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没有和蒙古贵族联姻,而清朝可以?
为什么明朝没有和蒙古贵族联姻,而清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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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实力不允许啊!
首先是大明有心理优势,乞丐出身的朱元璋赶走了蒙古人,一血靖康以来两百多年的耻辱,建立了大明的心理优势。即使是蒙古人最厉害的骑兵,在明朝初期也是被大明的铁骑吊打的,最后的黄金家族,还被追到了捕鱼儿海给灭掉了。
大明前期的几十年,极大地长了汉人的志气,面对蒙古人,不再是胆小如鼠等待被屠杀,而是挺起了胸膛,甚至是有些鄙视了,在这种情况下,让高傲的大明去跪舔曾经的手下败将,大明真的做不到啊。
其次是和亲不是长久之计,早些年的汉朝和亲,那是因为实力不够,没办法跟匈奴硬刚,只能够委曲求全。但是大明的开局就是高开,他们深知和亲无法解决基本的问题,还会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游牧民族的特性,注定了他们会不定时的南下抢劫,不是送一两个公主过去就能够摆平事情的,必须要用又打又拉的方式,分而治之的方式才能长久。朱棣对待蒙古人就是这样操作,谁出头打谁。
再次是大明的综合实力强劲,明朝早期的实力自然是不用说了,完全能够压制住蒙古人的发展。即使是后来发生了土木堡之变,但是大明的底子还在,广大的江南地区完全能够支撑朝廷对北方用兵。
实际上自从黄金家族没落以后,蒙古就分裂了,一直到大明灭亡都没有再统一过,在这种情况下,大明找谁去和亲?没有统一的蒙古,就很容易被各个击破,大明也能够从容应对,不用去和亲。
清朝就没有大明那么多的负担了,本来自己就是游牧民族,包容性要强一些,能够容纳蒙古人。更重要的是,清朝如果要对抗大明,必须要得到蒙古的支持,不然的话会被两面夹击。主动联姻可以笼络蒙古人,让蒙古人分享满清的权力,从而死心塌地的效忠自己,这才有了后面的入关,逐鹿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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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8471条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虎女岂能嫁犬子。
古代中国汉人,民族主义情绪是来自骨子里。
除了中国以外,其余是南蛮北狄东夷西戎。
大家注意,蛮是虫子底,狄是反犬旁。
也就是说,在汉人眼中这些蛮族都是人面兽心的动物。
那么,不要说大明皇族,就算普通老百姓也不会将女儿嫁给蒙古人。
其实,这种传统是古代就有了。
三国时期,军阀马腾的妻子是羌人。在当年,汉人虽然在西凉和羌人杂居,但只要稍微有点办法的人,绝对不会娶羌人妻子。
而马腾因家中赤贫,无可奈何才娶了羌人女孩为妻。这在当时是恨不光彩的事情!
连娶妻尚且如此,何谈嫁女。
所以中国自古以来,除了汉代初期被匈奴严重威胁,迫不得已进行屈辱的和亲以外,没有任何皇族会主动和少数民族联姻,尤其不可能将女儿嫁过去。
当时以及后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和匈奴和亲是一种巨大的屈辱,有辱国格。
这是当年汉族的根本观念,是原则性问题。
相反,满清就没有这个障碍,它在当时也属于蛮族。
第二,明朝没有联姻的对象
就算联姻,也是有明确政治目的的,必须同草原上的霸主联姻。
但是,逃到大漠的北元并不存在这种霸主。
1368年北元逃到外蒙古建国,大明两个皇帝都进行了连续的讨伐。
1388年,大明将领蓝玉在捕鱼儿海附近大败元军,俘虏天元帝次子地保奴,由此北元残余势力所剩无几,在蒙古草原上的威望也大为降低。
当年,黄金家族后裔儿只斤·也速迭儿,篡位杀死天元帝,由此蒙古本部与卫拉特部分裂内战长达50多年,北元由此分裂。
随后的蒙古各部就是一盘散沙,各自为政,互相攻打。
直到明正统时期,蒙古有了一个短暂的统一时期。非黄金家族的实力派军阀脱欢太,师统一了蒙古很多部落,他的儿子也先得以有实力南下入侵大明,这就是土木堡战役。
自然,土木堡战役不是蒙古人厉害,而是明军最高指挥太荒唐才失败。
然而,也先并没有维持蒙古统一多久,前后不过十多年,也先不愿意做假皇帝,于是在1453年开始屠杀成吉思汗后裔,黄金家族成员,几乎将家族完全杀光。
由此,北元实际上垮台,而也先没多久也被暗杀而死,蒙古又陷入分裂内战,直到明朝灭亡。
到了达延汗时代,也曾短暂统一蒙古,但达延汗一死就又分裂了。
大家可以看到,当时蒙古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唯一强者,大明就算有意联姻也找不到对象。即便也先、达延汗这种草原霸主,也就是一时的而已。
相反,满清则根本不在乎找什么老大,而是和每个部落实际领袖联姻。
这种对于大明来说绝对不可能,因为感觉部落老大的实力不强,不够格,这是对大名的一种侮辱。
第三,大明不需要联姻,满清需要。
其实明代北方的威胁并不大,蒙古人虽不断南下骚扰,但对大明来说只是肌肤的问题,不会伤筋动骨。
作为大明来说,只要在边陲驻扎军队对付蒙古人也就问题不大,根本不需要联姻。
尤其随着明代火器的逐步进步,蒙古骑兵的优势越来越弱。
就攻城来说,在宋代的蒙古人还能攻破汉人的大城市。
然而,明代由于汉人大量使用火器,蒙古骑兵攻破大城市基本完全不可能。
相反,满清实力较为弱小,民族人口只有二三百万,全民皆兵的军队仅有一二十万人。
