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三天了,但是没去法院该怎么办?
我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三天了,但是没去法院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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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收到过财产报告令,当时自己手写填了,快递寄回执行法院了,也看到法院签收了,后续过了一段时间,家里也确实有收到书面的强制执行通知,有说明限高这些的,我没有去法院,我也看了自己的银行卡,确实被冻结了,尝试过购买高铁票,出票失败,显示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限制高买G字头的所有列车坐席,但是D字开头的二等座或者无票可以正常购买。平时正常上班,下班,赚钱还款,暂时没有收到什么其它通知书,被限高以后,确实是有很大的影响,银行账户用不了,只进不出,也就间接导致了,支付宝或者微信的资金使用,有在跟起诉行协商,还完后银行就会出具结清通知,然后法院撤案,就恢复正常了,还在努力奋斗当中,现在很多类似的负债者,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没办法,不是不赚钱,是赚不到那么多钱,钱不好赚,这种情况只有真正的负债人能够体会,外人旁观者是没办法亲身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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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一无所有,那就去吧,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坦然面对。跟法官说明自己情况,态度很重要。
如果你有资产,有房子,还是去吧,老老实实填报,能把债还上的话,放弃房子吧,不然后期真的会被拘留,拒执罪。
我也被起诉了,打算年后自己去法院领判决书,除了爸妈,我没什么害怕失去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自己造的孽,自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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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强制执行三天没去法院怎么办?
首先了解一下强制执行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法院强制执行立案,立案后案件分配给执行法官。
3、法官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强制执行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4、法官通知被强制执行人到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了解具体情况。
5、实行强制执行。
一般法院通知你到法院说明情况或申报财产,你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否则法院可以对你进行拘传或者采取拘留措施。只要你积极主动配合,说明情况,如实告知和申报财产。法院一般不会拘留你。如果查询没有财产可执行,你也不给处具体的还款计划。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对你进行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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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强调: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不予理睬,不主动去法院沟通协调是不对的,也没有任何好处!在态度上就先输了,让执行法官认为你是“刺儿头”、“老赖”,为以后升级执行措施埋下了隐患,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正确做法是:
首先,要重视执行,法律不是儿戏!要尊重法院和法官,态度上先争取主动,让法官理解你不履行裁判文书不是态度不好,而可能是能力不够。不会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惩戒措施。
其次,按照执行通知要求报告财产情况。如有财产,就主动履行,拖延或拒绝履行,只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一个单位或个人和法院等对抗,你以为你是谁啊?!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挡车!更得不到任何同情支持,只会拍手叫好!
如果确实没有财产,也要报告并好好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沟通,争取执行和解,这种情况和解是比较实惠的。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会迫于无奈大幅度让步,接受和解,你可以少付很多钱。另一方面,因为你的好态度,法官也会认可,会帮你给对方做工作,劝其接受和解。所以,执行和解是很好的一种矛盾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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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如果有异议的,也赶紧向执行法院提出。
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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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有财产就报告,如实告之就行了,最好主动说明情况,不会拘留,只有在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且申请执行人申请对你拘留才能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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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的意思是表示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收到申请后给你发出了这一张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你自动履行法院判决书上裁定的赔付责任。如果自己没有自动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包括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车辆、房产、股票、基金等等财物。如果你在这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或故意毁坏财产的行为,就有可能遭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是如果你确实没有赔付能力也会造成强制执行暂时终止,一旦案件对方当事人可以提供你有可执行财产,又可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执行财产之后是要给你留出三个月以上的基本生活费用的,数量的多少就要看你家庭的成员结构和收入状况而定了。
强制执行通知书上应该有写明时间和数额,在此注明时间内履行了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超过了时间没有履行又没有与案件对方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法院随时都有可能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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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执行厅的有时间了去抓你,你还是拒不执行的话,会拘留你15天,你还是不执行有可能会列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自己百度一下吧,也不可怕,就是难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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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三天了,但是没去法院该怎么办?
如果能去,还是尽量去吧,不然的话,可能的结果对自己很不利。
如果受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到法院,也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有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1、被法院罚款拘留;
2、名下财产被查控;
3、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限制高消费;
5、如果有能力拒不履行,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有可能会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说,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后,建议尽量配合作出行动,即便是没有能力一次履行,也应当努力配合,不然的话,法院有很多办法是当事人难受。另外并不是不履行以后一阵子就没事了,强制执行是永久存在的,只要没有完全履行,案子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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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会等很久,先看你的可供执行财产,如果没有可执行财产,到时候法院会给你打电话,叫你去一趟法院,如果去了你可能会被行政拘留15日,如果还是没有能力还款,每年都会有一次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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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你强制执行,基本是执行你名下的财产,包括你银行账户里的钱,你去不去法院,执行程序都要进行,如果你名下有可执行的标的物,根据你所欠金额,法院会冻结你的财产及银行账号,即便你办理新的银行账户也会有被执行冻结的风险,包括你的支付宝,微信里面的钱都是被执行的对象,因为法院执行对你的名下财产的查询系统是很完善的。
如果你名下没有被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让被告提供你有没有新的可执行信息线索,所以说啊,一旦被列为被执行人名单,你会在消费,出行方面被动很多。钱是要还的,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制定还款计划,全部未履行的话,就会被法院定义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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