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100万发票如何避免成一般纳税人?
开100万发票如何避免成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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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表达得不对,单纯的一笔业务开票100万元,不够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因为按照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500万元!
我的猜测是:你有可能是想问,如果满足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而又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
一、相关政策规定
按照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由此可见,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且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又能合理合法的节税呢?
如果预测公司有可能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那么,可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可能的话,把公司业务拆分成不同模块,然后注册若干个小规模纳税人,把业务收入引流至各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因小规模纳税人施行简易计税政策,有可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请注意,我说的是有可能,而不是绝对,因为如果一般纳税人如果操作规范、筹划合理的话,不见得一定比小规模纳税人多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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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的金额是否搞错了,应该是500万元吧,因为达到500万元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达到500万元不转为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法规定有2个:
1: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转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能转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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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首先需要弄清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到底是多少,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再来研究一下是否有筹划的空间。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财税(2018 )38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说的简单一点,包括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当期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举个简单的例子帮助理解。
假如某钢材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成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之间的累计12个月内自行申报销售额300万元,其中免税销售额100万元,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万元。
2019年5月被税务机关纳税评估,调整增加该企业隐匿的销售额210万元,该税款的所属期是2018年1月到6月。
根据上述政策的规定,该纳税人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之间的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应当包括以下三大部分,分别是100万元免税销售额,200万元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210万元的纳税调整销售额,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510万元。已经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应当强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哪些情况下需要强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明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除特殊情况之外,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假如,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但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单位,例如行政事业单位转让房产,导致年应税销售超过500万元,就可以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题主的问题答案已经非常明确了。
100万的销售额根本就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所以根本不必杞人忧天,讲的难听点,还没有资格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呢。
即使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的标准,如果确实不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注销税务登记
。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否则假如符合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却不登记的话,经过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之后,将被强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要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计算增值税。也就是只有销项没有进项,倒逼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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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100万发票不会划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所以不需要担心因此而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临界点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
(1)连续12个月期间段并不是固定从什么时间起计算,即不一定是完整的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是金税系统在后台比对每期申报的税务报表,如2018年4月份到2019年3月份,若相关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则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二、避免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采用的常用预防措施。
对于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应申请而未申请的,纳税期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可能会超过500万元,公司为了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财务应提前规划,平衡各月的开票金额。对于某些月份开票金额较大,要考虑期间连续12个月的开票总额不超标,即使到第十二个月金额超标,也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可以开红字冲销发票,但红字发票属于退货,要有相应的退货记录,如退款银行流水。
(2)留到下个月或者往后递延再开,即将当月应开票收入的时间顺延到下月或者以后期间,使前12个月应税销售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总结
大家不需要担心因开100万发票就会被划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一定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也是有一些预防措施的,比如平衡各月的开票金额。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远超500万元,常规的方法已不能平衡全年开票金额,那也只能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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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可以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
看样子你是不希望企业做大做强,或者不具备做大做强的条件,所以只想做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规定,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于50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保证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你说的开票100万元,如何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离500万元的标准还早着呢,这个要自己把握,控制好。
如果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有可能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但又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就要早做准备,可以通过公司拆分,或者再注册成立新公司等方式,来分流销售收入,使每个公司连续12个月的销售收入都低于500万元。这样,每个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其实有一种常见的做法,那就是手下控制一家一般纳税人,一家小规模纳税人。遇到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就用一般纳税人企业与其进行交易;遇到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就用小规模纳税与其进行交易。这种操作,可以达到节约增值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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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跟提者说说,如果有100万的业务,而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我觉得你是不太想自己公司做大做强。一方面不成为一般纳税人,意味着你很多进项不能抵扣,另一方面意味着你只能给别人开具普通发票,这样会损失很多客户资源。100万怎么说都是都是大额交易了,客户实力强大,不可能不要进项票的。
开100万发票如何避免成一般纳税人?方法是有的,但不符合商业逻辑!