而蒙古人骁勇善战,大漠的游牧民族总数也有二百万以上,一旦和满清联姻,满清至少多了近10万精锐部队,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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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族和蒙元贵族是有联姻的。
比如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樉的正妃就是元朝大将王保保(扩廓帖木儿)的妹妹。
洪武三年,王保保包围兰州,朱元璋派徐达为征虏大将军,西征王保保。此一役,王保保惨败,率残部逃往漠北哈拉和林。其妹观音奴在元军溃败中被明军活捉。
次年,朱元璋为了怀柔王保保,便让秦王朱樉娶了王保保的妹妹。这次通婚是明朝皇室与蒙元贵族的第一次通婚。
不过,这次联姻的效果并不好。王保保铁了心的与明朝为敌,不受联姻诱惑。
至于其妹,嫁给朱樉后,也不幸福。朱樉性格荒淫暴虐,行事逾矩,喜欢次妃邓氏(邓愈的女儿)。对正妃王氏非常苛刻。朱元璋曾为此时多次斥责朱樉,并赐死邓氏。但王氏的境遇并无改观,仍然被朱樉幽禁。
朱樉死后,王氏被迫殉葬。
除了朱樉,老四燕王朱棣的惠妃,也是蒙古贵族出身。
洪武二十三年,北元宰相吴允诚(朱元璋赐的汉名,本名叫把都帖木儿)宣布易帜,向明朝投降。
同一年,朱棣便娶了吴允诚的女儿。朱棣继位后,吴氏被封为惠妃。
据清朝的一些史书说,朱棣的四儿子朱高燨就是吴氏所生。
如果据说是真实的,那么朱棣这个早年夭折的孩子,应该就是第一个具有明朝皇族和蒙元贵族血统的皇子。
另外,朱棣的孙子明宣宗朱瞻基也娶了吴允诚的孙女(辈分岔了)。朱瞻基登基后,吴允诚孙女的封号也是惠妃。(这位小吴惠妃与王保保的妹妹一样,最后也殉葬了)
女三人,长适右军都督柴别里革,次适都指挥杨完者秃,其三为太宗皇帝妃。……孙女一, 为宣宗皇帝妃。——《明故恭顺伯吴公神道碑》
综上,
明朝和蒙元贵族是有联姻的。
明朝皇族只是没与“蒙元皇族”联姻。
为什么没有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明朝和蒙元皇室,相互都不愿意妥协。
明朝刚建立之初,朱元璋很想与元朝皇室达成共识,即只要元顺帝父子若能“审识天命,衔壁来降”,他就将“待以殊礼,作客吾家。以二王三恪的国宾之礼,优待元朝皇室。(相当于曹丕给汉献帝的待遇)
然而,元顺帝跑了,不搭理朱元璋。任凭朱元璋如何释放善意,都不回应。
后来,元顺帝死了,其子继位,是为元昭宗,继续与明朝为敌。
虽然元昭宗多次被明军杀的鸡飞狗跳,数次被迫“搬家”避难。但他态度坚决,死活愿与明朝媾和。
见此情形,明朝便改变了国策。改成了对蒙古拉一派打一派的策略。
本来按照朱元璋的想法,活捉元主,毕其功于一役,对草原进行羁縻统治,就像唐朝对付东西突厥那样,以低成本,尽快解决北面问题。
现在搞不成了,只能像汉武帝打匈奴一样,往死里打,彻底打垮蒙古。
而要实现这个目的,蒙元皇室自然就是被打击的对象,没有拉拢的必要。
因为蒙元皇室是蒙古人的主心骨。只有把皇室彻底铲除了,事情才好办。
而像王保保、吴允诚等元廷实力派,则自然是明朝为务必要拉拢的对象。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以祖训形式下旨强调:后世子孙都给我听好了!蒙古鞑子不好对付。一口吞不下。彻底解决蒙古问题之前,像什么朝鲜、越南那些不值一打的穷乡僻壤,不必去理会。免得空耗国力。(这也就是明朝圈定“不征之国”的由来)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皇明祖训》
到了朱棣在位时,他也以圣旨形式说:大明不和亲,不纳贡,无意与蒙古妥协。(现在常见的“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其实就是朱棣圣旨的简化版)
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番南岛西洋诸夷,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薄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
太祖和成祖皇帝都定下基调了,后世子孙能怎么办?只能是照办了。
拉拢蒙古实力派内附,可以。
与蒙古汗室媾和?坚决不行。
这是违背大明祖训的投降行为。哪个皇帝敢这么干,等于是找喷。
纵观历史,明朝对蒙古皇室的政策,基本就只有简单粗暴的两项:
狠狠地打!(洪武、永乐时期)
不接触,不理会。(景泰之后)
至于蒙元皇室方面,也是如此。不妥协。
投降是不可能的。平等合作倒是可以,比如明朝中后期的“俺答封贡”就是典型的蒙古与明朝合作案例。(这也是明朝少有的以非军事手段解决与外族敌对关系的事件)
再看清朝。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时,蒙古人四分五裂,大体可以分为三部:漠南蒙古(内蒙)、喀尔喀蒙古(外蒙)、漠西蒙古(瓦剌)。
这三大撮蒙古人虽然名义上都效忠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林丹汗,但林丹汗对喀尔喀蒙古和漠西蒙古完全没有控制力。即便是在漠南蒙古,林丹汗的影响力也不大。
身为成吉思汗后裔,所有蒙古人的大汗,说话不好使,这哪里能忍?所以林丹汗便主动挑起了统一蒙古诸部的战争。
可问题是,林丹汗的实力弱,他能直辖的地盘只有察哈尔蒙古。仅凭一隅之地,他根本无法统一整个蒙古。
于是到了1617年,在西藏萨迦派僧侣沙尔呼图克图的劝说下,林丹汗便由黄教(格鲁派)改宗为红教(萨迦派,狭义上是花教,广义上与宁玛派、噶举派皆属红教)。希望获取西藏方面的支持。
然而黄教在蒙古经过数十年的传播,在蒙古人心里已经根深蒂固,林丹汗突然改宗,无疑加剧了信奉黄教的蒙古诸部对他的离心力。
