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津贴和学校教学质量奖金是否违规?为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津贴和学校教学质量奖金是否违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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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地说,完全符合规范,不存在违规的问题。不过笔者认为,虽然合规,但并不合理。
合规的政策依据
我国从2009年起,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正式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其政策依据是人社部、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高中段学校参照执行。
在这份文件的“绩效工资的分配”部分内容中,说的很清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在所列的这几个项目中,题主所说的都在之内,特别是教学质量奖,没有任何争议,就是绩效,这个要不是绩效,那就没有项目可以作为绩效了。所以在制度上是符合要求,不存在问题的。
合规不合理的理由
虽然在制度层面是符合的,但是,笔者不认为这是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从诞生的那天起,就遭到非议。实施十年多了,从来就没有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作用,相反一直就是产生内耗的源头。
绩效工资为何没有发挥激励作用,而会产生很多副作用呢?主要因为以下三点:
一是一些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公开。按照文件规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要广泛征求教师意见,通过集体研究形成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要在学校公开。但是,有些学校直接就是校长等领导决定,连公开的程序都省略了,教师怎么可能没有意见呢?
二是校长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文件规定,校长的绩效工资不能由本校进行考核发放,应该由主管部门对校长进行考核。有些地方直接放权,校长考核自己,教师自然不服。
三是绩效工资资金池里,列支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这两项,应该拨付专款进行发放。很明显,这两项跟“绩效”根本就联系不起来,从绩效工资的发放,名不正言不顺。
绩效工资的改革方向
既然绩效工资存在着不少问题,影响到教师工作和学校人际关系的和谐,就应当进行改革,以达到通过收入分配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绩效工资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改变现有的绩效工资资金渠道。现在的绩效工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教职工工资的30%部分,虽然辩称不是教师个人的集合,而实际上就是个人工资的30%。应该将这30%全额发放给教师,不再扣除。
另外,由财政设立专项绩效工资资金池,按照教师工作实绩,进行奖励。这才是真正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否则,教师自己拿自己钱,让学校制订方案,来奖励自己和别人,这怎么说都很别扭。
以上笔者从三个方面对绩效工资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将来绩效工资的改革方向,大家认同笔者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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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改变现有的绩效工资资金渠道。现在的绩效工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教职工工资的30%部分,虽然辩称不是教师个人的集合,而实际上就是个人工资的30%。应该将这30%全额发放给教师,不再找借口来克扣。
另外,由财政设立专项绩效工资资金池,按照教师工作实绩,进行奖励。这才是真正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否则,教师自己拿自己钱,让学校制订方案,来奖励自己和别人,这怎么说都不是公正公平的,感觉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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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教师绩效工资应该全额发放给教师,那是教师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扣除绩效工资的30%用于学校分配,问题多,:
一、将教师工资的绩效部分的30%扣除,明显就是是克扣教师工资,不合情理。教师不违校规校纪,兢兢业业工作,凭啥克扣教师工资?
二、将教师工资的绩效部分的30%扣除,用于学校再分配 多数学校不搞积分制量化教师工作量,而是搞特权,什么校长、书记拿150%,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务主任、工会主席、后勤主任、总务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财会、专干、班主任等等都能给予行政先补贴,余下部分绩效才平均分摊到普通一线教师手里,再努力的教师也不能拿回自己的30%。
