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矛盾升级,女方不让男方探视小孩,将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拒绝接受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矛盾升级,女方不让男方探视小孩,将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拒绝接受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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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异带着孩子。
前夫外遇离婚消失几年了,去年突然出现说要看孩子。
是因为他老婆死了,心情不好,我没同意看。
让他做好充分准备再来看,能不能坚持住,孩子小,抛弃了一次啦,现在孩子大些了,不能没事来看看,有事又消失不见了,不能再扔第二次。结果就是他觉得做不到,就继续消失了。
我认为不管恨不恨,如果孩子不恨,想看,就让看,但我觉得还是有条件的。
一、不能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想不看就不看,让孩子充满了期待,结果都是失望。
规律的来看按约好的时间,非天灾人祸都得到,别今天加班,明天聚会乱改时间。
二、配合教育。不管怎么样你是个父亲,只是没有监护权,要配合教育,不要一味的买买吃吃,不给规矩。
三、不要提妈妈,妈妈的教育孩子方法不是你能管的了,一味的在孩子面前说妈妈不对,打击孩子心中妈妈的威信,请你滚远点。
四、来看就是还想当个父亲,请付好责任,管好自己,如果新家庭可以看,你能控制,就带出去看,如果你做不了主,没人管的的时候来看看,有人一瞪眼就没影了,别来了,孩子不是你空闲的时候拿过来玩玩的,没了你他也很好,请不要打扰。
那些找法官的,想想原因,把最根本原因解决了,吵吵闹闹的对孩子好吗?你看孩子是为了孩子好呢?还是想解了自己的念想。一切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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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让探视小孩、所有联系方式拉黑、还不要抚养费!这是怎样的伤痛让女人恨您入骨?如果您真的是一个有爱心、有担当、有责任的父亲,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在孩子3岁以前,默默关注(尽量跟妻子和解获得探视权)3岁以后孩子上幼儿园了、然后小学、高中、大学,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有了社会属性,不再只有妈妈一个人全程照顾,如果您真有心,跟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初中老师……都建立密切的联系,妈妈也许偏执一点,但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各个阶段的老师是认同您的,您只要是真心爱孩子,孩子是能感受到的,各个阶段的老师也是可以感受到的,所以前妻怎么着您是阻拦不了您对孩子的真爱的!问题是您对孩子是真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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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时的确会出现题主所说的问题,双方以为离婚后,只是孩子的牵扯了,其实不然,离婚之后,财产可能出现问题,孩子是非常有可能引起更大的问题的。所以,在离婚时,要把以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提前考虑好,尤其是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要完善。
现在分析一下,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小孩,男方该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下的探望权
协议离婚是离婚的两个方式之一,协议离婚就是大家常说的自愿离婚,
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在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要约定子女的问题: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
子女的抚养权要约定清楚,归属于男方还是女方,如果归属于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或者女方自己承担抚养费。如果是男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要把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方式约定清楚,比如抚养费每月多少,还是每年多少,怎样支付,这些比较关键。
但是,探望权经常没有规定的那么细致了,可能就是一句话:男方有权利探望子女,女方要协助。但是,如果女方不协助,拒绝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就非常被动了。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就要约定清楚:男方多长时间能探望子女,在哪里探望子女,探望时可以和子女待多长时间、寒暑假是否可以把子女带回去同住?这样的约定就非常细致了,操作起来也非常明确具体。
一旦,女方不给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该协议书,法院也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如果协议书中有具体的探望权行使方式,法院也会支持的;如果没有具体的探望权行使方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要求及法律规定,再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的。
二、起诉离婚之下的探望权
起诉离婚是离婚的另一个方式,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对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说出自己的想法,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也是比较笼统的,让双方自行协商。
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都不是禁止双方协商的,如果双方能协商好,法院会出具相应的调解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都会认可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或者在判决离婚时,对于探望权作出判决。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作出的判决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女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然,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有时不会对于探望权的方式写的很清楚,但不要担心,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依然可以对于探望权进行协商的,如果双方顺利协商好,可以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于以后的探望权行使方式再进行约定。