努尔哈赤见机,挖林丹汗墙角,拉拢科尔沁、内喀尔喀等蒙古部落,并于1624年与这些蒙古部落确立联盟关系。后来又频繁联姻,稳固联盟关系。
在当时,女真人被明朝人索虏,蒙古人被明朝人称为北虏,反正都不是啥好称呼,在明朝人眼里都是一路货。他们有利益需求,又没有所谓的政治正确负担。当然是没有任何负担的抱团和亲了。
清初颇有影响力的孝庄皇太后、孝端皇太后,就都是在努尔哈赤时期,从科尔沁部落嫁入到清朝皇室的。
后来,皇太极打败林丹汗,取代黄金家族成为蒙古大汗,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女真人的皇帝,也是蒙古人的大汗。
自这之后,清朝皇帝与蒙古贵族之间的联姻关系就不是简单的和亲了。而是具有安抚性质的拉拢。
也就算说,从平等的联姻,变成了赐婚。清朝皇帝是高高在上的。蒙古人从盟又变成了清朝皇帝的下级。
这就是所谓的“满蒙一体”政策的实质。
值得一提的是。清朝只与科尔沁、阿霸垓等少部分蒙古部落的贵族和亲,不是与所有蒙古部落的贵族都和亲。
因为,清朝把蒙古人也分了三六九等。用不同的方式对付他们。
对待关系最好的漠南蒙古(最早归顺),清朝的政策是全力拉拢,极力和亲,营造大家都是一家人的和睦气氛。并利用这些蒙古人,协助自己统治。
对待关系一般的喀尔喀蒙古(因为挨了噶尔丹的揍,才被迫归顺的),清朝的政策是分化瓦解,给与一定的自治权,不敌视,但也不给予充分信任。
对待关系与自己极差的漠西蒙古(以准噶尔汗国为代表),清朝的政策是敌视,连根拔除。
所以,清朝和蒙古的联姻,其实也不是想象中的那副模样,靠联姻搞定一切。清朝皇帝也只是与跟自己关系好的蒙古部落联姻。关系一般的蒙古部落,则没有这种待遇。
清朝对蒙古的控制,更多的还是依靠武力、宗教信仰(清朝皇帝信奉萨满教,但对外宣称信奉藏传佛教)、法理(清朝皇帝兼任蒙古大汗)、血缘(自顺治开始,清朝皇帝或多或少都有孛儿只斤氏的血统),利益安抚(当时俄罗斯已经东扩到了喀尔喀蒙古北面),以及武力镇压(比如对付准噶尔汗国)等方式。
联姻只是控制手段之一,并不是全部。
其实,清朝与蒙古的联姻,主要也是集中在前三朝,从康熙开始,清朝皇帝与蒙古人联姻就极少了。
雍正没有蒙古族出身的后妃。乾隆有四个个,但地位都不高。嘉庆一个都没有。道光的皇后是蒙古博尔济吉特氏,但这位皇后是满洲正蓝旗出身(后抬旗入正黄旗),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从蒙古嫁入清朝的蒙古人。
后来的同治皇后阿鲁特氏也是如此。虽然是蒙古人,但也是旗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从蒙古嫁入清朝的蒙古人了。
相较于清朝,明朝没能活捉蒙古大汗,无法取得统治蒙古人的法统。又不信仰藏传佛教。而且一直还缺乏管辖游牧部落的人才。对于有定居城池的半游牧蒙古人,明朝能通过军事威压和财货赏赐让他们服从。可是对于行踪不定的纯游牧蒙古人,明朝就嫌麻烦了。既无法将其剿灭,也缺乏拉拢积极性。
在这种情况下,联姻的意义不大。就算捉一个蒙古皇室公主,与之联姻又如何?蒙古人根本无所谓。就算嫁一个正宗公主过去又如何?蒙古人也不会因为娶一个明朝公主就与明朝结为盟友。
既然没效果,那联姻的意义何在呢?那就不联姻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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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之所以没有和蒙古贵族联姻,主要还是因为明朝与蒙古之间的关系不好,他们经常处于战争状态。
明朝和蒙古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事实上是水火不相容的敌对关系
蒙古贵族就是被朱元璋驱逐到草原地区的。因此蒙古贵族对明朝有刻骨铭心的痛恨,而且明朝也对北蒙贵族始终存有戒心,欲消灭之而后快。
他们怎么可能联姻呢?不管是朱元璋还是明成祖,都曾经想彻底解决北蒙问题。明成祖曾经亲自北伐。
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消灭蒙古军的主力。此后明英宗也曾经有土木堡之变。土木堡之变后,可以说明朝与蒙古贵族之间始终处于敌对状态。
由于蒙古贵族也先,曾经俘获了明朝的皇帝朱祁镇。所以说明朝与蒙古之间的矛盾是非常激烈的,明朝根本不愿意通过和亲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而清朝与蒙古之间的关系向来就比较密切。清朝与蒙古联姻是为了结成战略同盟,共同对付明朝。
因为满族与蒙古族,都与明朝有世仇。他们通过联姻来加强两者之间的密切合作。
事实上,满蒙之间的联姻最终促成了满蒙关系的良好发展。
最终为形成对明朝的战略包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说,明朝没有与蒙古联姻,而蒙古却与满族之间有很多联姻关系。这些婚姻往来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制约明朝势力的发展。
我是
@龚柳辉
请大家关注我,和我一起走近历史与现实。欢迎热心评论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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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清朝,明朝没有和蒙古贵族联姻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明朝注重国家气节,国策不允许和亲
