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出村的人,应不应该收回其承包地?
户口转出村的人,应不应该收回其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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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关玉良回答.!
隨着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认証和确权,(1988年到2027年)农民心中有了法律保障!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农民,在城市里买楼,全家户口迁入城市,成为市民,这部分农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应不应该收回呢?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按国家土地法现阶段规定,区别对待!
一,2018年|2月3|日前,农民全家在城市中买楼,把全家户口由农村迁入城市落户,变成城市户口,成市民,。汲及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有二种情况,待迂不相同!①,农民全家户口落在《设区》的大城市,一搬是地级以上成市,变为市民,这部分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会被村集体以法收回,宅基地是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房子所有权归该类农户个人所有,房屋可以以卖给本村没有房子农户,(但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如卖不出可出租,但房孑不能大修,不能翻建,等房倒屋塌了,集体收回宅基地,平整复垦为耕地!该类户承包的山林,承包期更长,如林地完全是天然茨生林,无条件交回村集体,如果是公益林,(不许采伐)国家林业部门按规定付给补尝,经济林,果园,可协商流转(在有效承包期内)或退还给村集体,村委会给适当补偿!
②,农民全家户口落在小城市或镇,该类农户在原住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变,继续享有,。该类农户无后顾之忧!.
二,土地法修改了,从2019年|月|曰起执行:規定进城买楼的农户,全家户口,不管落到哪级城市,成为市民,这类农户在原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变,让农民无后顾之忧,放心在城市发展,国家这一英明举措,会救城市楼市,(近年将有|亿人迁入城市)同時拉动建材,房地产业,教育,医疗,民生服务等产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三,还有个别情况村集体可收回土地和宅基地。
①,五保户故去,土地和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
②,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全家故去,无人继承,该户的山林,土地,宅基地,村集体收回。
③农户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违章,违建,使土地面目全非,甚至不能耕种,受到上级明令处罚或法办,村集体可收回土地承包权。
④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因某种原因,主动,自愿,向村,乡,县提出申請,退回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经上级审核指准,签定.承包中止协议,土地,宅基地归村,集体根据政策,会付给该农户一定补偿。
总之土地是可再生资源,是农民的第二生命,管好,用好,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要作用,民以食为天,是永远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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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岀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关于户口迁岀的,土地要不要收回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首先要看转到什么地方去了,还要看是什么原因迁岀的,不能说户口离开了本村,土地就必须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个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是农民的户口迁往小城镇的,或者迁往不辖区的县(市),承包的土地是不能收回的;二是岀嫁女出嫁后,户口已经迁往新的居住地,在新的居住地没有重新取得承包土地的,在原村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三是如果全家户口迁往辖区的城市,这种情况土地就要收回。
如果老人和子女的承包土地在一起,老人在农村老家种地,子女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把自己的户口迁进了大城市,这种情况也是不能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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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土地是农村人的主要生产资料,所以大家对土地问题都比较敏感。有些人户口转出农村,还想着继续在农村有地种,而有些人看人家户口转出,就想收回人家承包的土地。那么,户口转出农村,到底应不应该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呢?这里要区分几种情况。
一是家庭户内单人或者部分人户口迁离农村,不影响其本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因为农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在一个承包期内,基本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承包期同不能随意调整土地。所以,子女因上学、就工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其原承包的土地,由其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更种。
二是农村妇女因婚姻问题,户口迁出,只要在新迁入的地方未分到承包地,原户籍所以地不允许收回其胡承包的土地。
这种情况包括妇女结婚户口迁入婆家,也包括妇女在婆家分了地后又离婚将户口迁出,或者丧偶外嫁迁出户口。总之,妇女的土地承包权不可剥夺。
三是,举家迁入小城镇,或者不设区的县市,承包期内,村集体也不允许收回其土地承包权。
这一条是国家鼓励小城镇建设的政策,鼓励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但为了给他们吃上定心丸,不允许收回其承包的土地。迁入小城镇后,如果回家耕种不便,可将土地依法进行流转,获得相应报酬。
只有一种情况,村集体可在承包期内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即,举家迁入设区的大城市。
大城市离农村较远,举家迁入大城市后不再可能回农村种地,按照土地承包法,即使在承包期内,也应该将承包的土地交回村集体,自己不交回的,村集体可在对其他承包土地上的投入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收回其承包的土地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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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土地?