另外,关于题主所说的女方拒绝接受抚养费,这一点可以在起诉过程中,告知法院,经过法院允许,你可以当庭把钱交付给女方,或者把钱交到法院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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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系不要男方的抚养费,又不让男方干自己的孩子,我觉得这样的女人多半是受到了离婚的伤害,多半是对这个孩子的父亲有一些恨意。多半是在惩罚这个离开她的男人。而且他还怕了,也可能是前夫不断的骚扰,不断地接触孩子,会剥夺了自己对孩子的那份爱,就是这种想法,可能他都觉得前夫如果出现在她的世界中,就可能威胁到她和孩子的爱,就可能给他造成许多的麻烦,让他那颗受伤的心会感觉到更加的伤痛。所以说有这种感受的离婚女人多半都不愿意与前夫联系,多半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就跟着自己好,跟着自己生活,不想让前夫来打扰自己的那片安宁。因此来说,这样的离婚女人就是再把自己对前夫的恨转加在孩子的身上,让孩子对前夫也充满着恨意,这才是他想达到的结果。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想一想离婚了以后,不能让孩子觉得父母们谁好谁坏。不能让孩子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不能让孩子觉得离婚了的父母给自己造成的就是一种不安全的隐患。所以我说作为离婚的母亲,千万别总在孩子面前诉说这孩子父亲的不是,更不能天天当着孩子的面骂着前夫。不要什么事情都拿孩子来惩罚自己的前夫拿着这个自己亲生孩子当武器,你不觉得特别的残忍吗?所以我说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不能剥夺孩子看望自己父亲得那个权利。作为一个母亲离婚了,你是一个受害者,你领着孩子是很不容易,但是最起码你也得让孩子的父亲没事的时候见一见孩子,这或许对孩子的生活成长有一些帮助,更不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孤独和伤害。所以说这样的惩罚方式,不让孩子和前夫联系,不让孩子要他爸爸一分钱,虽然这样很有骨气,但是这也不是一种好的方式,父子之间就应该其乐融融,不应该有任何的阻挡,所以说作为一个受伤的女人,还是宽容一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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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首先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父母探望子女是正当时合法权益,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
不过,作为孩子的爸爸,你是否有反思过,女方为什么不让你探望孩子?原因你考究过吗?
我作为女方,我个人认为女方不让你探望可能会有如下原因:
1,你曾经有过暴力行为,女方担心你的探望会伤害到她或者孩子。
2,曾经的夫妻生活伤透了她的心,她不想再跟你有任何联系。
3,她已经过上了自己的生活,希望你不要去打扰她平静的日子。
作为男方,我觉得你首先反思下过往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请务必取得女方的谅解,然后通过法律途劲约束探视时间和次数,前提是一定要让女方有安全感,切不可为了探望孩子而做出伤害她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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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什么好纠结的,女方不给看是她的权利。法官带队都帮不了你。怎么办?不要了呗。再生一个。只有这样。要是你去看孩子,受伤的一定会是孩子。还不如一开始就让孩子觉得你死了。说实话,这个虽然狠心,但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往后余生,将以泪洗面、永无宁日。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法律?法律在这方面是很苍白无力的,你可以试一试看我有没有说谎。求助法律一点用都没有,只要女方躲起来,女方父母就不会让你进门,法官只会告诉你,这是女方的权力。连抱抱孩子都不可以,法官依然会告诉你,这是女方的权力。你可以实践一下,看我骗没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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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领天下,智赢人生。我是不想加班的律师曾,依法维护权益,理性对待人生。关注我,免费解答法律问题。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题主的问题,无法判断是属于哪一种方式。
一般诉讼离婚的,有判决书,一般对于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写的比较清楚。但是协议离婚的话,由于很多当事人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沟通或者书写协议的时候往往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自己的权益表达也不是很清楚。这就为以后的 矛盾埋下伏笔。
对于题主的问题,如果你们的协议里面约定,现在男方违约,那么你可以先跟对方协商,不过对方还是拒不履行,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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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当初不要孩子,看不看都无所谓。如果真正关心孩子,当初就不会这样,这应该对孩子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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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之入骨啊,应该找找你自己原因,抚养费都不要,不想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多大的恨啊,有脸说的,咋不说说为什么离婚,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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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通常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定期探视并支付抚养费。但有些夫妻感情破裂后,矛盾比较深,一方千方百计阻止对方看孩子的机会。那么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根据婚姻法第48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后可能女方还在气头上,这时最好不要直接指责吵闹火上浇油,先让对方冷静一段时间,等双方心绪平静一些再好好沟通一下,把大人的恩怨放一边,以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一点耐心,相信另一方考虑孩子成长会慢慢能放下心结允许探视的。如果对方态度强硬油盐不进,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可能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探视抗拒执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还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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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就是不要脸,凭啥不让男方探望孩子呢,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大人有什么矛盾不能把孩子卷近里面,你不让男方探视孩子就是独自霸占孩子,这是混蛋思维,没有男人你能怀孕吗?孩子是两个人的你凭啥独自霸占呢,这样的话找个机会变更孩子抚养权,因为你没有抚养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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