纵观中国历史,尽管封建朝代更迭不断,但北方游牧民族确始终是中原王朝的心腹大患,农耕和游牧文化两大代表,长期处于攻防或对峙状态。即便到了汉、唐这样的封建王朝强盛时期,对游牧民族也不占绝对优势。打吧?劳神费力,千里荒漠隔壁不能耕种,汉人又不会放羊,对中原王朝缺乏吸引力。不打吧?他们隔三差五入境抢劫、杀人放火,等你回过头人家一溜烟又跑了,实在是有损国威。
无奈,汉朝、唐朝时期只能通过和亲政策来缓和与游牧民族的关系,如著名的“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等,但女人风光出嫁的背后,实则是整个国家的无奈和民族屈辱。到了重文轻武的宋朝,更是被北边的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长期吊打,只能每年向人家送去大把的岁币、丝棉,最后还是被人家南下灭了国。
明朝作为汉族建立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建国后的276年间,素以“不割地、不赔款、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而被后人称道。事实上,从朱棣迁都北京,到朱祁镇被俘拒不赔款,再到崇祯吊死煤山,明朝在对外关系上确实一直表现得很硬气。
二、明朝和蒙古有世仇,缺乏和亲感情基础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在元末,他将父母早亡、自己孤苦无依的悲惨身世,归结于元朝的吏治腐败和严苛统治,因此愤而参加了推反元朝的红巾军起义。等统一中原后,洪武大帝又先后派徐达、蓝玉等名将,千里北上打击蒙古的残元势力,元顺帝被赶得东躲西藏,最终抑郁而终,整个黄金家族也被撵到了捕鱼儿海(今天的贝加尔湖)。
朱元璋死后,朱家子孙继续和蒙古人死磕。他的儿子永乐大帝朱棣,干脆将都城从南京迁到北京,开启了明朝天子戍边的战略部署,其本人后来也死在了从蒙古班师回朝的途中,何其悲壮。到了明朝第七代君主,明英宗朱祁镇亲率50万大军,再次征讨蒙古瓦剌,最终全军覆没,其本人也不幸被俘,何其惨烈。
可以说,大明建国后和蒙古打打杀杀了上百年,双方皇帝为此死的死、俘的俘,已经发展为民族对立、你死我活的关系。在明朝谁要是敢提出与蒙古和亲,无异于叛国投降、大逆不道,光那些言官御史的吐沫星子就能淹死你。
而清朝不一样,它和蒙古都是北方少数游牧民族,风俗习惯差异不大,信奉的都是藏传喇嘛教,文化信仰相似,因此和亲在情感上更容易被双方接受。
三、明朝时蒙古基本被打残,和亲政治意义不大
在古代,婚事讲究门当户对,国与国之间同样如此。两国和亲一般建立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通过皇室子女通婚建立沟通纽带,在统治层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缘关系,防止两国轻动干戈。
但明朝和蒙古相比,前者在科技军事方面已经有了新的突破,特别是明朝后期学习西方国家,研制出了威力强大的火绳枪和红衣大炮,装备后武力大增。后来的万历三大征,明朝在对日本取胜中,新式武器发挥了关键作用,面对蒙古的骑兵已经有了心里优势。
而此时的蒙古铁骑,在明朝持续打击和封锁下,已经和成吉思汗时期无法同日而语。到了明朝中后期,蒙古又逐渐分裂为鞑靼和瓦剌两个部族,更加式微。同时,明朝在边境上大规模修建长城工事,从山海关到嘉峪关绵延上万里,有效地阻挡了游民民族的战马。到了明末,蒙古人造成的威胁,已被努尔哈赤领导的女真人反超,和亲更没有存在的政治基础了。
综上,明朝没有和蒙古贵族和亲,主要是因为民族气节上不允许、民族感情上没基础、实力对比上不需要三个原因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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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汉人讲究血统的纯正,明朝王子和公主从来不跟外藩联姻。就是今天汉人也不会轻易跟外族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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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姻是通过婚姻结成亲戚关系,通过权力进行的联姻叫政治联姻;
清朝统治阶层跟蒙古贵族的联姻就是一种政治联姻。
汉唐时期中原王朝为了跟少数民族政权进行政治和解,曾经进行过联姻,但是汉唐统治者进行的联姻是打折扣的。
因为他们赐给少数民族头领的公主,往往都不是皇帝的亲女儿。
而且他们的联姻只是一种姿态,只有个别“公主”嫁给少数民族头领。
清朝的联姻是大规模的,名至实归的联姻。
明万历四十年(1612),努尔哈赤遣使迎娶科尔沁贝勒明安的女儿博尔济锦氏,“遣使往聘,明安许焉。送女至,上具车服以迎筵宴如礼”,这应该是有史料记载的满蒙之间最早的联姻。
在迎娶科尔沁明安女之后,努尔哈赤再接再厉,将满蒙通婚推向高潮。努尔哈赤的儿子们首先娶进来,相继迎娶了蒙古王公的女儿们;同时努尔哈赤的10名女儿积极嫁出去,纷纷献身蒙古贵族。
不仅如此,蒙古诸部也被编入了八旗,成为满洲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大规模、高频率的联姻,清朝的综合实力得到加强,加快崛起步伐,为入主中原打下坚实基础。
众所周知,由于游牧民族彪悍骁勇,能征善战,他们一直是中原政权的心腹大患;几乎没有一个王朝不吃他们的亏,有时候还是吃大亏。
能跟他们联姻,弊大于利,能让自己的政权更加巩固。
那么明朝为什么不和蒙古族联姻?
