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庄与慈禧裹脚吗?
孝庄与慈禧裹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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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问考古专家了,他们应该在清东陵慈禧墓见过慈禧的遗体,但是孝庄的墓早年被盗,有没有遗体保存下来那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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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是汉族陋习,而元清两朝却成为蒙古人和满人追捧的“时尚潮流”,所以在很多老照片中能看到清朝人的“三寸金莲”。但缠足在清朝是非常受统治者抵制的,清初就多次下令禁止缠足,孝庄皇后也曾亲自下达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所以孝庄理当不会缠足。光绪二十八年(1902),慈禧也下达了劝禁缠足的谕旨,光绪三十一年(1905),她又颁布谕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所以慈禧也应该未缠足。
(南唐后主李煜剧照)
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裏脚是在五代时期,南唐的宫中有个叫窅娘的宫嫔,用帛缠足,令脚纤小弯曲,“作新月状”,跳舞的时候便“回旋有凌云之态”,南唐后主李煜就非常喜欢,所以裹脚就由此出名。后来有人作了首诗:“金陵佳丽不虚传,浦浦荷花水上仙。未会与民同乐意,却于宫里看金莲”,后世说的“三寸金莲”就是由此而来的。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羊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菩萨蛮咏足》
从窅娘受宠开始,便引发了一些人的跟风,这股跟风也是在宫中开始的,且主要就是宫廷中的舞姬。而后又从宫中传至青楼,一些歌妓、舞妓开始效仿宫中的缠足行为,宋朝苏轼对这个陋习养成还写过一首词,可见文人墨客当年的风流成性。有“市场”就有传播的土壤,这些文人墨客、达官显贵追捧“小脚艺人”,故而坊间缠足又成了显贵家妓的标配,如南宋中兴四将之一的刘光世,他的家妓都缠足,文人赵令時称赞她们“脚绝弓鞋三寸罗”。
(北宋青楼剧照)
宋理宗的宫中,“宫人裏足纤直,名快上马”,这种裹脚与后来的“三寸金莲”不同,主要追求细直,而非突出小!整个宋朝,宫人、妾媵、家妓和坊间歌女都是缠足的主体,南宋后期,裹足更是临安时髦女性的标配,“杭州脚”说的就是这个时期临安的裹足。其实通过这个裹脚的主体不难看出,当时裹脚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人,正经人家也是不许自家女人裏脚的。如北宋理学家程颐的六世孙程淮,在宋度宗时曾任安庆府通判,他就规定程氏家族“妇人,不缠足,不贯耳”。
到了元代,这种陋习就不分良家与否了,当时许多汉族文人为了表示“华夷之别”,以对抗蒙古政权的四等人划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从而鼓励自家女人缠足。但这种对抗貌似走偏了,以至于很多蒙古妇女也开始追逐这个流行风尚,甚至蒙古女人缠足之风比汉人更为严重。这样一来,缠足就成了一种社会性质的普遍行为,到了明代,女人缠足与男子读书一样,成了阶层划分的标志,这种陋习更加成为社会上的主流“审美”。
明清时期,山西一代的“脚会”就是针对裹脚进行的选美比赛。清朝文人方绚曾自诩“香莲博士”,著有《香莲品藻》,将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这种穷酸文人的推波助澜无疑是这种陋习传播的催化剂。其实这种陋习只是存在于汉人当中,当年皇太极在关外就下有谕旨,即“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这里的“他国”指的就是明朝。清军入关后,剃发蓄辫是人尽皆知的,而与此同时,禁止缠足的政令却不怎么被提及。顺治帝要求汉人生下的女子不得缠足,即“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康熙、孝庄也都下达过严惩缠足的政令。
“康熙元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清会典》
值得一提的是,孝庄皇后的谕旨主要针对满族女子,康熙帝则是针对汉族女子。这说明孝庄时期就已经有宫人效仿汉族女子缠足,问题得不到解决,所以康熙帝才开始对整个社会下达禁缠令。可是剃发容易,禁止裹脚的难度就大了,毕竟头发一眼就能看出来,而脚裹没裹很难看出来,亦不方便挨家挨户查证。所以禁缠令收效甚微,至康熙七年(1668),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上书请求解除缠足的禁令,康熙见风气难改,故而应允,这标志着清政府默认了汉族女子缠足的事实。
(旗人女子是天足,不裹脚)
清朝宗人府对旗人子女管理严苛,所以旗人女子一般不会缠足,因为禁令只对汉人解除,旗人始终都是禁止缠足的。可是今天我们对缠足多停留在美与丑的争论上,殊不知这种陋习始于讨好君主,发展于达官显贵的追捧,这本就是身份和阶层的象征。如同西方贵族妇女才会有的束腰行为,贫苦人家的劳动妇女,怎样都不会束腰裹脚的,因为那样是无法劳动的。所以当缠足代表着富足、高贵时,旗人女子也就有违背禁令,偷着裹脚的行为。