谢悟空邀请!
春回大地,中华出现一派繁荣景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几十年,国策不断转化,许多贫穷得到了温饱。但还有些少数地方贫困肯定是还有的。特别是土地不断调整,使许多人走出了农村,打工的,读书闯出来的,有些聪明的头脑在外地当地了老板。
提问:户口转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土地?不可能收回。原因是二0一六年土地落实到户,国家政策,三十年不变,死不减,生不加,各户以发了土地承包证。除非是本人愿交出土地或承包证,当地政府才有权收回,否则,没有人大胆收回土地的。在农村走出去的,不是少数,各地肯定都有走出农村的。
针对这提问,希望要注重国策,否则违法都不知道。如果承包户愿出租转让,那是他本人的愿意,法律上有一条,愿出租或转让是准许的。如果强调收回他人承包土地,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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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已经说过,新闻里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承包地不会因为你的户口转出村,而收回你的承包地,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不合法的,我们三令五申新闻理应就早就说过了,我们30年不变,就算你前20年你出去的早,那时候还没有变更,还没有收回,你在这20年之后,前几年又续了30年,新闻里反复播送的很很长时间,很长时间了,我觉得稍微看点新闻的人都会对这一个有所耳闻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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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按照新修订实施的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合法获得的承包地,在承包期间,户口转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村集体不能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土地管理法明确点出,不能以农户进城落户为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城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趋势,是解决农村空心化的必由之路,国家也鼓励有能力的农户进城安家落户。其中最大的支持就是进城落户以后,保留其承包的土地,村集体不能收回。在农村,户口迁出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就是妇女婚迁、离婚迁出、上大学迁出、进城迁出等,对出嫁迁出、离婚迁出户口的,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土地的,村集体不能收回,在新居住地已经获得承包地的,其原有承包地由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上大学迁出和进城落户一样,保留其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由其继续承包。
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在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进城落户户口迁出的,在2057年之前,承包地是不会收回的。但是,如果出现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连续弃耕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坏或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三种情况,村集体就有权收回你的承包地。
综上所述,虽然农户户口已经迁出了,但其合法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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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农村是指农民因自身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将自已的户口从原村集体迁移到新的居住地。其中包括进城买房安家落户的农民、农村考取大学的学籍户口和出嫁女。他们的户口从原居住地村集体迁移出去,仍然保留着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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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肯定的回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也不会收回承包地。
一、《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地方政府或村集体组织不得对农民耕地和宅基地作条件限制,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障。2018年国家对农民的耕地进行确权登记,并向农民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再延长30年,让农民安心放心经营土地。对进城安家落户不愿种地的农民,政策豉励将土地合法流转,自己保留承包权。所以,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不会收回户口迁出农民的承包地。
二、《妇女权益保护法》中相关条款规定,外嫁女将户口从原居住地迁移到丈夫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分配的,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外嫁女土地。如果土地承包期满,政策需收回承包地重新分配的,外嫁女在户口新居住地享有土地分配权,原居住地承包合同终止。所以,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不会收回户口迁出外嫁女的承包地。
三、关于农村考取大学户口迁出的大学生,如果毕业后进入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享受国家财政待遇,原则上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地,但在承包期内,一般都不会收回,他们的土地大多由父母兄弟姐妹们代管经营。毕业后在企业单位工作或者自主创业享受非财政待遇的,原村集体不得收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由合法权利人代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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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村的,但土地依然在承包期内的,是不应该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的。