首先蒙古和明朝统治者有不共戴天之仇,很难和解。
元朝是蒙古族建立起来的政权,统治中国将近一百年。
后来朱元璋领导的起义军,打败了蒙古军队,推翻了元朝统治,建立起大明政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朝统治者对于蒙古人来说,有“亡国”之恨,有血海深仇,矛盾难以调和。
其次明朝和清朝所处的地位不同。
明朝推翻元朝统治,蒙古军队逃到大漠中。
明军是胜利者,是强者,对蒙古部落拥有绝对优势。
在明朝统治者心中,蒙古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不值得低下身段跟他们和亲、联姻,也没有必要。
所以明朝刚建立的时候,统治者对于蒙古残余势力,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打”,穷追猛打,打得他们找不着北。
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成祖朱棣,明朝多次出兵北伐北元,直到把蒙古部落击溃。
在土木堡之变后,形势发生了变化,明朝军队不再强大,对于蒙古军队的政策发生了改变,还是只有一个字:躲;惹不起还躲不起?
仁宗之后,明朝统治者开始战略收缩,依靠九边重镇进行消极防御,同时通过“贡市”贸易平衡牵制蒙古各部。
总的来说,前期大明统治者瞧不起蒙古人,不愿意跟人家联姻。
后期形势发生了变化,双方长期处于战争状态;即使明朝统治者想联姻,蒙古人也不乐意。
而大清跟蒙古联姻时,是其刚刚崛起的时候,在跟大明的较量中终于绝对劣势。
即使在清兵入关时,满族人数不足百万,兵力不足20万(包括蒙汉八旗)。
在此情况下,要完成推翻明朝的远大目标,就必须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而且由于蒙古人跟大明有宿怨,而后金(满族)的敌人也是明朝,既然有共同敌人,为什么不加以拉拢,壮大自己的声势?
所以说“满蒙联姻”对于当时还没有入关的后金(满族)来说,是非常明智的政策。
跟蒙古主要部落联姻之后,满清蚕食关外势力更加顺利,对蒙古诸部的征服也水到渠成。
在大清建立后,联姻政策在稳定北部边疆上同样起到了关键作用。
明朝统治者不跟蒙古联姻,还有一种原因是明朝政府不太关注对蒙古的关系,换句话说对国外的土地不感兴趣。
明朝刚建立时有900多万平方公里,中期缩水到700多万平方公里。
清朝国土面积最大时1300平方公里,清末国土面积也有1100多平方公里。
这说明朝统治者满足现状,没有开疆扩土的理想,实行的是“懒政”。所以他们对于蒙古人,他们不屑去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征服他们的心。
而清朝统治前期,始终积极进取,对蒙古、新疆、西藏这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领土,始终志在必得,要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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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华夷之辨”自古皆有,在明朝达到了顶峰。
感谢明史迷的好问题。
主要原因是明朝历代帝王和政治精英的内心深处,有着强烈的“中华意识”,延续了传统的华夷之辨,从始至终都认为蒙古等部是“鞑虏”。而满清就没有这个心理包袱。
华夏正统奠定了朱明政权的合法性
元朝统一全国之后,特别是在长江以南、南宋故地实施了近乎歧视的民族政策,把人进行了类似印度种姓制的等级划分。再加上元朝末年的乱政,加剧了民族矛盾。朱元璋北伐、统一天下的合法性就建立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基础之上。他在北伐的檄文中就明确地表达了这一点。而且朱元璋在服饰上有着严格的法度。元末明初时,元朝故地的民间衣冠有男装右衽、女装左衽蒙古服饰的旧习。在洪武元年,针对金、元两朝对汉土人衣冠礼习等影响,朱元璋下旨通令全国衣冠复原唐制,
“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
更何况,元明易代之际一些士大夫的行为深深刺激了朱元璋。部分地主文人不愿仕官效忠朝廷,为此采取自杀、自残肢体、逃往漠北、 隐居深山以及斩断手指等方式,誓不出仕。据统计,元末时期为元朝“死节”、“殉难”的进士多达42人,当时的儒生进士不少还忠诚于元朝。相比之下,对农民起义军就极其仇视。以致于大学者钱穆都觉得不可思议:
“明初诸臣不忘胡元,真属不可思议之尤矣”。
在此檄文中朱元璋明确提出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为此朱元璋设立新刑罚,宣告“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为罪行,杀害当时许多不孝忠以及为新朝当官的学者: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
