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债不还,我们该怎么办?
遇到欠债不还,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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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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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办。我经商的时候,曾经就有这样些人,他们家在吉林,派人几次要账,到他家连个黑白电视都没有,穷的溜光。没法办,事隔31年了,1987年的事,欠我500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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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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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
办理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第一、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第二、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公民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第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 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第四、债权文书和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或抵押文件;第五、债务人未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义务的证据材 料:第六、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时,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
不是所有的欠债都能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务合同才能办理。民间借贷纠纷非常多,
有的是亲友之间的借款行为
,只是单纯的借款,归还时也只是归还本金。
大量的民间借贷都是高利率借贷行为,
有的是熟人介绍的,有的是专门的贷款公司放高利贷。这些借贷行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高利率,并且没有担保。对于这些借贷行为,申请人去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时,公证员会拒绝受理。
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借贷双方能够充分评估还款人的还款能力。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民间借贷双方一定要签订协议,协议中注明利息和还款期限以及逾期未能还款时的处理办法。如果是写借条的,借条上也要注明还款期限以及还款金额。
对于口头借款,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但是没有书面借条的借款行为,当还款人逾期没有还款并且多次讨要不还时,出借人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算去人民法院起诉,也没有证据,自己举证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不管关系有多好,借款时都要写书面借条或者签订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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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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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律师点评】没事别借钱!木已成舟?那别急着起诉!先协商还款!暗查财产!做好下面几件事!才有可能顺利把钱要回来!
借钱容易还钱难,欠债不还让人糟心。尤其是问别人借来后再转借,到最后把自己也搭了进去。而且告到法院即便赢了判决,强制执行的效果也不好说,弄不好倒贴诉讼费。
当然想要顺利要回欠款,还是有办法的。
下面就来说说催讨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没借条?先补上!记得写上逾期利息!
很多人法律意识挺淡薄,钱借出去很久了,结果
连借条都没写,而这往往也是对方拖着不还的原因之一。
要知道,签了借条后,对方的还款意愿可大不相同。因为借条上一般都会载明还款期限,同时有书面证据在你手里,对方知道如果逾期还款你可以随时告他。对欠钱不还这种行为的震慑力度是不一样的!
那么写借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最重要但是往往被忽视的细节:逾期利息
!
为啥要说逾期利息?因为很多朋友之间的借款往往都是低息甚至是无息的。
到最后出了问题,对方欠了一屁股债务,欠别人的有2分利,欠你的是不算利息的,你说他先还哪个?
大多数人肯定先把利息贵的还上吧!你不约定逾期利息?指定先凉!
打官司?别急!先协商!试试还款诚意!
想要对方还款?啥最重要?
是打官司吗?不对!是还款诚意!
如果没诚意,打了官司也不一定有用!
那么如何确定对方的还款诚意呢?协商还款其实是最好的试金石。在协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下面几个要点:
1、还款期限要合理。
还款期限必须不能太长,更加不能太短。
需要协商的,往往已经欠款很久。因此指望快速一次性还清,并不现实!比如,拖了3年的债务,一协商,跟你说2个月之内一次性搞定,肯定是在拖延时间!别被冲昏了头!
2、还款金额要合适。
还款金额不能太高,需要适当。
如果说债务有200万,协商的时候对方跟你表态一次性履行100万,你说这现实不?明显不可靠。除非对方准备卖房,否则千万不要相信!这也是“老赖”惯用的拖延时间的伎俩之一。还款金额需要根据对方的收入状况、财产现状来确定合理的金额,比如20万左右就是一个合理的区间。
3、记得拿抵押、担保试诚意。
如果对方真心想还钱,要个抵押、担保不过分。
如果对方确实有合理的还款计划,而且能够落实下来,那么对于抵押、担保还是不会过分抗拒的。因为除非不还钱,抵押、担保才有意义。如果拿不出抵押、担保的话,很有可能对方只是在拖延时间,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按约还款。
谈了!对方没诚意?暗查财产!打官司!强制执行!
欠条也补了,协商也试了,搞了半天发现对方根本没还款诚意,咋整?那就只能打官司、强制执行了!
