额,同等论处。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考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看出我国对贪污受贿犯罪的严厉规定。
3.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该人受贿四万元属于这个行列内,十年前适用1997年《刑法》修正,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如果公检法机关立案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无立案,不再追诉。
如果有控告,公检法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制,无控告,不再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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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公务员,还有一年退休,有两万元公款近七年没有入账被查出来,其把两万元交到反贪局后,反贪局给开了取保候审单据,免于刑事处罚,然后回去依然上班,不知听谁说的取保候审依然是犯罪,必须让反贪局把那笔款改成退款单据,无果,这哥们把反贪局告啦,马上逮捕,判了一年半。亏死了,所以说不论过多长时间都可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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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万元十年后,不再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有特殊情况。
犯罪是有追诉时效的,也就是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自终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超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未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4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经过五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为该罪立案标准是6万,不涉及追诉时效问题。
但是具有以下情况的话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在追诉时效的五年内,犯罪嫌疑人再犯罪的,其前罪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算。如,在2010年7月受贿,其追诉时效到2015年7月,其在2015年6月再犯盗窃罪,其受贿罪从2015年6月重新计算追诉时效,其在五年内没犯新罪,那么受贿罪在2020年6月仍可追诉。
2、如果检察机关或监察委已经对该受贿犯罪立案,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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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三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受贿当初没有立案,受贿四万元,后边再没有其他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三年以下量刑,那么经过五年以后,法律不再追究。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种情况,如果受贿以后已经立案,当事人外逃,则这种情况属于终身追责的,无论多少年被抓到,都会定罪量刑。
第三种情况,当事人这次受贿以后,在五年内继续受贿,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如果最后一次犯罪行为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则仍会受到刑事追诉。
另外,如果当事人是党的领导干部,其受贿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理,这种情况没有时效的问题,只要查出来就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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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是党员或者公职人员的挂还能够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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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绝对,需分情况而定。一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现起点六万,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存在追诉问题。二是已立案因嫌疑人脱逃的,没有追诉期限制。三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案起点三万 ,数额巨大二十万,追诉期五年。四是司法人员及其他人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一万立案,巨大数额不确定,追诉期可能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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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前的四万元更值钱,不过没超过十万。沒收加罚款,我认为就够了。如果涉其它案件,性质就变了,就该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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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但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对于追诉时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解释: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时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4种不同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也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在五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追究);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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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独看诉讼时效的话,受贿罪4万元法定刑为三年以下,过了五年就不追究了,但是有种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话,那就可以随时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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