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网友解答: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办理退休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靠人事档案里的材料才能认定的。因此退休时,档案在不在,材料全不全,很关键。哪些材料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关键材料呢?主要有招工单(招工证明)、报道单(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调入调出手续、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等。也就是说,招工单(招工证明)是很重要,很有效力的材料之一。
01
仅有招工证明远远不够
尽管如此,只有下一张招工证明,是远远不够的,坦率地说,如果没有其他补充材料,是无法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只有招工证明,这一份孤本材料,至多算你有不完整的起点材料,但没有终点材料,也没有过程材料,证据不充分,不能形成若干年的缴费年限的结论。因此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就必须补充材料,否则只有招工证明,等于零。
02
去哪儿补充材料
去哪儿补的思路就是我在开篇第一段提到的材料的出处,或经办单位,到这些地方去搜寻相关痕迹。能找到相关原始材料,就是最好的、最有力的补充材料。
比如工人身份招工单的出处一般是劳动局,干部身份的报道单的出处及经手机构是学校、教育局,转正定级表的出处或经手机构是转正时的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找原单位,调入调出手续找当年的相关原单位、新单位,以及他们的上级部门,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要找下岗办之类的机构及他们的主管部门。还有当地的档案馆,也是很有可能有一些材料的。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可以查询社保和原单位,手里有原始小本本也行。
以上这些单位或同类机构,都有可能有备份材料、存根或登记信息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替代性的补充材料。
03
还可以补充哪些材料
除了上面提到的替代性补充材料,还可以到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请他们帮助查一些其他原始材料,比如财务部的工资明细表,如果有,就太棒了,找出对应年度每一年的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工资明细表,复印即可,如你1987年参加工作,当地1996年1月1日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你就要印第一年,也就是1987年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明细表和12月的工资明细表,以后每一年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明细表。
再比如原单位人事部(当年还不叫人力资源部),查找一些人事手续材料的底单,如调岗手续、调入转出存根等。比如特殊工种可能有特岗补贴发放领取的原始表单等。思路就是这样,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情况不同,可以补充的材料也会不同。不要太死心眼,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就行,能查到什么算什么,能补什么,就补什么,管用就行。
友情提醒
为防范弄虚作假,绝大多数地区审核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一般都只认原始材料,不认新开的证明,但不绝对。补充过档案材料的朋友,愿意的话,请把你们的经验和教训在留言区分享给大家,作为这篇文章的补充,以帮助有需要的朋友,这也是一份福德。你说呢?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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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答:您档案缺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不知道您现在的工作情况如何?单位是否还在?
但不管怎样,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您需要马上招手补办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不然,您在办理退休时,会受到一些阻碍。
具体补办办法如下:
一、如果您是在职职工,档案在本单位人事部门保管,那您档案材料的缺失,本单位人事部门是负有相关责任的,您有权要求人事部门为您补办档案中的相关资料。
二、如果您是下岗职工,档案仍然在单位留守处保管,或档案已经移交到有关部门保管。这两种情况,您都可以先联系一下单位留守处人员,请求单位留守处人员协助您补办档案相关材料。
三、如果您单位留守处已经不在,档案已经移交到有关部门保管。那您可以带着身份证原件,再去您所居住的街道开一张个人查档介绍信,去区、市档案局查找您档案缺少的相关材料,档案局是基本可以查到的。
以上建议,是您补办缺失档案材料的方法。
至于您提出的如何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您档案中唯一一张招工证明(也叫招工调配令)是可以证明您参加工作的时间的,而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主要是根据您参加工作时间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来确定的,而您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在社保公司是可以查阅到的。所以,您的视同缴费年限,您可以不用担心,您在办理退休时,社保公司是可以给您准确计算出您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能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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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你的个人档案里面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那么这种情况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被认定的。因为要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要按照你个人档案中的一个明确的记录记录,你曾经从这一年到这一年参加工作。那么如果是没有这样一个明确记载的话,实际上就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当然仅凭一个单一的招工表,是没有办法证实你这些年的一个工作年限的。
所以说尽量还是要回到原单位,看看原单位能不能补齐一些缺失的资料,比如说你每一年的工资抵戏等各类资料,因为社保局在认定你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凭据,才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当然如果能够有效的提供,那么对于你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有很大的帮助的,但是如果你不能够有效提供,这些相应的工作期间的一些证据和证明的话,那么你的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够被认定的,所以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原单位看看协商一下能不能补齐这相应的资料。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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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作为负责退休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人事,我要提醒你:工作档案里只剩一张招工证明,说明人事档案不健全,有明显缺失,会直接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一般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补建人事档案;二是收集原始材料。
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一、补建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不能放在个人手里保管。比如:具有党组织的企业可以独立管理人事档案;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可以管理人事档案;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管理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谁责任,谁承担。也就是说,负责管理档案的企业或者机构,对人事档案管理负主要责任;一旦管理的档案材料丢失,负责管理的机构要承担主要补建人事档案的责任。如果无法补建,给职工造成的损失,需要责任主体来承担。
因此:如果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则档案材料过于单一,无法进行工龄认定,进而无法作为核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心依据。需要明确补建档案的责任,进行补建档案。
二、收集原始材料