注意!并不是说打官司最有用,而是你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在打官司之前,我们
应该注意收集下面这几个信息,为未来的顺利执行铺路
:
1、
确认对方的财产信息
。我们最好搞清楚对方住在哪里,房子是不是他的,车子有几辆。这些大额的固定财产转移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一旦摸清楚之后,起诉后申请保全,到了执行阶段就可以拍卖变现。
2、
确认对方的收入状况
。收入是稳定的执行款来源,我们可以留心对方在哪里上班、工资收入多少,如果是做生意的,那么有谁欠他的钱、哪边有未结算的款项。这些信息都会成为执行案件的突破口,帮助你顺利回款。
3、
确认对方的收支情况
。一个人的财产情况跟他的开支水平呈正比,比如子女就读于私立学校,出差入住星级酒店,近期外出旅游,这些都能够体现收支水平。一个过着富裕生活的人,往往会惧怕执行制裁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后坐不了飞机高铁、子女被私立学校劝退、随时可能被公安带走拘留。
【总结】欠款收不回?先催!别急着打官司!把对方的还款诚意试出来!沟通时留心财产线索!只有这样!你的回款之路才会走得稳当!
觉得讲的有道理的,帮忙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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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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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看对方欠债不还是其有财产故意不还,还是没有财产而没有办法还。
不管是哪种情况,债权人首先应当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承担偿还义务, 且债务人有偿还的能力,则其必须要根据判决书上的判决来偿还债务,如果其不执行判决内容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查封及变卖其财产,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罪
但是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钱而没有办法偿还,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首先可以要求法院将其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部分自由,其次,债权人也需要密切注意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应及时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及时查封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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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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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P2P人人贷三位创始人枪毙,钱存人人贷7年时间,合同年利率10%,结果到现在利息1分钱都没有,给你们白用7年。老赖泛滥,信用崩溃,借钱不还,社会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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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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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该怎么办?那还用说吗?整他!中国古语有云:先礼后兵。既然好话说尽对方也不还款,那看来礼这条路是已经行不通了,只能考虑用兵了。用兵者,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向法院起诉,取得生效判决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种是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像你所说的这种有强制执行公证书的情况,就属于第二种情形,即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后,持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你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向当初做公证债权文书公证的那个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具体操作你需要到公证处联系公证债权文书上的公证员,执行证书的出具也是由他负责的。他会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第二步,拿到执行证书后,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
你可以找律师代书,但是需要你支付律师费的哦!你也可以上某度下载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然后自己修改一下,也是能用的。可能不是那么专业,但毕竟是自己制作的,而且还免费的,那感觉肯定不一样啊!看你自己喜欢哪一种。
第三步,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包括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没有也没关系,法院一般也不会因此为难你)、公证债权文书原件和执行证书原件,如果还能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房产、车辆、股权或者银行存款都是可以的),那就完美了!
第四步,准备后全部材料之后,把材料都带上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债权数额小于一千万元的,去区(县)法院;债权数额大于等于一千万元的,去中级法院)提交申请执行立案材料
,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和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你看哪一个法院离你比较近,去立案比较方便你就去哪一个。特别提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预先向法院缴纳执行费的,这一点和诉讼不一样哈!