到了永乐五年(1407年),明成祖朱棣就把在顺天府首设的负责笔译四方外语文的机构命名为“四夷馆”。万历年间,欧洲传教士来到明朝(如耶稣会利玛窦),其名就是来华后特取汉名(如耶稣会利玛窦),这样才得到了皇帝和士大夫的亲近和信任,而且他们学习汉字经典、着汉土衣冠,又容许汉人信教者继续祭天、祭祖和祭孔。
明朝被清朝取代,一些明朝遗臣仍然不肯效力清廷,抵抗清兵或流亡他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例如朱舜水选择流亡日本。诸如王夫之、傅山在著作中也往往强调遗民不仕他朝,还称之为“亡天下”。
华夷之变,贯穿明朝始终,而且在之前的基础上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明朝政治精英从潜意识里都认为蒙古在“夷狄”之列,当然不会与之联姻了。
明代《华夷译语》 。意识理念是根深蒂固的,更何况延续了千年之久。
本身来自“夷狄”,满清贵族否定了华夷之辨
相比于明朝,满清本身就在“夷狄之列”,当然也就破除了根深蒂固的“华夷之辨”。并为此做出了诸多努力。
首先来了个“我们都一样”,清朝皇族为满洲旗人,自有文化习俗、语言和衣着。清初入关起,对汉土明季遗民就实行剃发易服。当时无数汉人因而奋起反抗,导致不少屠杀发生。汉人的形象和衣冠出现改变,以致于令朝鲜、日本和越南等深受华夏礼教影响的都认为满清是蛮夷。
其次皇帝亲自上场,著书立说。雍正帝曾著有《大义觉迷录》,重要内容就是驳斥了华夷之分,主张清廷就是正统。此外,清政府亦避忌任何明亡以来贬斥满人为夷狄或鞑虏、尊明朝为正统的书籍,数发文字狱,又藉编《四库全书》过程之中禁毁书籍。其中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把原明代的“四夷馆”改名为“四译馆”。
1793年乾隆皇帝接见英使.清廷将华夷之辨的对象进行了外移转化。
再次对华夷之变进行转化。清廷对待西方的态度上尤其如此。康熙六十年(1721年),康熙帝就下旨禁止基督教士在华传教,又认为
“中国道理无穷,文义深奥,非尔等西洋人所可妄论。”
雍正帝就下旨曰:
“中国有中国之教,西洋有西洋之教;彼西洋之教,不必行于中国,亦如中国之教,岂能行于西洋?”
直到19世纪中,清廷皇帝和官员都常以欧洲帝国为夷狄,清政府在与外国条约中,如望厦条约就号称“中华大清国”。即使是较开明者如梁廷枏和魏源等,虽写过介绍西方世界或全世界的书,大开国人眼界,书中仍源用“英夷”之类的称呼、或得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说法。直至1853年,清朝与英国签《天津条约》,明文禁止在公文中以“夷”字称呼英国官民。此后,“洋人”、“西洋人”逐渐取代之前的呼称。由此,清廷自然认为蒙古贵族是“自己人”。
另外,与蒙古贵族联姻也就是满清崛起过程中的一个策略。满清崛起于中国东北,与蒙古各部相邻,联姻即意味着同盟,自然有利于其对抗强悍无比的大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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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联姻与和亲是两个概念的问题,有明一朝,在皇明祖训及会典,集礼中并没有明确限制规定不可以与蒙古通婚。相反,明朝初年,明朝皇室与蒙古贵族有着联姻的记录并鼓励蒙汉直接的通婚。
比如明太祖二子秦王朱樉,他的正妃(正牌秦王妃)就是元齐王王保保(扩廓帖木儿)之妹,也就是《倚天》中赵敏实际的原型。她是赛因赤答忽之女,名叫观音奴(王氏,1371年被明太祖许配给次子秦王朱樉,婚姻关系糟糕,秦王偏爱偏妃邓氏而将王氏幽于别所,1395年朱樉薨时殉葬),是正儿八经朱元璋指定当儿媳妇的。
在婚姻制度方面,明政府提倡汉人与少数民族通婚,朱元璋及朱棣都有蒙古族妃子,如太祖七子齐王朱榑和八子潭王朱梓的母亲是定妃达氏,十二子湘王朱柏的母亲为胡氏据记载都是蒙古人。明武宗甚至将鞑靼人脱火赤收为义子,并赐国姓朱名静。 (《明武宗实录》卷90),明政府也将虏获的部分蒙古贵族女子分给官军。在鼓励汉族与蒙古人通婚的同时,明政府也限制蒙古等少数民族内部通婚。
其实,朱元璋为了尽快结束元朝(蒙古)的统治,廓清环宇恢复民生,他倡议放下民族仇恨,鼓励蒙古,色目等族裔融入大明,与汉族联姻,成为大明的臣民,可谓是一位极具战略胸襟的开国皇帝。
朱元璋北伐时的檄文《奉天北伐讨元檄文》中有言:“……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扰扰,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等其体之。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华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
另外,明代蒙元后,一大批北方少数民族或受迫于明朝统治者的压力,或迫于生存,或仰慕汉民族先进文化进入中原,他们基本上被安置于各地卫所里,构成明代人口迁徙与民族融合的显著特点。
