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什么人能享受,发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什么人能享受,发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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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什么样的人才能享受如何计算的呢?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指的是,我们曾经拥有视同工龄的个人,那么就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也就是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014年9月份之前就已经进入到了机关事业单位,那么他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会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因为2014年9月份之前的年限,都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工龄。
我们作为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有一部分人也是属于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比如说他是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一般情况下1992年之前,我们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以说这段年限也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工龄,那么拥有的视同工龄,将来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可以享受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过渡性养老金一般是根据你的视同工龄的年限来计算的,每一年的视同工龄就计算成为一年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以此类推,你的视同工龄越长,那么,过度养老金也就会更高。
我们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依据是根据你的是从工龄来计算,当然还有一部分是我们的缴费指数,一般情况下过渡性养老金的平均缴费指数,大概是按照100%~140%之间来认定。由于每个省份的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所对应的这个平均缴费指数可能也是略微有所差距,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于100%的平均缴费指数,同时也不会高于140%的平均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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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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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是依据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按照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
基础养老金
和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
,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的月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
平均值
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一般也表达为,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不过有关文件还另外提到了,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
过渡性养老金
。
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名字叫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主要指的是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各个地方建立个人账户制度以后的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就都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办?其养老金待遇就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因此,我们可以将过渡性养老金理解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前,由于缺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因此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予以补偿的一种制度。
不过,各个地方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国务院是将权力发放给了各个省份。每一个省份必须制定出全省统一的计算公式,然后报原先的劳动保障部备案。因此,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每一个省份还是相差比较大的。
一般来说,都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过渡性系数在1%~1.4%之间。当时有的地区跟视同缴费指数挂钩,有的地区是实际缴费指数挂钩,还有的地区则是一和缴费指数的平均值非常复杂。
北京市的过渡性养老金还分为两部分,1992年10月以前和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两段时间,计算公式不一样。
实际上,省份之内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有差别的。像山东省,虽然都明确是建立个人账户以前的缴费年限,但是青岛市是1994年10月建立的个人账户,而其他地区则是1996年1月。
所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并不是一致的,那是属于
历史性问题
。一般199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参保缴费的时候建立了个人账户,是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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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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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什么人能享受,发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我认为,过渡性养老金就是退休中人专属的养老金蛋糕,是退休中人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按政策规定所核定与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因为这是从既往的老人制度及其计发办法,自然而然转换演进到新制度及其计发办法,所不可逾越的一个必经发展阶段,这就是顾名思义称谓为“过渡性养老金”的历史沿革与来龙去脉之所在。
那么,什么人可以享受并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呢?上述分析与解读已经画龙点睛,基本说清楚了。具体讲,在企业单位,参保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必须是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而在此期间,凡具有国家政策认可的连续工龄并记录在案的,才可以正儿八经认定为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因为具有政策赋予并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而“皇袍”加身,他们据此享受并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就是顺理成章的必然,是水到渠成的客观存在。
很显然,对于机关事业参保人员而言,凡在养老并轨改革以前参加工作,也就是全国以2014年10月1日为政策临界点,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及其工作年限,应该而且必然认定并享受其过渡性养老金,这与企业中人认定与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政策取向与现实规定,是完全相同和一致的。
至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应该说,怎样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企业计发办法,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计发办法是不尽相同的。这主要体现并反映在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与核定方法上;由于视同缴费指数计算与核定方法上的政策差别与客观区别,这是导致并影响企退休人员实际过渡性养老金明显偏低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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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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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2年7月上班,当时社保没交,我们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记得在我们单位发,劳资科长做个退休工资表。到1996年国家开始社保统筹,视同缴费年限就是1992年7月到95年底,3.5年。计入退休工资过度性养老金: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6573*缴费系数0.77*3.5年*1.3%=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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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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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享受了过渡性养老金补助,今年还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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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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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计算养老金的政策是,以城镇职工为例,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所谓老人是指在建立个人帐户之前参加工作并办理了退休的人员。所谓新人是指在建立个人帐户之后参加工作並办理退休的人。重点是"中人”,指的是建立个人帐户之前参加工作,然后在建立个人帐户以后办理退休的人。这里所说的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时间,就要被认定为过渡性养老金。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对“中人"来说,在计算养老金数额时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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