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面对与自身利益毫无影响的违规(法)行为,你觉得是否应该举报?为什么?
如果面对与自身利益毫无影响的违规(法)行为,你觉得是否应该举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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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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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应该举报,因为我们是中国人,只要人人都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社会才会长久平稳。
二、如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或后果的扩大,如果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已无法阻止第一时间报警。
三、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学会有效的自救方法。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时,有能力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的,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万不得已,也要将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利益。
四、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坚决抵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报警。
只要人人都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社会才会长久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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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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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举报,首先关注问题的根本“违规(法)行为”,这个大前提就说明了举报的合理性,诚然每个平台有每个平台的规则,然而一切都应建立在思想积极健康的前提之下,举报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个平台设置的举报渠道亦是旨在让大家共同监管,不要回避问题,不要觉得事不关己就漠不关心,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受害的会不会是自己,维护规则、法律的尊严,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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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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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举报,社会才能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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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举报,但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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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这样,首先要从几个层面去讲:
1.涉及国家利益的我会坚定不移的举报。我觉得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2.涉及到人民利益的,比如毒奶粉、拐卖儿童、食品造假这类严重损害公民权益的也是坚定不移的举报,而像轻微的汽车违停,赌博这类会以规劝,提醒为主。
3.涉及公司单位利益严重的也会举报,毕竟也算间接损害自己利益,公司单位倒闭得自己找出路,轻微的也是规劝和提醒为主。
4.损害集体利益也是视利益轻重,重的也会予以举报,轻的规劝和提醒为主。
毕竟身边有的事情你不去举报来制止它,说不定那种事某一天也会发生在自己身边,这样做也是为人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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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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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举报,在头条上凡看到砸锅党丶恨国贼丶带路党以及暗讽丶攻击国家体制的文章一律反驳丶批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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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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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举报,举报违规,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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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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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违规或违法行为有知情者应该举报,要发扬中国优良传统美德传播正能量不忘初心,但要根据事情的情况在不能危及到自己或家人情况,有的我想这是每个人对家庭和睦潜意识回避而不举报,这也是一个很难回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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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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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纪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不是必要条件。公民只能根据自身认识和觉悟水平去作出是否举报的选择。提倡不等于必须。关键的问题在于执政执法机构对公民反映的问题是否能迅速解决以取信于民.形成真正的法治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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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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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来你是个经常撰写调研论文的作者。科研调研着重的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你提出的问题是看到违规或违法的行为,你要不要去举报他(她)?哪怕与你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关系。这里与你有没有利益关系显得不是重点,关键之处是你如何根据所见判定他(她)的行为是违规或违法的?事实是否清楚?如何帮助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取证?人们有时看到的现象往往与事实相反,这你该明白。举例:你看到你单位的同事(他)和几个人去饮酒,你会认定他违规吗?如果不是管理对象请的客,或者他已经请了公休假,那你能根据你的眼见就去举报吗?其次,匿名举报是不提倡的,必须是实名举报。如果你举报失实,有可能形成诬告。你知道的,诬告也要把问题说清楚,背后的目的是什么?既要鼓励你举报违规或违法行为,也要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查处和依法打击。人不可能无错,特别在创业创新中,要大力鼓励敢闯、敢干、敢于担当行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时代需要奋斗者,君子坦荡荡,向善、向上,才是人间正道。再次,现在实行社会治理共建共治,网格化监督格局已经形成。监督渠道和监督平台既畅通又智能。通过何种方式途径举报就看你如何选择了。如果你发现的问题只是苗头性或者情节轻微或者还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你可以直接向他(她)本人有情提醒。咬耳扯袖、忠言逆耳利于行,这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方法。最后,如果你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她)的所作所为构成违规或违法,或者你已经向他(她)有情提醒后,他(她)依然我行我素,不知进退,或者不举报,有可能会给组织或他人的利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那你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结语:以上只是解决问题的基本路径分析,实际工作中,还要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论文写作重在应用,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才是论文写作的终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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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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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答案。说不应该,是一种无奈。
《让子弹飞》中的伙计小二让武状元欺负了,县长姜文替他伸冤,姜文就是在面对与自身利益毫无影响的违规违法行为,选择举报的人。
但是小二说自己没冤,说武状元冤,太可气!最后冤伸完了,百姓大呼姜文“青天大老爷”,可是转过头来,小二状告县长姜文的儿子六子吃他的粉不给钱,导致六子惨死。
左武状元,右小二
电影中,县长姜文看到黄四郎鱼肉百姓,想要除掉他,就是在面对与自身利益毫无影响的违规违法行为,选择举报的人,他给大伙儿发了枪,可是没人跟他斗地主,姜文明白了“旧时代人(影片里的)”是谁赢帮谁,是墙头草!
最后不是抓了替身,制造假胜利,输掉性命的人就是县长姜文。
那么我们说姜文应该举报吗?
左黄四郎、县长、师爷
应该!从道德是非观来说,是应该的,因为这是对的!
可是,我们也要看看对象,如果抓不到“替身”,当事人也不愿意出头的,那么就要掂量掂量,毕竟成不了事,又有牺牲,是否值得得两说。
但是从内心里,我认为——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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