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短期内开征房地产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为什么说短期内开征房地产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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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古代历史有所了解的话,就知道一个最基本的道理:
任何触动保守派利益的做法,在推行时都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古代类似的举措,一般形容为“改革”或者“变法”,变法的成功与否,与来自顶层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但是即便有皇上的支持,改革和变法往往也以失败居多,为数不多的成功案例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其受到阻碍正是因为旧势力的保守派。
比如大家了解的“商鞅变法”,废除了对旧贵族有利的井田制,编订户口,鼓励军功,推行县制和统一度量衡,增强了集权统治力,提高了平民种地打仗积极性。
但变法很明显地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秦孝公去世,商鞅失去靠山,落得车裂的下场,但秦惠文王继续推行了新法,使“商鞅变法”成为为数不多改革成功的案例。
再比如轰轰烈烈的王安石变法,这次变法由宰相主导,在皇帝的支持下,意图改变北宋官僚臃肿,士兵多而不精,财政支出过高的“三冗”情况,还有土地兼并,苛捐杂税等各种局面,这次变法是我读历史的时候觉得动静最大的。
最后,因为旧势力过于强大,即便有皇帝的支持也难以推行,新法被一一废止,最后伴随王安石辞去宰相,宋神宗驾崩,变法彻底失败,北宋彻底陷入党争和积贫积弱之中。
再说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还有“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看过《雍正王朝》的应该会有所了解。
摊丁入亩的目的在于,改革土地兼并局面下,人头税导致的“农民无地但是赋税沉重”的局面,让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赋税负担降低,类似于房产税中“没房子的人不纳税”的做法。
至于“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这个改革就更彻底了,要知道在古代,贵族地主是不缴纳赋税的,历朝历代都没敢动这个最根本的规矩,类似于现代富人需要缴纳税收,甚至专门征收“富人税”的做法。
至于结果,因为改革是雍正推动的,雍正成为了野史最多,史料名声最差的皇帝之一,摊丁入亩进展缓慢,直到晚清时期仍有部分省份尚未完成。至于“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目前认为在雍正死后就基本废除。
包括欧美老牌发达国家,也是用了一两百年时间,在生育率断崖,劳动成本上升,经济大萧条,一战二战等各种因素下,才逐渐落实八小时工作制和房产税遗产税等针对富人的税收。
所以说,房产税征收短期可能性几乎为零,也是压力大,难以推广是意料之中的。
全家供弟弟上大学以后,弟弟衣锦还乡回馈家庭都是件困难的事情,就更不要说指望素未谋面的富人主动割让利益给穷人缓和矛盾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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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死磕专家,以前的主意不都是人大校长吴小求出的吗,贾康是真正意识到了国家被房地产绑架出现的经济衰退,站出来指导良策,唤醒国家与人民。被你这样讽刺你是觉得自己认知和眼界觉得是对国家与人民有利吗,还是只是从个人眼前利益出发。人家不是比政府还着急收税,人家着急的是房地产吸干实体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了,拖的越久国家和人民的损失就会越大。而贾康提的房产保有环节税恰恰是现阶段完美的措施,虽然是收税,但是这个税的意义与以往任何一种税不同。累进制的保有税是惩罚性的,对于炒房十分有效,就像你阶梯用水用电去累进一样,十分震慑炒房。况且个人保障面积是免征的。而以往的税收都能赤裸裸的转嫁出去,但保有税不一样,保有就会有巨大压力,保有越多压力越大,不能脱手会砸自己手里无法转嫁。所有请你好好想想,是否为了国家为了,你和子孙的未来,选择立场。谁说不要法理,我来跟你讲法理,讲不通法理这个税还就不收了。首先大义上全民炒房误国,实业兴邦,为了避免日本的前车之鉴抑制炒房势在必行。其次土地70年租用,依法购房者只享有租用权只需要缴纳使用税。那么购房者卖房子属于土地二次转租或且收益,但是依法购房者不享有土地转租权和土地溢价收益权,但其实购房者都拥有了以上权利,按权利义务对等,购房者缴纳房产保有税合理合法。其三房产税目的在抑制房价和调节财富,民众都有免征范围,超出额外部分才需要征税。