三、学校有教师出差、请假、培训、会务等涉及到课务,学校都从总体30%绩效处扣除拿给代课教师,这样那团粑粑就越来越小了,从没请假的教师自然拿不回自己30%的绩效工资。有老师说,从不请假,也不旷工,成绩哪怕是第一,也得从自己30%的绩效里拿出钱请人当行政领导,请人代课,心里别说多么不愉快。
四、将教师工资的绩效部分的30%扣除,用于学校再分配,滋生了学校官僚主义不正之风,本不应该代课的也要安排代课。学校成立的教代会一年到头从不开过一次教代会,教代会形同虚设。
五、将教师工资的绩效部分的30%扣除,不利于学校内部团结,教师怨声载道。
建议教师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给教师,班主任费、代课费应该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按照比例从财政重拨专款,教师的工作实绩如成绩奖、出勤奖、各种比赛奖等实行奖惩制度,惩罚部分有教师从工资中交出来。废除学校行政人员从绩效30%中拿出补贴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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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教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百分之三十作为期末结束考核奖惩。这种搞法我当年上班时还是一直都是这么搞。前几年我们学校有位老师借用到乡政府,后来又回到学校,他说:在乡政府比在学校教书一年还是要多三万元以上收入。他说:在乡政府根本不要扣百分之三十的绩效工资,还有五至七个月的在册工资年终奖金。也就是至少有五个月工资的年终奖,按照他的工资有近四万元。后来我在回答有关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同等职级公务员收入方面的问题时,我如实写了当前老师与公务员的实际总收入还是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近两年我听在职教师说:现在在职老师没有再扣那百分之三十的绩效工资作为期末考核奖惩了。而是由政府每学期向学校每人拨付8OO元。并且在职老师也开始和乡干部同样享受乡政补贴,根据职级不同有三至五百元月。
看来你们那里还在扣老师的绩效工资,关于是否合理的问题。你要了解当地政府是否也扣公务员的百分三十绩效工资作为年终考核奖惩,如果政府工作人员不扣绩效工作,反而有额外年终奖,这样单扣老师的绩效工资作为期末考核奖惩肯定不合理。因为根据教师法:老师工资收入不能低于当地同职级公务员的收入。这个收入应该是总收入包括年终奖及乡政补贴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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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违规,而且违法!一,违背绩效工资制定者的初衷,绩效,绩效,是为了用于激励一线教育教学效果好的老师,而不是用来\"挪作他用“,作为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学校教学效果奖!这些开支不应该从老师的工资中扣除!二是违法行为,违反《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或可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把教师本该得的这点绩效工资还要留一部分出来挪作他用,不是违规违法是什么?按理说,我们30%的绩效工资,每月可拿七百八十元的,结果只拿了五百多元!请上级有关部门为我们老师们着想,把本该属于我们的工资如数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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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违规的。班主任津贴、教学质量奖干部津贴应该财政拔款专款专用,这才有激励作用。从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既打击教师积极性又让班主任等得之心不安,同时挑起学校内部矛盾!尤其是干部津贴,让学校干群关系更为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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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如何发放?是很多老师都关注的问题。各个地方绩效工资总额,发放细则也是不尽相同。下面就我们乡镇的绩效工资发放的问题说说绩效工资为什么成了老师心中的“痛”!
坐
标江西边远乡镇,绩效工资总额两万多一年,绩效工资百分之七十打入工资账户,按月发放,百分之三十作为浮动性工资,分两个学期发放,引起老师争议的就是这百分之三十
。
首先,每个老师浮动性绩效中,先拿出200元设立教学奖,这是最让老师们吐槽的。用自己的钱来奖励自己?而且更搞笑的是,大多数老师都拿不回自己分内的钱
。教体局对每个乡镇中心校的考核是看六年级毕业分数,所以,六年级成了重中之重,学校安排最顶尖的老师任教,教学奖也水涨船高,数倍甚至十倍于其他班级。这不是变相拿其他老师的钱去补贴六年级老师吗?没有其他年级的努力,光有六年级能行吗?
学校设立教学奖本是应该,老师们都能理解,毕竟学校要发展,教学质量是生命线,教学奖也能体现出优劳优得,激励老师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从自己兜里掏出钱来奖励自己,是不是有点逗你玩的味道?甚至拿出其他年级老师的工资奖励重点班级的老师,更是引发老师矛盾的根源!
其次,我们绩效工资居然发放是按照行政级别基数来套的,也着实让老师们不理解。校长按照1.1基数发放,副校长1.07,中层1.05,老师按照0.8发放。从普通老师身上薅羊毛,“绩效工资”变成了“级别工资”,虽然相差不是很多,却让人看到了等级,看到了不平等,看到了权力的任性!
