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除了财政工资,学校还发其他补贴吗?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除了财政工资,学校还发其他补贴吗?
-----
网友解答:
-----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基本上都是公办学校,这些学校是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工资奖金的发放有严格的规定。
一、这些单位的工资以及随工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由财政全额保障,如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二、这些单位的年终绩效奖金由财政全额保障,学校按规定发放。
三、学校的的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即使是学校开早餐,收学生的早餐费也要进入单位账户,不能坐收坐支。有的学校的这部分收入没有缴入单位账户,设立“小金库”进行管理,已有人被处分了。
四、其他的津贴补贴的发放,一般要有省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或省级以上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才能发放。没有相关依据的话会按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处理。机关单位在规范津补贴、事业单位在发放绩效工资后原则上是不能发放加班费的,因为这些费用是统一归入了规范津补贴或绩效工资里面了的。在巡察中发现的一些单位发放了加班费,就被要求进行整改。
五、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会受到严肃处理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也规定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处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所以,作为事业单位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想要在财政发放的工资、津补贴之外再发放其他津补贴是很难的。除非你有相关的省级以上的政策依据。
六、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在这方面要求人社、财政部门落实这一规定,应当是合理的。此外,近年来符合条件的教师是可以享受年终岗位考核奖励、班主任津贴、乡镇补贴等相关津补贴的,这些都是有文件依据发放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落实的。如果没有文件依据的,建议还是不要发放,否则很有可能会被纪委、监委请去喝茶的。
以上是本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网友解答:
-----
没有的。即使有,也是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学校的财政拨款,专款专用,不会给老师们发一分钱的补助。
-----
网友解答:
-----
以本人本地的情况,除了财政工资(收入),几乎没有其他补贴。
一:工资
1:每月打卡工资,按职称(岗位)和工龄(薪级);2:绩效工资,月发,人均1050元,按课时,出勤,职位发放,多的拿1000多,少的只有几百元,;3:班主任和年段长奖励津贴,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为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每年发一次。关键词:
校长也没有
。4:除了县城的学校,其他学校教师还有乡村教师补贴和乡镇补贴。
二:工会福利
节假日发放,每年不得超过1800元。
三:年终绩效增量和各种奖励
1:各地不同
主要看学校隶属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在上级文件规定内,足额发,少发或不发,各地不同。如农村学校一般隶属于县,不同的县发放是不同的,这块差别很大。
2:校与校不同
如文明校园,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个等级,按规定发放的标准也不一样。
有些地方很重视教育,同乡会筹集资金,发给毕业班老师的一些中考奖金等,这大慨是唯一的非财政收入了。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没有收入,即使有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