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宇宙自然运行的物理规律哪个是最底层的规律?
各位大佬,宇宙自然运行的物理规律哪个是最底层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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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宇宙,这些现代物理学就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是真理。
杨振宁大科学家说过,他不相信宇宙间有人类想象的神存在,但他相信宇宙间的确有″超级神\"存在。因为宇宙间星罗棋布,那么精妙,浩瀚,膨大,又那么自然存在…。
人只是宇宙间的一个微尘生物,在宇宙中压根就找不到的存在。却总是自我为中心的猜侧宇宙,八杆子打不着。
人的感观,古人云:五色,五形,五音,五味,五气。
现在人类是五色,五形,五气,的感观来求生存,求发展,认知世界,依据数理化等手段。而其它生物有以五音,五味,等等感观认知世界自然,同样的生存自如,传承数亿年,比人类命运久远。
从现代医学科学对人体的认知,与古华夏圣贤对人体自然及大自然的认知,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得到的答案不同。尽管现代科技人类飞出地球,但还没飞出太阳系。
人体,生活有个灵魂,现代科学找不到,只是初象讨论。这个不复杂又自己自身自在的\"精灵\",古人探知了。今人一脸懵逼,不知何物?
人类自身,我是谁?我为何存在?我是怎么生活怎么生长?最后怎么去了?大科学的今天,除了猜测一无所知。却总是象着了魔似的谈论外界,谈论别人,谈论世界,谈论宇宙,怎么可能?
宇宙,宇宙之大,宇的自然大″神\"的存在,是人类现代科学能认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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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大佬谈不上。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波粒二象性。实验证明,微观粒子具有波粒二象性特征。如果“基本”粒子可以进一步细分,细分之后的粒子仍具有波粒二象性特征。自然界没有纯粹的能量。组成能量的是光子或暗光子,仍具有波粒二象性。
二、规范场论(杨•米尔斯方程)和对称性破缺。可以推算出传递力的玻色子和它们的质量。光子也是一种玻色子。如果用上述理论证明光子有质量,那么麦克斯韦光的波动说和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假说都要改写。因为光子有质量意味着有惯性,彼此相对运动的参照系发出的光速度将不恒定。光子有质量,将受到引力的作用,传播路径发生弯曲。空间弯曲变得多余。引力子作为一种玻色子如果存在,其质量可能比光子还小。物体对光子的引力实质是它们之间引力子的交换。
我所知道的底层物理定律只有这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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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结了一条:没钱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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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宇宙自然运行的物理规律中,所谓“最底层的规律”应当就是“最基本的规律”。因为:凡是物体,只有固定才有形式,形式只有固定才有名称。所以:只有“物质与形式”即“物体的‘质与形’同一的名称”存在的规律,才是物理规律的基本规律,也就是“最底层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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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平衡规律”是指:当一种事物偏在一边的时候,宇宙就会自动用另一边来自动调谐,使事物始终保持在基本平衡的状态。这就是宇宙的最底层规律。“阴阳平衡规律”启示我们,无论任何事物,只要你偏在一边,就必然带来另一边,只要你一动念,就已经产生了一个变化,宇宙就会自动用另一边来平衡你。这种现象是宇宙阴阳平衡规律所决定的。宇宙要始终处于相对的平衡状态,就必然使阴阳双方同时存在于一个事物中,否则,这个事物就失去平衡。因此,阴阳互根和平衡是宇宙规律,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你不相信规律或者自觉不自觉地违背规律,就必然受到规律的自动惩罚。只要你违背规律,你就会事事有障碍,处处不自在。只要你有心情,有执着,宇宙就会自动来平衡你。
宇宙要保持正常运行,必须相对地保持一种平衡状态,要想保持平衡状态,阴阳都不可偏废。比如,一些执着善和公的人,心理把善恶、公私划分得格外清楚,总想把恶和私消灭掉。但是,他们不明白,如果把恶和私消灭掉,善和公也同时被消灭了。因为它们是阴阳互根,缺一不可的,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总想消灭另一方的心理,如同要消灭黑夜,只留白天,那么万物就会被太阳晒死,万物不能生存,人类又以何为生?如果阴阳是互不相融的关系,阴阳之间相互战斗,无论哪一方取得胜利,都等于同时消灭了两方,因为只有阴无阳,或只有阳无阴,万物都不能生存。因此,阴阳必须同在,善恶必须共存,而它们的作用就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成就,相互平衡,才能使事物得到生存和发展。黑夜的出现就是在制约白天,不使世界出现永恒的白天,而白天的出现,又是为了制约黑夜,不使世界出现永恒的黑夜。这就是阴阳平衡规律给我们的启示。