其四房子的价值能忽视承载的土地吗,古董的价值能脱了历史价值吗,字画的价值能离开创作者吗?艺术品能脱离艺术价值吗?奢侈品的价格能去掉品牌吗?如果不能,别把房子跟土地分开说,结合为房产之后才是产权。别问我为啥喜欢怼你,我是真看不惯炒房客的嘴脸,全民炒房拿着房地产经济绑架国家与人民,贪得无厌自私自利。只要国家还有一个有良心的人,我就有勇气怼遍炒房的全民。这么抬举吴院长吗,减税只是节流,是人都知道有点屁用而已。真正解决之道呢,是开源,是抑制炒房一枝独秀致使百业难兴,是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而没有税种调节,是金融不敢对国民福利和实体经济输血,因为房地产吸血太厉害,流过福利教育医疗科技环境军事和实体等等的钱最终还是会流向地产,导致金融指导左右为难,投鼠忌器。目前首要问题就是房产税。凡事有利也有弊,楼市松绑就会走两个极端,一个是持续上涨最终泡沫高悬或破灭出现经济危机。另一个是楼市暴跌造成人民币急剧贬值,蒸发国家和人民财富。如果有奇迹出现理想情况,房价受市场调节,不过以中国人的素质我很担忧不敢冒险。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适当的房屋环节持有税收,通过税率指导房价涨跌,把资金引向实体经济。等实体经济壮大,房价就算涨背景也牢靠。跌也无所谓,反正不是支柱对经济不痛不痒。长远看应该把房地产这只野兽关进制度的笼子。吴小球吴大院长,出的什么馊主意,庞统献连环。出的主意有效果吗。溢价税不过是转嫁税收,对抑制炒房没任何效果相反还会推高房价。如果在保有环节施加税收,痛苦的是炒房客,因为转嫁不出去,保有就会压力山大。增值和交易环节的税收只是赤裸裸的转嫁老百姓,对炒房客没压力可以轻松转嫁。只要对炒房能构成压力,即便最终买单的还是老百姓,老百姓也乐见其成,就看谁耗的过谁。土地是国有的,但土地是一种资源,一定范围内免税,你租用过多的土地就要缴纳占有资源税。况且70年内土地的收益是归你的,70年租用却有转租权。你会放弃这块肉吗。吴炒房典型贼喊捉贼得了便宜还卖乖狡辩,即使经济下行税收增加不合理,那不也是你个伪专家捍卫一枝独秀的房地产,置百业凋零于不顾么。即便你顾左右而言它时不时讨好民意谁不会,也改变不了自己既得利益的丑陋嘴脸。增加保有税,减少交易税,抑制炒房而不造成转嫁风险。有种你把房子卖给人家别转租土地,税收的本质是谁得利谁纳税,得了便宜还卖乖,香港和英国的公有土地也有征税的参考,只要在保有环节施加合适的税收,那就未必羊毛出在羊身上了,届时房子成了烫手山芋,囤房压力山大,再说房产税只是一个叫法,不合理可以换个名称,比如空间资源税,多套空置税,开发商转租税,额外房屋税。利国利民的事没必要抓着不放,死磕拦路虎。 房产税已经迫在眉睫,至少应该先出台,即便不完善,逐步修改。拿慎重去搪塞国家命运,人民幸福,实在拘泥。房子价值知道寄生国家土地,要收税就撇开来算。个人免征建筑面积80折算套内面积约60,家庭免征建筑面积160,独生子女或二胎未成年外加80算一个人头,持有环节的税收才有作用而且税率不能太低,交易环节的税收只能转嫁,最重要一点征收年限不超过50年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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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不是向全民征税,应该是征收房地产超额持有使用税。不是按每套房收,因为套有大小之差,有一套500平,有一套50平,如这样话富人和有钱人就会避税。按人均面积比较公平,如人均60平免征,以上部分按阶梯方式多收。税收的目的不仅仅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是调节贫富差距,逐步过渡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为了公平有效,房产税应该做到两个细分。一、征收对象的细分,住房面积较少者,应轻税或免税。住房富余和囤房者实行阶梯式的重税。二、征收地区的细分,城市中心区多征,偏远效区少征;人口拥挤的大城市多征,人口少不发达地区少征。还应该鼓励富人到偏远的旅游地买房。一些待开发的或开发许久仍然很萧调的地区应该给予优惠。虽然现在的房不是永久产权,但征收的是超额使用持有房地产税,70年到期可继续使用居住,但要缴使用税。无论什么性质的房只要超出了规定的人均面积都要收超额持有使用税,但税率要视情而定。
创建于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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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肖捷的一篇文章,把房地产税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最近几天各种观点云集争持不下,有些无房者拍手称快,恨不得明天开征,把高额的房价压下来;有些房屋较多的持有者反对征税。总之,立场不同观点炯异。就我看来,房地产税短期内(3-5年)开征的概率基本不存在。