洪武时期 “凡归附鞑靼官军皆令入居内地,仍隶各卫所编伍,每丁男月给米一石”(《明太祖实录》卷188),明政府针对蒙古贵族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有的就地安置,有的移居京师,还有一些则在随军征讨过程中迁徙分布于全国各地。“以少壮者隶各卫为军,俾之屯守,老弱隶北平为民”,并设立都司(北方)和卫所(南方),这些都司,卫所遍布大明两京一十三省,两湖,两广,云贵川,甚至福建都有“鞑靼”营(卫所)。
永乐初期,经过明王朝数次打击,蒙元统治者内部分裂加剧,其中一部鬼力赤自立可汗,“去国号,遂称鞑靼”,因此,《明史》记载说,“鞑靼,即蒙古,故后元也”。蒙古人在明朝也被称为鞑靼人,达达人,达子等等,但明朝永乐以后鞑靼人也泛指草原少数民族,比如女真也称呼为鞑靼。如成化年间,武骧左卫的宋全系山后女直人(女真人),却被人们称为“宋达子”。(《明宪宗实录》)。
被明政府安插于各卫所任职的蒙古族等北方少数民族被则称为“鞑官”或“达官”,被安插于内地的蒙古族士兵则被称为“达军”。而将蒙古反叛势力称“鞑贼”(达贼)。比如著名的兀良哈三卫,洪武二十二年,“置泰、朶颜、福馀三卫指挥使司于兀良哈之地,以居降胡”。稍后的永乐元年,“三卫来朝益求内附,因改封宁王于南昌,移行都司于保定,而以大宁全地与之。
在当时明帝国的首都南京(京师),南直隶。“行在”(北京),北直隶等地,“达军”卫所是普遍存在的,南北二京安置近一半的外族(以蒙古族为最多),锦衣卫、南京锦衣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诸卫,武骧卫、龙骧卫、骁骑卫、长陵卫、献陵卫等都是他们集中的地区。现在北京很多的地名依然保留着这些历史元素,比如达智胡同(民国改为达智营,今丽华苑小区),达官营,达智桥(宣武门)等等,达智既是达子之谐音。
在民族混居之中,汉蒙(色目)婚姻并没有被禁止,甚至朱元璋还为此做了注解,
《大明律集解附例》中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族内禁止通婚,这个有点歧视,但比元代蒙古人把人分四等要强得多)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汉族可以族内通婚)。
所以明朝汉人与蒙古,色目,女真通婚联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只要当时的汉族同意联姻)。但朱元璋在洪武元年“禁胡发,禁胡语,禁胡服,禁胡姓”等方面的规定,所以导致大批鞑靼人,色目人,回人,女真人改为汉姓(也有通过音译取第一个字,形成民族特有的汉姓),在之后不断的民族融合过程中,我国各民族早已是融为一体,不分“彼此”了。
而在明皇室的婚姻也没有禁止娶蒙古女子的条律(本人没搜到),在《皇明祖训》中朱元璋对子孙娶媳妇只是说:“凡天子,亲王的后,妃,宫人等,必选良家女子,以礼聘娶,不拘处所。勿受大臣进送,恐有奸计,娼妓不许狎近。”
所以个人认为,明朝初期因为战争与蒙古(鞑靼)之间的接触比较频繁,为了民族安定团结和分化敌人,与蒙古贵族间的联姻是一种方式(只娶不嫁),但随着明王朝的强盛和稳定,皇帝选妃渠道也主要集中在汉族内部了。但也有如朝鲜等藩国进献和战争掠夺的女子封妃的也很多,比如大家熟知的明朝好皇帝的代表明孝宗朱佑樘他的母亲就是明宪宗征贺州时俘虏的瑶族女子李唐妹(纪妃)。
明王朝一直保持着强盛的军力和坚持对抗的外事风格,明统治者内部也一直存在着对蒙古,女真等族的怀疑,甚至敌视的态度,而且随着北方边境局势的变化,加之有明一代,汉族官员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民族偏见长期存在,所以没有公主或宗室女子出嫁于北方草原民族或者地方吐司例子。明王朝后期衰弱了也没有采取类似于“和亲”这种牺牲本族女子换去和平的方式,能打就打,打不动或是成本太高时就采取“有偿封赏,边关互市”去争取和平的时间。
所以,明朝中期正德、嘉靖年间的敖英在《东谷赘言》中写到:“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蕃,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其来朝贡,则以恩礼待之。其朝鲜、安南、琉球、 阿端、卜剌罕诸卫,奉法尤谨,朝廷待之,恩礼亦有加焉。呜呼,盛哉!”,这也就是明朝“”不纳贡,不和亲,不称臣”的由来之一。
至于清朝,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满族(女真)和蒙古人在不断征伐和统治中相互的融合,清王朝的开山肇祖爱新觉罗·孟特穆,在元末为斡朵里部首领,1388年,明太祖与建州女真三部(胡里改部、托温部、斡朵里部)取得联系,建立对付蒙古的同盟。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以斡朵里部建立建州左卫,以孟特穆为指挥使,赐姓童。