(裹脚后劳动起来笨拙无比)
“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慈禧口谕
尤其是清代后期,缠足风气太盛,许多旗女也会在私下偷偷缠足,象征身份也好,追逐时尚也罢,这个陋习于清末已经普遍存在于各个阶层、民族。到了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日本举办了一次落后地区博览会,其中将中国小脚与爪哇、菲律宾等土著的陋习放在一起展览,这才让中国人明白,裹脚对于世界来说是多么丑陋的事情。慈禧太后也曾因此事被外国公使嘲笑过,虽然慈禧太后以西方人的束腰行为进行反驳,但她还是意识到裹脚是低劣丑陋的行为,所以又下达了一系列的禁令。
由上可见,无论是孝庄还是慈禧,他们都不可能缠足,论审美,满清皇帝没有这个癖好,后妃无需以此博取皇帝喜爱。论身份地位,孝庄是清入关前的蒙古大贝勒之女,嫁给的是皇太极,皇太极是首个禁止缠足的清帝,所以孝庄不可能缠足;慈禧在抬旗前,也是镶蓝旗人,旗人一般不缠足,他们无需通过缠足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而且最直观的就是慈禧的照片,他留下的照片中,天足与缠足的区别是很明显可以看出来的,慈禧的照片明显是天足,无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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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孝庄
“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慈禧
以上两段话,分别是孝庄和慈禧颁发过的懿旨,由此可见孝庄和慈禧,到底有多么讨厌缠足,所以也证明了,她俩绝对不缠足。
那缠足这种陋习到底是怎么来的呢?其实,缠足这种陋习,是汉人传承下来的,汉人女子裹脚始于北宋中后期,兴起于南宋,随后进一步发展,到清代时最为普遍。
那为什么会兴起裹脚之风呢?因为汉人女子三寸金莲,走路一步三摇,非常符合古代男子的审美观,这才逐渐兴起,甚至成为一种“潮流时尚”。
缠足裹脚,实际上对女性的伤害非常大,从小女孩四五岁的时候,开始就要用布带包脚,使骨骼肌肉严重变形,导致女性终生生活在疼痛之中。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曾多次下令禁止缠足裹脚,在他们还未入关时,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颁发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孝庄的“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是对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顺治、康熙也都曾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但收效甚微。
直到康熙七年(1668年),大臣王熙上书请求解除缠足禁令,得到康熙许可后,清政府就默认了汉族女子缠足的事实。
随后,民间大兴缠足之风,并且这种陋习还与所谓的忠君爱国联系上了,出现了当时所谓的“男降女不降”说法。
意思是,男的按照清朝规定,留辫子,而女的不按照清朝规定,继续裹小脚,把裹小脚当成反抗清朝的象征。当时的人甚至认为,凡是清政府不让干的,干就是反抗,就是对的。
后来,直到清朝末期,1905年,慈禧颁发懿旨,发出倡议,劝导全国妇女不要缠足,一时之间全国各地官吏纷纷响应,同时也是受到新文化的影响,缠足的女子才逐渐减少,并一点点的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
其实,无论是我国的缠足,欧洲的束腰,中东的割礼,还是非洲的唇盘,都是对广大女性的摧残与侮辱,是男权化社会的陋习,感谢时代进步了,男女平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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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孝庄太后还是慈禧太后,都在清朝历史上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都以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维护了清朝的统治。虽然,史料中并没有记载过二人是否曾经裹脚,但从相关历史知识来判断,她们都没有裹过脚。
所谓的
“裹脚”
,也叫做
“缠足”
,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残害妇女的病态文化和恶毒习俗。它不仅严重摧残了古代妇女的精神状况和身体健康,更成为了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封建糟粕和流毒。
在我国历史上,春秋时期作为奴隶社会的消亡期,战国时期作为封建社会的形成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妇女的地位却是每况愈下,虽没有印度种姓制度下那么低贱,可也逐渐沦为了社会的配角。
受此影响,妇女为了取悦处于主导地位的男性,尤其是男性统治者,不得不接受强加给自己的一些桎梏和束缚。其中,裹脚就是不得不提的一种压迫手段。
五代十国时期,社会处于大动荡和大变革时期,各种文化观念都产生着激荡的变化。位于江南一带的南唐,其最后一位国君李煜实在不善于治国,也不愿意治国,所有精力都在风花雪夜和诗词歌赋上。