1.立法的依据问题。之所以这次叫房地产税和以往的房产税在内含上有本质的不同,主要多在这个“地”上,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己经征收了房产税了,如营业税,土地占用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等,还有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房屋维修费等费用。这其中有开发单位交,也有购买者个人交。这次房地产税有关部门明确定位是持有环节的税!也就是说买房人持有的房子每年要按一定比例交税!有专家表示,就是这个“地”造成房地产税立法依据不足。他们的观点为:在我国任何地方建造房子所用的砖砂、水泥、钢筋、人工等成本差别不大,而房子在我国不同地方价格相差几十倍是常态,这种差异主要是土地价格造成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买房人在这个“地”上只是一次性交了70年租金,理论上只能用70年。其客观事实是国家把土地租给买房人,土地涨价了,国家找买房人收税,这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所以有人认为要征房地产税必先解决70年产权问题。
2.小产权房问题。我国几十年的住房发展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房屋类型,大家在市场上买的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福利分房(土地划拨)、折迁安置房(土地有划拔和转让两类)、经济适用房(土地有划拔和转让)、公寓住房(土地商业)、铁路军队房(不了解土地性质)等等。土地类型多样,性质各异!而最难处理的是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就是那些70年租金一分都没交的房子,是非法的可是己交易了但国家不承认没进不动产登记系统。全国建设面积十分巨大,总不能拆了吧?如果大家买的合法住房要交税而非法的小产权房不交税势必不公平。过去小产权房各部门都不管越建越多,几十年都没找到好的处理办法,近两三年估计也找不出好的处理办法。
3.是普税还是有减免问题。估计像美欧等国成为普税行不通,我国目前人人争相去交房地产税的局面还不成熟。只得减免!我们来讨论减免,一是按面积减免,那会造成大城市的好房子别墅等供不应求,会出现汤臣一品不用交税而其他普通住房要交税的尴尬;二是按估值免,会出现为了让北京的普通人只有一套房(估值高)要免交而其他小地方几套房(加起来相对估值低)也应该免的难题。三是有人提出按户免一套或者两套,那会造成离婚潮!四是财政部说按估值交税肯定是一线先征然后逐步推开,这样估计三四五线城市符合交税的人少之又少!假定一线免交划定600万,那些小地方的家庭即使有好几套也达不到一线城市的估值,小地方绝大多数就该免了,否则就有刼贫济富的嫌疑。
4.近几天一些学者把开征了房地产税的国家房价走势研究后得出结论,房地产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不大,最大可能会增加房租!但我国目前推出房地产税的娱论环境己成熟。也是开征房地产税阻力较小的时候。
5.我国由于土地公有制,加上房屋类型复杂,评估时每套房子都不一样,要把它厘清不是三年五年的事,因此我认为短期内开征房地产税几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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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记者,一个学者尤其是人文科学的,都是糊涂。中国改革开放40年,民间财富积累巨量,这些财富总得有个存在形式吧,这天文数字财富以什么形式储藏?你说说,以服装以汽车以股票以现金存在?老百姓可不是猪,他们知道货币贬值,他们知道服装汽车不行,他们知道上市公司假账圈钱,买文物买股票行吗?土地不私有,还有啥?买火星买你头呀?不买房行吗?三四线不行了,那岂不财富都涌向一二线呀,房价岂不暴涨呀?不买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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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来看一组数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9.6%;商品房销售额1.54万亿元,同比下降19.3%。
如果以此测算,全国商品房均价为9845元,相比去年同期的高点下降了10%左右。
在市场下行之际,慎重出台收缩型政策,已经成为共识,房地产税又堪称楼市调控“核武器”,何时落地,存在着时机问题。
目前,虽然各地松绑政策不断,楼市调控的“政策底”早已出现,但整个市场仍在低位徘徊。
而在纳入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中,仍有超过8成的城市二手房价环比下跌,还有28个城市,房价回到了两年前,形势之严峻,可见一斑。
那么这种背景下,稳楼市的重要性前所未有之高。慎重出台收缩型政策,房地产税试点推迟,一众城市开始试探性松绑,就不令人意外了。
2022年,堪称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
在疫情的影响下,超过一半的经济强市都被疫情困扰,经济增长面临着更大压力。
因此,“稳增长”就变得至关重要。