所以,对老师的绩效工资的发放,主管部门应该有一个指导性的规定,如果只是由学校自己制定发放细则,怕是难免出现种种不公,绩效工资发放也成为某些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工具。
绩
效工资体现的是“绩”,是“效”,当然不能平均发放,但是也不能按照级别,职称发放,否则如何体现“绩效”?难道职称高,级别高的老师就代表业绩好?效率高?应该按照工作量,工作业绩,班级管理综合考评,适当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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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体老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班主任费和教学质量奖,在我们学校已经实行了多年,我们校长的口头禅:这是合理中的不合理,不合理中的合理,他自认为这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真理。其实这恰恰说明了他做贼心虚的心理,只不过是老师们心照不宣,敢怒不敢言罢了,同时,老师们大都有从众心态,扣了之后别人都没有说什么,他们自己也就委曲求全了。
我们的绩效工资有70%直接打入老师们自己的账户,剩余30%由学校统一按照一定的规则重新分配,这30%我们是一个学期算一次,尽管钱不算多,但是学校这么做,老师们认为至少是不厚道的,因为班主任费是班主任老师管理班级的辛苦费,他们多劳多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也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国家财政拨付的初中每生每期800元的经费,已经包括了管理班级学生的费用,这也是名正言顺的办公经费,很显然从老师们的绩效工资里扣班主任费是不合理的。假如班主任费可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那么,是不是学校的其他各种名堂的开支,都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扣除呢?当然,让老师们感到欣喜的是,国家从本学期已经专项拨付了每月400元班主任补贴,我们其他老师再也不用为自己的绩效工资而担心了。
绩效工资是为了真正体现老师们在课业方面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老师课节多、班级人数多,相应的老师们备课批改的任务量就大,这些才应该是绩效工资最大作用,而不是学校内部各种补贴的小金库,更不是学校办公经费的取水池。有的学校,用各种不同的命名克扣老师们应得的报酬,这既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问题,也是校长个人素质的问题。学校管理缺乏应有的监督,校长个人私心太重素质低下,是导致这些不合理现象的直接原因。
所以,我们只有正确把握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力争做到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才能真正的发挥绩效工资应有的作用,促进和推动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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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体制内的教师没有几个人能说清自己的工资结构,你太关心也没有用。同时入职学历相当但,职称不同时有时即就是相差一年,工资有的相差较大。绩效工资这一块和教龄无关,十年高教和一年高教是一样多。切绩效用来发奖励和班主任费是合法的,原因就不多说了。我只说说合理与否。首先班主任工作的确繁琐比较累人,一般教师没有几个人愿意当。可这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不是为某个私人干的吧。我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工作够量,为啥就不能拿个全工资。这是绝大多数教师吐槽的地方。况且一般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工作时在工作量上也是要考虑的,有的学校班主任还算工作量积分。问题就来了既然度给你算工作量了,都是为学校工作,你当班主任,我干教学。为啥这费用要我出,为学校干工作发补助用私人的钱不合理吧。至于发教学奖则更是这个理啊。在公资结构里明确有一块几级职称对应多少钱。你叫大家咋想。其实完全可以从学校日常管理经费中拿出一部分明确这就是发班主任费的。也没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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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津贴国家有标准,而这些质量奖这是不允许发现金的,所以说这里面涉及了两个违法违规的问题。
从学校层面上来讲,学校的领导或者决策部门往往希望老师们都拼命忘我的工作,但结果是在他们平时对于任何事情的不公平处理来看,很难让老师们心甘情愿的付出自己的辛勤劳动,于是乎老师们就会怠于工作,结果领导就想办法发老师的钱,扣老师的工资,然后美其名曰绩效工资进行重新分配。
当然我们知道班主任费各个省级政府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我们能不能严格的遵守呢?实际上基本上是不能严格遵守的,因为这个制度的滞后性是非常明显的。
教学质量奖这一块,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来讲,对于我们现在的形势来讲,是不允许发放任何奖金的,所以说他们也会变成另外一种方式,称之为绩效工资来进行发放,所以说你在题目中所描述的教学质量奖这一个说法不太准确,总体也就是这个意思,无非领导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不会以奖金的形式下发。
悄悄的告诉你为什么不能以奖金的形式下发呢?主要是因为我们现在不允许发放奖金,如果以奖金形式下发的话,基本上就要被查或者被收回。
总之绩效工资在全国范围内可能如火如荼的开展着,每个老师拿出自己的钱交给领导,然后领导再重新分配,看起来就像一场闹剧,因为这场闹剧伤害的是更多人的一种积极的态度,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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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效工资,普通教师是没有话语权的,掌握话语权的人已享受到公务员的待遇,规则是他们定的,讨论违不违规本质上就没有意义。普通教师的声音对他们来说,当做杂音,只会坐在办公室里想着“降龙十八掌”去迎合官员、社会、家长,不会代表底层教师的利益。正是与公务员待遇上的巨大差别,迫使教师去关注自己的绩效工资,拿得到本份的教师觉得是拿自已的钱奖励自己,并非多劳多得,而绝大多数教师,即使算满工作量的,也是拿不回本份的,觉得学校领导阶层不是个管理团队,而象是个打劫团伙。绩效工资、职称等把多数的教师逼成了利己主义者,算是适应了当今这个谈钱的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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