虽然经常有人讲在农村种地不赚钱,靠种地已不能致富了,但对于在农村生活的农民来说,土地依然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依然非常重要。
有些农村户口的农民,在土地承包期内因各种原因,将自已的户口转出了原承包土地的地方,但土地的承包关系依然没有解除,并且还在承包经营期内,那么土地出包方是不应该将土地的权属随意改变,也就是不应该收回承包方的土地。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总原则是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并且,土地的承包方式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责任制。因此,即使你因参军、上学读书、出嫁等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到了外地,你所承包的土地依然属于其他共有人员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而收回。除非你自已愿意退出承包的权利。特别强调的是,出嫁了的女儿依然具有和男人同等的权利,岐视妇女的行为应当禁止,男女平等应落实在每一个环节。
户口转出村的原承包土地人员,只要土地承包仍在承包期内,土地的经营权是不应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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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让大家来讨论“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的问题,肯定得不出个结果,为什么呢?因为户口转出村的人肯定不愿意放弃自己承包的土地地,因为这涉及到他们的自身权益,而户口还在村里的人肯定支持收回户口转出村里的人承包的土地,因为把他们的土地收回之后,可以再重新分配,这样大家承包的土地又增加了,特别是那些新增而又没有承包到土地的人定会大力支持。
一方不愿放弃,一方又支持收回,能有结果吗?所以说,这事人说了不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2003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所以说,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看得以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前,将户口转到小城镇落户,除了是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村集体不得收回承包地。
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前,将户口转到市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不管本人愿意不愿意放弃土地,村集体都可以收回承包地。
当然,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不管是将户口转到哪,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除了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村集体一律不得收回承包地。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农村出嫁女的问题,不管她们出嫁后将户口迁出没有迁出,都需要考虑的是她们在新居住承包到土地没有,如果她们在新居住在承包到了土地,需要将她们承包的土地收回,如果没有则不能收回。总之,农村出嫁女要确保在一方能够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力,这也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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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出村的,以及教师和拿着国家公饷的这部分人,国家应该出台政策,让他们交出承包地,分给原本那些既不是超生和没分着地的人。因为农村生活本就不易,在加上城市农村资源分配本就不公,倒至贫富差距巨大。而农村呢又有太多人是农村户口,但他们又没分到土地。这些人就成了农不农城不城的户口,他们就靠血肉之躯艰难的过生活,而这些拿着国家公饷之人,他们呢是两头捞。所以国家应该出台政策让这部分人带头交出自己的地,然后户口转出去的那部人也会跟着交出来了,这样农民就会多了一部分望头,在贫穷线上又多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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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很多的农民也都往城里跑去了,在城市安家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一些农民更是将户口从村里面迁走了。那么对于这类户口转出村里的农民,承包地应不应该收回呢?
农民的户口从村里转走,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是必须要收回承包地的,毕竟都已经不是村里面的人了,还给他们承包地,那样就是不公平了嘛。既然想着转户口,那就要承担收回承包地的后果的。
不过收不收回农民的承包地,都是看相关规定的。按照以前的说法,只要你将户口迁到城市了,可以说都是强制要求你退出土地跟宅基地的,反正土地就会被村里面收回了。
不过现在国家也是越来越保护农民的利益了,对于农民进城落户也是放松了管理,给出了一些挺不错的优优待政策。就比如说农民进城落户的话,是可以保留土地跟宅基地的,已经不再是强制要求你退出土地了,都是看农民的意愿的。
所以未来可能就会出现很多的农民都不是农村户口了,但却还是有经过确权的土地跟宅基地,未来还是可以回农村继续务农的。
其实这也是城镇化发展的趋势,毕竟想让农村往城里跑,自然就要解决农民的土地跟宅基地问题。很多农民还是舍不得放弃土地的,自然就不愿意进城了。如今保留了农民的土地跟宅基地,那自然就放下心来了,也愿意进城生活了。
而且现在很多的农民都是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教育才是进城落户的,这也是农民的需求,是不能够因为户口从村里转走了就收回承包地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都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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