长期霍霍下来,一般性的娱乐项目已经完全不能满足他的欲望,竟开始关注起了女人走路的姿势。上行下效,南唐逐渐
推崇“以柔为美”之风,推崇“我见犹怜”之姿,推崇“三寸金莲”之美。
于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裹脚风气开始了。
为此,可怜的女孩们在少年时期就得被迫裹脚,尽管痛不欲生,但也只得如此。因为,年龄十岁后骨骼就会加速发育和成型,再也不能达到“三寸金莲”的效果,甚至将来婚嫁都会非常困难。
赵匡胤在发动陈桥兵变夺取后周政权以后,建立了北宋并且完成了国家的大一统。作为一个
“重文抑武”
的王朝,北宋历代统治者都特别重视士族阶层,鼓励他们舞文弄墨。于是,南唐时期的裹脚陋习也被保留了下来,甚至还进一步得到了推广。
很快,裹脚被越来越多的男性所接纳,经过文人墨客的宣扬,引得社会各个阶层都趋之若鹜。比如,大词人苏轼、辛弃疾等人就曾写下过许多赞美“三寸金莲”的词句。据苏轼的
《菩萨蛮·咏足》
记载: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
句中的
“惜莲承步”
和
“罗袜凌波”
,都是对女人小脚的一种形象描写。殊不知,这种文人墨客的精美诗句,却更加重了裹脚对于妇女的危害。
伴随着中原地区汉族妇女裹小脚的兴起,周边的其他少数民族也竞相模仿,比如鲜卑族、朝鲜族等许多民族的女子也开始裹脚。只不过,这些少数民族裹脚大都停留于上层统治阶级内部,对于中下层百姓的影响比较有限。
元朝时期,蒙古族对于裹脚现象虽不推崇,可也没有制止,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而到了明朝,妇女裹脚现象达到了历史的最巅峰,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还颁布了
《衮冕制度》
,其中就明确要求:
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有明一朝,汉族妇女深受裹脚之苦,直到满人入关推翻朱明王朝。政局稳定后,满人开始推行自己民族的特色统治,比如
“剃发令”、“文字狱”、“禁裹足”
等。
孝庄太后属于蒙古族,慈禧太后属于满族,二人受中原文化的影响都较小。而且,蒙古族和满族都属于马背上的民族,历来就没有裹小脚的传统,她二人自然也不会被要求裹脚。
顺治时期,清廷颁布了禁止妇女裹足的政令。不过,由于这种习俗流传已有数百年,一时间很难彻底禁止。而且,随着社会的稳定,满族统治者认为裹脚现象并不危及自己的统治,并不像“剃发令”和“文字狱”那样紧迫,于是就逐渐放松了管控。
就这样,裹脚现象虽然清廷明令禁止,但却得到了默许和纵容,在或明或暗下持续了整整两百多年,直到清朝的灭亡。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推翻了延续上千年的封建帝制,也一并取消了裹小脚的陋习。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民国政府正式下令废除裹足制度,明确裹足属于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至此,裹脚的这一封建陋习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被彻底丢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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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子凌波去不还,独留尘袜马嵬山。
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
从唐玄宗感怀杨贵妃的诗文中可见,至少在唐时,中原妇女已经有了裹脚的习俗。
根据目前最早的出土记录,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长14厘米宽约5厘米的女鞋来看,至少在南宋,裹脚并非后世的那么残忍,主要追求纤直但不弯折,而且仅限于中上层社会。
元代妇女缠足开始往纤小方向发展,弯折开始出现,但岭南两广依然少有缠足之风。
明代缠足之风突然爆发式增长,可能与理学的兴盛有很大关系。这种畸形变态的审美与物化女性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今天的人恐怕无法想象,至少我是无法理解一双骨折痊愈后畸形的脚,因为无法彻底清洗和软组织溃烂增生等问题散发出阵阵恶臭,这些和美怎么能一丁点的关系。
到了清朝,缠足已经成为了一种理所当然的的社会风俗,但清政府自入关开始,就极力反对妇女缠足。
顺治二年下诏禁止。
顺治十七年严令抗旨缠足者,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同年孝庄太后发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悬于神武门内。
康熙元年下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杖四十,徙十年”
康熙七年,因汉族官员屡次奏请,缠足开禁。
可见当时满族人对于缠足何等得深恶痛绝,显然他们自己是绝对不会缠足的。并且至今也没有在满族八旗子弟遗物中发现过缠足女鞋。
不过必须说明的一点是,不要以为这是满清政府意欲解放妇女或汉族官吏压迫妇女,实际上,根源在于双方都错误认为缠足是汉族文化不可磨灭的一部分,所以才在这么一件可笑可悲的事上搞出这么多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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