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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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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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请教法院上班的亲戚,告诉我的原因有三条:①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二个月。
②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③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些回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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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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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缓刑期限届满属于受到了有期徒刑,那么缓刑考验期间就属于服刑期间,就必然涉及到刑期的计算。如果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期,因为原判的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刑期为零,即没有受到有期徒刑刑罚。如果缓刑考验期属于刑期,那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属于受到有期徒刑刑罚一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就是受到有期徒刑两年。这显然和《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相矛盾。
所以,缓刑考验期不属于受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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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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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的缓刑,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缓期执行的。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本质的区别。
先说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吧。它是死刑的一种,从字面上的理解,被判死刑后,不是立即执行,而是等两年再执行,在这两年内,如果表现良好,没有再故意犯罪,两年后会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而两年的考验期内,如果再犯罪,那么会被依法撤销缓期执行,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对死刑后,会被立即执行。
再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缓刑。其实它也是缓期执行,与死缓有区别的是缓期考验期后不再执行原刑罚。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缓刑,是在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在缓刑的考验期(社区矫正)内,没有再违法犯罪的,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刑罚,相当于刑满释放。然而,如果在考验期有违法犯罪的行为,人民法院会依法撤销缓刑,重新收押入监,前面的缓刑执行期间的时长作废,刑期从被刑事拘留那天算起到释放执行缓刑开始的那天,加上未执行完毕的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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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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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体系中的缓刑,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单独的刑罚种类。缓刑有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所谓的“死缓”。还有一种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缓期之行,即所谓的“判一缓二”(这里的一和二都是不确定的,也可以是其他数字,由法院具体判决书决定)。
死缓刑期由法院判处死刑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死缓期间,如果没有其故意犯罪,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只会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缓刑由法院做出判决日起开始计算,结束时间由法院判决时间决定,但要减去前期被羁押的时间。缓刑期间故意犯罪,会取消缓刑,将新罪与原罪进行数罪并罚。
以上仅供参考,本人长期从事公安基层工作,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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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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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收到判决书十日后不起诉,司法局会主动打你电话告知你需要带什么资料去报道。也是从判决书下后过了上述期开始算起直至缓刑几年结束。结束后你就可以出城了,缓刑期间是不允许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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