所以,总是执着一方,而反对另一方,甚至总想消灭另一方的观点,是偏知偏见,是违背宇宙阴阳平衡规律的。在修行人中,往往最容易犯此类错误,反而还认为自己的心非常善良,非常正确。其实,另一面却在造下大恶。这个恶,就是因为违背了宇宙规律,造成了世界万物的不平衡,最后只能是毁灭世界。造下毁灭世界的罪业,难道还不是大恶吗?然而,这正是因为执着而造成的恶果。这也正是修行人中普遍存在的最大障碍——所知障。
从相反的角度来讲,阴阳的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在众多繁杂的社会中,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不和与争斗,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些关系呢?一般人都是采取斗争的方法,如此反而会使矛盾加剧,因为你这边只要有一个作用力,对方肯定会产生一个反作用力,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越大,因此,使矛盾在不断加剧中形成了恶性循环。即使你嘴上不说,表面上不与其争斗,表面上处于一种“忍”的状态,但是,只要你还有对其反感或敌视的心理,一般人都认为我嘴上没说对方不知道,其实,对方的灵体立即就可接收到,他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与你产生对抗。当你对其不产生任何反感和敌视心理时,而且达到非常平衡的时候,对方的灵体也会接收到这种和平的信息,就会自动消除反作用力,这种矛盾就会自动化解。你不要不相信,这是经过反复验证的“阴阳互根和阴阳平衡规律”。
但是,世间人正因为不明此理,矛盾的双方谁也不肯退让,谁也不肯首先消除其中一方的作用力或反作用力,因此双方才会这样一直执着地争斗下去,最后落得个两败俱伤。
有人会说:“矛盾不是我造成的,是对方主动在伤害我,在有意找我麻烦,我是被迫的”。其实,这还是偏知偏见,并没有悟透和把握阴阳平衡规律。即使是对方先产生了作用力,你这边如果能把握住自己,时刻保持平常心,保持一个平和不反感的心理,等于没有产生反作用力,那么,对方的作用力不起任何作用,就会自然化解掉。因为阴阳双方的无论哪一方,都是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只要把握自己不产生反作用力,对方的作用力就无力可施,必自然化解。表象上你似乎是被动的,你似乎软弱可欺,但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始终在你手里,只是你没有认识和把握规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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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特定理。
这是基于美学的物理定律。能量守恒定律就是诺特定理的一个解。
人们一直认为能量守恒天经地义,是最基本的物理定律,甚至不需要解释。但是诺特定理说:如果物理学不随时间而变化,能量就守恒。
换句话说,如果物理学在昨天、今天、后天都一致,能量就守恒。是不是具有哲学的味道?
动量守恒定律是诺特定理的另一个解:如果物理学不随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动量就守恒。
物理学的底层架构是时空的对称性。也就是说,真善美,“美”带来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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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运动是最底层的规律,不过极是无法探究的,所以只能研究区域极运动,超区会有异像,比如光衍实验就是光粒子垮区异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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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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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真空不空,它是由杂乱无章振动的弦构成的暗能量。诸多弦振动形成的共振的凝聚态就是物质的基本粒子,其废品和半成品就是暗物质。其个体不县电荷、自旋和质量属性,因此人类目前还探测不到。基本粒子与弦之间的相互作用就是量子的性质特征;物体与弦的相互作用就是宏观物体的运动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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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日落。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即最底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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