1、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情况。
达到两项指标之一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或者会计核算水平。也就是说不想成为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你只能从应税销售额不达标这个方面考虑了。会计核算水平不是避免因素,也就是说销售额达到了你就得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否则按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年销售额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或从事应税劳务,年销售额不应超过50万;其他企业如批发、零售行业,不超过80万的,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所以你要开100万的,开了你就去申请一般纳税人吧,无法避免,否则你以后的增值税负会非常重。要么你就分批次不在同一年开了,累计一个年度不超过年销售额也可以。
如果你们企业是偶然转让不动产产生100万销售额,是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事后可以不必申请一般纳税人了。
2、选择登记情况。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比如你是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很少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开100的发票,不必成为一般纳税人。
3、不能登记为一般纳税的情况。
如果你是自然人,是不能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作为个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不管多大销售额都不会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如果购买方需要发票,你就要去税务局主动申报并代开发票了,一般这样的话个人承担的税负更高了,税务局是要代扣此次交易的所有税费的。
如果你开100万发票,实际经营中,购买方肯定需要有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也就是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对方取得大额普通发票是不符合商业逻辑的。
90后,毕业CPA一年过六科,两年拿证,之后通过CTA,有大型事务所上市审计经验,现任企业高级财务经理。帮你解读不一样的财税、审计知识,分享独特的财务、审计经验,我是悟空做财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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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100万发票,只要你不想,就不会成为一般纳税人
在现行政策下,从收入来看,年度500万收入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年度内收入超过500万为一般纳税人,不超过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年度内你开100万的发票,与另外其他未开发票的、以及税务认定的等其他收入合计不超500万,而且即使你会计核算健全、准确核算增值税额,也不想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你是不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但是,如果你每年收入都400万+,实务中税局有可能要求你升级为一般纳税人。此时,建议你愉快升级。如果觉得税负高了,再成立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主体吧。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我最大开多少金额的发票,能如何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
增值税率
情况下开票金额
在增值税率确定的情况下,比如13%、9%、6%的情况下,最大开票金额为收入500万*(1+增值税率)
二、增值税
征收率
情况下的开票金额
与上述1类似,在增值税征收率确定的情况下,比如3%、5%的情况下,最大开票金额为收入500万*(1+增值税征收率)
三、
差额征收
增值税的情况
上述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核算的情况下。那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差额核算呢?比如可以选择进行差额核算的人力资源的劳务派遣行业、旅游行业、建筑业等。
在差额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只差额的部分计入收入。那最高能开多少呢?就看差额的比例是多少了。如果差额征税的差额占开票金额的10%,则小规模纳税人理论上最高能开到5000万元的发票。
四、其他即使年度超过500万收入,也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偶尔出售的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金额超过了500万。
2、其他个人,比如某个自然人,偶尔的应税销售超过了500万。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比如某个事业单位、协会等
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户。比如基本没有业务,即使有业务量也很少,偶尔来一笔大的。偶尔之笔,不会成为日常。
上述1-4,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综上,如果只是单纯地开发票100万元,而没有其他收入,只要你不想,就不会成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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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年销售额500万才会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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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种情况要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和开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测算。
2.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如果连续12个月不含税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依法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如何你开具100万元发票当月合计不含税金额与以前11个月增值税销售额合计超过500万元,就需要按规定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如果不愿意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需要对开票和经营活动行为进行适当调整。比如将开票金额分期填开,尽量不要因为提前开票让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强制认定标准。
4.增值税销售额的统计连续12个月的标准不仅仅包括增值税的开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也应计算在增值税销售额统计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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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开了100万的发票,是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根据现在的规定,需要达到500万的标准,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过有可能出现已经开了400多万的发票,如果再开接近100万,就有可能超标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1. 重新审视销售额是否超标
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要注意是连续,如果这个100万的销售额并不在这个连续计算的时间范围内,那么也就不会超过这个标准。所以,要扣准期间进行计算。
2. 进行税收的测算
成为一般纳税人也许更有利于后期的做大做强,因此,在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可以先进行一个测算,看看对企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虽然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多的优惠,但是也不一定适合每家企业。有些大客户喜欢找一般纳税人合作,以便与取得一定税率的专票,并且规模大了才有利于接到更大的生意。所以,是否要转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先做个税收的测算。再做定夺。
3. 现实需要小规模
如果经过了测算之后,发现还是需要保留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那么也不一定就要考虑去注销。很多企业都是设立两家公司,一家小规模,申请核定征收,用来接小规模纳税人的生意;另一家一般纳税人,用来接大客户的生意,这样不仅有了税收上的设计,也有了业务上的规划。所以,可以考虑将企业的业务进行分流。当然,具体如何操作,还要看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
总的来说,开100万的发票,不一定会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已经接近500万了,可以看看期间是不是连续的12个月,做一个税收的测算,看看转成一般纳税人的利弊,在合适的情况下,可以的对业务进行分流,使其保留小规模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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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100万元发票不一定会成为一般纳税人,除非在连续12个月内已实现销售额400万元,否则只要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是可以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按照财税【2018】33号规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年度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年销售额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其中:
1、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期间段并没有固定的
起止时间,也就是不一定是完整的会计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是根据企业实际的申报应税销售额的时间,比如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这段期间,如果企业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那么则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否则仍然为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包
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
二、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规划。
任何一项税收筹划的前提,都需要事前进行,不要等到马上要纳税了再想起来做筹划,应该说已经晚了。如果开具100万元的发票,是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那么距离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还差得的很远;而如果开具100万元的发票后,在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已经接近500万元,那么需要企业早做准备。
1、企业应该做好业务发展和涉税方面的测算。
尽管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有着很多优惠政策,但不是什么规模的企业都适合小规模纳税人,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因此,企业应从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的角度从长计议,毕竟在经营中上下游企业多数还是愿意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合作,还有对涉税的影响。当然,如何选择最终还有由企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来确定。
2、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适合企业的业务发展,那么企业可以考虑采用业务分流和组织拆分的方
式,即分别设立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不同的业务在不同的企业办理,即如果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客户,就用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业务合作;而如果的小客户,不需要开具专票,那么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与其进行业务合作。
应该说,这种处理方式在现实中比较常见,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尽管如此,企业还要需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确定。
总之,企业开具100万元发票,不一定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要看企业在连续12个月的期间内是否存在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也就是应税销售额500
万元的认定标准。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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