第五步,跟法院确认执行案件的主办法官并积极和主办法官沟通推进案件的执行。
因为提交完申请执行立案材料后,法院一般是不能马上告诉你谁是主办法官的。法院确定主办法官后会将案卷材料移交主办法官,这个过程一般需要几天的时间。所以你提交立案材料时记得问立案庭要一下立案庭窗口和执行局的联系电话,到时候打电话和法院确认你的案件的主办法官是谁。然后根据法院提供的联系方式和你的主办法官联系后续的执行事宜。
最后,我想说的是,执行难在当下仍然是各级法院和当事人面临的重大难题,短期内可能也无法得到有效缓解。所以,对于你的执行案件,你需要有耐心和坚强的意志力,和主办法官和债务人都是需要斗智斗勇的,你需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祝你早日拿回属于你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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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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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愚钝也没有高学历高智慧想不出什高招,这里面也涉及到专业法律问题真是帮不了你;不过我想我们的人民法院是专职法律机构也负责处理债务纠纷,他们都是高学历高智商专家教授级,我想他们是最专业最有话语权的,在治理老赖方面都是身怀绝技的专业人士,他们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处置方式方法既不违背法律又能帮助到你,所以我们大家都在说,遇到债务纠纷不能自己私自处理要用正规途径来维护给自己的合法权益,你看如果?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成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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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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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到好多借款收不回来的问题,这次站在债主的角度说一下。
如果对方欠债不还,可以协商,当然可以起诉。(能在网上问的,大概率没法协商了)
今天就说说起诉,网上说的起诉最担心的是执行问题,这点可以理解,毕竟起诉都想要回钱。
我建议债主起诉前,可以查一下被告有没有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限制高消费,查一下被告有没有其他的欠款(网上有生效文书)。
如果以上都没有,说明被告没啥被法院判决的欠款,那你起诉要回欠款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如果对外负债太多,你就要考虑了,这里陷入了两难 :
第一,如果你不起诉,等他有钱,你还是要起诉,起诉到判决下来需要等几个月时间,判决下来后,他还会不会有钱,不好说,这个不是法律问题。
第二,如果你起诉,假如对方欠款1000万都没还,欠你50万,他能还的可能性估计也很小,你只能等,没别的办法。
找过我的当事人,我会把上述风险告诉他,对方能不能还款的风险,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判断,因为这不涉及专业问题,可能当事人比律师都了解,所以我不会给当事人判断。
这样告知还有一点考虑是,如果执行不到位,这不应该是律师的问题,律师不是神,也没有公权力。但是风险提示和具体的操作是需要尽职尽责去做的。
总之,先交流清楚,充分考虑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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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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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如果通过合法的私利救济途径,无法让对方还款,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起诉的形式,逼迫对方还款。
具体该怎么办?
1、确定案由
欠钱不还,所欠钱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有多种多样,比如借贷关系、买卖合同关系等。
2、准备诉讼材料
(一)民事诉状;
(二)原、被告的身份信息;
(三)能够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
3、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
上述材料,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的份数,同时要额外准备一份交给人民法院。(比如有N个被告,那就要交给法院N+1份材料)
4、去法院开庭
(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被告进行答辩;
(三)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四)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五)法庭询问以及互相发问;
(六)法庭辩论;
(七)最后陈述;
上述流程走完以后,耐心的等待一段时间,如果你证据充分的话,很快就会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但判决书生效以后,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我将重点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执行阶段,法院可以对被申请人采取哪些措施。
打官司的流程,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但是大家知道申请执行,如果对方不还钱可以有哪些措施吗?
申请强制执行以后可以对欠钱不还的人采取哪些措施?
(一)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唤被执行人、以及要求申报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9条规定:
未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收入和养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三)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动产、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1条规定:
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四)禁止被执行人转让知识产权、冻结相应的股权证券等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规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转让其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规定:
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者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五)对被执行人发出搜查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抽查。
(六)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由被执行人。
(七)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调查询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4条规定: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被拘传人进行调查询问,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采取拘留措施的,调查询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八)执行被执行人在第3人处的到期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1条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做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九)代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3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以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
(十)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十一)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的措施。
(十二)向媒体公布失信人名单
(十三)司法拘留
(十四)对被执行人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具具体法律规定不再一一引用,感兴趣的可以自行学习上述法律法规)
总结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方法总比困难多。虽然有时候通过自力救济,私下向对方要求还钱,很多人会一直耍赖,一直拖着。但是不妨试一试,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起诉以后,也不排除会有部分人主动还款。当然,如果对方就想当一个老赖,也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试试上面的执行措施,希望你有一个好的结果。
以上内容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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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办法的,我现在就遇到了,已经起诉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没有钱没有其他财产。现在只有被纳入老赖了。先找欠债人协商分期,如果不同意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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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有关部门帮助,把欠债人纳入失信名单,让他处处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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