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主要可以分为2类人。一是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就参加工作的人。二是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有参军、知青经历的人。
1.对于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就参加工作的人。
在1992年以前,我国未全年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为没有建立网上社保系统。所以很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都会给职工发放《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劳动用工手册》。作为职工就业以后,参加工作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据。
2.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有参军、知青经历的人。
对于这部分人,档案里应有《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上山下乡登记表》、《知青返城审批表》等原始材料。如果没有,可以到当地社区、原有部队组织部门、原有乡镇政府部门查找当年的档案记录,或者进行补办。
写在最后:
1.招工证明是进行工龄认定的证明材料之一,但是要想仅凭一张招工证明就认定工龄,进而核算视同缴费年限,显然不够充分。
2.首要任务是补建人事档案,其次是收集原始的、有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能找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劳动用工手册》、《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上山下乡登记表》、《知青返城审批表》等材料,作为招工证明的辅助证据,也是可以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
关于人事档案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有关事宜,欢迎留言!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问答,感谢阅读!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别忘了评论、转发、点赞、收藏呦!
我是
@人事通
,你身边的人事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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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由于历史原因,档案存放及记载不规范的现象实际存在,我工作中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不规范的档案。如有:一张招工表的、一张招工证明的、一张职工认定书的、一张纸上写着几个字的(招工表、调资表在①号文件柜3号档案盒)、等等,总之对档案不够重视,存放不规范。
档案中就一张招工证明,有以下原因:
一是在公司或工厂建立初期,招录一批职工,单位把所有招录的职工都列在一张表(根据招收人员的多少可能是一个招工薄)上,劳动部门便在一张表上把所列名单一次性审批。单位再把审批的各名单写成证明放入本人档案。
二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招工很不规范,一些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和各企业打招呼,招收一批合同制职工,每位收取一定的赞助费,即招为合同制职工,每个单位均为一张招工表。但劳动部门有电了档和台帳。
当你到了退休年龄,或查视同缴费年限记录,到单位人事部门索要招工表即可,或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他们都会为你提供方便。
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的原则是,尊重历史,突事求是,亏众不亏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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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最近总有丢档案的,而今天的更离奇,工作时管过几天档案,头一次听说有招工证明,是谁给谁证明,已招工还是末招工,如已招工企业还用你吗,如未招工企业有权招吗,能不能找个老档案看看里面尽有什么再说事。……有人说丢工龄这是本人社保登记证,工作时间已记录在案,就算档案丢了你的工龄也不会丟,就算你把社保登记证丢了,人家还有电子档案,混不了水也捞不着鱼,如有非份之想只能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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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如果你的工作档案里面只剩了一张招工证明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我们都知道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通过有效的个人档案才能够被认定,其中在个人档案中需要提供自己的招工表,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还要在每一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程中提供每一年的工资变更表,那么这样的话才能够有效的证明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说很明显你的个人档案是不齐全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说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会因为自己的个人档案不齐全造成无法认定的一个情形,那么也就是说你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是享受不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只能够根据你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确定自己最终的退休金待遇。
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这样的现象是很经常发生的。因为首先我们都知道,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他是在1992年之前就拥有相应的工作年限,但是有些企业单位他在1992年之前并没有建立个人档案,所以说是无法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自己的视同交费年限都是因为个人档案的原因而放弃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说必须要在自己退休之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之后,才能够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因为档案不全的现象也不能够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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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档案不全?社保是否有账户?是否有缴费记录!是否个有卡(册)?如果什么都没有?你早就离开单位了!你自已最明白!不要再做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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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提供工资表,调动表(如果有),后期的缴费表,让人社局做工龄认定,拿着认定书去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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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谢邀!档案不全有点麻烦。如果仅缺招工表可以回原籍档案馆复印出来,仅有招工表则不能证明你曾参加过工作,因为招工表与到单位报到的时间要对应,有的人晚报到几个月仍会扣掉工龄。那么,只有从原工作单位将工作年度复印出原班组工资底册(每年元月和12月为一年),20年工龄就40张复印件。如果原工作时间与后面实际缴费有脱节,也会麻烦,因为无法证明你离开单位的原因,就没办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时唯有个人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任何部门新开出的证明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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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你怎么知道只存一张?档案的资料不是我们想知道的,有档的人只有单位才能解决的。找单位就好。另一个问题,档案是不是在你的手里?,你有打开了没有?假如你有打开,那就摊上大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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