明末,随着女真人的不断崛起,与蒙古各部之间的征伐加剧,努尔哈赤,皇太极领导后金在与蒙古各部的战争中不断的壮大,创立了自己的政权制度(八旗)和文字(蒙古文基础上创立的满文)采用了恩威并施的方法,与漠南蒙古科尔沁,内喀尔喀等部联姻结盟,打压并劫掠林丹部,察哈尔等部(劫掠女子为妃)。此后后金,清王朝的统治者一直与蒙古联姻连亲,嫁娶不断。
努尔哈赤暂且不说,皇太极的“崇德五妃”全是蒙古族人,均来自蒙古(后金时期语言沟通没问题),且都姓博尔济吉特氏。顺治帝爱新觉罗福临更是身兼满蒙血统,娶的第一任皇后(废为静妃)也是科尔沁博尔济吉特特氏(孟古青),而清一代更是出了六位蒙古族皇后。
清朝宗室的公主,格格嫁到蒙古诸部的更是数不胜数,就不一一列出了,从崇德到嘉庆,就有十二和硕,固伦位公主下嫁到科尔沁部,并规定漠南蒙古各部的十三个扎克萨旗的王公贵族宗室子弟十五以上二十以下登记造册,每年十月上报理藩院备案,以便为宗室觉罗的格格们挑选夫婿,清朝二百余年宗室共与蒙古联姻达559次。
所以清王朝宗室与蒙古各部之间的通婚联姻是一种惯例,清朝皇室也有着蒙古族的血统,既维护了满洲与蒙古各部之间的稳定,又极大的降低了维护边疆安定的成本。
乾隆皇帝在北巡科尔沁时曾写诗描绘了满蒙联姻的妙处:“塞牧虽称远,姻盟向最亲。嗣徽彤管著,绵泽砺山申。设候严喧沓,清尘奉狩巡。敬诚堪爱处,未忍视如宾。”在此诗中,乾隆皇帝念科尔沁部蒙古王公贵族为历代姻亲,字里行间流露的家人(外戚)之情。
其实满洲与汉族联姻(不是和亲)的时间可能要比蒙古各部更早一些,规模也更大一些。有资历显示,在元朝近一百年间,有800万女真人融入汉族并使用和改变汉族的生活方式和语言,约占当时北方人口的四分之一。与此同时,由于历史过程中,长期的融合,导致了汉族,尤其是长江以北汉族中普遍存在通古斯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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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皇太极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通过远征自称“黄金家族嫡系传人”的察哈尔部,逼死最后一位蒙古“共主”林丹汗,皇太极君臣更将林丹汗健在的妻妾分别纳娶殆尽,将她们的幼子“收养”,从而实际上生吞活剥地兼并了最具“复辟能量”的察哈尔部,且正是在吞并察哈尔部获得林丹汗王后进献元朝玉玺,假察哈尔等部蒙古部落“劝进”为由,才改国号为大清,改大汉为皇帝的,而他在称帝改国号同时也接受了蒙古各部奉上的“博格达彻辰汗”尊号,简单说,整个清代,清朝皇帝都是打着“满蒙一家”的旗号,以皇帝兼蒙古大汗身份统治的。
对于这样一个既重要、又不得不时刻提防的盟友,和历史上风俗相融、文化相通的毗邻民族,延续渔猎时代的通婚是最好的笼络羁縻方式,所以皇室公主大多指婚给蒙古王公,而前期帝王也有较多蒙古后妃,但亲疏之别还是有的——入宫为后妃尤其高级位号的蒙古女性,大多来自博尔济吉特氏等早在努尔哈赤时代就归附的科尔沁蒙古各部,而皇族女性下嫁则很多嫁给了需要羁縻的外藩蒙古王公子弟。
而明朝则主要是个内敛型朝代,皇室的统治根基是濠泗世袭军户和民间士大夫,且自朱元璋起就重视抑制豪强大族,因此明代皇族通婚的对象都是“小门小户”,尤其酷爱和世袭卫千户、世袭指挥佥事这样出身中级淮泗世袭军户家族的儿女联姻,这样既可巩固基本盘,又可避免外戚坐大,他们何止不和蒙古贵族联姻,事实上他们基本就不和贵族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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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通过联姻去缓和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冲突,这种事情倒是常有。比如汉朝就长年跟匈奴和亲,而唐朝又与吐蕃和亲。但明朝的确不具备同蒙古联姻的条件。
为什么呢?
第一,明朝与蒙古始终处于对抗状态,而且谁都吃不掉谁。这就导致双方互相看不惯彼此,但又都无法给对方造成致命威胁,即处于均势状态,所以明朝和蒙古谁也不会主动提出联姻。即便有一方提出,另一方也会拒绝。
第二,蒙古后来分裂了,诸部各行其是,明朝也不知道谁是管事的,也联系不上,无法联姻。
但清朝不同,清朝之所以会与蒙古联姻,是一种统治策略,一种抚慰和拉拢,也就是要把蒙古贵族的利益与清朝皇室贵族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来保证蒙古诸部的效忠。就算不效忠,清朝还有强大的武力做后盾,所以由不得蒙古选择,联姻的主动权在清朝,而非蒙古。
而且当时清朝的形势也不宜双线作战,蒙古作为清朝的后院,不能起火,最好是采用拉拢的策略,然后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抗明政权及其残余势力,所以清朝是把联姻作为一种双保险,用以保障蒙古诸部的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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