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没有接种疫苗的人,以后会对正常的生活有影响吗?
迟迟没有接种疫苗的人,以后会对正常的生活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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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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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种疫苗的人有各种原因,不能上纲上线,更不能污蔑人格,如果是这样的人,自己本人就没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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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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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又不是什么坏人 ,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就像那青霉素过敏的人不打青霉素,打了一定死一样,不打疫苗有各种原因,这难道是罪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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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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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不执行国家规定。国家政府已明确指出打疫苗。,自愿的,原则上。有的地方政府对没有接种疫苗的。限制公民。有的地方不可以去。这是对。公民正常出入各种场所。是违法行为。疫情要防,也要人性化管理。地方政府。各自为政。不执行国家政府。指导工作去做。背道而驰。限制人身自由。国家政府。应对。有的地方政府,给予警告。如地方政府。不听警告。照样不执行国家政府。指导工作。开除公职。维护社会秩序。绝不能。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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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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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已引发了不再是人与病毒之间的抗战,更多层面的露骨暴露出人与人之间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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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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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疫苗的自愿接种原则。任何强迫接种,变相强迫接种的政策都是违犯国家自愿接种原则的,因而也是违法的!
国家卫健委前一段已针对某些地方限行限制未接种人员错误行为进行了纠正。不知何因,又有一些地方出台政策,变相強迫接种?
国家的疫苗接种自愿原则是明智正确的!我们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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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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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南京栖霞区丁家庄,一家人迟迟都没打疫苗,社区天天催,手机天天有短信,不是不想打,是预约难,排队难,身体都有些问题。父母66岁,都是高血压,老爹年头才做完胰腺癌手术,躺了几个月,现在刚刚能走动,老妈脑出血后遗症,半身不遂,眼睛青光眼看不见,我自己高血压,甲亢之后放疗,现在甲减,吃了药,控制不了,T3T4忽高忽低。自己儿子18岁差一个月。我昨天刚刚打到针,排队一排4个小时,晒得浑身是汗,头晕眼花,我父母他们哪站的住,一点也不人性化。我问有没有快速通道什么的便民的,志愿者,保安直接说“都这样了打什么疫苗,又出不了门”,我想也是啊,还是征求了父母的意见不打了。孩子更着急,上大一住校,12--17岁的疫苗没有,18岁以上的不给打,马上要开学,学校在江宁,还是风险区,学校曾组织打过一次,还是因为没满18打不了,就等着9月8号生日打成人的,疫苗点还有不好的就是在哪打的第一针必须在哪打第二针,孩子开学住校还要请假回来打,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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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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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不住寂寞,跑来跑去凑热闹已成习惯的人,即使种了疫苗,染上新冠肺炎的可能还是会比常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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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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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制执行吧?国家卫健委也没有说,有病原体的人群也必须强制执行。这是人不能瞎来,如果出现危险谁负责?有后遗症,谁签字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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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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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不接的人就是我们这样一批因为自身身体原因的了,确实没办法,不敢冒险!即使以后限制出行出门,依然不能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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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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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无故不接种疫苗的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无故不接种疫苗的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这些地区包括
河北涿州、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重庆大渡口区和重庆市忠县、湖北鄂州市
等地!
我们先来看一下上述地区的一些具体规定:
一,河北涿州:
首先,除12岁以下和经鉴定有禁忌症人员外,对于全市18周岁及以上且无禁忌症但无故不接种疫苗的,
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再就是个人公共场所的出入、交通工具的乘坐也将受到限制,比如医院、电影院、学校、图书馆等等,原则上这些场所禁止进入!
第三,对于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组织的一些会议和培训,无故不接种疫苗的不被允许参与,外出出差也将受到限制!第四,对于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比如公共交通工具、宾馆、外卖物流、培训机构等从业人员等,必须接种疫苗后才能上岗!
更重要的是,如果因为没接种疫苗而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还将被追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二,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
商南县的规定也比较严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凡18周岁以上常住居民,“应接未接”的,应当提供不适宜接种的医学证明;2,对于前往或者返回商南县的,如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商南县;3,公共场所不允许未接种疫苗者(应接未接者)进入;4,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接未接”者不得参与会议和培训;5,对于“应接未接”的,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和出国签证等手续,
并且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
三,重庆大渡口区和重庆市忠县:
其实不止是大渡口区和忠县,包括重庆市云阳县、荣昌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等多个区县都发布了“二码”联查通告,对于“应接未接”者的限制基本大同小异,可以概括为:
重点公共场所限制进入、限制参加会议和培训、限制出差、因未接种疫苗而造成疫情扩散应被追究责任、纳入诚信记录等。
云谷县“二码”联查通告
四,湖北鄂州市:
湖北鄂州市也发布了类似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将“应接未接”者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从以上各地区发布的最新公告来看,各地都在“提倡”符合年龄要求和无禁忌的人员接种疫苗,甚至不惜对“应接未接”者纳入诚信记录,因为未接种疫苗而造成疫情扩散或扩大化的还将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呢?
要知道,早在前段时间,有些地区对未打疫苗者进行限制外出就被通报批评了,这显然
有违“知情、同意、自愿”的接种原则
,虽然这些规定本质上是考虑到大环境,是对集体和个人负责,但个人有选择接种或者不接种的权利。在法理上,任何人都没有强迫他人接种新冠疫苗的权利。
针对这一现象,多家媒体进行了回击和批评
各地纷纷将“应接未接”者纳入诚信记录,为此,有媒体对此提出了批评,比如中国新闻网就指出,
“变相强制不可取”!中新网的评论很接地气,直白地说打不打疫苗跟个人诚信记录挂钩实际上是变相强制,“个人诚信不是一箩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简单粗暴的一刀切万万使不得。
不过,很多人对这种地方性的政策或者公告表达了支持的意思,他们认为接种疫苗也是全民抗疫的一部分,况且疫苗还是完全免费的,每个公民都需要尽量为防控作出一点贡献,大家都打疫苗就相当于建立了一道防线,有利于防控和扩延,对大家的健康都有好处,是为他人和自己负责任的表现。
另外,我国研究的疫苗是安全可靠的,这一点在临床和实践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大家不要有什么顾虑。还有一部分认为国内防控做得已经很好了,新冠离自己很远,根本就不需要疫苗的加持,实际上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正如钟南山院士所说的那样,
“现在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要想实现全民免疫,离不开疫苗的接种,否则就会长期共存”
。
对此,老刘的看法是:
其实各地的政策总体来说还是为了鼓励大家尽可能地去打疫苗,实现免疫,想法总归是好的,并非刻意地想针对谁或者惩罚谁,相信各地都没有这一层含义。
不过,在鼓励方法上,有些地区有欠考虑的地方
,确实有点心急了,与其“强制”、与其与个人信用相挂钩,不如采取更为温和的方式加以引导和鼓励,相信大家都愿意为防控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只要把接种疫苗的利害说清楚了,大家一定会积极接种的,毕竟大家都生活在这个环境下,谁也不愿意与新冠长期共存,谁也不愿意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被小小的新冠所威胁着。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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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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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有影响,希望不会有影响。
本身接种疫苗就是自觉自愿行为。打或不打,主动权在个人手里,当然,有些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打,有些人是认知问题,不想打,还有一大部分人想观望观望暂时不打。但不管怎样,应当尊重个人意愿。
眼下疫情传播已经三年了,相信不远的将来,疫情也就渐行渐远,离我们而去。再坚持坚持,做好个人防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远离一些有传播隐患的地区,不乱跑不扎堆儿,胜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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