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单身老人,选择再婚,一方有病了,立马散伙”你怎么看?
“有些单身老人,选择再婚,一方有病了,立马散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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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单身老人再婚后,一方有病立马散伙,对此我认为欠妥。
再婚老人选择在一起不容易,彼此更应该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人们常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不错,很大一部分就是为相互之间有个依靠。倘若一方出现一点状况,另一方选择无情逃避,于情、于理真有点说不过去,甚至可以认定为无情或残忍。
如今很多再婚夫妻选择试婚,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无名无分,严格意义上称为非法同居,有时一个草率的决定导致后患无穷。令人忧心仲仲的是老人再婚更不愿领证,其实有证与无证法律意义完全不同,即婚姻关系为非法与合法之分,后者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老人再婚同样要重视婚姻登记,一证在手可免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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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基础不牢过,经济不牢过,选择再婚就是搭伙朋友!
一方有病,立马散伙,单身老人没有钱再婚,一方有病立马散伙,现实社会没有钱让人别人看不起,现在的人,为了钱连亲情越来越少了!
有钱老人能娶年轻女人,没有钱老人要再婚难度大了!没钱再婚要有重情重感情的人,老人再婚会牢过,现实社会没有情谊,没有爱情,没有钱的能力,你怎么看?大多数老人再婚,一方有病就立马会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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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这样的,他们的组合不是jl建立婚姻生活,而是金钱惹的祸…首先没有感情基础,一方有难,各奔东西了,也是反应现在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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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情可言的半路夫妻,时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图另一方的年轻漂亮,或保姆;另一方图钱财。真正应验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正常,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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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谢邀答。
我不赞同这种做法!且表示强烈反对!这是一方不负责任,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的表现!
人活一世,应该是坦坦荡荡地做人,心安理得和问心无愧的行事,尽管说做不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亦不能太自私自利了吧!啊!人家身強力壮的时候,便是妻子或是丈夫了!而体弱多病了,就想推出去不管了,或是一拍两散了。这简直是毫无道理,毫无良心,毫无道德的做法!
为人一世,不可以专为自己打算而不为他人着想的!做人要有良知!善待有缘人,要用一颗感恩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相遇相识相爱过的人吧!
花开富贵,夏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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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双方都沒有什么感情基础可言,要出现很多问题的,经济问题,沒有共同子女,互相包容问题,虽然搭伙过日子,尽管有一纸婚约,相互解闷免孤单,本身不是利一共体,老了多少都有不同毛病,一方有难各自散,就不能维护下去,如留下给儿女增加麻烦了,所以说老人再婚必慎重考虑为好,当然人生沒有预知完美,能坚持理解和包容中生活来磨合,才会换来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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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伙过日子就这样,遇到困难就散伙,另外各有子女,一有困难各回各家,谁也不持候谁,比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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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多数都如题主说的这样,把利益看得重,一旦哪一方有灾有难有重病,肯定立马散伙。跑得比兔子还快。
我住家周围也不凡这类人,住女方的房子,伙食费平摊,各人子女、亲戚往来礼钱各人掏。更有甚者在公园边闲置地一起种菜,该卖钱了一分为二,各卖各人的那一坨地的菜,钱各揣各的兜里。
这才真诠释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所以现在很多人不想再婚,就是凑合在一起的,很多都不扯结婚证,把双方子女召集一起,“约法三章”、有言在先,有事各人子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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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搭伙过日子的半路夫妻通常都不扯证,都是以满足身体需要和生理需要为目的,功利性很明确,无非就是财色两种原因。在一起就是图有个伴,轻松快活,所以大难临头各自飞,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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