稳增长,不仅资本市场需要稳,房地产也需要稳,各行各业都需要稳。
而房地产牵扯着众多上下游产业链,更是占据这不少地方财政的半壁江山,对于经济增长、市场稳定和就业,都有着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房地产税暂缓实施是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的,同时谋划的时间越久、酝酿的时间越长、思考的越缜密,显然对以后的扩大试点以及全面实施是有利的。
税收不像调控政策,一旦征收,修改起来制度成本实在太大。如果最后拿出的是一个谁都不满息的方案,那还不如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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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个难产的税法,好不容易经过多年的千呼万唤,在今年终于有了一点新眉目,就在大众以为,房地产税法很快就要出台的时候,又被泼了一盆冷水。
因为,在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上,没有提及房地产税法。也就是说,今年是没戏了。
制定房地产税就这么难吗?3月26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针对房地产税立法问题表示,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开征房地产税他都找不到理由。并且认为,如果是出于调整房价的目的,大可不必通过征收房地产税的方式来实现。
为什么找不到理由呢?吴校长举例说了,土地是国家的,不是土地上面的东西值钱,而是土地值钱,而地又不是我的,为什么对我征税呢?从逻辑上,找不到开征这个税法的理由。
嗯,看起来非常合理啊。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我们顶多拥有使用权,而且房产目前还只有70年的产权,70年以后怎么办,现在还是未知呢,所以对房产拥有者来说,凭什么要征我的税呢?我有钱多买房都不行吗?
网上有很多人说,如果开征房地产税,会对那些拥有多套房产并且借此来获利的人有很大的不利影响,而对普通人没有很大关联。不过就目前的楼市情况来看,大家肯定是希望能够出台房地产税法,打击一下那些炒房者,吓退炒房者,房价兴许能降下来呢。
但是现实是,这里面有很多的阻碍,有很多的利益纠葛,涉及很多人的利益,不是说出台就出台的。
一位前十强房企高管也说了,房地产税的征收不能“一刀切”,应该由中央来定基调,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细则标准。
我国地方太大,很多时候一旦一刀切,好心往往会办坏事,因此,因城施策是一个可行的法子。既然房产调控政策都可以因城施策,那么开征房地产税法可不可以也这么做呢?理论上看,是可以的。
因为,目前我国很多省份财政入不敷出,土地收入是重要支撑,一下子搞垮了土地收入,那就喝西北风了。
恒大研究院夏磊亦认为,房地产税改革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房地产税涉及我国多个方面,是税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税收负担和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此,这事急不得。不过在未来的某一天,终会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时候。
公众号:三亚淘房网(搜索:syt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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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好起来的,我们要对生活有信心!我们要热爱生活!一时的困难不代表永久,咬咬牙就过去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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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房产情况太复杂,如果收,是不是全国收,如果只收一,二线大城市是不是有欺负人的嫌疑,如果只收房地产商正式,有房本的房子,而小产权房,房改房,安居房,福利房,都不收,是不是有欺负守法公民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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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房产的非富即贵,你还被他代表,立法全面开征房产税还需要他们举手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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